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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性論 辯佛性之相(二)

  辯佛性之相(二)

  

  佛性總攝相

  譯文

  再則,應當了知,佛性總攝之相有二種義:一是由因。二是由果。所謂由因,是指如來之性本來清淨,其可分爲四種因,叁種法。此叁法又可分別以叁種不同的譬比相似,所以取海爲譬喻。所謂叁種法:一爲法身清淨因。二爲佛智德生因。叁爲佛恩德因。所謂法身清淨因,修習信樂大乘佛法的人應當了知。佛智德生因,修習般若與禅定的人應當了知。佛恩德因,修習菩薩道,行大悲攝世的人應當了知。修習信樂大乘的人,可以譬比爲容器,因爲此中遍滿了無量無邊的禅定與般若智慧的寶藏,所以說它與容器相似。修習般若、禅定的人,可以譬比爲珍寶,因爲般若之智妙觀一切法,無有分別:禅定之功可以産生不可思議的勝妙功德。般若之智猶如清淨珍寶,禅定之功猶如如意寶珠。修習菩薩道,大悲攝世,猶如清淨之水,不起分別之心,平等攝受世間一切衆生。就像大海一般,都是鹹味,菩薩大悲攝受衆生也是如此,沒有分別之心。修習信樂大乘、般若禅定和菩薩大悲叁種方法,既爲因地衆生所緣初境,又爲其能依之法,所以說名爲「總攝」,謂之如來法海。這些就是所謂「由因」攝。

  其次,所謂「由果」攝者,表明如來法身有叁種法,可分別以叁種不同的譬喻來說明。這叁種譬喻是指猶如太陽有叁義:一體。二光。叁明。此叁義與法身叁法相似,故借以譬比。所謂叁法,分別指一、神通。二、流滅。叁、顯淨。

  一、所謂神通,譬如太陽有明,可以斷除無明暗障,故謂之與太陽之明相似。

  二、所謂流滅,是說以證涅槃無生之智慧,可以燒除一切業障煩惱,蕩盡無馀,故謂之與日光相似。所謂滅,即指真正的智慧,此智可以斬斷無明妄惑,故名之爲「滅」。盡者,此智亦能蕩盡一切妄惑,使之無馀,故又名之爲解脫,以「盡」稱之。

  叁、所謂顯淨,是指證達無生之涅槃極境,名之爲「轉依」。此境極其清淨、無垢、澄靜,所以與太陽之體相似。所謂清淨,是說斷除一切有礙解脫的障礙。所謂無垢,是說斷除一發智慧的纏縛。所謂澄靜,是說一切煩惱所不能染汙,因爲法身本性,就是清淨無染的。所謂轉依,是以究竟涅槃爲境,故而其境勝妙於二乘與菩薩所行之境。

  又應當了知轉依之四種相:一爲生依。二爲滅依。叁爲善熟思量果。四爲法界清淨相。

  一、所謂生依,是指依止轉依,可以證達無分別的涅槃極境。如果不假緣此轉依之法,即不能證到涅槃之境。正因如此,所以名此轉依法爲道生的依止。

  二、所謂滅依,是指一切妄惑及其馀習,究意斷滅,不再生起,無所依止。如果不假借此轉依之法究竟斷滅一切妄惑,則小乘證果與佛境就沒有區別。由於小乘極果不同於佛境,所以可知,轉依之法爲究竟斷滅一切妄惑的根本。

  叁、所謂善熟思量果,是指通過正確思惟,恭敬之心,精進修行等,可以證達真如之果。如果在修道過程中,轉依是成道的原因與根本。如果成道之後,轉依即成涅槃正果。如果說轉依之境還不是究竟正果,那無異於說涅槃佛境尚不究竟,尚待進一步修習超越,而這是不對的。所以,轉依必得究竟正果。

  四、所謂法界清淨相,是說法界已斷滅一切妄想煩惱,非凡夫思慮、言語可以顯現,故謂之清淨。這也就是通過止滅一切心念,摒除一切言語,以真智才能證契的真如之理。

  原典

  天親菩薩造(注釋:「造」,碛砂本作「說」。)

  陳天竺(注釋:「天竺」,碛砂本無。)叁藏(注釋:「叁藏」二字下,碛砂本有「法師」二字)真谛譯

  辯(注釋:「辯」,碛砂本無。)相分第四中(注釋:「第四中」,碛砂本無。)總攝品第五

  複次,總攝義應知。攝有二種:一者由因。二者由果。由因攝者,是如來性清淨,有四種因(注釋:分別指下文所謂生依、滅依,善熟思量果、法界清淨等四相。),叁種法與叁譬(注釋:分別指下文之器、寶、海水等叁種譬喻。)相似故,取海爲喻。叁法者:一法身清淨因。二佛智德生因。叁佛恩德因。法身清淨因者,修習信樂大乘應知(注釋:此二句義謂:修習大乘佛法之人,應當了知法身清淨,此爲成道之根本。)。佛智德生因者,修習般若及禅定應知。恩德因者,修習菩薩大悲應知。修習信樂大乘者,與器相似(注釋:「似」,碛砂本作「應」。)。此中有無量定、慧(注釋:分別指禅定與般若。)大寶所遍滿故,故說與相似。修習般若、禅定與寶相似者,般若無分別故(注釋:此句義謂:以般若之智觀一切法,無有分別,本性皆爲清淨之真如,故謂之無分別。),禅定不可思惟功德所依止故。般若如淨寶,禅定如如意寶。修習菩薩大悲如清淨水,於一切世間衆生潤滑一味(注釋:指平等攝受一切衆生,不起分別之心。)故。譬如大海,唯一鹹味。菩薩大悲潤諸衆生,亦複如是。故此叁法(注釋:即指信樂大乘、修習般若與禅定、修習菩薩大悲。)於因地(注釋:相對於證得佛果的果位而言,指尚處在修習過程中的衆生所行之位。因修習位衆生既以此叁法爲所緣之初境,又依靠此叁法的不斷修習而證得佛果之果位,所以謂此叁法既是「所依」,又是「能依」。)中爲所依、能依故,說總攝,名如來法海,是名因攝。

  次由果攝者,明如來法身有叁種法,與叁譬如相似,故能總攝。叁譬如相似者:如日明叁,一體。二光。叁明。此與叁身相似故。叁法者:一神通。二流滅(注釋:流,非寂靜義,喻指煩惱。流滅,即指以正智來斷滅一切煩惱。)。叁顯淨。

  一神通者,譬日有明,能除障自境界無明之暗以爲事用,故與日明相似。

  二流滅者,謂盡、無生智(注釋:指大乘菩薩證無生之理的智慧。無生之理,即是真如涅槃之境無生無滅。),能燒除業、煩惱令無馀,以爲事用,故與日光相似。所言滅者,即是真智。正能除惑,故與滅名。盡者,即惑無時,名爲解脫,故與盡稱。

  叁顯淨者,謂盡、無生境,名轉依(注釋:轉,所轉舍得到之義;依,指所依,通常指第八阿賴耶識,此識爲一切煩惱的根本,所以必須轉舍、斷滅,以達到涅槃、菩提之境。)。極清淨故,無垢故,澄靜故,與日輪相似。清淨者,解脫障滅故。無垢者,一切智障滅故。澄靜者,客塵(注釋:指一切煩惱無明,此非自性本有,故謂之客。)所不能染,以本性清淨故。轉依者,勝聲聞、獨覺、菩薩叁人所依止法故(注釋:此句義謂:轉依是以究竟涅槃爲境,故其勝於聲聞、獨覺等小乘所行之境,也勝於菩薩所行之境。)。

  又有四種相應知:一者爲生依。二滅依。叁善熟思量果。四法界清淨相。

  一生依者,佛無分別道(注釋:即佛究竟佛果之境界,此界沒有任何分別,故名之。)相續依止。若不緣此法(注釋:指轉依之法。),無分別道即不得生。以依緣此故,名此法爲道生依。

  二滅依者,一切諸惑及習氣(注釋:指煩惱之馀習、氣分。)究竟滅不生,無所依止故。若不依此轉依法究竟滅惑者,則聲聞、獨覺與佛滅惑不異。(注釋:此數句義謂:聲聞等小乘之人,雖已斷煩惱,但尚有馀習不斷,所以非是究竟斷滅。唯有證得佛果,方能究竟滅盡一切馀習。所以佛與小乘所滅有所不同。)由不同故,故知此法爲究竟滅惑依止。

  叁善熟思量果者,善正通達,長時恭敬,無間無馀等修習(注釋:指精進不懈地修習。),所知真如是轉依果。若在道中,轉依爲因。若在道後,即名爲果。若轉依非是善熟思量果者,則諸佛自性應更熟思量更滅更淨,(注釋:此數句義謂:轉依是以究竟涅槃爲境的,如果說轉依所證之果非是善熟思量的究竟果報,那無異於說涅槃佛果尚不究竟,還有待於進一步修習,而這是不正確的看法。)而不然者,故知轉依爲善熟思量之果。

  四法界清淨相者,一切妄想於中滅盡故,此法界過思量、過言說,所顯現故,故以法界清淨爲相。此即心行處滅,言語道斷,不可诠名,方是得無所得真如理故。(注釋:此數句義謂:清淨法界,不是凡夫的言語所能說得出來,凡夫的頭腦可以想像得出來,它是無上勝妙的極境,唯有通過真正智慧才能證契。從其非凡夫心慮、言語所得,故謂之無所得;從其理能爲真正智慧所證契,故又謂之得。)

  

  譯文

  再次,如來有八種轉依之法應當了知。所謂八法爲:一不可思量。二無二。叁無分別。四清淨。五照了因。六對治。七離欲。八離欲因。此八法合起來共有二義,一爲遠離欲望,此是滅谛境界。二是遠離欲望的方法或原因,此即是指各種修道的方法。上文所謂不可思量、無二、無分別等叁義,是滅谛的境界。清淨、照了因、對治等叁義,是修道方法。

  首先,離欲有叁義:一、何謂不可思量?指轉依所得之境,不是執身非有非無的戲論之見可以了達,也非凡夫思虛所能了解。一切衆生的言語不能窮盡其境,唯有聖人的無分別智慧方能冥契,所以名之爲「不可思量」。二、所謂無二,如佛經中所說:舍利弗,諸佛法身無二法、無分別法。所謂二,是指煩惱和業。如來法身已了脫此二法,所以名之「無二」。叁,所謂無分別,分別即是指煩惱、業和不合真理的思想。由不合真理的思想,才生起煩惱和業。由了達自性,就可以斷除煩惱和業。由於了達自性,所以煩惱、業等分別妄法不有起用,謂之「不應不行」。

  所謂不應,是指貪、瞋、癡等根本煩惱不得生起。所謂不行,是指隨眠煩惱不得生起。既然根本與隨眠二種煩惱不得生起。所以說如來法身已斷滅一切苦,煩惱永不生起。爲何如此?並不是因爲斷滅一法,才名之爲滅。而是因爲一切法本來不生,所以才謂之爲滅。如《無上依經》中所說:阿難,在無生無滅的涅槃境界,心、意及第八識均不生起。

  解釋如下;所謂心,即指眼、耳、鼻、舌、身、意第六識。所謂意,即指第七末那識。所謂識,即指第八阿賴耶識。如果心、意、識不生起,也就不可能産生分別之心。沒有分別之心,那麼不合真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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