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傳佛教禅宗是密宗還是顯宗?
佛教中的“密法”一詞有兩種含義:
一是金剛乘密法。
另一種是將與廣行般若波羅蜜多(行法)相對的深密般若波羅蜜多(觀法)稱密法。
第二種密法指的是性空真理。只有慧根高之人才能認識這種真理,普通弟子不但認識不了這種妙理,反而會産生頑空,墮入虛無主義而毀掉善根,因此,佛律禁止向普通弟子講性空妙理。在這種情況下將性空之理稱作深密。如《解深密經》所說的“深密”就指這種情況。
“禅宗”顧名思義,重點是修禅悟真,所謂“悟真”和“見性”的“真”和“性”就是指事物的本來面貌,萬法的本性,就是《般若經》所開示的中觀妙理。
這種妙理雖屬深奧難解之密義,但從法理上講,仍然屬于顯法,並不屬于金剛乘密法。因爲真正的密法,有一套與顯法截然不同的根、道、果解行系統。
漢傳佛教學佛的“有”“空”說,和藏傳佛教的觀點是否一致?
漢傳佛教大德主張,學佛必須先從“有”,後到“空”,若不知“有”,焉知“空”?這種說法和藏傳佛教的觀點是否一致?
這種說法和藏傳佛教完全一樣。
起信修法的過程也是個認識的過程,認識必須從有形的現象入手逐步達到無形的本質。
“有”和“空”是一件事物的兩個方面,世俗智的認識境界是事物的現象——“有”,超世智(聖智)的認識境界是物自性、法性——“空”,若不承認以世俗智確立的一切存在,輪回、解脫、因果業報、四谛、六度、根、道、果等理論將無從建立。進而,佛和佛法也就無從談起。同時,真假二谛也是對立統一體,若無假谛的“有”,也就無從談起真谛的“空”,悟“空”的真境是沒有“有”、“空”分別見的“無戲境”。
在菩薩戒中對信念和認識條件達不到的弟子宣談空理也是犯戒行爲。原因是根基差的弟子往往會錯誤地理解空義而否定一切善行,反而遭到下墮的惡報。
宗喀巴在《菩提道次第廣(略)論》中,把修止觀放在上士道的最高修道位上。這除了有六度的先後次序和認識上的難度外,也有深恐理解空心出偏,反受其害,應待到思想成熟再開示之義。
有的法師說:“殺蚊蟲不算殺生。”這話符合佛法嗎?
蚊蠅蛆蟲螞蟻,均屬含識類微細生命,既然是含識類,殺害就犯殺生之罪,怎能以其微小而排除在含識之外
佛律殺生之罪分輕重,殺智性高、愛生意識強、死的痛苦重、體格大的有情罪過大;殺智性和愛生意識弱、死的痛苦小、體格小的罪過小。
由于人的智性最高,愛生意識強烈,死的恐懼和痛苦深重,體格大,而且人身極難得,所以殺人罪最重,其次是牛馬大象和大型的獸類、魚類,再次是小動物、鳥類、魚蝦類,又次一等是蚊蠅、蛆蟲、螞蟻和微生物類。
從人到微細生物,按智性和體格大小,分殺生的罪過輕重。殺牛羊的罪和殺蚊蠅之罪,雖罪有輕重,但積小成大,積少成多。因此,絕不能以罪小而忽略,更不能視爲無罪。
佛家律製,比丘出門行乞須持錫杖。錫杖的造形象征法理,杖頭系十二個鐵環,象征十二分教。持錫杖的最主要的作用,是走時響環當當作響,以響聲驅散腳下的蟲蟻,使其免遭踩踏。
春夏秋季,僧房點燈照明,規定要罩紗罩;飲生水,要經紗布過濾。這都是爲了防止蚊蠅、蛆蟲受害。
雖然這些是小事,但從這類小事上充分體現了佛教的平等慈悲性。
植物有生命,也有靈識嗎?
植物能生長,有生滅過程,與含識生命在表面上有某些相似點,但本質上完全不同。衆生有意識,所以稱“有情”,稱“含識生命”。植物沒有意識,不屬于有情類。
把花草樹木歸入有情類,宣揚花草樹木有靈識,是典型的外道觀點,佛教從來不承認這種觀點。在《因明釋量論》中對把植物視爲有情類的邪教觀點,進行了嚴厲的批駁。
植物若有情識,植物就該輪回轉世,植物就應有迷悟,因爲“轉世”和“迷悟”是有情衆生的基本特征。
主張植物有靈識的人,若能提供植物輪回轉世、在迷在悟的有力論證,佛教界當改變以往的觀點。若提不出有力的證據,僅憑神話、迷信和信口開河說“植物有靈”,是站不
住腳的,對這類說法只能看做是無稽之談。
有人說:“細菌是下等微生物。”這話對嗎?
有情識的生物和無情識的植物在佛教中有嚴格的區別。
佛經中說:“人的肉體是八萬四千微蟲的房舍。”這“微蟲”指的就是“細菌”。僧律中規定僧人食用的水,要經過紗布過濾,就是爲了防止傷害水中的微生物細菌。
從現在克隆技術的成功來看,“人的肉體是八萬四千微蟲的房舍”的佛語,應有新的解釋。人體中的“八萬四千微蟲”,不單指人體內的“細菌”,也應包括“精蟲”和人體的“細胞”,因爲佛經中的“因陀羅網”能預言亞原子領域的物質結構,“微生物房舍人體論”,同樣可以看做是人體生物結構深部秘密的洞察預見。
推薦生命轉世之說,如何證明?
生命轉世、無始無終的觀點是一切宗教的基礎,也是佛教的思想基礎。若轉世的觀點不能成立,佛教的思想基礎就會産生動搖。因此,對生命轉世的問題,要從邏輯推理和現實證明兩個方面進行論證。現介紹《因明邏輯》論證生命轉世的方法。
一、生命具有先行同質因。
一切事物都是衆緣合成的,事物形成的因緣是“因”,事物本身是“果”。
事物從本質上可分爲兩類,一類是物質,一類是精神。物質實體都是物質的基本分子集聚的物質衆緣和合體,精神意識是以極短的時分爲單位的生滅連續不斷的“意識的續流”,如同河流、電流,前一刹那的意識是後一刹那意識的同質因,後一刹那意識是前一刹那意識的同質果。
刹那意識,前後相續,因果接連不斷,便形成了生命意識之流。
瓜種生不出豌豆,石頭變不成花草,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任何事物無因不生,異因也不生。人的意識,也是無因不生,非同質的異因物質也無法生出意識。
意識和物質,雖然相依,卻非同質。意識中生不出物質,物質中也生不出意識,因果同質性是無法改變的事實。
從因果必然同質之理可以推出,人的意識的前因必然是意識而不是物質。既然人的意識的前因是同質的意識,人在母胎中形成時的第一刹那的意識的前因是從何而來呢
作爲人的有形的物質肉體,其同質的物質因,來自父母的精血,與肉體相連而性質完全不同的意識,不會沒有同質先前因。這先前因若不是前世的最後一刹那意識,還會有什麼呢?
二、續流先前因。
意識不是物質分子集合體,而是先後相續不斷的續流——意識流。既然意識是續流,不是突然生出,突然滅亡,而是一種與時間相同的無始無終的生滅連續過程,既然是前後相續的過程,怎麼會沒有先前之流和後續之流,只有現時之流呢
以現實的意識爲例也能證明意識先後相續的道理。
如識別作用和回憶都離不開先前意識,知識和經驗的積累,也是先後意識連續不斷的證明。
意識續流的每一個階段,都是總體意識續流的一個時段,現時生命,從生到死,這一時段也是生命自身總流轉過程中的一個時段,並非全過程。
叁、習性規則。
生命活動中的每一種重複的實踐,會變成習性。這種習性,也稱本能。牛犢和象仔剛生下幾分鍾就會尋找母乳吃奶,人和動物的異性相求,也不需要誰來教。這都叫做本能。
這種本能習性,若無先前的實踐活動,怎麼會形成呢
機器人爲什麼沒有本能?本能習性是實踐中形成的,因此,幼兒和初生動物身上顯現出的本能習性,也必定有先前的實踐活動。若有先前的實踐活動,初生生命的先前實踐活動如不在前世,又怎麼可能在今世呢
四、前世回憶。
“回憶”是指對過去經驗過的事件的回憶。沒有經驗過的事情不會有回憶。
現實世界中有許多回憶起前世的兒童,有許多根據回憶認定前世住址、家庭、親人的國內外事例,古今中外的傳說記載何止一二。即使是不承認定中回憶,也無法斷然否定許多兒童憑回憶認定前世的實例。
通過邏輯推理和現實事例,完全可以證明生命轉世理論,能證明生命定有前世,也同樣可以證明,生命定有後世。
有人說:“天堂和地獄都是虛構的。”對這種說法如何看待?
“天堂”和“地獄”之說,佛教中有兩種說法。
小乘佛教主地域說,大乘有“地獄”說,也有“心態”說。
地域說認爲,大地底下有地獄,須彌山有四天王天,須彌頂峰有叁十叁天,虛空中有四重欲界天、十八重色界和四重無色界,整個虛空中充滿群星和懸浮的微塵似的無量世界。地獄非一處,天國也非一個,因衆生的業緣,各得其所。
大乘“心態”說認爲,六道衆生未必是異地、異體。苦樂是思想意識的感受,六道雖同體而感受各異,同是人,因業力感受的差別,可以有六種心態,心中有樂無苦者爲天,苦樂參半者爲人,有苦無樂者爲地獄生命,貪得無厭、處于饑餓狀態者爲餓鬼,心情暴躁、好鬥、好戰者爲阿修羅,智力低下者爲畜牲。
對認爲“天堂、地獄是虛構的”的人,可以講“心態說”。對持萬物性空觀的大乘佛教來說,承認天堂、地獄的存在也是一種順世權宜之說,在沒有任何實有的情況下,虛設有何不可呢
有益的“虛設”比有害的“虛無”觀也許更高明。
只修“抛瓦法”,就能往生佛國嗎?
…
《藏傳佛教基礎知識問答》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