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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學發展過程簡述(虞愚)

  因明學發展過程簡述

  

  作者:虞愚

  列甯關于邏輯底格(即關于推論底形式)曾經寫道:“它們表現著事物底最尋常的關系,人底實踐,重複了人不止億萬次,在人底意識中以邏輯底格固定下來”[附注1];印度因明基本是屬于形式邏輯的,它的推論形式與基本規律,當然也是通過人底不斷實踐過程,才把它們固定下來的。

  印度稱學術爲“明處”或簡稱爲“明”,如中國“學”,或西洋之alogy。印度邏輯IndianLogic佛家稱爲“因明”,它是從印度尼也耶學派及佛家各大論師,通過辯論逐步發展而建立起來的。在外學方面,則淵源自尼也耶學派足目,尼也耶學派的根本經典爲“尼也耶經”Nyaya Sutra,相傳爲阿格沙巴達·喬答摩AksaPada Gautama,or Gatama所著,這個人在漢文古籍通稱爲足目,所以稱爲“足目”者,因爲相傳阿格沙巴達·喬答摩常用他的眼睛注視他的腳(One whose eyes are directedat his feet),這是一個傳說的綽號[附注2],而印度常簡稱爲喬答摩gatama,現代學者有的認爲這個名本屬一個人,阿格沙巴達是他的名,而喬答摩是他的種族;但也有認爲是兩個人的。阿格沙巴達或喬答摩究竟是一個人的名字或兩個人的,現在已不可考了。

  梵音“尼也耶”Nyaya,漢譯爲“正理”,這個字的本義是“引導”的意思。凡是引導到一論題或結論爲一理論,就稱爲尼也耶。一個理論當然有正確的也有錯誤的,尼也耶原義雖爲理論,但通常是指“真理”而說的,所以漢文譯這個字爲正理,而尼也耶經,漢譯爲正理經。

  正理經爲尼也耶派根本經典分爲五卷,其目次如下:

  卷一 體系中十六範疇Sixteen categories of the system.

  卷二 疑 論證四種工具doubt,the four means of proof.

  卷叁 自我 身體 感覺及其對象 認識及心理 the self,the body,the senses and their 0bject,cognition and mi-nd.

  卷四 意志 過失 輪回 人類活動的善惡果報 苦及最後解脫然後轉入錯誤理論以及全體與部份Volition,fault,tran-smigration,the good and evil fru-its of human action,Pain and finalliberation,then it Passes to the the-ory of error and of the whole andits parts.

  卷五 非真實反對及譴責敵論者各種論點unreal objections and occasions for rebuke of an opponent.[附注3]

  中國吉藏百論疏一書中,所謂摩醯首羅(大自在天)外道十六谛,即相當于尼也耶經卷一體系中十六範疇。這十六範疇依英譯名稱,不完全和吉藏的百論疏相同。今天看來,卷一的十六範疇絕大多數是有關古代印度邏輯寶貴材料,影響于佛家因明至钜。現在先將十六範疇順著次序解釋如下,我們可以看出因明學的建立,是有它的曆史根源的。

  一、知識工具Pramana,the means of knowledge,舊譯爲量。能知的主覌(量者)從它而知道對象是什麼(所量),就叫做知識工具。尼也耶派一向主張知識工具有四種:一感覺知識(舊譯現量),二推理知識(舊譯比量),叁譬喻知識(舊譯譬喻量),四聞知知識(舊譯聲量)。正理經說:“感覺知識是生于根(生理基礎)與境(外界)相接觸的知識。感覺知識主要特征有叁:一無誤,二決定,叁不可顯示。無誤,就是說不是錯誤的知識。決定的意思是說這種知識,直取外界本身,毫無增加或減少。不可顯示的意思是說離開槪念只有與外界相接觸的純感覺。推理的知識是根據與一事實相關聯的現象而對它下判斷。例如:看見此山有煙(現象)而斷定此山有火。這樣比量中計有叁部分:一、對它下判斷(此山),二、所下判斷(有火),叁、判斷的根據(有煙),叁部分以第叁爲最重要。譬喻知識是由與已知東西的相似點進一步了解未知的東西。如人沒有看見水牛而聽說水牛有似家牛,後來看見一個動物,有似家牛而知道這個動物就是所謂水牛。聞知知識是自可信之人的言說的知識。到了西曆第六世紀新因明大師陳那Dignaga所著“集量論”(Pramanasamuccaya)直探知識本源,僅存純感覺知識和推理知識兩種,因爲知識對象不外特殊(自相)和一般(共相)兩種,所以能知的量,也不可能減少或增加。就是從純感覺知識和推理知識本身來說,他的看法根本也和尼也耶派不同。這個問題將來擬另撰“純感覺知識與推理知識”專題,詳爲討論。

  二、知識對象Prameya,the objects of knowledge,舊譯所量。所量是對能量而說。能知的主覌,即有覺之實(自我)爲能量,知識的對象叫做所量。所量的範圍相當寬,包括尼也耶派所說的我、身、根、境、覺、意、作業、煩惱、彼有、果、苦和解脫。

  叁、疑問Samcaya,doubt,看見東西不清楚,把這個東西當做那個東西,或者不同的意見發生抵觸而要做決定的時候就有疑問。如荀子解蔽篇所說:“冥冥而行者,見寢石以爲伏虎也;見植林以爲後人也”;就是個明顯的例子。

  四、目的Prayojana,purpose,——人們常常爲了達到某事、或者是爲了放棄某事而有所作爲,這某事,就稱爲目的。

  五、見邊Drstanta,examp1e,義譯爲譬喻,也就是例證。正理經上說,“凡聖見解一致的事例,叫做見邊”。後來無著Arya Asanga解釋更明顯。他說,“立喻者謂以所見邊與未所見邊和合正說”。師子覺說,“所見邊謂已顯了分,未所見邊謂未顯了分;以顯了分顯未顯了分,令義平等,所有正說,是名見邊”。

  六、公共真理Siddhanta,accepted truth,音譯爲悉檀。悉檀有四:一薩瓦坦出拉悉檀sarvatantra-siddhanta,任何學派以及自己學派沒有覌點抵觸的理論。二普拉提檀出拉悉檀Pratitantra-siddhanta,相近學派所許可而其他學派不許可的理論。叁阿底羯拉那悉檀adhikarana-siddhanta,指如果許可這一理論而其他理論也隨之而成立。四阿烏拍迦瑪悉檀abhyupagama-siddhanta,這是指善于辯論的人常常利用敵人的理論不加以評論而引申它的意義,結果暴露了敵人理論的謬誤。

  七、推論式部分Avayava,member ofsyllogism,把自己或別人的議論分爲宗、因、喻、合、結五部分,就是推論式,簡稱爲五分論式(Pancaavayovas):

  1.宗 Pratijna——命題 The proposition

  2.因 Hetu——理由 The reason。

  3.喻 Udaharana——說明的例證 Theexplanatory example。

  4.合 Upanaga——應用 The application

  5.結 Nigamana——結論的陳述 The statement of thc concluslon

  再以五分論式舉例如下:

  1.宗:此山正燃著火The hill is on fire,

  2.因:因爲它有煙Because it smokes,

  3.喻:分同喻異喻。同喻:凡有煙必有火,如廚房Whatever shows smoke sho-ws fire,e.g.kitchen.

  異喻:凡無火必無煙,如湖what-erer has no smoke is not fiery,e.g.1ake.

  4.合:此山也是這樣 So is this hill,

  5.結:所以此山正燃著火 Therefore this hill is on fire.

  這五分論式,乃喬答摩把過去十分推論式精簡而來[附注4]推論的基礎在于普遍必然的關系,這種關系,叫做回轉,如有煙和有火的相回轉,有煙爲所回轉,有火爲能回轉。有煙爲有火所迥轉,這就是說每有煙的事例一定爲有火的事例。由此而對于此有煙的山下一判斷說它有火,但是這回轉有正反兩方面,在正面凡有煙的事例如廚房,必定有火,在反面,凡無火者如湖也一定無煙,前者與山爲正證,後者與山爲反證,推論式中喻分同喻異喻,正是所以表明普遍必然關系,爲推論的根本,而喻中明言“有煙就有火”與“無火就無煙”的原則,正顯示出推理的普遍性。至于如廚房如湖,不過是舉例來表明原則的意義。

  八,間接論證Tarka,indirect Proof,是對直接論證而說的。從一個判斷推出另一個新判斷來的叫做直接論證;從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判斷推出來的新判斷,叫做間接論證。間接論證經常運用一種反面證明 reductio ad absur-dum,如要證明“人是具有文化的動物”論題的正確而先假定“禽獸是有文化的動物”,但假使“禽獸是有文化的動物”,爲什麼它們不能創造生産工具,也沒有發達的意識思維呢

  由此反證:“人是具有文化的動物”的正確性。間接論證是比較複雜的推論過程;也可以說是可靠的理論的壓縮。

  九、真理的決斷Nimaya,determinationof the tmth,由躊躇考慮避免各種錯誤,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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