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臺、禅二宗法統說之爭
編輯:宋道發
來源:閩南佛學
內容提要:在宋代的佛教界,天臺宗與禅宗的抗爭乃是十分引人注目的重要事件,而二宗之爭衡,則以確立本宗在當時中國佛教界的正統地位爲目的,故雖有教理上的交涉,而以法統說爲二宗爭衡的主線。 本文即對二宗法統說的緣由與完善過程作一較詳盡的探討,以就教于教、學二界。
關鍵詞:天臺 禅宗 法流 爭論
作者簡介:宋道發,男,哲學博士,現任職于杭州商學院宗教研究所。
一 臺、禅爭衡之肇始
(一) 法統說之由來
所謂法統,是指付法相承的道統。有的學者也稱其爲祖統,大概是說祖師相承的道統吧。名稱雖異,實質則同。
關于法統說的由來,釋印順是這樣認爲的:
“在佛法中,“付法”有古老而深遠的意義。佛法的叁藏,尤其是定慧修持,都是重傳承的。在師資授受的傳承中,發展爲“付法”說。”[1]
自釋迦創教以來,佛教對于師資傳承一直非常重視,將其視爲維護佛教法脈延續不絕,並使佛法發揚光大的主要手段,可以說,師承代表著佛教的正法相續。在原始佛教的初期,佛陀的教法是由師徒之間的口耳相傳來維系的(文字記載遲至西元前一世紀初才出現),因而師承顯得特別重要。在當時的南方(錫蘭佛教所傳)和北方(罽賓佛教所傳),都有五師相承的傳說。然而師承口授,免不了遺漏或個人增補[2]及強調某特色,使分派的可能性增強。後代的佛教便依據師承分宗立派。不過,印度佛教雖有部派之分,各有自部的付囑相承,然各部派更重學說之同異(如《異部宗輪論》),卻沒有如中國各宗派法統之爭那樣嚴重的事情發生。
在印度佛教中,在一代一人的付法(與悟證沒有關系)中,所付囑的,是“正法”、“法藏”、“勝眼”、“法眼”(禅者謂爲“正法眼藏”)。付囑的主要意義,是“守護”、“護持”。古代的“付囑正法”,是付與一項神聖的義務,維護佛法的純正性,使佛法久住,而不致變質、衰落。這是在佛教的發展中,形成佛法的領導中心;一代大師,負起佛教的攝導與護持的責任,爲佛法的表率與准繩。[3]
佛教自兩漢之際傳入中國後,受中國文化的影響,加上本身的複雜,因人因地因時的不同,經數百年的發展,遂逐漸形成了許多學派和教派。在南北朝時,特別在南朝,因研習經論的不同,而形成了各種學派。各派之經師、論師有理論分歧與诤論,甚至形成法統之爭。然而,在隋唐以前,各學派雖有師徒關系的存在,並不強調師資傳授,法統的觀念也不盛行,尚無傳法之說。隋唐以後,佛教宗派興起,各宗都建立了自己的法統說。必須指出的是,並不是因爲先有宗派而後才有法統的觀念,而是各宗派爲標榜自宗是佛法正宗,都對原已存在的法統觀念充分地加以利用。
中國佛教法統觀念的出現,首先是與南北朝時的佛、道之爭有關。作爲外來文化的佛教傳入中國後,勢必受到中國固有文化的排擠。佛教流行中國以後,中國人常懷疑它的真實性,《老子化胡經》之說早已流行。太武帝毀法時所下的诏書內說,佛法本漢人無賴子弟劉元真、呂伯彊所僞造。因此,當時的佛教徒爲了複興佛法,辟斥此類言論,而編撰了《付法藏因緣傳》一類敘述佛教法統的著作。到五世紀,南朝、北朝均有這樣的著作問世。其次,法統觀念的出現也與佛教注重戒律的師資傳受有密切相關。佛陀遺教,以戒爲師,戒律爲佛法生命之所系。佛法傳來中國後,在西元五世紀的初葉,先後有《十誦律》(404~405年,弗若多羅、鸠摩羅什共譯)、《四分律》(410~412年,佛陀耶舍譯)、《摩诃僧祇律》(416年,佛馱跋陀羅、法顯譯)、《五分律》(423~424年,佛陀什譯)諸部戒律的傳譯。僧祐律師著《薩婆多部記》五卷(《內典錄》作《薩婆多部師資傳》),專門記述薩婆多部十誦律師資相承的傳記,其書雖已佚失,而《出叁藏記集》卷十二載有此書的目錄與序文。
到隋唐時代,宗派興起以後,特別是天臺宗、禅宗興起的時候,古老的付法觀念卻有了新的內容:一方面立宗者自以爲繼承佛的正統,常引用《付法藏傳》以證明。另一方面因禅定盛行的影響,傳法遂有神秘的意義,與名相解釋之學不同。天臺特重因禅發慧,智顗詣慧思受業心觀,得法華叁昧,思曰:“非汝莫感,非我莫識”。而禅宗頓教,更是以心傳心,秘密相傳,不著一字,參禅棒喝,是其頓悟學說的體現。
各個宗派常常引《付法藏因緣傳》及《薩婆多部記》爲爭法統的根據。其實二書性質並不相同,《付法藏傳》本是說佛法的代代相傳;而《薩婆多部記》則僅是敘述薩婆多部師資傳授的傳記史料,而非敘述佛法傳承的曆史。
現在要問,中國佛教的各宗派爲什麼都要建立自己的法統說呢?首先讓我們來討論一下什麼是宗派。顔尚文先生對佛教的宗派是這樣定義的:
“在佛教發展中,經某些教徒根據佛教主要教法,創造出獨特的宗義和修行方法,並且透過講著師承,使此種獨特宗義留傳數代而形成的獨立思想體系或教團。它的兩項不可分離之基本因素是宗義與師承。在宗義師承關系發展中,又産生專宗寺院,組織製度等重要因素。而派別意識則由隱而顯地貫穿在宗派的獨立體系或教團中,並且産生宗祖、道統等強烈的爭執。因此,宗派依其發展程度之不同,可區分爲兩種形式:一爲學派式宗派,僅宗義與師承關系及微細難查的派別意識之教義體系。一爲教派式宗派,包含宗義、師承體系、專宗寺院、組織製度與強烈的派別、宗祖、道統意識等因素之教團。”[4]
由此定義可知,師承乃是一個宗派的兩項基本因素之一,對一個宗派來說是非常重要的。這不僅是因爲佛教自創教以來即有重師承的傳統,而且還關系到該宗派存在的合法性。下面所引宗密(780-841)和湛然(711-782)的兩段話,能夠清楚地說明這一點:
“師有本末者,謂諸宗始祖即是釋迦。經是佛語,禅是佛意,諸佛心口必不相違,諸祖相承根本是佛,親付菩薩造論始末。……中間馬鳴、龍樹悉是祖師。……達摩受法天竺,躬至中華。”[5]
“先明祖承付法由漸,若不先指如來大聖(釋迦),無由列于二十叁祖,若不列于二十叁祖,無由指于第十叁師(龍樹),若不指于第十叁師,無由信于衡崖(慧思)臺嶽(智顗),……由是而知臺衡慧文宗于龍樹,二十叁聖繼踵堅林,實有由也,良可信也。” [6]
禅宗的宗密、天臺宗的湛然各強調本宗的師承關系必上溯至印度祖師的傳承,並以釋迦爲諸宗始祖本師,如此宗派才有成立之來由,才可取信于人,爲佛教的正宗道統所在。師承對宗派之重要性,由此可知。[7]
宗派包括學派式宗派和教派式宗派兩種。所謂學派式宗派,此所謂“宗”者,即家的意思,如“儒家”、“道家”之“家”。“本無宗”,即“本無家”;“心無宗”,即“心無家”。所謂教派式宗派,即指有創始人、有傳授者、有信徒、有教義、有教規之宗教團體,如隋唐時之天臺宗、禅宗、叁階教等。隋唐以前中國佛教主要表現爲學派之分歧,各學派式宗派之間,雖也偶有法統之爭,並不普遍。隋唐以後,各派爭道統之風漸盛,乃有各種教派之競起,法統乃成了“佛教教派的一個標志”。[8]
(二) 宋初臺、禅二宗之情形
1、宋初天臺宗的由衰而興
天臺宗是最早創立的中國佛教宗派。創立之初,經由智者大師(538~597)、章安灌頂(561~632)等諸師的努力,加之陳、隋兩朝的有力護持,曾經興盛一時。而自唐初灌頂寂後,臺宗教勢卻急轉直下,進入長達一百多年的衰微時期。中經法華智威、天宮慧威、左溪玄朗叁代,時至中唐肅宗、代宗兩朝,有玄朗的弟子荊溪湛然(711~782)出世,努力開拓,著作等身,天臺宗風爲之大振,湛然因此而享有中興之祖的美譽。
後來由于“安史之亂”的破壞,地方節度使強暴,宦官專橫,中央威令不行;再加上晚唐到五代期間戰亂頻仍,尤其在遭到唐武宗會昌(841~846)法難的打擊,諸宗的章疏典籍散佚殆盡。素重教典的天臺宗,失去了賴以維系法運的教典,其教勢從此一蹶不振。據《佛祖統紀》卷八《義寂傳》所說:
“初天臺教迹,遠自安史挺亂,近從會昌焚毀,殘編斷簡,傳者無憑。師每痛念,力網羅之。先于金華古藏,僅得《淨名》一疏。吳越忠懿王,因覽《永嘉集》,有“同除四住,此處爲齊;若伏無明,叁藏則劣”之語,以問韶國師。韶雲:“此是教義,可問天臺寂師。”王即召師出金門建講,以問前義。師曰:“此出智者《妙玄》。自唐末喪亂,教籍散毀。故此諸文,多在海外。于是吳越王遣使十人,往日本國求取教典。既回,王爲建寺螺溪,扁曰定慧,賜號淨光法師。及請谥天臺諸祖(止谥天臺以十六祖),一家教學郁而複興,師之力也。”[9]
可見,宋代天臺宗的複興,端賴臺宗教典的複歸。而教典的複歸又與吳越國王錢俶、天臺德韶(屬禅宗法眼宗)、螺溪義寂(屬天臺宗)叁人密不可分。不過,教典雖被請回,尚須假以時日,窮深研幾之後,方能廣事弘揚。故《佛祖統紀》卷八〈法智本紀〉的論贊說:
“唐之末造,天下喪亂。臺宗典籍,流散海東。當是時,爲其學者,至有兼講華嚴以資說飾。暨我宋龍興,此道尚晦。螺溪寶雲之際,遺文複還。雖講演稍聞,而曲見之士,氣習未移。”[10]
隨著研習教典的風氣漸盛,天臺宗的教勢也漸漸地擴大了。至四明尊者知禮大師(960~1028)應運出世,廣演教法,多事著述,故在北宋之初,天臺宗呈蔚然中興之勢。誠如志磐所雲:
“四明法智,以上聖之才,當中興之運,東征西伐,再清教海,功業之盛,可得而思。”[11]
2、宋代禅宗的興盛
與天臺宗的法運多舛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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