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七
九月十五日讲
辛二、生起决定信为诸善之根本分三壬初、果惟业思总相任二、思惟差别相壬
三、思已应行止之法
后世利乐,不以皈依三宝便足,尤须勤行业果取舍。如皈依佛自得加被力,但
又必依所教诫谨慎而行,方能得最后之救护,如遇良医,固可安慰病人之心,但去
病仍在遵医服药。此科判指皈依入佛法之胜门后。
壬初、思惟业果总相分二癸初、正明思惟总相之法癸二、各别思惟癸初、正明
思惟总相之法分四子初、业决定之理子二、业增长广大子三、业不作不得子四、业
作已不失
信业果之心,非人之所固有。倘属固有,则成无因生矣。故对业果须讲明其意
,加以思惟,然后信心乃能生起。以此推之,念死及皈依等之必须详说之理,亦同
。
子初、业决定之理
~P 422
「谓诸异生及圣者,下至生于有情地狱,仅依凉风生起以上之一切适悦乐受者
,悉从往昔所集善业出生,若从不善而生乐者,无有是处。又下至阿罗汉身中所受
热恼之苦以上,一切皆从往昔所集不善业生,谓善业生苦者,亦无是处。」
业果有定,亦如世间钤盖印章然,决无变易。能于此获得决定,即获得世间清
净正见,亦即入佛子行列。如经云:「世间清净此正见,谁能获此正见者,百千劫
不堕恶趣。」盖由善业生乐果,恶业生苦果,此乃总原则也。至苦乐二受,即以人
心之适悦与否为标准。如谓从不善业而生乐受者,绝无是处;从善业而生苦受者,
亦绝无是处。故不论异生、圣者、下至地狱有情,能获一刹那凉风之爽感,皆非无
因而至。依俱舍,地狱有情,皆属恶之现受业,如无善之现受业,则不应获得适悦
之凉风。依大藏经说,佛说法放光。地狱有情皆得清凉,故知一刹那之凉爽,来非
无因。反之,下至阿罗汉身中所受少许热恼,亦由往劫所积不善业力量而生。但此
理之决定,以世间横竖过广之故,非肉眼所能见,以致异论纷纭,然亦不难以喻明
之。世间播种果木,种佳则果佳,种劣则果劣,此理之至浅者,又以事证之,如善
和比丘,貌丑声宏,由于善恶二业之不同。目犍连被击入P 423灭等,皆不善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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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之报。
「宝□论云:『从不善生苦,而有诸恶道。从善有乐趣,并生诸安乐。』是故
诸苦乐者。非从无因及自性大自在等不顺因生。乃从善不善之总业生总乐苦,及诸
种种别苦乐,亦从种种别别二业别别而生,无有爽误也。」
此明诸苦乐非无因而生,亦不从不顺因生,印度外道,则有主张世之苦乐从无
因而生者,又有外道主张苦乐有总集自性,又有大自在派,则谓苦乐皆由天所造,
皆属不顺因。苦乐本属无常,彼辈所立之因,皆堕于常边。如谓无因生,则苦应常
苦,乐应常乐,衡之世间,决无此事实,如谓从不顺因生,则日光可生黑暗,黑暗
可放光明,世间亦决无是事。依内道之理,则由总善恶生总乐苦,由差别善恶生差
别乐苦,各不相紊。例如布施得富饶,持戒生人天,忍辱感相好,恶业重者堕地狱
,次堕饿鬼,再次堕旁生,即在人类,亦多感贫病种种不如意事,皆由差别善恶所
感,亦毫不相紊,至于杂业,仍视善恶程度,各别感果,下当详说。
「于此不虚谬之业果,能决定者,说为一切诸佛子之正见,赞为一切白法之根
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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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明信业果定理,绝不欺诳。能如是信,即为一切白法之根本,故谓入佛子行
列在是,清净正见亦在是。
子二、业增长广大
「由小善业能生甚大乐果。又由小恶业,亦能生甚大苦果。盖内因果之增长广
大,迥非外因果之增长广大所可及。」
所谓外因果者,如桃李等核,能生无限桃李果。内心因果之以小感大,更自不
同。昔在佛世,有五百人诤讼,一比丘出而调解,又一比丘讥之,谓其行同妇人,
后,讥者感得五百世妇人身。又迦叶佛时,有僧修定,厌闻沙弥诵经,詈为蛙声,
后感得五百世为蛙。又色都佛时,有樵者,自念贫贫,由于福薄,因积资购一金钱
,盖于满贮净水之瓶上,持以供佛。后感得世世生后手握金钱,用之不竭,直至释
加佛时,出家亦不须乞食,人呼为金钱比丘,后证阿罗汉果。又释迦佛时,一富者
家,产一象,便溺皆成金,富倾全国,有以问佛。佛云:此人因在色都佛时,以敬
佛故,于佛像上将佛所骑之象,涂以黄金,故感得此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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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集法句(聚集句经)云:『虽作微小恶,后世招大怖,能有大损失,如毒
入腹中。虽作小福业,后世感大乐,能成大义利。如谷实成熟。』」
藏语常有云:「勿如静坐种谷。」此语之来。盖由昔有坐静者,从曼达中,偶
遗数粒麦于庭,熟时得实盈握,复以此播种,由升而斗而石,心乐之,遂弃坐静,
还家种田,卒退道心。故后成为讥评之话柄。总之小善小恶,皆不可忽,尤其戒学
方面,应注意。龙王请问经云:「世尊,我于初劫住大海中。时有拘留孙如来出现
世间,尔时龙族减少,自色都佛以后,龙种繁盛,世尊,有何因缘,而乃如此。世
尊告曰:龙王,若四众于□奈耶出家已,未能清净圆满尸罗,亏损轨则,亏损净命
,亏损尸罗,此等不生有情地狱,当堕龙族。」并授记以后弟子犯轻戒邪命,当生
龙族者,有九十万亿,最后均得成佛,或证阿罗汉道,在贤劫千佛时亦然。
子三、业不作不得
「若于感受苦乐之因,业未积集者,则其苦乐之果,决定不生,然于佛所积聚
无量资粮之果,诸受用者,虽不须集彼一切因,亦须集其一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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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明善恶业不作,则苦乐果不生,譬如播种,不先播瓜豆,而欲得其实者,绝
无是处。昔佛证道时,曾以其福德资粮,悉回向未来有情,但吾辈亦须积一分善业
,始能与佛回向相应,而食其赐。例如弥陀福德,虽已为众生成就极乐世界,然亦
须众生能修净业,始能生彼世界。
九月十六日讲
子四、业作已不失
「诸作善不善业者,出生悦意不悦意之果。殊胜赞云:『彼诸婆罗门,谓福罪
可换,佛说作不坏,不作则不遇。』」
凡一念镇心,如未以四力对治,则千万亿劫,终当成熟。在未熟之前,绝不自
消失。故梵志(即殊胜赞)谓,善恶如果,可以互易,则佛说不作不得,作已不失
,即成相违也。
「三昧王经亦云:『作已无不受,亦无受他作。』戒经(毗赖耶阿笈摩)云:
『假使经百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
于此,有问业如当住,则犯常边,此项答案,各部不同。经部解释,业力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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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债在券。唯识解释,由业力习气熏染第八识,其流相续。中观自续解释,业习
熏第六意识,其流相续。中观应成派解释。业力习气存于蕴上所安立之我名上。以
上四种,皆佛所说,而以应成派释为究竟。此为根本问题,有误执佛智不他求一语
,谓自心清净即是佛,应问为此说者,彼业力习气究安立何处。抑安立于佛心上乎
。
癸二、各别思惟分二子初正明十业道子二、抉择业及果。
子初、正明十业道
「如是已知苦乐因果各各决定,及业增长广大,不作不遇,作已不失者,当先
于业果之理,如何发起决定而取舍耶。」
业果理极深细,非用理智各别思惟,不能获得决定信心。而为善为恶之判别,
又即视此信心为转移,故此信心极为重要。
「总之,善行恶行运转之门,决定为三,十业道虽摄不尽三门之一切善不善业
,然善不善之诸粗显重罪,世尊摄其要者,说十黑业道,若断除彼等,则大义之要
,亦摄入十,故说为十白业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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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业道于善恶两方,虽不能包括三门二业,然粗重恶业可总摄为十黑业道,重
要善业,亦可总摄为十白业道。
「俱舍颂云:『于中摄粗重,善不善随类,说为十业道。』」
十黑业道总摄粗重恶业,五无间罪如杀父母、杀阿罗汉、摄入身业,破和合僧
摄入语业。出佛身血,尚非杀业,可谓近于杀业。他如不敬三宝,或以手击人等,
亦非身业所能包括至尽。又如一切烦恼,亦非意业所能尽括。故一切重要非仅限于
十业道。而舍十黑业入十白业,佛见为有大意义,由此可获得成佛道路。黑白两面
,实只一反一正,而得力处即在取舍二者之间,而善为分别。如仅不杀不盗等,而
未加取舍。则断杀盗等所得,仅为无记业,尚不得为白业也。
「戒经亦云:『护语及护意,身不作诸恶,此三业道净,当得大仙道。』是故
十地经中称赞断十不善戒律之义。入中论亦摄云:『诸异生类及声闻、独觉定性与
菩萨,决定善及现上因,除尸罗外更无余。』如是若于一种尸罗亦不数数修防护心
而防守之,而云我是大乘,此诚极为下劣。」
此明十白业,为一切善法之基础,为诸经之所同赞。犹如大地,一切宫室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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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上,一切稼穑种于其上。人天果依于十善,有学无学位,亦依于十善,乃至于声
缘菩萨,亦皆依于十善,故入中论、十地经称赞十善,异生、声、缘、菩萨,增上
生、决定胜因,除尸罗以外,更无其余。若于任何一戒亦不数数防护,而自谓大乘
,极可呵责。现有以寻觅清净心为成佛捷径,专守此心,一善不修,是可怜悯,是
为下劣不堪造就有情。
「地藏经云:『以此十善业道,当得成佛。若人乃至存活以来,下至一善业道
亦不护持,犹云我是大乘,我是求无上正等菩提者,此补特伽罗最为诡诈,说大妄
语,于一切佛前欺诳世间而说断灭。如其愚蒙自作,其死必颠倒堕落。』言颠堕者
,当知一切恶趣之异名也。」
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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