「深信業果」
辛二發起爲一切現前安樂及究竟淨善根本的決定信心:
「發起爲一切現前安樂及究竟淨善根本的決定信心」分叁:(一)總體思維業果。(二)分別思維業果。(叁)思維後實行止作之理。
壬一總體思維業果:
「思維總業果」分二:(一)總體思維的實行方法。(二)分別思維。
癸一總體思維的實行方法。
總體思維的實行方法有四種:(一)業決定。(叁)業增長廣大。(叁)未造的業不會感果。(四)已造的業不會失壞。
(一)業決定-
任何異生凡夫和聖者的一切舒適安樂感受,包括生于地獄的有情由一陣涼風所産生的微小樂受,也是由先前所積集的善業産生,因爲安樂是絕不可能由不善業産生。
一切苦惱逼迫的苦受,包括阿羅漢(梵:arhat。爲聲聞四果之一,如來十號之一。意譯應、應供、應真、殺賊。指斷盡叁界見、思之惑,證得盡智,而堪受世間大供養之聖者。 此果位通于大、小二乘,然一般皆作狹義之解釋,專指小乘佛教中所得之最高果位而言。若廣義言之,則泛指大、小乘佛教中之最高果位)心相續所生的最細苦惱,均是由先前所積集的不善業産生,因爲苦是絕不可能由善業産生。《寶鬘論》說:
一切苦惱皆從不善産生,而一切惡趣也是這樣。一切善趣和一切生中的安樂,皆是由善産生。
所以,苦樂絕不會無因而生,亦不是由大自在天(梵: lsvara。藏:dbang phyug)或自性等不順因(指與果的性質相違背的因)而産生。
(自性。梵; prakrti。藏:gtso bo。又,是數論派Samkhya所立二十五谛的第一者。全名自性谛。又稱其冥性、冥谛、冥態tamas、勝因梵pradhana、勝性。數論派認爲,自性爲神我所受用,能生大谛及其余二十四谛,是一切變異的根因;亦即是以自性爲一切現象的生因。《成唯識論》說:「自性者,冥性也。今名自性,古名冥性,今亦名勝性,未生大等,但住自分,名爲自性。」)總體的苦樂是由總體的不善業和善業産生,特別的苦樂也是由從兩類特殊的不善業和善業各別産生,絕不會有少許混亂。若對業果的正確性或無謬性獲得決定,即名爲「一切內道佛弟子正見」,且被稱贊爲「一切白法根本」(白法即是善法)。
(二)業增長廣大-
即使微小的善業亦能産生極大的樂果,即使微小的不善業亦能産生極大的苦果。由此可知,內在因果的增長是外在因果沒法比擬的。《法集要頌經》說:
雖造小罪在後世也會感生極大恐懼及厚重的苦惱,猶如劇毒入腹。雖造小福,在後世也會感生極大的安樂及無盡的意義,猶如稻谷豐收。
應研習《律本事》、《賢愚經》(梵:Dama-murkha-sutra )、《百業經》(梵:Karma-sataka-sutra) 所載的各種因緣故事,對「小業能生大果」的道理取得決定。譬如,《律本事》所說的牧人難陀(梵:Nanda。意譯歡喜)杖擊田蛙、五百天鵝、五百魚龜、五百餓鬼、五百農夫、五百公牛等因緣,與及《賢愚經》所說的金天(梵:Suvamade va ta )、金寶(梵:Suvavasu)、象護(梵:hastipala)等因緣。
還有,在戒律、軌則、淨命、宗見四者之中,若有部分衰損,亦即後者全未衰損,但前叁者的未能完全清淨,佛陀曾說這些人將會生爲龍族。《海龍王請問經》(梵:Sagara- naga-raja-paríprccha)說:
世尊,我在劫初居于大海的時候,有拘留孫如來出現世間。當時,在大海之中的龍族和龍子龍女不斷減少,即使我的眷屬也在減少。世尊,現在大海中的龍族和龍子龍女卻是無量無邊,不可勝數。世尊,這是出于什麼因緣呢
世尊說:「龍王,出家趣修戒律的人,戒律若不能圓滿清淨、軌則衰損、淨命衰損,戒律衰損,不能圓滿,但卻見地正直,他們死後便會生于龍族之中,不會生于地獄有情之中。」
又據說在大師拘留孫的教法住世時,有數量九十八俱胝( 98 x 1,000,000) 的在家衆和出家衆由失壞軌則、淨命、戒律而生于龍族。在大師拘那含牟尼(梵:Kanakamuni。過去七佛中之第五佛,賢劫千佛的第二佛。又作俱那含佛、迦那伽牟尼、拘那含牟尼、迦諾迦牟尼。意譯金色、金儒、金寂)教法住世時,則有六十四俱胝。在大師迦葉的教法住世時,則有八十俱胝。于我們本師的教法住世時,則有九十九俱胝已生于龍族或將生于龍族之中。在我們的本師般涅槃後,那些作惡犯罪和毀犯戒律的四衆弟子亦會生爲龍族。
有說他們的行持雖然不清淨,但由于他們對聖教決定信解的勢力尚未退失,所以當他們在龍族命終之後,便會轉生人趣或天趣。除了那些已經趣入大乘的有情之外,他們均會在這個賢劫諸佛的聖教之中證般涅槃。
所以必須堅固定解即使最輕微的善業和不善業,也是如影隨形,能引生極大的苦樂,然後,即使最輕微的善業也要盡力修習,最輕微的罪墮也要盡力斷除。《法集要頌經》說:
鳥兒在空中飛行時,它的影子也會亦步亦趨,有情所造的正行邪行,也會緊隨他們。 未修善業而走在惡趣旅途上的有情,就像帶著少許糧食上路而在旅途受苦的人。已修善業而走在善趣旅途上的有情,就像帶著許多糧食上路而在旅途享樂的人。
又說:
勿以爲極小的罪惡不會有害而輕視它,須知水滴雖小亦能充滿巨大的容器。
又說:
勿以爲輕微的罪惡不會跟隨我們,須知水滴雖小亦能充滿巨大的容器。同樣,愚者每次所積的罪雖小亦會滿盈。 勿以爲輕微的善行不會跟隨我們,須知水滴雖小亦能充滿巨大的容器。同樣,堅志者每次所積的善雖小亦會滿盈。
《本生鬘》亦說:
常作善業和不善業的人,便會對這些行爲習以爲常。 即使我們對這些行爲不屑一顧,但是在後世將會像做夢一般感受它們的果報。對布施、戒律等不作修學的人,即使種性高貴、身體強健,財雄勢大,但後世將不會獲得安樂。種性等事雖然下劣,但是若能不染罪惡,具有布施、戒律等功德的人,後世安樂必會增長,如同夏天雨水滿盈大海。若對善業和不善業能于後世引生苦樂的道理獲得定解,便會斷除罪惡,勤修善行,沒有信心又怎能隨願而行。
(叁)未造的業不會感果-
若未積集苦因或樂因的業,便一定不會感受業的苦果或樂果。雖然那些能受用大師(佛陀)所積無量資糧妙果的人,不必完全積集這些果報的因,但是仍必須積集其中的一部分。
(四)已造的業不會失壞-
已造下善業和惡業者,便一定會感生可愛或不可愛的果報。如二成就自在論師的《殊勝贊》說:
梵志說善惡就像贈送和收受禮品一般,能轉移給別人。 世尊則說已造的行爲絕不失壞,未造則不會遭受果報。
(梵志。梵:brahmin。音譯婆羅門、梵士。意譯淨裔、淨行。又名淨行者、淨行梵志。婆羅門志求住無垢清淨得生梵天,故稱梵志。)
《叁摩地王經》亦說:
還有,只要我們造業便一定會受報,但卻不會感受他人造業的果報。
《律本事》:
縱使經曆一百劫,業也不會失壞。當因緣會遇的時候,有情便一定會自食其果。
癸二分別思維:
「分別思維」分二:(一)十業道的主要教導。(二)抉擇業果。
子一十業道的主要教導:
假如已知曉前文所說的苦樂因果關系、業增長廣大,未造業不受果,已造業不失壞,那麼應先對哪一種業果建立定解
又應如何取舍呢
總之,我們可以斷定從事善行及惡行的方式是有身、語、意叁種。雖然,十種業道並不能包括一切善業和不善業,但是佛世尊仍總攝最粗顯的善法和不善法的要點,而開示十種善業道(又作十白業道)和不善業道(又作十黑業道),而當中最極重大的罪行根本便是十不善業道。當我們舍棄不善業道而取善業道時,佛陀看見這些善業的極大要義亦有十種,所以便開示十善業道。《俱舍論》:
佛陀把其中最粗顯者總攝,而說善或不善十種業道。
《律分別》說:
若我們修持守護自語,調伏心意,身不染犯不善這叁種業道,便能夠證得大仙(佛陀)所說的道軌。
由于知道十種不善業道及它們的果報,所以對要染犯它們的等起(藏:Kun sIong。亦即動機)也要謹慎提防,務令身、語、意叁門修持善業道,絕不混雜不善業道。這種修持是成就一切叁乘及兩種士夫目標的基礎,所以不能缺少,因此,勝者屢屢不斷從多方面來稱贊它。《海龍王請問經》說:
我所說的善法便是一切人、天有情圓滿(即是人趣與天趣的安樂)的根本依處,聲聞菩提和獨覺菩提的根本依處,與及無上正等正覺的根本依處。這些根本依處是什麼
這就是十種善業。
同經又說:
龍王,譬如一切村落、鄉鎮、縣府、都城、國家、王宮,一切草木、藥材、(林)樹林,一切工作的成果、種實的積存、莊稼的生長和耕耘收成,皆是依靠大地,大地是它們的根處。龍王,這些十善業道亦同樣是生于人、天的根源,證得有學、無學沙門果位的根源(梵語sramana。又作沙門那 、沙聞那、娑門、桑門、喪門。意譯勤勞、功勞、劬勞、勤懇、靜志、淨志、息止、息心、息惡、勤息、修道、貧道、乏道。 沙門是對一切內道、外道,來自任何種性的出家求道者的總稱。沙門是剃除須發,止息諸惡,善調身心,勤行諸善,追求解脫的出家修道者,其有別享有宗教特權的婆羅門),獨覺菩提的根源,一切菩薩行的根源,與及一切佛德的根源。
所以,月稱論師于《入中論》(見《入中論離垢地品》)對佛陀在《十地經》(梵:Dasabhumika-su…
《新譯·菩提道次第廣論 上冊 共下士道 深信業果》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