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
九‧一九○ 十勝行者,即是十種波羅蜜多。
【疏翼】
第一廣因中,第二廣勝行。
【述記‧卷五十六】
第二、解勝行。于中有二︰初、總舉十行即波羅蜜多,二、廣釋,廣釋中有四,至下當知。初、以十叁門辨釋。
【疏翼】
初、總舉十行即波羅蜜多中,又分爲四,初、十叁門釋,即︰一、列名,二、出體,叁、明相,四、不增減,五、次第,六、釋名,七、明修,八、攝,九、問答,十、果,十一、叁學相攝,十二、五位現種相攝,十叁、分位分別。
次爲:二、指不繁文,叁、十地修度門,四、以十攝諸行。
此即初中初文,即第一總舉十行即波羅蜜多也。
【論文】
九‧一九一 施有叁種:謂財施、無畏施、法施。
【疏翼】
第二廣釋十行中分四,第一以十叁門辨釋中,第一列名釋數。于中分十︰第一、列舉叁施。
【述記‧卷五十六】
《對法》第十二同[1],與十八任持相攝故[2]。
「財」是「身任持」;「無畏」是「心任持」;「法施」是「善法任持」。
《攝論》第七[3]:施中以法、財、無畏,爲[4]次第。二本《攝論》皆言「法」,「資益他[5]善根」;「財」,「益他身」;「無畏」「資他心」。次第雖複不同,義意同此。
無性第七雲︰施性中現有六波羅蜜多。財施、無畏施、法施所攝故[6]。
《對法》雲︰施度是財施;余五無畏施;一切六法施。此與世親《金剛般若論》相違。彼雲︰檀義攝于六︰資生、無畏、法;此中一、二、叁,是名修行住[7],如次配釋[8]。
七十八及叁十九,初以法、財[9]、無畏爲次第[10]。卷下[11]又說財、無畏、法爲次第[12],同此。此等廣解相,不能煩述。然施財名「財施」;施他不令豺狼等畏,名「無畏施」;法施可知。
【論文】
九‧一九二 戒有叁種:謂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
【疏翼】
第一列名釋數中,第二列舉叁戒。
【述記‧卷五十六】
「律儀戒[13]」,是「善任持」;「攝善法戒[14]」,是「菩提任持」,是彼因故;「饒益有情戒[15]」,是「大悲任持」。
「律」者,法律;「儀」者,儀式。無性雲︰于不善能遠離、防護、受持,故名律儀。此即是戒,故名「律儀戒」[16]。
世親、無性皆言︰律儀戒,是依持戒,爲欲[17]建立其余二戒,是故安住。律儀戒者,能建立攝善法戒。集諸佛法,證大菩提,複[18]得益有情[19]。
無罪利益相:七衆戒是初體[20];一切佛法是第二戒[21];濟諸有情是第叁戒[22]。
七十八[23]雲:轉舍不善戒[24],轉生善戒[25],轉生利生[26]戒[27]。義亦同此。
【論文】
九‧一九叁 忍有叁種:謂耐怨害忍、安受苦忍、谛察法忍。
【疏翼】
第一列名釋數中,第叁列舉叁忍。
【述記‧卷五十六】
《對法》雲:「耐怨害忍[28]」,是「不舍有情任持」;若不耐怨害[29],便于彼怨,是舍于彼。「安受苦忍[30]」,是「舍下劣心任持」;心若下劣,不能受苦故。「谛察法忍[31]」,是「無生法[32]忍任持」。世親同此[33]。
無性雲︰初忍[34]是諸有情成熟轉因;安受苦忍是成佛因,寒熱等苦[35]皆能忍受,無退轉故;谛察法忍是前二忍所依止處,堪忍[36]甚深廣大法故[37]。七十八[38]名同。
【論文】
九‧一九四 精進有叁種:謂被甲精進、攝善精進、利樂精進。
【疏翼】
第一列名釋數中,第四列舉叁精進。
【述記‧卷五十六】
《攝論》[39]等皆雲︰一、「被甲精進」:即解經中「有勢」句[40]。《對法》[41]雲:善根方便任持。七十八同[42]。
《攝論》等雲︰二、「加行精進[43]」:即解經中次「有勤」句。《對法》雲:善根圓證任持。七十八雲:轉生善法加行精進[44]。即與此同,名體俱寬。
《攝論》等雲︰無怯弱、無退轉、無喜足;即經所說:有勇、堅猛、不舍善轭句[45]。世親《攝論》次第廣釋,稍好[46]。《對法》[47]雲:饒益有情精進[48],即善根無盡任持。七十八[49]同《對法》,及此處[50]。
然《對法》及此論以二利爲度,六度皆有利生之說,所以第叁精進名饒益生。即初二精進,攝五句盡,攝善寬故,是善根圓證任持故。若方便、若正證,皆此攝故,體寬而名狹。《攝論》但以自利爲精進度,故叁精進無利生之[51]說。如《攝論》[52]五句,「加行」爲狹,唯攝有勤故。
攝善精進[53],解經五句,不同《對法》第十二,加行精進名狹,體寬。複雲《攝論》名義[54]俱狹。由此論意,名義俱寬故。利樂有情精進,與《對法》同[55]。然此叁勤與四十二解同。彼論初雲:擐[56]甲精進,勢與此同[57]。余名無別,然彼廣解[58]。
《璎珞經》[59]雲︰一、起大誓心,二、方便進趣,叁、勤化衆生。不能繁述。
【論文】
九‧一九五 靜慮有叁種:謂安住靜慮、引發靜慮、辦事靜慮。
【疏翼】
第一列名釋數中,第五列舉叁靜慮。
【述記‧卷五十六】
《攝論》[60]等同。「安住」者,安住現法樂住故[61]。《對法》[62]名:無厭倦任持。無性雲:離慢、見等[63],得清淨故。
「引發」者,引六通故。
《對法》雲:諸所思事成滿任持。「辦事」者,彼[64]名「成所作事」,義與此同。依此辦利有情事故,以能止息饑、儉等故。
《對法》雲:禦衆業任持,名饒益有情靜慮[65],從果爲名。今此中以定能起辦有情事功能立稱。
四十叁[66]說︰一、現法樂住[67],二、能引菩薩等持功德靜慮[68],叁、饒益有情靜慮。並義同此。七十八[69]亦同[70]。
【論文】
九‧一九六 般若有叁種:謂生空無分別慧、法空無分別慧、俱空無分別慧。
【疏翼】
第一列名釋數中,第六列舉叁慧。
【述記‧卷五十六】
諸論但明六種度故,《攝論》等雲:以加行、正智、後得爲叁[71]。
《對法》[72]以「緣世俗」、「緣勝義」、「緣有情[73]」爲叁,從勝功德說。意同《攝論》。
《對法》自解[74],即合第十爲第六故[75],所以俱通二利。此論別開理事二智,名別明故。第六自利,第十通也。所以諸論不同。
第四十叁[76]雲︰一、證真如慧[77],二、五明處、叁聚中決定善巧慧[78],叁、大悲相應慧[79]。但明六度,亦同《對法》。雖諸文異,義意一也。七十八同此[80]。
《璎珞經》[81]雲:一、照有谛,二、照[82]無谛,叁、照[83]中道第一義谛。
【論文】
九‧一九七 方便善巧有二種:謂回向方便善巧、拔濟方便善巧。
【疏翼】
第一列名釋數中,第七列舉二方便善巧。
【述記‧卷五十六】
《攝論》第七解:十地中,方便度[84]者[85],謂以前六度所集善根,共諸有情,回求無上正等菩提故[86]。世親雲︰此由般若及大悲,以諸善根回求無上菩提,是般若;作[87]諸有情一切義利,是大悲[88]。無性雲︰不舍生死而求涅槃[89];大悲故,不舍生死;般若故,求涅槃[90]。
四十九說︰如前所說十二行相方便善巧,當知說名方便善巧度[91]。「十二行相」者,前四十五說,合有十[92]二種方便善巧──成熟佛法有六,成熟有情有六,合名「十二行相」──成熟佛法六,爲般若;成熟有情六,爲大悲;如彼廣解[93]。
《對法》十四有四種方便善巧,應[94]勘同異[95]。
《璎珞經[96]》:有叁︰一、進趣向果,二、巧會有無[97],叁、一切不舍不[98]受[99]。
此中,「回向」即「般若」;「拔濟」即「大悲」。
【論文】
九‧一九八 願有二種:謂求菩提願、利樂他願。
【疏翼】
第一列名釋數中,第八列舉二願。
【述記‧卷五十六】
《攝論》說︰謂發種種微妙大願,引攝當來波羅蜜多殊勝衆緣[100]。無性雲︰求到彼岸緣,爲利有情故,及爲速證佛果涅槃[101]。世親雲︰此願即度,名爲願度。願爲當來,此是所爲,第七啭聲。爲當來故,發種種願[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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