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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講話(卷一)

  成唯識論講話(卷一)

  【稽首唯識性,滿分清淨者;我今釋彼說,利樂諸有情。】

  稽首,是頂禮。唯識性,是法寶。滿清淨者,是佛寶。分清淨者,是僧寶。我,是指護法等論師。彼說,是指世親菩薩所造的《唯識叁十頌》。利樂,是得到大菩提大涅槃的利益快樂。有情,是有情識的一切衆生。(滿是圓圓滿滿,分是一份一份)

  我們護法等,來恭恭敬敬頂禮佛法僧叁寶,爲的是甚麼事情呢?就是因爲我們現今要解釋世親菩薩所造的《唯識叁十首頌》啊!我們要解釋這頌的目的,並不是爲自已的名聞利養和恭敬,而爲的是要希望一切衆生通通得到成佛的快樂。

  【今造此論,爲于二空有迷謬者生正解故;生解爲斷二重障(P13)故。由我法執,二障具生。若證二空,彼障隨斷。斷障爲得二勝果故。由斷續生煩惱障故,證真解脫;由斷礙解所知障故,得大菩提。】

  此論,是指的《成唯識論》。二空,就是我空和法空。迷是迷昧,謬是錯謬。正是不謬,解是不迷。二重(讀平聲)障,就是煩惱障和所知障。我執,是執著以爲是有主宰。法執,是執著以爲是有實體。二勝果,是大菩提和大涅槃。續生,就是繼續生死。真解脫,就是涅槃的斷德。礙解,就是障礙正解。大菩提,就是般若的智德。真,簡別不是二乘相似的涅槃。大,簡別不是二乘偏空的智慧。都是指佛果而說。

  我們現今要造這部釋論,爲的要使于我空和法空有迷昧和錯謬的人(凡夫、外道、二乘、余宗),對于唯識的道理,生起一種真正的了解。生解爲甚麼事情呢?爲的是要斷除煩惱障和所知障。因爲衆生有了我執和法執,所以二障就具足生起來了。設若能夠證得二空真如之理,那麼,彼煩惱障和所(P14)知障自然即刻會斷除。斷了這兩種障,試問有甚麼好處呢?因爲斷了兩種障,可以得到兩種殊勝的果報故。怎樣知道呢?(1)因爲斷了繼續生死煩惱障的原故,可以證得佛的真正解脫。(2)因爲斷了障礙正解所知障的原故,可以證得佛的廣大菩提。煩惱障:就是貪瞋癡慢疑不正見等種種煩惱,這些煩惱本身就是染汙;所以說,煩惱即是障。所知,是一切所緣的境界,本來不是障,因爲它本身不是染汙的東西;但是有一種人坐井觀天,得少爲足,不肯進求廣大深法,以爲自己的智慧了不起。所以說,所知雖不是障,然被得少爲足的障來障礙了許多境界。

  【又爲開示:謬執我法,迷唯識者;令達二空,于唯識理,如實知故。】

  開,是開導;示,是指示。執,是執著。唯,是不離;識,是認識。理,是道理。實,是真實;知,是了知;故,是原故。

  解釋這個《唯識叁十頌》,還有一個道理,就是他們對于一切所見所聞的境界,都以爲是實在的,不知道完全是各人自己心識所變的。換句話說,(P15)就是不能離開各人自己的認識。所以他們執著以爲有一個實在的身體,和身外有許多萬物。因爲他們把這種太深的成見,堅執不舍的原故,所以論師們才來造論開導指示他們,使令他們通達所執的身體,固然是不可得;就是身外的萬事萬物,亦複不可得。因此,對于唯識的道理就能照他那樣的內容,真真實實的知道了。

  【複有迷謬唯識理者:或執外境,如識非無;或執內識,如境非有;或執諸識,用別體同;或執離心,無別心所。爲遮此等種種異執,令于唯識深妙理中得知實解,故作斯論。】

  複,是複次。或是不定。外境,是色、聲、香、味、觸五塵的境界。非無,就是有。內識,就是各人自己的心識。非有,就是無。用,是功用;體,是體性。心所,就是心識上各種功用。遮,是遮除。異,是不同。深,是深廣;妙,是微妙。作,是製造;此,是這一部;論,是討論。

  還有一個意義,就是一般對于唯識的道理迷昧或錯謬的人,一共有四種——第一種偏執外面的境界,同內識一樣都是有的,這是小乘的一切有部。(P16)第二種偏執裏面的心識,也同外面的境界一樣都是沒有,這是清辯論師空宗的一派。第叁種偏執心體只有一個——阿賴耶的識精;而分開到眼、耳、鼻、舌、身、意六根門頭上去,而變成了六用。所謂“元以一精明,分成六和合”;又雲“一處成休複,六用皆不行”。這都是說,心識的功用雖然是各別,而體性卻是相同,這是大乘性宗的一派。第四種偏執只有心王而沒有心所的,這是小乘經部裏覺天論師的一派。以上四種都是不合乎唯識的正理,因爲唯識家的主張,一是外境是無;二是心識是有;叁是心識是八體八用;四是離開心王之外,是有心所的自體和作用。唯識家要破除上面各種不同的偏執,令他們對于唯識裏面甚深微妙的真理,得到一種如理真實的了解,所以才來造這一部《唯識叁十頌》的釋論。世親菩薩的《叁十頌》本來有十家注釋,各有十卷,總共有百卷。後來玄奘法師把百卷的廣文糅譯成十卷,所以叫做《成唯識論》。

  【若唯有識,雲何世間,及諸聖教,說有我法?】

  若,是設若。世間,是世界上的人。聖教,是佛教的經論。我,有主權、(P17)宰判的作用;法,是有軌範、保持的作用。

  照你們唯識家所說宇宙萬有、森羅萬象、根身器界,一切的一切,都不能離開各人自己心識所變的話;那末,爲甚麼世界上的人都說在心內有一個主宰的我,和心外有種種形形色色不同的法呢?不但是世界上的人人都是這樣說,就是你們聖教的經論裏面,也常常說有聲聞、緣覺、菩薩、諸佛的我,和四谛、十二因緣、六度、四攝的法呢。縱然世界上的人,有偏執說得不對,那末,爲什麼沒有偏執的聖教,還說有我相和法相呢?

  【頌曰:由假說我法,有種種相轉;彼依識所變。此能變唯叁:謂異熟思量,及了別境識。】

  頌,是偈頌。假,有兩種:(1)無體隨情假;(2)有體施設假:種種相,是我相和法相;轉,是轉變和轉起。彼,是我法;依,是依托;變,是變現和轉變。異熟,是第八識;思量,是第七識。了別,是前六識。

  前面問聖教爲什麼說我法,所以現在舉出本頌來答。頌上說:“你問的是:“如果一切法都是心識所變的話,那末,佛教的經論上爲甚麼也說了許(P18)多我相和法相呢?””答的意思就是說:“不錯!佛經上雖然說了許多我相和法相的名詞,然而都是方便的“假說”,你不要以爲說了都是實在的啊!”這“我”和“法”有種種的意義,到下面論文上自然會解釋。那末,先來請問你一下:這許多我相和法相是從甚麼地方轉變出來的呢?是從每人八個識的心王和心所,由自證分轉變出見分和相分出來的啊!由見分轉出我相影子,由相分現出法相的影子。所變的雖然是有無量無數,而能變的唯有叁類,第一類是第八異熟識,第二類是第七思量識,第叁類是前六識了別境識。因爲第八識是異時而熟的果報識;第七識的功用,是恒審思量第八識爲我;前六識是明了分別六塵的粗顯境界。詳細的解釋,到後面會告訴你。

  【論曰:世間聖教說有我法;但由假立,非實有性。我謂主宰;法謂軌持。】

  世,是叁世;間,是十方。聖,是聖人;教,是教法。主,是主張;宰,是宰判。軌,是軌範;持,是保持。

  這是解釋第一句頌的。意思是說,無論是世間上所說的我法,或是聖教(P19)上所說的我法,都是假設的,並不是一定有實在的體性。甚麼叫做我呢?我,是有自在和判斷的功用。甚麼叫做法呢?法,是有生解和不舍自相的功用。

  【彼二俱有種種相轉。我種種相:謂有情命者等;預流一來等。法種種相:謂實德業等;蘊處界等;轉謂隨緣施設有異。】

  彼二,是我相和法相;種種相,是有許許多多的名詞。有情,是有情識的衆生;命者,是有命根的人;等,是受者我和作者我,一共有十六種知見。預流,是預入聖人之流的初果羅漢;一來,是二果羅漢,因爲他還要來欲界受生一次;等,是叁果、四果,以及緣覺、菩薩、佛陀。實,是宇宙萬有的實體;德,是實體上的德相;業,是體相的業用;等,是大有性、同異性、和合性,以及數論師的二十五谛。蘊,是五蘊;處,是六根六塵的十二處;界,是六根、六塵、六識的十八界;等,是等于四谛、十二因緣、六度、四攝等。隨緣,是隨各種不同的因緣;施設,是安立許多各別的名義。(P20)

  前面所說的我相和法相,名字也有許多的不同。例如世間所安立的我,有的時候叫做有情,有的時候又叫做命者;在聖教所安立的名稱,有初果、二果、叁果、四果、緣覺、菩薩、佛陀,這許多假名。至于所說的法相:勝論師有所謂六句義——實、德、業、大有性、同異性、和合性,以及數論師的二十五谛等。聖教所安立的世間法,所謂叁科——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出世法有所謂叁乘——四谛、十二因緣、六波羅密等。這許多各各不同的名稱,都是因爲他們的因緣有異,所以名稱也就有差別了。

  【如是諸相,若由假說,依何得成?】

  如是,上面這樣許多許多的我相和法相,設若照你們唯識家所說的都是由假而說的;那我們倒要請問請問,究竟是依托甚麼東西而成立的呢?

  【彼相皆依識所轉變而假施設。識謂了別。此中識言,亦攝心所,定相應故。變謂識體,轉似二分。相見俱依自證起故。依斯二分,施設我法。彼二離此,無所依故。】

  彼相,是我相和法相;依,是依托;識,通指八個識的自體;施,是施(P21)爲;設,是敷設。了,是明了;別,是分別。攝,是攝取;心所,是心王所有的附屬品。相應,是有聯絡的關系。變,是轉變;識體,是每個識的自體。似,是相似;二分,是見分和相分。見分,是能見的一分功用;相分,是所見的一分影像。自證,是識體自己證明不錯;起,是生起。

  你前面不是問“我相和法相依托甚麼東西得成立”的嗎?我告訴你,它們是依托各個識的自體轉變出來的,只是方便施設種種虛假的名字吧了。甚麼叫做識呢?識,就是有明了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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