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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疏翼 第五冊 卷九 八、廣十地

  【論文】

  

  九‧一七六 雲何證得二種轉依?

  

  

  

  【疏翼】

  

  第二略廣釋中,第二廣釋﹝第二十九﹞頌義。

  

  

  

  【述記‧卷五十五】

  

  自下、廣前頌文,有叁︰初、問,次、略答,後、廣解[1]。

  

  問能證之因,所得之果,雙爲問也。

  

  

  

  【論文】

  

  九‧一七七 謂十地中,修十勝行、斷十重障、證十真如,二種轉依,由斯證得。

  

  

  

  【疏翼】

  

  第二廣釋頌義中,第二略答。

  

  

  

  【述記‧卷五十五】

  

  次、略答也。

  

  「十地中」者,所經位也;「修十勝行」,所修因也;「斷十重障」,所治斷法,此言「重」者,如第一卷初解[2];「證十真[3]如」,所觀照法;由此四種因故,「二種轉依」果,「由斯證得」。

  

  後證轉依,必有經位。位有多種,且說少[4]分能證之位,修習位也。故此最初,先明十地。此無別體,「修十勝行,斷十重障,證十真[5]如」時,名「十地」也。總釋別位。

  

  既知分位,必有修行,故次「十地」,明「十勝行」。即是廣前「無得不思議,是出世間智」。

  

  既修此行,必有所因,故次乃明「斷十重障」,即廣頌中「舍二粗重」。

  

  既[6]知所「斷十重障」法,必有所證,故次乃明「十」種「真如」。即廣頌中「舍二粗重」之時「轉依」。雖已分證,未名圓滿,此乃因位。廣前叁句,即是「漸次悟入」[7]。

  

  「二種轉依由斯證得」,明所得果。即廣前頌第四句文,正明悟入。

  

  總爲第二、略答文也。

  

  

  

  【論文】

  

  九‧一七八 言十地者,一、極喜地:初獲聖性,具證二空,能益自、他,生大喜故。

  

  

  

  【疏翼】

  

  第二廣釋頌文中,第叁廣解。于中分二︰一、廣因,二、廣果。初中分四︰一、廣十地,二、廣勝行,叁、廣十重障,四、廣所證如。此即初中初文。

  

  

  

  【述記‧卷五十五】

  

  第叁、次第廣前答也。初、廣因,後、廣果。因中有四︰初、廣十地。于中有叁︰初、解十別名,二、出地體性,叁、釋總地義。

  

  「初獲聖性[8]」者,謂初斷凡夫[9]性、得聖性,即依無漏無分別智等俱行五蘊種子爲聖性體;異生性體唯二障種。若此聖性取叁乘初智種正,已[10]能生現功能,名爲聖性;依分別二種,立異生性。俱生二障種雖有,亦非凡夫性[11],依能生初無漏種,立聖性故;凡夫時有初無漏種,而非聖性,未能生故。分別之障,障聖性者,名爲凡性;無漏之性能斷凡性者,名爲聖性。

  

  若爾,後諸無漏,應非聖性!不能斷分別障故,前劣者已舍故。

  

  此亦不然。性能斷故,是彼類故,亦名聖性。各隨自乘所治,既爲凡性,亦隨自乘能治,名爲聖性,即隨二空。

  

  一、空[12]智種爲體:若現行智爲體,起世俗心,應非聖者!若菩薩,是大士夫之聖性,非如二乘小人之聖性。

  

  二、「具證二空」:簡二乘等唯證一空,今從诠說,說如爲空,如非空也。

  

  叁、「能益自、他」:簡彼二乘唯自利也。

  

  由獲大士「聖性」、「具證二空」、「益自、他」叁因,故生大喜,此地名「極喜地」。簡後菩薩非初得聖性,不名「極喜」;及簡二乘無是叁勝,初得果時,不名「極喜」。

  

  若爾,菩薩初果,何故不名預流?

  

  《對法》第十四說︰何緣菩薩已得[13]超界,而非預流也?由得不住道,一向預流行不成就故[14];預聖之流,樂住于道,厭出生死故。何緣亦非一來也?故[15]受諸有無量生故[16]。

  

  《十地論》第五卷說:菩薩生欲界,不退靜慮[17]。《對法》第十叁說︰菩薩滅離無色界,生靜慮相應;住靜慮樂,而生欲界或色界中。已證得威德菩薩,凡所受生,皆欲利益安樂有情,以無色界非成熟有情處故。彼自解言「住靜慮」者,由此菩薩善巧回轉[18]故[19]。《瑜伽》[20]、《顯揚》[21]等,此文非一。由此義故,不名不還,複[22]還來故。

  

  何故不名阿羅漢者,此亦可名,如前第叁卷引[23]。至此卷末,當知[24]。

  

  由此,初地菩薩不名預流,預流之果不名極喜。《攝論》第七︰唯有具二利故喜,對彼二乘名報喜故[25]。無性雲︰若初地,極[26]喜[27]不相應者,自後諸地,亦不相應。此爲先故[28]。

  

  《十地論》第一卷說︰無上二利[29],初證聖處多生歡喜故。即與此二因同,具[30]證二空[31],此論獨有。

  

  四十七說︰此地[32]善決定故;四相發心故;發起精進、發正願故;淨修地[33]法故;開曉余地[34]故;修治善根故;受生故;威力故[35]。如彼[36],及《十地經》第一、第二、叁[37]卷廣解[38]。

  

  《璎珞經》下卷雖別釋十地名,然不及此[39]。此地,即[40]願最勝,有十大願等,並如彼二論說。

  

  

  

  【論文】

  

  九‧一七九 二、離垢地:具淨屍羅,遠離能起微細毀犯煩惱垢故。

  

  

  

  【疏翼】

  

  第一解十地別名中,第二解第二地名。

  

  

  

  【述記‧卷五十五】

  

  其初地時,已離粗犯戒垢,然此二地,能全離故,所以說之,望前細故。下十一障中,當辨二障攝[41]。

  

  「淨屍羅」者,謂別解脫、道、定共也,即通叁種。雖第叁地始發定增,能離過時,此地已滿故。或依別解[42]脫,亦能全離加行,後起根本罪故;非定、道共能離加行,後起罪故。

  

  世親《攝論》說︰此二[43]地性戒成就,非如初地思擇護戒。性戒成故,諸犯戒垢已極遠離[44]。

  

  何故初果已具性戒,極喜地中尚[45]言未具?

  

  大分已具,仍有誤犯微細過失。又論性戒,初地已離,入地菩薩更亦不同初二果者──猶有妻孥,性罪必無犯,但于遮罪,猶有誤犯;今第二地,悉能永離。余論皆同。

  

  此下余論同者,更不煩敘。

  

  此下諸地,亦如《瑜伽》第四十八、《十地》第四以去,各一卷解,不能繁引。

  

  

  

  【論文】

  

  九‧一八○ 叁、發光地:成就勝定、大法總持,能發無邊妙慧光故。

  

  

  

  【疏翼】

  

  第一解十地別名中,第叁解第叁地名。

  

  

  

  【述記‧卷五十五】

  

  此地中「成就[46]勝定」。

  

  「定」謂叁摩地、叁摩缽底[47]。無性雲︰謂靜慮,名等持;諸無色,名等至。或等持者,心一境相;言等至者,正受現前[48]。如前已解[49]。

  

  陀羅尼[50],此名「總持」。總持有四︰一、法,二、義,叁、咒,四、能得忍[51]。此地所治遲鈍性,于叁慧有忘[52]失障。今此地無忘彼法,名大法之總持。

  

  「法」、謂教法;殊勝之教,名爲「大法」。此定及總持爲因,能發無邊妙慧光故。「總持」以念、慧爲性,謂以聞、思、修叁慧,照了大乘法故,因得定、斷障,聞、思轉勝;非由定力親能起二。《十地》雲︰隨叁慧等照法顯現故,名明地[53]。

  

  問︰何故十度、五地修禅修叁福業,此地修定?

  

  如下[54]當知。又十一障中,自當解釋[55]。

  

  

  

  【論文】

  

  九‧一八一 四、焰慧地:安住最勝菩提分法,燒煩惱薪,慧焰增故。

  

  

  

  【疏翼】

  

  第一解十地別名中,第四解第四地名。

  

  

  

  

  

  【述記‧卷五十五】

  

  即除第六識等中俱生身見等攝,非謂一切,至下當知[56]。

  

  世親雲︰能燒一切根本煩惱及隨煩惱,皆爲灰燼[57]。《十地》雲︰不忘煩惱薪,智火所[58]燒故[59]。

  

  以菩提分法爲慧者,非皆是慧。慧之焰故,從火喻爲名。菩提分法,如別章說[60]。

  

  【論文】

  

  九‧一八二 五、極難勝地:真、俗兩智行相互違,合令相應,極難勝故。

  

  

  

  【疏翼】

  

  第一解十地別名中,第五解第五地名。

  

  

  

  【述記‧卷五十五】

  

  世親雲︰知真谛智,是無分別;知諸世間工[61]論等智,是有分別;此二相違,應修令合,能合難合令相應故[62]。

  

  無性雲︰真俗谛智互相違返[63],難可引發令其[64]相應。此能和合令不相違[65],以前不如,名「極難勝」,非望後也。

  

  然「相應」者,謂于真觀爲俗,令境相入,名「相應」。爲一念中,二智並起,名「相應」。今令一念二智並生,名「合」亦得。前四地中,猶未能故。

  

  又境同,名「相應」。以前四地觀二谛境亦有差別,此觀彼境更無差別。令真俗智既不相乖,名「相應」也。前第二識中,已有妨難,如彼廣說[66]。知彼二境無差別故,故此真如,名無差別。

  

  

  

  【論文】

  

  九‧一八叁 六、現前地:住緣起智,引無分別最勝般若,令現前故。

  

  

  

  【疏翼】

  

  第一解十地別名中,第六解第六地名。

  

  

  

  【述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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