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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深密經譯注 如來成所作事品第八

  解深密經譯注(八)——如來成所作事品第八

  

  ●作者:程恭讓釋譯 星雲大師總監修

  8淨化的完成——真正的生命

  譯文

  當時曼殊室利大菩薩禀告佛陀說:世尊!您曾經說過佛相應于真理的真正生命。佛與真理契合的“真正生命”有什麼特征呢?

  佛陀告訴曼殊室利大菩薩說:善男子!你如果依照菩薩階位上那些能引導生命進化的修學方法去切實踐修,從染汙生命真實本性的事物中漸漸脫離出來,依據生命的圓滿、安樂和自由,轉化流轉變異中的現實生命,依據最高最圓滿的覺悟,轉化痛苦煩惱的生存狀態,當改變身心性命的工作圓滿完成之後,修行人就獲得全新的生命,我們稱之爲“得到相應于真理的真正生命”。你們應當知道,由于兩個原因,要去陳述“真正生命”的特征是極其困難的,因爲“真正生命”本身拒絕人們用尋常的心識去思考、或者用日常生活中的語言來描述。這兩個原因是:首先,真正的生命,它不是世俗認識的思維對象,世俗認識中的名稱、概念、命題、觀念等根本不適合去描述它:其次,真正的生命,它是超越于任何功利活動之上的,這就是說,它的存在方式和運作方式與世俗生命活動完全不同。與“真正生命”相比,流轉變異中的世俗生命正好具備與前者截然相反的兩個特征:首先,世俗生命中的知識總是遊離于真理之外 ,我們自認爲在認識真理,實際上只是在做無謂的語言遊戲:其次,世俗生命總是圍繞生存問題而運轉,現實生命的一切動機無往而不編織于實用主義的因果網絡之中。

  曼殊室利菩薩又問佛陀說:世尊!那些接受四種真理而修行的人,那些思考生命流轉過程而修行的人,他們在改變痛苦煩惱的非自由生命後所能獲得的新生命也可以稱作真正的生命嗎?

  佛陀回答說:善男子!這兩類修行人所獲得的生命不能叫做真正的生命。

  曼殊室利菩薩接著問:世尊!那麼他們究竟獲得何種生命呢?

  佛陀說:善男子!這些修行人獲得的生命可以稱爲“解除了痛苦煩惱的生命”,它還不是“真正生命”。根據這種解除了痛苦煩惱的生命,可以說那些體會四種真理的修行人、思考生命流轉過程的修行人以及圓滿覺悟的佛之間是完全平等的,因爲佛的生命也同樣擁有這一特征:它已經解除了痛苦煩惱的不自由狀態。可是根據與真理相應的“真正生命”,這叁種修行人之間就大有差別了。總的說來,那從真理而來的“真正生命”同前兩類修行人所獲得的“解除了痛苦煩惱的生命”相比,它們在性質、功能和道業上的差別極其巨大,“真正生命”的優越性是語言無法稱說、數字無法計算的。

  曼殊室利菩薩又禀告佛陀說:世尊!我現在想了解佛陀生命發生時的情況。

  佛陀說:善男子!那些與真理相應的諸佛,會變現他們的身體到宇宙世界裏去做各種各樣的救濟衆生之事業,這就像大地上諸種因緣條件輾轉變化,因而萬事萬物的生機就能勃發出來。與真理相應的佛,他所變現的生命是由各種莊嚴事業積聚起來的,他是絕對真理在生存世界上的完美體現。你應當知道,對于佛爲教化衆生而變現的生命,可以說他有産生,至于那真正的生命,“産生”這一概念根本就不適合去表達它。

  曼殊室利菩薩又禀告佛陀說:世尊!我想了解佛爲教化衆生而變現的生命,這個“變現生命”的情況究竟是怎樣的呢?

  佛陀告訴曼殊室利菩薩說:善男子!佛變現生命的具體情況是這樣的:佛在叁千大千世界這個屬于他教化範圍內的種種生命存在的地方,或者選擇握有巨大權力的貴族家庭,或者選擇那些家資殷豐而又樂善好施的人家,佛可以在不同地點同時去變現生命,他進入母胎、誕生、長大、娶妻生子、離開家庭志意向道、尋求苦行的方式去達到解脫、摒棄苦行這種無效的方法、成就最高最圓滿的覺悟,以上幾個生命階段按次序顯現,這就是佛變現生命的一般情況。

  原典

  如來成所作事品第八

  爾時曼殊室利菩薩摩诃薩請問佛言:世尊!如佛所說如來法身①。如來法身有何等相?

  佛告曼殊室利菩薩曰:善男子!若于諸地波羅蜜多,善修出離,轉依②成滿,是名如來法身之相③。當知此相二因緣故,不可思議。無戲論故;無所爲故。而諸衆生計者戲論,有所爲故。

  世尊!聲聞獨覺所得轉依,名法身不?

  善男子!不名法身。

  世尊!當名何身?

  善男子!名解脫身④。由解脫身故,說一切聲聞、獨覺與諸如來平等平等;由法身故說有差別。如來法身有差別故,無量功德最勝差別,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曼殊室利菩薩複白佛言:世尊!我當雲何應知如來生起之相?

  佛告曼殊室利菩薩曰:善男子!一切如來化身⑤作業,如世界起一切種類。如來功德衆所莊嚴,住持爲相,當知化身相有生起,法身之相無有生起。

  曼殊室利菩薩複白佛言:世尊!雲何應知示現化身方便善巧?

  佛告曼殊室利菩薩曰:善男子!遍于一切叁千大千佛國土中,或衆推許增上王家,或衆推許大福田家,同時入胎、誕生、長大、受欲⑥、出家、示行苦行、舍苦行已、成等正覺,次第示現,是名如來示現化身方便善巧。

  注釋

  ①法身:佛以“法”爲身,故名“法身”;“法”既指存在的真實本性,也指由存在本性而融注的一切存在現象,因此佛以“法”爲身,也就是以存在的真實本性作爲自己的身體,今譯爲“真正生命”。

  ②轉依:依據最高最圓滿的覺悟,改變痛苦煩惱的生存狀態,也就是“轉煩惱爲菩提” 。

  ③是名如來法身之相:遁倫解釋說:“此中意謂,于諸地中修出離以爲了因,顯淨真如轉依成滿,是法身相。”意思是說,通過在諸種修行階位中勤勉不懈地修學止觀,改變自己的思維結構,爲真理之展示提供了認識上的基礎和前提,這就能使存在的真實本性圓滿顯現出來,修行人通過踐修實現存在本性的這一切活動就是真正生命的表現。

  ④解脫身:指解除了痛苦煩惱的生命。遁倫在解釋“解脫身”與“法身”的差別時說:[二乘轉依不名法身,以其未斷所知障,由斷惑障所顯真如名解脫身,由解脫身叁乘平等,由法身故有其差別。”這就是說:兩種生命之間的差別表現在“斷惑證真”這兩個方面,首先,解除了痛苦煩惱的生命是排除一切心理障礙而實現的,它尚未把知識障礙也全部排除掉,而真正生命、佛的生命則不僅排除了一切心理障礙,而且排除了一切知識障礙,換句話說,“解脫身”仍然是相對自由的生命,而真正生命則是絕對自由的;其次,與“斷障”緊密聯系的是“證真”,即通過排除生命內部的障礙使存在的真正本性顯現出來,“解脫身”與“法身”由于在消除生命障礙的層次上有淺有深,它們透過障礙所顯示的存在本性也就有了深淺差別。

  ⑤化身:覺者爲救濟衆生變現而成的生命,由于變現生命存在于同其他生命共在的生存世界上,所以它和一切世俗生命一樣,有生起、有變化、有消亡;另一方面,它又是真正生命的表現形式,是真理現實化在人間,所以它沒有真實的生起、變化和消亡。

  ⑥受欲:指佛娶妻生子。

  譯文

  曼殊室利菩薩又禀告佛陀說:世尊!佛所說的經典可以看成是佛與真理相應的真正生命的具體表現形式,因爲表述真正生命的經典存在著,那些尚未能自我把握其生命流轉方向的人必然能自我把握了,那些已能把握生命進化方向的修行人,就可以通過研究佛的教法經典而快速地解除痛苦煩惱。現在我想知道,那表述佛“真正生命”的經典分成哪幾個部分呢?

  佛陀告訴曼殊室利菩薩說:善男子!表述佛真正生命的經典可以分爲叁個部分…一是經藏,二是律藏,叁是論藏。

  曼殊室利菩薩接著問:世尊!那麼,什麼叫做“經藏”,什麼叫做“律藏”,什麼又叫做“論藏”呢?

  佛陀說:曼殊室利!如果我把同一性質的事物放在一起,分門別類地給予解說,這樣來分析一切存在現象的經典就叫做“經藏”。我有時根據四樣事物分析存在現象,有時根據九樣事物分析存在現象,甚至有時根據二十九樣事物來分析存在現象。

  究竟是哪四樣事物呢?第一是接受教法、思考教法後引發出來的兩種智慧:第二是歸敬佛、歸敬佛親證的真理及佛施設的教法:第叁是指幫助衆生展開現實修行活動的叁種學問,即戒律學、禅定學和智慧學:第四是走向真理的具體方法,共包括叁十七種方法。

  究竟是哪九樣事物呢?第一是構成生命現象的五種成分聚集體,包括肉體物質、感受功能、造相功能、心理欲念及意識活動等:第二是生命與外界接觸後發生統攝作用,生命利用感知功能在外界環境的刺激下産生感覺、知覺,並同時向環境有所攝取,用以維系生命的生存和發展:第叁是生命活動具體過程的展開,這裏陳述了構成展開過程的十二個環節:第四指生命的資生方式,資生方式有世俗生命的資生方式以及與真理相應的資生方式這兩大類別:第五是關于染汙生命的狀態、原因以及淨化生命的狀態、原因的描述,這就是四種真理的相關教法:第六是對宇宙世界中各種存在現象的一個總體分類,包括自然界、生命現象、真理教法、真實的生命狀態、諸種走向真理的修學方法等五大類:第七是能陳說真理的覺者,即佛:第八是被陳說的真理,即教法;第九是參與佛教會議的大衆,這包括貴族、出家修行人、有學問的人、有財勢的人、四種天界生命等。

  究竟是哪二十九樣事物呢?第一指構成生命現象的五種成分聚集體:第二指由十二個環節組成的生命展開過程:第叁指在無主宰存在的流轉過程中執著有主宰、主體的實體式存在,這一錯誤觀念成爲招感未來生命流轉狀態的重要原因:第四指在沒有實體存在的流轉過程中執著有對象、客體的實體式存在,這一錯誤觀念也是招感未來生命流轉狀態的一個重要原因:第五指培養注意力的四種方法,它們的主要原則是根據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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