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禅宗是密宗还是显宗?
佛教中的“密法”一词有两种含义:
一是金刚乘密法。
另一种是将与广行般若波罗蜜多(行法)相对的深密般若波罗蜜多(观法)称密法。
第二种密法指的是性空真理。只有慧根高之人才能认识这种真理,普通弟子不但认识不了这种妙理,反而会产生顽空,堕入虚无主义而毁掉善根,因此,佛律禁止向普通弟子讲性空妙理。在这种情况下将性空之理称作深密。如《解深密经》所说的“深密”就指这种情况。
“禅宗”顾名思义,重点是修禅悟真,所谓“悟真”和“见性”的“真”和“性”就是指事物的本来面貌,万法的本性,就是《般若经》所开示的中观妙理。
这种妙理虽属深奥难解之密义,但从法理上讲,仍然属于显法,并不属于金刚乘密法。因为真正的密法,有一套与显法截然不同的根、道、果解行系统。
汉传佛教学佛的“有”“空”说,和藏传佛教的观点是否一致?
汉传佛教大德主张,学佛必须先从“有”,后到“空”,若不知“有”,焉知“空”?这种说法和藏传佛教的观点是否一致?
这种说法和藏传佛教完全一样。
起信修法的过程也是个认识的过程,认识必须从有形的现象入手逐步达到无形的本质。
“有”和“空”是一件事物的两个方面,世俗智的认识境界是事物的现象——“有”,超世智(圣智)的认识境界是物自性、法性——“空”,若不承认以世俗智确立的一切存在,轮回、解脱、因果业报、四谛、六度、根、道、果等理论将无从建立。进而,佛和佛法也就无从谈起。同时,真假二谛也是对立统一体,若无假谛的“有”,也就无从谈起真谛的“空”,悟“空”的真境是没有“有”、“空”分别见的“无戏境”。
在菩萨戒中对信念和认识条件达不到的弟子宣谈空理也是犯戒行为。原因是根基差的弟子往往会错误地理解空义而否定一切善行,反而遭到下堕的恶报。
宗喀巴在《菩提道次第广(略)论》中,把修止观放在上士道的最高修道位上。这除了有六度的先后次序和认识上的难度外,也有深恐理解空心出偏,反受其害,应待到思想成熟再开示之义。
有的法师说:“杀蚊虫不算杀生。”这话符合佛法吗?
蚊蝇蛆虫蚂蚁,均属含识类微细生命,既然是含识类,杀害就犯杀生之罪,怎能以其微小而排除在含识之外
佛律杀生之罪分轻重,杀智性高、爱生意识强、死的痛苦重、体格大的有情罪过大;杀智性和爱生意识弱、死的痛苦小、体格小的罪过小。
由于人的智性最高,爱生意识强烈,死的恐惧和痛苦深重,体格大,而且人身极难得,所以杀人罪最重,其次是牛马大象和大型的兽类、鱼类,再次是小动物、鸟类、鱼虾类,又次一等是蚊蝇、蛆虫、蚂蚁和微生物类。
从人到微细生物,按智性和体格大小,分杀生的罪过轻重。杀牛羊的罪和杀蚊蝇之罪,虽罪有轻重,但积小成大,积少成多。因此,绝不能以罪小而忽略,更不能视为无罪。
佛家律制,比丘出门行乞须持锡杖。锡杖的造形象征法理,杖头系十二个铁环,象征十二分教。持锡杖的最主要的作用,是走时响环当当作响,以响声驱散脚下的虫蚁,使其免遭踩踏。
春夏秋季,僧房点灯照明,规定要罩纱罩;饮生水,要经纱布过滤。这都是为了防止蚊蝇、蛆虫受害。
虽然这些是小事,但从这类小事上充分体现了佛教的平等慈悲性。
植物有生命,也有灵识吗?
植物能生长,有生灭过程,与含识生命在表面上有某些相似点,但本质上完全不同。众生有意识,所以称“有情”,称“含识生命”。植物没有意识,不属于有情类。
把花草树木归入有情类,宣扬花草树木有灵识,是典型的外道观点,佛教从来不承认这种观点。在《因明释量论》中对把植物视为有情类的邪教观点,进行了严厉的批驳。
植物若有情识,植物就该轮回转世,植物就应有迷悟,因为“转世”和“迷悟”是有情众生的基本特征。
主张植物有灵识的人,若能提供植物轮回转世、在迷在悟的有力论证,佛教界当改变以往的观点。若提不出有力的证据,仅凭神话、迷信和信口开河说“植物有灵”,是站不
住脚的,对这类说法只能看做是无稽之谈。
有人说:“细菌是下等微生物。”这话对吗?
有情识的生物和无情识的植物在佛教中有严格的区别。
佛经中说:“人的肉体是八万四千微虫的房舍。”这“微虫”指的就是“细菌”。僧律中规定僧人食用的水,要经过纱布过滤,就是为了防止伤害水中的微生物细菌。
从现在克隆技术的成功来看,“人的肉体是八万四千微虫的房舍”的佛语,应有新的解释。人体中的“八万四千微虫”,不单指人体内的“细菌”,也应包括“精虫”和人体的“细胞”,因为佛经中的“因陀罗网”能预言亚原子领域的物质结构,“微生物房舍人体论”,同样可以看做是人体生物结构深部秘密的洞察预见。
推荐生命转世之说,如何证明?
生命转世、无始无终的观点是一切宗教的基础,也是佛教的思想基础。若转世的观点不能成立,佛教的思想基础就会产生动摇。因此,对生命转世的问题,要从逻辑推理和现实证明两个方面进行论证。现介绍《因明逻辑》论证生命转世的方法。
一、生命具有先行同质因。
一切事物都是众缘合成的,事物形成的因缘是“因”,事物本身是“果”。
事物从本质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物质,一类是精神。物质实体都是物质的基本分子集聚的物质众缘和合体,精神意识是以极短的时分为单位的生灭连续不断的“意识的续流”,如同河流、电流,前一刹那的意识是后一刹那意识的同质因,后一刹那意识是前一刹那意识的同质果。
刹那意识,前后相续,因果接连不断,便形成了生命意识之流。
瓜种生不出豌豆,石头变不成花草,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任何事物无因不生,异因也不生。人的意识,也是无因不生,非同质的异因物质也无法生出意识。
意识和物质,虽然相依,却非同质。意识中生不出物质,物质中也生不出意识,因果同质性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从因果必然同质之理可以推出,人的意识的前因必然是意识而不是物质。既然人的意识的前因是同质的意识,人在母胎中形成时的第一刹那的意识的前因是从何而来呢
作为人的有形的物质肉体,其同质的物质因,来自父母的精血,与肉体相连而性质完全不同的意识,不会没有同质先前因。这先前因若不是前世的最后一刹那意识,还会有什么呢?
二、续流先前因。
意识不是物质分子集合体,而是先后相续不断的续流——意识流。既然意识是续流,不是突然生出,突然灭亡,而是一种与时间相同的无始无终的生灭连续过程,既然是前后相续的过程,怎么会没有先前之流和后续之流,只有现时之流呢
以现实的意识为例也能证明意识先后相续的道理。
如识别作用和回忆都离不开先前意识,知识和经验的积累,也是先后意识连续不断的证明。
意识续流的每一个阶段,都是总体意识续流的一个时段,现时生命,从生到死,这一时段也是生命自身总流转过程中的一个时段,并非全过程。
三、习性规则。
生命活动中的每一种重复的实践,会变成习性。这种习性,也称本能。牛犊和象仔刚生下几分钟就会寻找母乳吃奶,人和动物的异性相求,也不需要谁来教。这都叫做本能。
这种本能习性,若无先前的实践活动,怎么会形成呢
机器人为什么没有本能?本能习性是实践中形成的,因此,幼儿和初生动物身上显现出的本能习性,也必定有先前的实践活动。若有先前的实践活动,初生生命的先前实践活动如不在前世,又怎么可能在今世呢
四、前世回忆。
“回忆”是指对过去经验过的事件的回忆。没有经验过的事情不会有回忆。
现实世界中有许多回忆起前世的儿童,有许多根据回忆认定前世住址、家庭、亲人的国内外事例,古今中外的传说记载何止一二。即使是不承认定中回忆,也无法断然否定许多儿童凭回忆认定前世的实例。
通过逻辑推理和现实事例,完全可以证明生命转世理论,能证明生命定有前世,也同样可以证明,生命定有后世。
有人说:“天堂和地狱都是虚构的。”对这种说法如何看待?
“天堂”和“地狱”之说,佛教中有两种说法。
小乘佛教主地域说,大乘有“地狱”说,也有“心态”说。
地域说认为,大地底下有地狱,须弥山有四天王天,须弥顶峰有三十三天,虚空中有四重欲界天、十八重色界和四重无色界,整个虚空中充满群星和悬浮的微尘似的无量世界。地狱非一处,天国也非一个,因众生的业缘,各得其所。
大乘“心态”说认为,六道众生未必是异地、异体。苦乐是思想意识的感受,六道虽同体而感受各异,同是人,因业力感受的差别,可以有六种心态,心中有乐无苦者为天,苦乐参半者为人,有苦无乐者为地狱生命,贪得无厌、处于饥饿状态者为饿鬼,心情暴躁、好斗、好战者为阿修罗,智力低下者为畜牲。
对认为“天堂、地狱是虚构的”的人,可以讲“心态说”。对持万物性空观的大乘佛教来说,承认天堂、地狱的存在也是一种顺世权宜之说,在没有任何实有的情况下,虚设有何不可呢
有益的“虚设”比有害的“虚无”观也许更高明。
只修“抛瓦法”,就能往生佛国吗?
…
《藏传佛教基础知识问答》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