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五
寅二、學觀法分四 卯一、修觀資糧 卯二、觀之差別 卯叁、修觀之法 卯四、
成觀之量。
初又分二 辰一、總明修觀資糧 辰二、別明抉擇正見。
寅二、學觀法
觀分爲二:(一)如所有(漢譯爲盡所有)之觀(粗靜相)。(二)如所見(
漢譯爲如所有)之觀(中觀正見)。茲講後者,即無我空慧。宗喀大師頌雲:「若
不具足無我慧,雖修出離菩提心,仍不能斷叁有根,以故須修此空慧。」此偈謂縱
具戒定或菩提心,若無空慧,仍未能出生死,不過爲一持律上座禅師,或未出生死
之菩薩而已。故于出離心與菩提心之外,尚須通達空性。但若僅具寂止,亦不能出
離生死。故大師又雲:「于寂止之上,長養攝持勝觀,以理智分分抉擇無我空慧,
方能遮叁有之門。我如是修,汝等後學亦應如是修。」大師此言,蓋謂須止觀雙運
。僅修止,不能出離生死,直趨佛位。叁摩地王經雲:「世人雖修叁摩地,然彼不
能壞我想,其後仍爲煩惱惱,如增上行修此定。」若爾修何能得解脫。彼經又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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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若于法觀無我,既觀察已善修習,此因能得涅槃果,由諸余因不能靜。」余因
,指單具出離心靜慮等。如于無我義先觀察修,別別了解,得決定已,一心安住,
乃專注修。若全無空慧,雖具出離心菩提心等因,尚不能得圓滿涅槃果,何況諸余
因。一切起惑造業之根本,皆由我執無明。(執我想)能摧毀此我執無明之利器,
惟此無我空慧。若我執無明摧毀已,一切惑業皆滅,即不複感受苦果矣。勝觀既如
是重要,修法如何?道次于此分四科:
卯一、修觀資糧分二 辰一、總明修觀資糧 辰二、別明抉擇正見
辰一、總明修觀資糧
「修次中篇說,依止善士、求聞正法、如理思惟,是毗缽舍那叁種資糧。尤以
親近無倒了達佛經宗要之智者,聽聞無垢經論,以聞思慧引發通達真實之正見,爲
毗缽舍那不可少之資糧,以無了解真實義之正見,必不能生通達如所有性之毗缽舍
那故。又此正見要依了義經尋求,非依不了義經。故當先知了義不了義之差別,而
通達了義經義。又若不依堪爲定量大論師解釋密意之論,則如生盲無引導者而往險
處。故當依止無倒釋論。要依何論耶,曰,如佛世尊于無量經續中,明記龍猛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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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離有無二邊解釋佛經甚深心要,當依彼論而求通達空性之正見。
提婆菩薩爲諸大中觀師如佛護、清辨、月稱、靜命等共依爲量,視同龍猛,故
彼師徒,是余中觀師之根源。西藏先覺稱彼二師爲根本中觀師,稱余爲隨學中觀師
。又有先覺說,就安立世俗之理,中觀師可分二派,謂于名言中許有外境者,名經
部行中觀師。于名言中不許外境者,名瑜伽行中觀師。就許勝義之理,亦可分二派
,許苗等有法與無實相和集爲勝義谛者,名理成如幻。許于現境斷絕戲論爲勝義谛
者,名極無所住。又說,此二之前者,爲靜命論師與蓮花戒論師等。其如幻與極無
所住之名,印度亦有許者。然俄大譯師評就勝義所立之二派,爲使愚者生希有之建
立耳。智軍論師則說,龍猛師徒所造之中觀論中,未明顯說有無外境。後清辨論師
破唯識宗,于名言中立有外境。次有靜命論師依瑜伽行教,于名言中說無外境,于
勝義中說心無性之中觀理。故中觀宗遂成二派,前者名經部行中觀師,後者瑜伽行
中觀師。造論之次序現見實爾。然月稱論師于名言中雖許外境,然與他宗全不相符
,既不可說名經部行,亦不可說順婆沙行。西藏後宏法之智者,于中觀宗立隨應破
輿自立因二名,與顯句論極相契也。以是當知,就名言中許不許外境,二派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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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就引發通達空性之正見而立名,則隨應破與自立因二派決定也。若爾應于彼等隨
誰行而求龍猛師徒之密意耶。曰,阿底峽尊者以月稱論師派爲主,隨尊者行傳此教
授之先覺,亦皆尊崇彼宗。月稱論師見中論之注釋中,唯佛護論師解釋聖者意趣,
最爲圓滿。即以彼論爲本,亦多采納清辨論師之善說,其非理者亦略破斥,遂廣解
釋聖者之密意。佛護、月稱二師解釋龍猛師徒之意趣,最爲殊勝,故今當隨行此二
論師抉擇聖者師徒之密意焉。」
修觀資糧,即修觀之因素條件。依修觀資糧,不唯能通達,或證得空性,即降
而聞此空性之名,亦有無量善根福德因緣。故于嘎馬那西拿所雲叁種資糧。(一、
依止善士,二、抉擇正見,叁、如理思惟。)之外,尚須加二種資糧:(一)積資
忏淨;(二)師佛無別前,勤求加持。因空慧以文殊爲本尊佛,故應于上師即文殊
之前,勤求加被,令我速得空慧。以此二種資糧,令空慧果速得成熟。如世間種果
,至成熟時,摘取較易,味複甘芳,如宗喀大師本傳事迹,依止正士,勤求正法,
得文殊現身說法,尚不能了解通達。複遵文殊命,住區聾寺迹資忏淨,勤供曼遮,
肘肉磨穿見骨。又禮叁十五佛,掌磨石迹,深印成巢。如此求上師文殊加持,故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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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契佛意無垢教典。大師以菩薩轉世而猶如此者,乃爲後世垂範耳。佛所說了義之
扼要即是空性,爲八萬四千法蘊之心藏。佛說空慧,有權有實(權即曲示,實即空
性。),法門甚多,然總不外指示最後成就衆生之空慧。故欲抉擇,先須聽聞,非
可由自意隨文解義而能。又必須依善契佛意之正士,聽講無垢了義教典而後可。寂
天菩薩雲:「佛說一切諸法門,皆爲顯示空義谛。」故若欲聞解此空義,必依止了
解空義之善巧者。余僅相似正士,不過遇此賢善因緣,願代上師略說法要。藏文「
應魯吉頓」,「應魯」是直譯之規矩,謂真實意義所在,如柱之應魯,意謂柱之法
性,即是空性,吾人所見乃柱之假相。「普他卻八」意謂徹底了解。「普」,即窮
源竟委,至盡頭處。如言「龍巴普」,即謂溝底之盡頭處。如尋馬至盡頭處尚未見
馬,即可決定此馬是無。尋求諸法實有自性,至諸邊際,不見其實有自性,即可徹
底決定諸法空性,即是法性。修觀資糧以徹底了達無我空見爲主因。菩提道次從止
以前皆屬廣行,惟勝觀一段爲深觀。佛說分權實二分,權分如無著造之現觀莊嚴論
、瑜伽師地論、攝大乘論等。實分如龍樹造之中觀六論等。能攝二派要義,有抉擇
、有次第、有系統,在一座間即可以取而修學者,唯宗喀大師此論。以叁學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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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屬戒、定,觀屬慧學。以見、行修言,止以上爲行修所攝,觀爲見所攝。所謂
見者,謂離有無二邊,徹底了達甚深空性是也。通達如所有性之見,即須依了義經
典,不依不了義經典。又所謂依者,乃內心認識與承許之意。必認識與承許了義經
典,而後可由之而得真實空見。于此又當先辨別了不了義之差別,乃能解釋了不了
義。解釋了不了義,不惟爲修空者所必依,即在普通學者,亦須先知四依:(一)
依義不依語。辨其所說義與經教合否,合則信,不合不信,不依語之美惡。(二)
依法不依人。辨其所說法輿教合不合,倒與無倒。佛說,雖自命爲佛,而所說非法
者,亦不應依。但不應謗佛,以佛說爲應機故。(叁)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雖
皆佛說,當抉擇其了義不了義。(四)依智不依識。識之所見爲俗谛,乃妄想之心
。智之所見爲真谛,乃本心照明之二德,可與法性契合。四依之中,抉擇佛法之爲
了不了義,必須用智,方能抉擇法義。故佛說「善爲觀察我心喜」,此非謂佛說有
與不善及有合理與不合理。倘如彼說,則爲謗佛。因種種衆生根器不同,故佛說法
亦有種種方便。如醫臨診,病多則方多。龍樹贊佛雲:「佛說法如教蒙童,視其根
器利鈍而教法不泥。亦如于學子之年齡不同,而施教亦異。例如有謗造業受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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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爲調伏彼故,說有造業受果之具蘊補特伽羅粗分之人我。複有智慧較高者,已知
有業果而不堪受空性之根器,佛爲說無粗分之人我,而說有細分之人我。又有智慧
更大者,乃爲說無有人我之意義,然其體性亦非全無。又有智慧尤大者,爲說人我
自性全無,僅有假名安立之我。初二爲小乘人說,後二爲大乘人說。初二即經部、
有部,後二即唯識、中觀。佛說法如名醫投方,視其寒熱而異。依法不依人者,謂
如病者,不能但仰醫師之名望,而不問其藥與病之合與不合。依智不依識者,以根
門所生之識所見皆非真實故。依義不依語者,謂不當依其文翰詞藻。例如常念之心
經文句,梵藏文雲:無色、無受、無想、無行、無識、無眼、無耳、無鼻、無舌、
無身、無意、無色、無聲、無香、無味、無觸、無德雲雲。在昔甲蹲生迎阿底峽尊
者時,清晨誦此,意謙不祥,乃易雲:眼呀、耳呀、鼻呀雲雲。尊者誡之曰:「此
觀自在菩薩所說,語雖不妙,其義極妙。汝乃不能領受其如此加持耶。」故但觀文
詞之美惡,則心經亦不可依矣。至依了義不了義者,此中了不了義之尋求軌則,當
依智者之上首,佛明了授記之二大車軌。佛叁轉*輪,所說各異。初在鹿野苑爲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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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人說四谛法。中轉*輪,在靈鹫山爲大乘人利根者說般若經。後轉*輪,爲唯識
師說深密等經。初轉說色等外境有,除虛空等少法外,多數之法皆實有自性。中轉
說色等諸法無自性(非實有)〕。叁轉,立叁性:依他起、圓成實有自性,遍計執
無實有自性。謂不依內心而顯現之外境實無有。此叁期教,依吾人智識,不能抉擇
何者爲了義,何者爲不了義。且佛又曾自說初中二轉爲不了義,叁轉爲了義。若依
語不依義,執著此語,則不應理,故必以二車軌爲依。然二聖所言中,又互相異,
究應何從?須知龍樹依中觀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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