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叁節 皈依叁寶
通過念死無常和念惡道苦,我們會發現,世間一切都是危脆不實的。無論家庭、事業、財富,還是我們的色身,都只具有暫時的意義,不足以成爲真正依賴。在死亡面前,這一切顯得如此無力。
什麼才是究竟的皈依?那就是佛、法、僧叁寶。
皈依叁寶,大家似乎並不陌生,但多數人只是將皈依作爲走入佛門的手續,真正透徹其中深意者少之又少。事實上,皈依本身就蘊涵著重要的修行。因爲叁寶代表著佛法的全體,皈依既是學佛的開始,也貫穿著整個修學過程,幫助我們完成觀念到心行的轉變。或許有人會覺得:我們皈依前後並沒有發生多大的改變呵。問題正在于此,我們現在的皈依往往只有表面形式而沒有實質內容。我們不妨反省一下:是否將叁寶作爲唯一依賴?比起親人、名利、地位,究竟什麼在我們心目中有更爲重要的地位?唯有真切意識到叁寶是究竟皈依,才能走上解脫之道、菩提之道。所以,皈依絕不僅僅是儀式,其中也包含重要的修行。
關于皈依的修學,本論從四個部分進行闡述。一是皈依之因,即爲什麼要皈依;二是思惟皈依境的殊勝,包括應皈依之境和可皈依之相;叁是如何修習皈依,包括知叁寶功德、知叁寶差別、自誓皈依叁寶、不皈依余處;四是皈依後應學之次第,包括各別學處和共同學處。
一、皈依之因
總論皈依之因,雖有多種,然此中則據上所述,今世不能久住須速死,死後隨業流轉,不能自在。
如《入行論》雲:“如于昏夜黑雲中,電光刹那才一現。如是設以佛陀力,世間福慧少許生。以是唯有微弱善,常時罪力極暴惡。”白業力弱,黑業力強,思惟由是墮入惡趣之理。既于惡趣生起怖畏,又唯深信叁寶能救,以是二心而行皈依。但若徒有言者,則皈依之效亦僅爾。若彼二種發心殷重堅固者,則其皈依必能變更心境,故應勵力修此二因。
不同根機者,尋求皈依的原因也大相徑庭。下士道學人,是出于對生死輪回的恐怖而發心皈依;中士道學人,是爲了尋求解脫而發心皈依;上士道學人,則是爲了幫助一切衆生成就佛道而發心皈依。發心不同,所獲的皈依體也有上中下叁種不同的層次。
“總論皈依之因,雖有多種,然此中則據上所述,今世不能久住須速死,死後隨業流轉,不能自在。”總的來說,尋求皈依的原因雖然有很多,但根據以上念死無常和念惡道苦的修學,我們已經認識到:今生不能久住世間,即將死去,死後又將隨業流轉,無力自主,這就必須尋求依賴。
“如《入行論》雲:如于昏夜黑雲中,電光刹那才一現。如是設以佛陀力,世間福慧少許生。以是唯有微弱善,常時罪力極暴惡。”《入菩薩行論》說:佛陀出現于世,就像長劫暗夜中的電火石光,轉瞬即逝。因爲有佛陀出世說法,我們才能由聞法修道而生起少分的福德智慧。盡管這樣,也只有微弱的善行而已,更多的時間,我們的身口意都在不斷造作罪業。
“白業力弱,黑業力強,思惟由是墮入惡趣之理。既于惡趣生起怖畏,又唯深信叁寶能救,以是二心而行皈依。”因爲善業力量太弱,而不善勢力無比強大,這就是我們墮落惡道的原因。既然我們已經對惡道心生恐懼,而且深信叁寶才是我們在世間唯一的拯救,基于這兩種原因,就會生起求救護之心而決定皈依。
“但若徒有言者,則皈依之效亦僅爾。若彼二種發心殷重堅固者,則其皈依必能變更心境,故應勵力修此二因。”如果對以上兩種必須皈依的原因只是說說而已,皈依的效果也就不過爾爾了。反之,如果對此深信不疑,皈依必定能夠改變生命的重心,從而建立與解脫相應的心行。所以,我們對這兩種皈依之因必須努力修習,務必令之生起並得到強化。
這裏,宗大師也爲我們指出了多數人修學中都存在的一個問題,那就是說說而已,不能真正落實于心行。佛法是以信爲能入,其實,信的作用還不僅僅是在能入。很多高深的修行法門,直接就是從信入手。如淨宗、禅宗等,都是通過信來契入。在信的過程中承當,然後保任。所以說,信也貫穿著整個佛法的修行。當然,在不同修行階段,信的程度會有所不同。如果對皈依之因堅信不疑,必將對我們的觀念和心行起到重大改變。
二、思惟皈依境的殊勝
1.抉擇應皈依之境
如(功德君)《百五十頌》贊雲:“誰于一切惡,從本悉皆無,誰于一切中,住一切功德。設若有心(智)者,于彼應皈依,贊彼恭敬彼,住彼教應理。”謂若自有能分別可皈、非可皈之慧者,理應于佛薄伽梵前而行無欺诳之皈依。法及僧衆,比例類推。
《皈依七十頌》雲:“佛法及僧伽,求解脫所依。”
世間有許多宗教。現存于世的,除佛教外,還有天主教、基督教、伊斯蘭教、猶太教、道教等,此外還有各種民間宗教甚至邪教。至于那些宣稱沒有任何信仰的人,我們仔細觀察一下就會發現,他們雖然沒有宗教信仰,卻在皈依財富、皈依權力、皈依地位。那麼,我們爲什麼選擇叁寶作爲皈依?這就要對皈依對象作一番審視和考察。
“如《百五十頌》贊雲:誰于一切惡,從本悉皆無,誰于一切中,住一切功德。設若有心者,于彼應皈依,贊彼恭敬彼,住彼教應理。”《百五十頌》中,有一贊歎叁寶的偈頌:是誰斷除了一切惡行,從根本上去除不善行爲,不僅沒有絲毫過失,還圓滿成就了一切功德?凡是有智慧的人,都應該以此作爲皈依,贊歎並恭敬他們,依照他們教導的方式修行。
“謂若自有能分別可皈、非可皈之慧者,理應于佛薄伽梵前而行無欺诳之皈依。法及僧衆,比例類推。”薄伽梵,佛陀十大名號之一,意爲有德而爲世人所尊。接著對這一偈頌進行解釋:如果自己具有分辨什麼可皈依和什麼不可皈依的智慧,就應該在佛陀前受持真實無僞的皈依。對于佛法和僧衆,也應同樣如此。因爲佛、法、僧叁寶是一體的,如果僅僅皈依其中的一部分,是無法使我們成就解脫,成就菩提的。
“《皈依七十頌》雲:佛法及僧伽,求解脫所依。”《皈依七十頌》說:佛、法、僧叁寶是我們追求解脫的依怙。因爲佛是解脫的榜樣,法是解脫的方法,僧是修習解脫的導師。
皈依是人生最爲重大的選擇,是對人生未來的選擇。這就需要進行審視,明白叁寶爲什麼值得我們皈依,值得我們作爲究竟歸宿。如果對這一點不明確的話,所謂的皈依往往是沒有力量的,不能成爲改變人生的轉折點。
2.明可皈依之相
須自己解脫一切怖畏,又有令他解脫怖畏之方便善巧,對一切行大悲無親疏之分,于一切有恩無恩作義利者,是則所應皈依。然此唯佛爲能,自在天等皆無斯德,故唯佛是所皈依處。又彼教法及聲聞僧衆,亦是應皈依者。
(依《戒經》)《攝抉擇(分)》雲:“于此等引生決定專一之心,而能求(凡求)作依怙者,無不救護,是故應起決定之心。”于二因中,雖外因無缺,然以內因至誠皈依之心不生,則唯是其苦矣。
皈依之相,說明了皈依對象所應具備的條件。我們選擇叁寶爲皈依處,正是因爲他們具備了以下四個條件:
一、“須自己解脫一切怖畏。”第一點,自己已經超越一切恐懼。對于解脫自在的聖者而言,已徹底放下世間的生死、財物、地位,所以這一切都無法對他構成任何影響或傷害。而世人則有種種牽挂,牽挂事業,牽挂感情,牽挂生死。因爲有牽挂,就會害怕失去,整日患得患失。
二、“又有令他解脫怖畏之方便善巧。”第二點,不僅自己能夠解脫,還具有令他人遠離恐懼的能力,能夠引導他人走向解脫。僅有解脫能力而沒有方便善巧,也是無法令衆生從中獲益的。所謂方便善巧,是針對衆生的不同根機給予引導,未入聖教者令其趣入,已趣入者令其成熟,已成熟者令其解脫,令諸有情皆得利益。
叁、“對一切行大悲無親疏之分。”第叁點,對一切有情具足圓滿大悲,沒有任何親疏之分。其他宗教也提倡博愛,卻排斥異教徒,也不能對動物生起博愛之心。而在佛菩薩的境界中,因爲斷除了我執和我所執,才能將所有衆生和自己視爲一體,成就無緣大慈和同體大悲。
四、“于一切有恩無恩作義利者。”第四點,對于一切有恩或無恩于自己的衆生都能平等利益。《略論釋》中,講到善知識“不重財供,唯重法供”。佛菩薩對我們的度化,不會因弟子供養多少而有分別,只重視我們能否依法修行。
“是則所應皈依。然此唯佛爲能,自在天等皆無斯德,故唯佛是所皈依處。”自在天,原爲婆羅門教主神濕婆,此派以天爲世界本體,謂此天乃萬物主宰者。任何具備這四項條件者,皆可作爲皈依對象。但唯有佛陀才能真正圓滿,即使大自在天等神祇都不具備這些德行。所以,佛陀才是我們真正的皈依對象。從佛教觀點來看,天人尚有愛嗔之心,未能了脫生死,天福享盡仍要墮落。
“又彼教法及聲聞僧衆,亦是應皈依者。”不僅佛陀是我們的皈依處,他所施設的教法,以及追隨他修行的聲聞僧衆,也是我們的皈依處。關于法的內涵,從究竟意義上說,是法爾如是的。不論是否有佛出世,都沒有任何增減。但通常所說的法,是指釋迦佛證道後宣說的叁學、八正道等種種法要,這是衆生解脫和成佛的所依,爲正皈依處。至于此處所說的僧,嚴格地說,是特指賢聖僧成就的清淨無漏的品質。
“《攝抉擇》雲:于此等引生決定專一之心,而能求作依怙者,無不救護,是故應起決定之心。”此等,以上所說的四種功德。《瑜伽師地論·攝抉擇分》說:由于認識到以上所說的四點功德,對叁寶生起精誠專一之心。凡是祈求叁寶爲人生依賴者,沒有一個不得到救度的。所以我們要以至誠心皈依,不作他求。叁皈頌文爲:“盡形壽皈依佛,如來至尊等正覺爲我所尊,終不皈依邪魔外道。盡形壽皈依法,叁藏十二部典籍爲我所尊,終不皈依外道典籍。盡形壽皈依僧,清淨僧團爲我所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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