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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菩提道次地略論原文以【】號括之。
卷之一
〖一九叁九年己卯歲正月十四日午後五時于康定安覺寺彌勒殿樓上開講〗
師雲,今講略本朗忍(道次),聽衆應先作思維,凡叁界士夫有願趣向解脫之
途者,我皆頂禮恭敬。凡以前的解脫道之賢士夫所行,我皆願行。因我昔于無始生
死海中,忍受無邊痛苦,今幸得難得之人身,而又暇滿,得聞正法,皆有過去善業
而來,較勝于如意摩尼寶千百倍,有過之而無不及。以此難得幸得之人身,自應作
最有意義之事,勿使空過。雲何最有意義,即世間與出世間之利樂,以此暇滿人身
皆可取得。雲何人身如是殊勝,因人身具有叁種大力:一、依境力大。如經說,譬
如有人發慈悲心,解救一人,複有人救護多數人,其共功德自較前爲大。複有人發
菩提心,救度叁千大千世界,其功德則不可思議。二、依時(因緣)力大。在此賢
劫時,以四大海水之量之酥油,燃燈供佛,不及現時以一盞燈,供養一發菩提心者
功德之大。叁、依心力大。凡功德之大小,皆依發心量之大小而定。能救度叁千大
千世界獄中之人,其功德固大,然不及恭敬承事一發菩提心者。(一、依境力大,
末後發菩提心者,兼有依心力大之義。叁、依心力大,末後恭敬承事一發菩提心者,
亦兼有依境力大之義。)
而能作以上各種功德者,皆系于此暇滿之人身。從無始以來,守持淨戒之功德,
能于一時而盡獲得。盡叁千大千世界財物布施之功德,能于一心而獲得。然二者亦
不離此人身。以人身之能力,無論作善作惡,均應如響。有時晝間所作,晚即成熟。
有時初夜所作,後夜成熟。甚至有一刹那間即可成佛。人身能力之大,其殊勝有如
是之不可思議者,一般人多忽略而不加思索。以人類言,而尤以南贍部洲之人身爲
貴,以能即身成佛,爲他洲之所不及。如西藏之馬巴洛紮、彌勒日巴及噶居派之打
波朗吉,及阿底峽、宗喀巴,皆即身成佛者,可以證知。故得此人身,不可輕易唐
捐。昔大德有雲:「若得人身。縱極醜惡,亦是持戒清淨善根所得。」雲何如是,因
人身非任便可得,必具各種因素。尤之草木,必依水土日光諸種因緣,始能生成。
噶當大德亦雲:「唐捐人身,如春耕播惡種,至秋無收獲。」
以上皆明人身難得有如是者。但人身既得,應如何始有意義,無他,即如正法
是。今所講之菩提道次地,有爲唯一之正法,聽者應隨聞隨行,不可稍存推诿,以
無常不待我故。人身之無常,刹那遷變,死期之來,卒不及防,有製新衣尚未著身,
便已物故,即贻他人享受者。若不及早覺悟,刹那命盡,則唯有各隨其業力而轉,
不能自由。雲何各隨業力而轉,業力分善惡二種,無論何人,所造之業,總不出善
惡之二途,不入于善,則入于惡。二業中又以惡業最爲易入,而其力最大。此出經
語。以惡業之力能墮入叁途故。吾人既聽聞正法,即應及時修習,不然,如寂天菩
薩所說:「惡業引人,如于幾上以指引水,無不隨之流注。」業果隨人,亦複如是。
吾人一飲一食,無處不含有叁毒惡意,以未反省渴,恒不自覺。即有時造善,如念
佛等,叁數遍後,心即外馳于可貪瞋之境。惡業應得苦趣,甚至入地獄,經有明文。
倘一墮此,一日之間萬死萬生,其痛苦爲何如。如得餓鬼報,不惟不得飲食,且不
能得聞飲食之名,思泥塗解渴而不可得,見果樹,欲食而不可能。以世人比例,數
日不得飲食,其痛苦有爲如何。輕惡業墮畜生道,所遭鞭打背磨,以及愚癡無知,
其痛苦又爲如何。即生叁善趣中,而得爲人,而人之痛苦,略說如生老病死。如中
有前,與四大合並個各苦,與地大合並時,有如山崩地裂。與水大合並時,如墮萬
頃波濤。與火大合並時,如墮大火聚中。與風大合並時,如受烈風摧折等苦。(有
謂:依《成文教授國王經》所說,地大分離,如山崩石裂,水大分離時,頓成焦渴
形,火大分離時,煩熱不可當,風大分離時,頓隨風蕩卷。--錄此備參)
人界如是。再如天界,亦有五衰相現諸苦。如是六道之中,無一非苦。經中于
此,說之尤詳。如何能脫離諸苦,舍正法莫屬。正法唯何,戒定慧是。依此叁學修
行,確能解脫。但一人解脫,而環顧一切有情,均非與我無關,胡能契然置之不顧。
以叁世之理推之,一切有情,無有不曾爲我父母者。就父母恩言,今生如是,多生
亦複如是。今見一切如母有情,仍在顛倒生死大苦海中,甯能獨善其身而不之救。
故應發起對一切如母有情拔苦予樂之慈悲二心。並應發起擔當此事之責任心,是即
增上心。此心固不易發起,即能發起,然回顧吾人實無此力,欲具足此能力。必須
得佛果位身語意功德,始能救度一切有情;故又應發成佛之心,是即菩提心。但此
心,有必須出自不勉強、不造作,對一切如母有情有刻不容已油然而生之心,方是
殊勝菩提心。在初業有情,雖一時不能遽而發起此心,亦當由勉強造作而發此心,
始與所講菩提道次地大乘法相符順。否則,雖聽之後,亦不能生大乘功德。倘能如
上所說,有當進而求成佛之方便,例如欲至印度,應先聞人說往彼之道路。今之菩
提道次地,乃過去諸佛成佛所行之大道。今日聽衆,皆各由善業之風,扇而至此,
相聚而聞此法,故應殷重發心。此法乃佛所說,佛說法總不出甚深廣大二門,此論
即總此二者而造。過去大成就者,皆依此法而修,非僅爲黃教一論而已。此論因緣,
依于阿底峽菩提道炬論,道炬即依諸佛經綸所說,冠以菩提道之名。宗喀巴大師爲
應機故,特標出出離心、菩提心及清淨正見叁心要而造此論,又分廣、中、略叁種。
此論析注,相傳爲阿底峽化身第一世班禅洛桑卻己降澤所作。又此論注解,爲第叁
世班禅巴登耶喜所作,顯密兼攝。又此論由第五世達賴相傳爲阿底峽弟子降央俊烈
化身,作依文解義。今依此講。每日聽竟,應發願回向,願以此功德,回向爲如母
有情速成佛陀及此論昌明。
〖正月十六日講〗
聞法儀式,聽衆應發心爲救度遍虛空一切如母有情,于生死大海中,拔苦予樂
而成佛。爲求成佛方便,而聽此菩提道次第。以後每次開講,均應依此發心不掇。
成佛方法,若僅片面,或一部分,則不能成。應圓滿無倒方可。此法直接于佛,
直契佛心,非如其他自稱大師者所說,亦非間斷,或僅部分而非完全可比。雲何知
此直契佛心,以佛所說法,不外甚深方面般若諸經,及廣行方面法相諸經,前者由
龍猛傳承,後者由彌勒而傳,前者由大智慧智鵑遞傳至阿底峽,後者由無著遞傳金
洲至阿底峽。阿底峽所造炬論,經仲登巴、博多瓦、霞熱瓦,直至宗喀大師始依據
開演爲叁士道,造菩提道次第廣論。此中秘密因緣,在拉薩背後熱振地方,修習道
次第傳承啓請,親見釋迦。一日後,又見阿底峽、仲登巴、博多瓦、霞熱瓦,親爲
授記,謂將大宏正法。大師著此論至修止段時,頗感供給困難,其地山神等爲之供
養。後至勝觀段時,恐後世衆生不解,意將擱筆,複得文殊現身。大師爲契大覺心
要,將廣論著成。時年四十五歲,乃返拉薩,建噶登寺。至五十九歲時,因觀此後
衆生根器薄劣,複將辨理深義,引經各分,攝爲略論,即現所講者。
今講本文,先釋論名稱。在藏文爲十卷,廣爲上中下叁士夫可(所)入之菩提
道次第。康薩仁波卿說,雲何不稱爲叁人(數取趣)而稱叁士,中含有廣大義。士
字,在梵文爲不茹喀。義謂具足上中下叁種功能者。因各有情中,有一類心量具足
上等堪能,一類或具中等,一類或具下等,各各根器不同。此論具有叁種士夫皆可
入之道,故雲。菩提二字,含義甚多難譯,故直譯梵音。藏文以意譯爲斷、證二德,
于此道路應有之次第,此屬一般通義。如分別言之,有斷德菩提、證德菩提、究竟
菩提及不究竟菩提。今所言者,乃究竟菩提,雙具斷證二德應行道路之次第。
在講本論之前,先解贊頌,本文分叁:一、禮敬,二、述論要義,叁、本論。
【一、敬禮本尊】
【敬禮于諸至尊正士具大悲者足下】
敬禮上師,著者現時上師爲竹青喀降卻,及堪欽卻加讓波,得朗忍承傳。顯密
不共直傳,爲文殊師利。至尊二字,在藏文中爲借尊,借字之義,謂能作衆生救度
引導之王。正士二字,有知善別惡之意。以上系禮敬承傳師。此中關系甚大,表法
直接于佛。頌文第一句:
【堪忍刹中自在主】
刹,謂刹土,具千萬億須彌日月四洲者,爲一刹土。自在主,爲釋迦。堪忍,
謂能忍煩惱(煩惱最大爲貪嗔癡),言煩惱不能侵害,故稱自在主,藏文爲龔登德,
龔,謂摧毀諸煩惱,登。謂具足斷證二德,得,謂超出。得字爲譯師所加。藏文「
八噶蘊】,乃龔登意,加得字,謂超出阿羅漢,羅漢亦具龔登功德,佛更超彼故,
故加此字。二句:
【補處慈尊法中王】
補處,謂釋迦曾爲兜率陀天法院天王,由此降生南詹部洲時,諸天悲淚,釋迦
爲授記,謂烏多天王將生一子,即是慈尊,將補我爲一切天人說法之處。叁句:
【善逝智父妙吉祥】
善逝,乃佛別號,智父,藏文意謂一切佛之父。言賢階千佛,初皆凡夫,能使
之去黑暗愚癡,入菩提道次佛子行而成佛者,乃文殊。如諸佛之父,語出月稱《入
中論》,攝爲此句。文殊又爲成佛,示現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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