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釋義
單培根
閩南佛學
成唯識論是成立唯識之論。唯識學建立於無著世親。佛教在釋迦世尊涅槃之後,最初聲聞乘流行,以證得出世的阿羅漢果爲目的。後來乃有菩薩乘興起。以聲聞乘不求成佛,爲未到究竟,且其度人的方便亦不廣大,因目之爲小乘。而自命爲大乘,廣度一切衆生。同登無上佛道。大乘先有龍樹提婆所倡導的中觀系,後有無著世親所建樹的瑜伽行系,爲印度大乘佛教的兩大系。中觀系學說,以般若空爲中心,導六度萬行。末流之弊,陷于惡取空。無著世親爲兄弟二人。皆先學於聲聞乘薩婆多部,後回小向大。宗彌勒虛妄分別有之教,建立阿賴耶識緣起說,以說明世間出世間之因果相,宣揚非有非空之中道觀。世親先後造二部唯識論。第一部有二十頌,自作釋論,爲二十唯識論,廣破外難以立唯識。第二部有叁十頌,未及造釋論而逝世。叁十頌是顯明正義以立唯識。當時即有親勝,火辯,造此頌釋。後又有難陀,德慧、安慧、淨月、護法、勝友、勝子、智月,各造釋論。今此成唯識論,即叁十唯識頌之十家釋論,玄奘決擇綜合譯爲一部,其中以護法學說爲主,於諸家不同義中,多作爲指南。即以此故,標題爲護法等菩薩造。
稽首唯識性 滿分清淨者 我今釋彼說 利樂諸有
造論之初,例有歸敬頌,以表明造論所宗,學說之所繼承。同時求其加被,亦即請求指導之意。稽首是以頭至地,即頂禮,所以表示敬禮。今造唯識論,故歸敬於唯識性清淨的人。於唯識性有已圓滿清淨的,即佛。有部分清淨的,是菩薩。滿清淨者,分清淨者,同是吾師,故同致敬禮。清淨即明白之義。不明白唯識,今使其明白。故此論亦名淨唯識論。以其顯唯識理,極爲明淨。讀後能令人於唯識所以成立之理,清楚明了。於唯識之下加一性字,性是自性,即指識言,亦可說即識言所指之事。非別有物作爲識之性。後二句明造論的用意。爲什麼我今欲造論解釋彼唯識之說
乃是爲了利益安樂一切有情。安樂是就聽聞學習者當時所得感受而言。利益是指其後來所得效果而說。總的說是利樂有情。今此論如何利樂有情
令有情得到什麼利益安樂
次下論文說明。
今造此論,爲於二空有迷謬者生正解故。生解爲斷二重障故
明造論之義,有叁種說。第一說,造此論是爲了令人明了二空。二空是我空法空。因爲人們對于我法二空,有的完全迷昧無知,有的聞到二空之說而不能正確理解。産生謬誤的知見。前一種是未聞佛法的人,以及聞而未解的人。後一種是已聞佛法,甚至已有研究,而誤解的人。迷于二空的人,應令生起知解。謬解二空的人,應令生起正解。解二空有什麼用
爲什麼要于二空生正解
爲了斷二重障。解二空能斷二重障。二障是煩惱障與所知障。由煩惱障障大涅槃,流轉生死,由所知障障大菩提,不得大覺。故名之爲重障。
由我法執,二障具生,若證二空,彼障隨斷
何以于二空生解能斷二障
謂由于我法二執爲根本,煩惱所知二障都生起來了。所以證得二空,彼二障即能隨之而俱斷。如樹依根生,斷其根本,則枝葉自枯。若但斬除其枝葉,未斷其根,複能由根重生枝葉。
斷障爲得二勝果故。由斷續生煩惱障故,證真解脫。
由斷疑解所知障故,得大菩提爲什麼要斷二障
斷二障有什麼利益
謂斷障爲了得二殊勝之果,一、真解脫。二、大菩提。由于煩惱障,輪轉生死,相續不斷。十二緣起中,無明發業,愛取潤生。發業潤生,都是煩惱。煩是擾義,惱是亂義。擾亂有情,故名煩惱。煩惱爲障,名煩惱障。若煩惱障斷,則不發業,不潤生,不複相續生死,而證解脫。解脫即涅槃,義譯圓寂。圓是圓滿。寂是寂滅。離煩惱之縛,故名解脫。聲聞緣覺,亦出離煩惱而得解脫,以較佛果。未至其極。佛之涅槃,乃爲真解脫,故說由于斷了使相續生死的煩惱障之故,證到真解脫。所知障是障礙所知,所知即一切法,一切法無非所知,若有若無,皆是所知,由于此障,於所知不能正確了解,若能斷所知障,則正智生起,如實真知,而得大菩提。菩提此翻名覺。二乘亦稱覺,唯佛爲大覺。故說由于斷了障礙知解的所知障之故,得大菩提。此第一說是安慧等說。
按:以上第一說,爲令于二空生解,斷障得果,此猶是大乘通義,廣泛而言,未切就唯識立說。
又爲開示謬執我法迷唯識者,令達二空。于唯識理如實知故。
執我法爲實有者,追逐外境。不知在認識範圍之一切,皆不離于識。若施以唯識之教,令知離識無境,境不離識。則無我法可執。故執我法者,必迷唯識。能于唯識之理如實而知,可通達我法二空。唯識二十論說:說唯識教受化者,能入所執法無我。故唯識之教是破我法二執,令達二空。此第二說,是火辯等說。
按:上糧利智,無我亦無法執。故聞佛說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十二緣起等破我之教,自然無複可執。金剛經說:若取法相,即著我人衆生壽者。愚者隨語生執,聞五蘊無我之教,而執蘊處界等爲有法。故又說般若之教,明緣生性空,我法皆無。情執深重之輩,又聞而流於惡取空,於是有非有非空唯識之教。辯中邊頌曰:識生變似義,有情我及了。此境實非有,境無故識無。又曰:依識有所得,境無所得生。依境無所得,識無所得生。所以欲說唯識之教,其義顯然如此。仍有聞唯識而執心執我。則是執藥成病,無可救藥的了。虛心好學者,不可不自警。
複有迷謬唯識理者。
此專就迷謬唯識之理者而言。迷謬唯識之理妁,下列舉四種邪執。
或執外境如識非無。
唯識之說,無外境,有內識。有的執有外境。同於內識,兩俱非無。彼以爲決定有離心的實境。此爲世俗之見,外道之說,小乘薩婆多部等亦如是說。
或執內識如境非有
有的執外境無,內識亦無,二俱非有,一切皆空。此爲不善學般若的惡取空。
按:後世一類中觀學者,不知方便,破斥阿賴耶識依他起性,亦每陷此弊。
或執諸識用別體同。
有的認爲諸識之用雖異,而同是一體。此一心論。唯心者多如是說。唯識中亦有菩提講臺·成唯識論釋義一意識計。
按:中國佛教盛行性宗,皆言唯一,二體。以唯識爲相宗。言性宗之唯心爲真心,以相宗之唯識爲妄識,真妄兩異。這真心妄心一心多心的問題,自唯識學研究者興起,已展開討論,有種種不同之爭了。
或執離心無別心所。
有的否認有心所,以爲心所即是心。如毗婆沙百四十二雲:“尊者覺夫作如是說,諸有爲法有二自性,一大種,二心。謂離大種無所造色,離心無別心所。諸色皆是大種差別,無色皆是心之差別。”又如正理十一雲:“有譬喻者,說唯有心無別心所。”
爲遮此等種種異執,令于唯識深妙理中,得如實解,故作斯論。
唯識之理,甚深微妙,如實知解,極爲不易。於此有種種不同計執,皆應遮破,方能於唯識之理,恰如其分,真實知解。因此故造此論。此是第叁說,護法等說。
按:叁家之說,第一家爲解二空斷二障證二果,通於大乘。未言唯識,泛而不切。第叁家爲破種種執解唯識理。言局於別。不通於總。有與大乘隔而不聯之感。第二家爲知唯識達二空,其言備,而似約。今綜合叁家之說,層次相接,乃爲周詳。
唯識之識,是我嗎
是法嗎
人們聞唯識,很多認爲這識即是我,尤其是對于阿賴耶識,覺得這不是我是什麼呢
只不過換一名稱吧了。識爲什麼不是法
法是包括一切而無外之名。無爲的,有爲的,清淨的,染汙的,有的,無的,什麼什麼,統統是法。什麼又可以有不是法的識
硬要說唯識之識不是我不是法,不過是文字遊戲而已,玄想空談而已,決非實際之言吧!這個問題,我們不可不有明確的認識。爲什麼要造此論,論明言爲要解唯識理。令達我法二空。這樣,唯識之識,不是我。不是法,再也明確不過的了。非但不是我,不是法,而且解唯識則達二空,達二空則解唯識。因此,若以識爲我,以識爲法,則爲不達二空,不解唯識。即使口說識非我,識非法。而於識之與我,識之與法,思想上混淆不能分清。也是不達二空,不解唯識。唯識之識,與我法二執。分別何在。這是我們學此論始終應當作爲中心問題而注意的,要知道,此論自始至終,即是解決這個問題。
若唯有識,雲何世間及諸聖教說有我法?
已說造論緣由。自此以下,造論釋頌。此借問發起。問:世間說有我法,聖教亦說有我法。今若唯有識,爲什麼說有我法呢
我法與唯識相反。有我法則非唯識。唯識則無我法。觀此問,可見若有人以唯識之識爲我。或以爲法,或不能明辨識與我法之不同,此皆是錯誤的思想,是未能正確了解唯識,通達我法二空,得到真實利益的。
叁十頌可判爲境行果叁分。前二十五頌爲境,次四頌爲行,後一頌爲果。
頌曰:由假說我法,有種種相轉,彼依識所變。
舉頌以答,說:我法是假說的,由于假說,乃有我種種相轉起,法種種相轉起。問:我法種種相的轉起,何所依而爲變現的呢
答:他是依于識而現,是識所變的。述記說;“假有二種。一者無體隨情假。多分世間外道所執。雖無如彼所執我法,隨執心緣亦名我法,故說爲假。二者有體強設假。聖教所說,雖有法體,而非我法。本體無名,強名我法,不稱法體,隨緣施設,故說爲假。因二起言,稱之爲說。”世間外道所說種種我法,實無有體,是隨其情見,執爲我法,故是無體隨情假。聖教所說種種我法,是有所指的。然是無可名而強名,名不稱體,故是有體強設假。問:真如無爲法,不應是識變。答:真如是識實性,不離識故。仍是唯識。然若心所想的真如,口所說的真如,那又是識所變現了。
按:佛鑒于生死輪回之苦,究其根源,在于執我。爲說無我之教,使一切有情同得涅槃解脫。佛涅槃後,聲聞乘盛行。然有滯於言教的,認爲我無法有。執有實法。偏離正教。後有龍樹崛起,深探般若之理,大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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