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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太虚大师人间佛教理论的反思性(陈永革)

  论太虚大师人间佛教理论的反思性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哲学所 陈永革

  引论:从印顺法师对太虚大师的评价谈起

  太虚大师思想主题的博杂与思考领域的宽泛,在20世纪中国佛教界中,几无出其右者。对此,印顺在其主持编撰的《太虚大师年谱》中,尝作出总结性地评价说:“以大师为近代佛教唯一大师,早年献身革命,中年弘教利群,晚年复翊赞抗建:体真用俗,关涉至多。”从其理论特征上看,在太虚大师的弘法生涯中,仍有其明确的思想主线。尽管当时的印顺法师未尝强调太虚大师后来影响深远的“人生佛教”或“人间佛教”理论,但仍不碍其对太虚佛教弘化思想的精致概括。一部《太虚大师年谱》无疑整体而全面地展现了太虚大师的经历,其间的许多夹评述,时过甲子之后读之犹令人感怀颇深。据印顺所述,太虚一生的佛教活动及其思想成就,约体现于如下八个方面。

  一、“大师为中国佛学之大成者,长于融贯统摄,不拘于台贤禅净,卓然成家。其宗本在妙有之唯心论,一再为《楞严》、《起信》等释难扶宗,足以见·其宗本之所在。”“融贯统摄”本为太虚本人对自己佛教思考取向的二大原则性表述,可谓为持续一生源出于佛教思想传统的基本结论和思考原则。

  二、“大师自整理僧伽制度论,至晚年之菩萨学处,应机改建,虽有不同,而弘扬佛法,首重建僧,其理想之建僧工作,始终未能实现,徒招来无谓之毁誉,可见建僧之难!”重整僧伽制度,是太虚大师终其一生的根本关切,也是太虚大师终生未竟的一大志业。

  三、“大师为僧伽本位者,故与时人有僧俗之诤,显密之诤。为中国佛学本位者,故与时人有《起信》与《唯识》之诤,融摄(以中国佛学融摄日本、暹锡、蒙藏之长)与移植(弃中国佛学而专弘其他)之诤,胥有关近代佛教思想。”此与20世纪上半叶中国佛教思想的整体背景相关,坚持中国佛教的本位或中国性,是太虚佛教理论的不二原则。

  四、“大师主以佛法应导现代人心,而要自学佛者之摧乎僻化、神化、腐化着手。使佛法而可行于斯世,舍“人生佛教”莫由!惟其平常,乃见伟大!,,(4Bp人成佛的人生佛教”,影响深远,是太虚大师众多佛教理论中最具新创意义者。

  五、“大师主教理、教制、教产之革新,化私为公,去腐生新,宜其为传统之住持阶级所诽毁。其有关“中国佛教会”之参与及争衡,可以见四十年来中国佛教僧政之一斑。”

  六、“大师真不碍俗,深见政教之关系,为佛教徒示其轨范。或讥其为“政僧”,而大师惟以不克当此为念。”

  七、“大师之东游日本,弘法欧美,访问南洋,以及其弟子之留学日本、暹罗、锡兰,实为中国佛教之国际佛教运动主流。”

  八、“大师之新佛教运动,发端而未能完成。内部动态之得失,亦予以指出。”

  印顺法师在《太虚大师年谱》中的总体评述,面广而意丰,实难在一篇小文中展开更内在的探析。本文仅以太虚大师人间佛教思想的一些特质,特别是透过其理论的反思性,展开初步讨论。

  一 佛教性的反思:建构纵横贯通的“佛法新体系”

  太虚作为一位学修有得的佛教大师,在其丛林修学与研阅藏经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自己对佛法的判摄体系,确立了综摄一切佛法、复兴中国佛学的思想原则。佛法判摄或判教,向来是中国佛教诸宗的组织、简择佛法系统的一大传统。如天台有著名的“五时八教”,华严有“五教”,净土有难、易,禅有顿、渐,密有显、密,如此等等。佛教判摄,不仅是佛教的历史传统,而且对于中国佛教的契机弘法具有整治之效。

  据太虚自述,对佛法判摄最初形成了系统思想,大约是在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至民国三年(1914)。此时,太虚的佛法修学,主要体现于禅宗的参究与经教的听习,并扩展为阅藏,初步形成了对一切佛法的整体判摄:即认为佛法不外为宗下与教下两家。宗下主禅法修证,而教下相重讲经阐论。这是太虚简而化之的佛法判摄,仍不出于佛教传统的通常判摄,是“承袭古德的”①,即主要是继承传统的佛法判摄,仿古而不出于古,并未构建新的佛法体系观。

  在1915年至1917年的三年普陀闭关中,太虚对佛法的认识,产生了较大的变化,形成了第二期的佛法判摄,提出“摄小归大、八宗平等”的佛法系统观。摄小归大,是对大乘与小佛佛法的整体判摄。八宗平等,则是对隋唐时期鼎盛的中国佛教八大宗派的具体判摄。完全扬弃了古德权实、圆偏、妙粗等拘于一宗独胜的佛法教判观,引向八宗各有殊胜而究竟平等、既不可偏废更不可说此优彼劣的佛法系统观,着眼于佛教内部的团结,避免分化与分流。“摄小归大、八宗平等”佛法系统观,成为太虚此后弘法的一大主导立场。特别是八宗究竟平等的判摄,因其具有整治现实佛法弘化的可行性,更被太虚视为“旁通抉择”中国传统佛学思想的理论基石。

  如果说第一期的佛法判摄是承袭古德,以因循旧法为主,而第二期的佛法判摄,则更多的针对独倡一宗与诸宗平等的辩论,试图超越法义之争,那么在第三期佛法系统判摄思想,则可说是全面成熟地确立了太虚的佛法判摄体系。

  1923年前后,太虚在佛法判摄问题上进人所谓的第三期发展。是年,太虚在“武院”创作了《大乘宗地图》,以图表形式对华文佛教系统进行了判分,力主八宗平等而各有殊胜的完备解说。并作《三唯论图》,同样以图表形式,基于佛法根、境、识理论,提出了“唯根论”、“唯境论”和“唯识论”,既相应于佛法、众生法和心法,;同时亦对佛教八宗进行了综摄判分。对以大乘为宗归的佛法体系,进行了全面、系统而完整的理论构建。

  1924年,太虚撰写了《佛法之分宗判教》的专论。在此专论中,太虚明确阐述了对佛法判教(具体表现为佛法判教史上至关重要的教一乘三问题)的两个基本原则:“机感佛而兴教,故依乘以判教;理集要以起行,故依教以分宗”。佛法教判当依乘之别,而大乘与小乘之别,不是后世分别,而是在佛陀应机说法时即已有分别。这是太虚对大乘与小乘佛法的独到解说。基于此,太虚认为,今人决不能胶执于所谓“教一乘三”的传统判教立场。他的理由是,佛应机设教,若感佛应机有三,则教乘法自可别分为三;如果感佛为一,那么教乘亦应同为一乘。因此,三乘教法(太虚称之为化俗教、出世教和正觉教,分别相应于五乘共教、三乘共教和大乘别教),无不根源于以佛乘为根本的大乘佛法,并且完全以大乘佛法为依归。

  1926年,太虚更作《论贤首与慧苑之判教》,以个案形式对华严宗两大判教学说,进行了比较研究。在本论中,他明确地将中国所传的大乘教分判为法性空慧宗、法相唯识宗、法界圆觉宗。而在《再论大乘三宗》一文③,再次强调了上述大乘三宗,并特别征引《瑜伽师地论》窥基释义加以辩说。不过,值得指出的是,上述三宗之名,并非为对中国大乘佛法系统判摄的宗名别判,而是涵括一切大乘佛法的基本判别。此后,太虚依此基准原则,衡定中国大乘佛法系统,从而全面系统地疏理中国大乘佛教、的历史演变。

  太虚虽然初步明确了佛法判摄的基本框架,但对于现实的新佛化运动,仍缺乏指导性。为了系统地描述全体佛法的历时演进和现实佛法的共时形态,太虚在1926年在北平佛学研究会讲授《佛学概论》时,阐述了佛法学理的“三级分说”。

  所谓佛法学理三级分说,是指五乘共法、三乘共法和大乘不共法(亦称大乘特法)。五乘共法,亦称“五乘共理级”。五乘,指人乘、天乘、声闻乘、缘觉乘和菩萨乘,共修之法为悟因缘生法、明善恶因果。这是佛法修学的根本基础,也是佛教之为佛教的要理所在。三乘共法,亦称“三乘共理级”。三乘,指声闻、缘觉和菩萨乘,其共同之法为佛陀教示的“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其进修指向超越人天,趣归涅架。大乘特法,或称大乘不共法,太虚称之为“大乘特理级”,为大乘菩萨乘所独有,不共于人、天二乘。以大慈悲的菩提心,运性空般若智慧,遍学一切法门,普度一切众生,严净无量国土,证成无上佛果。

  应该指出,太虚的佛理三级分说,对整体佛法作出了普泛的判分,在名词表达上更为明确,从表面上看似乎并未超出传统的佛法判分。但佛理三级分说,却是太虚对综合判摄一切佛法的基本定论。他此后在闽南佛学院讲《佛学概论》(1930年1月)、在汉藏教理院讲《我怎样判摄一切佛法》)(1940年8月),都重申了佛理的“三级分说”。于此可见,太虚的佛法判摄,突出层次性与统贯性的结合,体现了佛法整体的圆摄性,用以指导佛法修学,特别是用于指导佛法教育系统的建构。这种佛法整体的圆摄性,正是太虚本人后来所总结的现代佛法体系的“融贯”原则。

  1940年8月和10月,太虚在汉藏教理院分别完整地阐述了自己二十年来日渐成熟的佛法判摄体系。在讲论中,太虚首先确立了一个总的佛法判摄原则,即以教、理、行、果作为统领一切佛法“纲骨”所在。在此基础上,具体概括为“教之佛本与三代三系”、“理之实际与三级三宗”和“行之当机与三依三趣”。

  所谓“教之佛本与三代三系”,是指佛陀在世时,佛为法本,教法一味,无二无别;佛灭度后,则先后出现了“小行大隐”、“大兴小附”和“密主显从”三个演化时代,并分别构成了现在世界上巴利文系、汉文系和藏文系三大佛教系统。

  所谓“理之实际与三级三宗”,指佛法的究竟真理,虽本一致,但佛陀随机设教,使不同的时代对佛法的诠解有所不同,大致可分为明善恶因果而求人天果报的“五乘共理级”,明世出世染净凡圣差别而求证涅槃解脱的“三乘共理级”,以菩提度生、圆成佛果为指向的“大乘特理级”。在此三级佛理诠解中,因中国历史上长期盛行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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