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臺智顗教觀思想體系
林志欽
真理大學宗教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中華佛學研究》第五期,2001)
提要
在中國佛教諸大宗中,若論其教理、觀行兩皆整備,具足周詳體系之宏模,無疑地天臺宗將是其代表性之著者。吾人欲系統性地掌握整體佛法之教行,天臺教義亦誠爲極佳入路之一。而智者大師智顗(538~597)實乃天臺立宗之師,全體教觀思想體系之奠立者。
然則,智顗之學說體系在其各主要著作中雖見端倪,猶乏全面之統整。本文之作即欲依智顗《妙法蓮華經玄義》、《摩诃止觀》、《維摩經玄疏》等重要著作所提,進一步將之整合,以呈顯出智顗晚期思想圓熟之下所建立的全體教觀思想之完整架構。此中,論及了“五時八教”說、分約“教部”與“教相”而論化儀四教五時、通別五時說、化法四教十六門、觀門化儀之叁種止觀、觀門化法之四教十六門與叁觀等,進而建構起智顗教觀思想之體系。此外,亦論及權實與本迹義,以及約《法華經》而言教判之叁種教相論,實不外乎在彰明前述之體系與權實爲用之義。
關鍵詞:1。叁種教相 2。五時八教 3。教觀 4。權實 5。本迹 6。教觀 7。智顗 8。天臺
一、前言
在中國佛教諸大宗中,若論其教理、觀行兩皆整備,具足周詳體系之宏模,無疑地天臺宗將是其代表性之著者。天臺宗立宗以來,教觀之雙美即屢屢爲人所稱道。吾人欲系統性地掌握整體佛法之教行,天臺教義亦誠爲極佳入路之一。而天臺之祖承,智者大師智顗(538~597)雖稱四祖,[1]實乃天臺立宗之師,全體教觀思想體系之奠立者。其不僅建構了天臺宗義之詳備理論,[2]後代弟子亦皆在其所立之規模下作進一步的闡釋與推述。因此,要把握天臺思想,不能不由諸智顗。
智顗思想除受其師慧思之啓發、提點者外,[3]亦批判性地綜攝當時所有南北衆家教判思想,[4]從而建立起更廣大而深細之教觀體系。其如谛觀(高麗人,公元960年入宋)《天臺四教儀》所言,乃欲以“判釋東流一代聖教罄無不盡。”(T46.774c)[按:本文所引《大正新修大藏經》之出處,采略號標記法,直接附于引文之後。例如:“T46.1a-b”即代表《大正新修大藏經》冊46,頁1,上欄至中欄。]
然則,智顗之學說體系在其各主要著作,如《妙法蓮華經玄義》(簡稱《法華玄義》)、《摩诃止觀》、《維摩經玄疏》等之中雖見其端倪,猶乏全面之統整。此蓋因智顗之講述,如《法華玄義》與《維摩經玄疏》乃釋經之作,非專爲立宗而說,故受囿于釋經之體例;前者與《摩诃止觀》又一偏教相之闡釋,一主觀行法門之發揮,故詳略互現,各具體系,缺乏整體之統合。此對天臺家說而言,誠屬一大遺憾!本文之所由作,即欲依智顗上述之作,進一步將之整合,以呈顯出智顗晚期思想圓熟之下所建立的全體教觀思想之完整架構。
二、“五時八教”說
探討智顗之思想體系,首先必須論及的即是“五時八教”說。緣于前引谛觀《天臺四教儀》言:“天臺智者大師以“五時八教”判釋東流一代聖教罄無不盡。”(T46.774c)以此作爲智顗教相思想之總綱領。隨著《天臺四教儀》一書之日著,曆來即皆習以“五時八教”說總括智顗之思想。
實則,“五時八教”一名雖因谛觀《天臺四教儀》而著,智顗本人已有“五時”、“八教”之各別用語。如《法華玄義》言:“今釋此譬,總喻半滿“五時””(T33.810b);《妙法蓮華經文句》(簡稱《法華文句》)雲:“敷“八教”網,亘法界海。”(T34.3b)至于二語之合稱則自天臺六祖唐.湛然(711~782)時已有。如其釋《法華玄義》之《法華玄義釋簽》(以下簡稱《釋簽》)有:““五時八教”,故雲種種。”(T33.816c) 其後釋《法華文句》之《法華文句記》[5]亦有:“種種之言,亦不出“五時八教”。”(T34.171c)
“五時”意指釋迦佛一代之教說分爲前後五個時期:一、華嚴,二、鹿苑(叁藏),叁、方等,四、般若,五、法華、涅槃。[6] “八教”如《法華文句》所言:“先佛有漸、頓、秘密、不定等經;漸又叁藏、通、別、圓(按:指諸漸教所含教相乃包含此四教)。今佛亦爾。”(T34.3b)即合漸、頓、秘密、不定與叁藏、通、別、圓等二種四教爲八。智顗並未提出區別二種四教之專詞,《天臺四教儀》則稱前四教爲“化儀四教”;後四教爲“化法四教”(T46.774c,776a)。
“化儀四教”、“化法四教”二詞之用實亦始自湛然。其所作之《止觀義例》[7]有言:“教雖有八,頓等四教是佛“化儀”;藏等四教是佛“化法”。”(T46.448c)又,其《釋簽》亦有:“以此叁法對秘密故,則“化儀四教”。”(T33.825b)其後湛然之門下明曠依用二義,于《天臺八教大意》[8]一書言:
前佛後佛自行化他,究其旨歸,鹹宗一妙:佛之知見。但機緣差品,應物現形,爲實施權,故分乎八:頓、漸、秘密、不定,化之儀式,譬如藥方;藏、通、別、圓,所化之法,譬如藥味。(T46.769a)
“化儀”之意,即表佛陀教化之方法儀式;“化法”指所教化之法義內容。此二詞雖非智顗原有,用以名此二種四教亦甚谛當,故後之谛觀《天臺四教儀》、智旭《教觀綱宗》皆承用之,成爲天臺宗門通用之語。本文論智顗之思想體系亦采用之。
複次,智顗雖有“五時”與“八教”之說,依內容言,五時乃配合化儀之頓、漸二教爲五時教,即爲“頓漸五時”而說者(下詳),故實應分稱“化儀四教五時”與“化法四教”爲宜。更細分之,即當分別化儀之“頓漸五時教”、不定教、秘密教,與化法之叁藏(藏)、通、別、圓四教。又,智顗五時說乃據于《大般涅槃經》五味喻而論,從之亦稱“五味”,即“化儀四教五味”、“頓漸五味”等。
關于智顗此五時八教教判思想之得來,佐藤哲英先生有以下簡要之述:
觀一般稱爲“五時八教”的智顗之教判論,也是綜合統一所謂“南叁北七”的諸教判者:“五時判”和“化儀四教判”是擴充道場寺慧觀以來的江南佛教徒所傳持的二教五時判(按:後增爲叁教五時判);又,“化法四教判”是繼承慧光以來的北地佛教徒所重視的四宗判精神者。[9]
但與其說智顗是“繼承”、“擴充”當時已有之南北朝諸家教判思想,不如說他是批判性地加以吸收、改造,而後納入他更切當而廣闊周延的教相體系之中。對此,筆者已有〈天臺對南北朝判教說之判攝〉一文發表,[10]茲不贅述。而于此一般習稱智顗教相論之五時八教說的大綱下,實有更細密、周詳之組織。以下即當進一步探究之。
(一)化儀四教、五味(時)
化儀應有四教,智顗于《法華玄義》正言教相大綱處卻言:“判教相者……大綱叁種:一、頓,二、漸,叁、不定。”(T33.806a)缺“秘密教”。此應是緣于此處主要乃先就南北教判諸異解而論其得失之後,隨之相對地正明天臺所立之教相,故言此“叁名同舊,義異也。”(T33.806a)“今辨信、法兩行,明于佛法,各作叁意(按:即頓、漸、不定叁教相),曆前諸教,無有一科而不異諸法師也。”(T33.806c)乃無複提及所另立之秘密教。實則如前述于《法華文句》即有:“先佛有漸、頓、秘密、不定等經”(T34.3b)四教之說。《法華玄義》于前卷1上之判教相處(T33.683b-684a)亦已先言及頓教、漸教、不定教,不定之中又有“顯露不定”及“秘密不定”(T33.683c),簡稱即是“不定”與“秘密”。總之即有“漸、頓、不定、秘密”(T33.684a)四教。而智顗《維摩經玄疏》之判教相更明言:“如來經教乃遍滿叁千,元其正意,不出四種:一者、頓教,二者、漸教,叁者、不定教,四者、秘密教。”(T38.561c-562a)因此,智顗果立頓、漸、不定、秘密之化儀四教無誤。
對于“五時教判”,智顗之前的南北朝諸師已有其說,而僅就漸教之次第論五時。智顗亦約《涅槃經》五味說而采此五時教判。但在《法華玄義》(T33.683b-c)之中,此五時(五味)乃自佛說《華嚴經》之頓教算起,該括頓、漸二教而說之,作如下圖之比配:
四教
| 五味
| 經典
|
1.頓教 →
| 1.乳味
| 《華嚴經》
|
2.漸教 (漸圓教)→
| 2.酪味
| 《叁藏》
|
| 3.生酥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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