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叁章 『般若經』──甚深之一切法空
一 『般若經』之譯出
「佛法」演化到「大乘佛法」時代,空s/u^nyata^與空性s//u^nyata^,成爲非常重要,可說是大乘佛法的核心。大乘法門,是以發菩提心,修菩薩行,圓成無上佛果爲主題的。然在因行── 發心與修行中,是不離空觀s/u^^nyata^-vipas/yana與空慧s/u^^nyata^-prajn~a^的;果證──菩提與涅槃,也是不離空性的圓滿證得。所以「空」的意義,在「經」、「論」的解說中,也許不一致,而「空」確是遍于一切經的,特別是初期大乘經。
說到大乘空義,很自然的想到了『般若經』與龍樹Na^ga^rjuna論。『般若經』與龍樹論,公認爲著重于空義的闡揚,以一切法空爲究竟的。在根本大義上,『般若經』與龍樹的『中論』等,當然是一致的;但在方法上,我以爲:「龍樹菩薩本著大乘深邃廣博的理論,從緣起性空的正見中,掘發『阿含經』的真義。……『中論』是『阿含經』的通論』。「『中論』確是以大乘學者的立場,確認緣起、空、中道爲佛教的根本深義。……掘發『阿含經』的緣起深義,將佛 [P138] 法的正見,確樹于緣起中道的盤石」(1)。這樣,『般若經』與龍樹論,要分別來敘述。
『般若經』的部類非常多,依古代的記載,知道有二部,叁部,四部,八部,十六會等不同傳說。時代越遲,『般若經』的部類越多,這表明了:『般若經』的衆多部類,是在發展中先後次第集成的。龍樹Na^ga^rjuna的『大智度論』說:「般若波羅蜜部黨,經卷有多有少,有上中下──光贊、放光、道行」(2)。龍樹知道『般若經』有叁部:「上本」是十萬頌本,「中本」與「下本」,就是一般所說的「大品」與「小品」。叁部中的「下本般若」,中國古稱之爲「小品」,漢文譯出而現存的,共有七部:一、『道行般若(波羅蜜)經』,後漢文婁迦谶 Lokaraks!a譯,一0卷。二、『大明度經』,吳支謙譯,六卷。叁、『摩诃般若波羅蜜鈔經』,傳說爲前秦昙摩蜱Dharmapriya共竺佛念譯,其實是西晉竺法護Dharmaraks!a譯的,現存五卷,部分已經佚失了。四、『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後秦鸠摩羅什譯,一0卷。五、『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四分」(五叁八卷起,五五五卷止),一八卷;六、「第五分」(五五六卷起,五六五卷止),一0卷:這二分,都是唐玄奘所譯的。七、『佛說佛母出生叁法藏般若波羅蜜多經』,趙宋施護Da^napa^la譯,二五卷。「中本般若」,古代稱之爲「大品」。漢文譯出而現存的,共五部:一、『光贊般若波羅蜜經』,西晉竺法護譯,現存的已有佚失,僅存一0卷。二、『放光般若波羅蜜經』,西晉無羅叉譯,二0卷。叁、『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姚秦鸠 [P139] 摩羅什Kuma^raji^va譯,叁0卷。四、『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二分」(四0一卷起,四七八卷止),七八卷;五、「第叁分」(四七九卷起,五叁七卷止),五九卷:這二分,也是唐玄奘所譯的。「上本般若」,即唐玄奘所譯『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的「初分」(一卷起,四00卷止),共四00卷。以上各部,與龍樹所見的叁部『般若經』相當(3)。
龍樹所見的上、中、下──叁部『般若經』,爲初期大乘所傳出,代表般若法門的主要經典。叁部是先後集出的,內容與文句,都不斷擴充而一天天廣大起來。先後集出的次第是:先有「原始般若」,經「下本般若」、「中本般若」,而後成立「上本般若」。『般若經』的原始部分,如『道行般若經』的「道行品」,佛命須菩提Subhu^ti,爲菩薩說應該修學成就的般若波羅密。須菩提說般若,容易引起疑問的,由舍利弗S/a^riputra發問,須菩提解答。這部分的成立最早,在西元前五0年,應該已經成立了。般若本是甚深的法門,可說是趣入不退轉菩薩的法門,但爲了法門的宏揚,宏傳者以聽聞,讀,(背)誦,書寫(經文),(以經典)施他,講說來勸人修學;更說般若法門的世俗──現生與死後的利益,信仰的功德與毀謗的過失,這才成爲甚深而又通俗的法門。經過長期的宏傳,以「原始般若」部分爲初品,集成了「下本般若」(4)。以「下本般若」爲核心,而更擴大編集的,是「中本般若」。依『摩诃般若波羅蜜經』來說,全經九十品,可以分爲叁分: [P140]
圖片
前分──『序品』第一……………『舌相品』第六
中分──『叁假品』第七…………『累教品』第六六
後分──『無盡品』第六七………『囑累品』第九0
「中本般若」的「前分」,是「下本般若」所沒有的。「序品」以下,是佛爲舍利弗說般若波羅蜜。「舌相品」是「中分」的序起,也可說是「前分」的得益(結束)。「中分」,或是內容的增廣,或是經義解說的增廣,或是法數的增廣,而大概的說,是與「下本般若」相當,可以相互比對的。「後分」,依「下本般若」的「見阿!B粊佛國品」末後部分,「無盡品」以外,更廣說爲「六度相攝品」,「方便品」,「叁慧品」。「道樹品」以下,是「下本般若」所沒有的(5) 。「後分」是「方便道」──得不退轉以後的菩薩大行,如六波羅蜜,四攝,報得神通,莊嚴淨土,成就衆生,佛果功德。末後叁品──「常啼品」,「法尚品」,「囑累品」,舉薩陀波侖 Sada^pararudita菩薩的求法故事,作爲勸發求學般若的範例。這部分,其後也被編入「下本般若」。「上本般若」,即傳說的十萬頌本。論內容,與「中本般若」相同;論文句,增多了四、五倍。這主要是每一法的反複敘述,一一問答,都不厭其繁的說明。適應印度某些人的特殊愛好,在好簡易的中國人看來,未免太冗長了!
印度的經論梵本,在流傳中,是多有變化的,『般若經』也不能例外。如「實有菩薩」,「 [P141] 五種所知海岸」,「常樂我淨真實功德」,本來是「上本般若」(時代遲些)的,但在玄奘所譯「中本般若」(『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二分」、「第叁分」)中,也都有了(6),這才與中國早期的譯本不合。從後漢到姚秦──西元二世紀末到五世紀初,傳入中國的『般若經』,都是屬于早期的。現存的『般若經』梵本,是西元六、七世紀以後的寫本,與漢譯本可能有些出入,但不能完全依現存的梵本爲依准。論到漢譯『般若經』的文字,當然玄奘的譯本明白,但不能忽視的,是玄奘譯出的時代(西元六六0──六六叁)遲了些。特別是,玄奘是繼承無著Asan%ga 、世親Vasubandhu一系的「有宗」,是依『解深密經』,對『般若經』作再解說的學派,對空義有了不同的解說。如羅什所譯爲「無所有」或「無所有性」的,玄奘每譯爲「無性爲自性」。例如(7):
1.「若一切法皆以無性而爲自性,如是無性,非諸佛作……。無性之法,定無作用。…… 然一切法皆以無性而爲自性‧無性法中實無異法,無業無果亦無作用,無性之法常無性故」。 2.「諸法性無所有,非佛所作……。無性法中,無有業用。……無性法無業無果報,無性常是無性」。 3. 諸法所有無所有,非佛所作……。無所有法者,亦無作,亦無行」。 [P142] 1.是玄奘譯本,2.3.是羅什與無羅叉譯本,內容可說是相同的,而玄奘所譯,在短短的文段裏,卻多出了兩句,「一切法皆以無性而爲自性」,這與有宗學者的意解有關(可能原本已有此增飾)。本文在說明初期的般若空義,所以參考玄奘的譯本,而以羅什等早期譯本爲依。
注【23-001】拙作『妙雲集』(九)『中觀今論』(一八、二四)。
注【23-002】『大智度論』卷六七(大正二五‧五二九中)。
注【23-003】以上可參閱拙作『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五九五──六0六)。
注【23-004】以『小品般若波羅蜜經』爲例,原本以「見阿!B粊佛國品」爲止。此下「隨知品」等,是後來增附的,參閱拙作「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六六八──六七叁)。
注【23-005】參閱拙作『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六七五──六八八)。
注【23-006】參閱拙作『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六九二──七00)。
注【23-007】1.『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四七八(大正七‧四二0上──中)。2.『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二六(大正八 ‧四一二中──下)。3.『放光般若波羅蜜經』卷一九(大正八‧一叁九上)。
二 法空性是涅槃異名
「佛法」是面對生死流轉的現實,經修持而達涅槃理想的實現。「大乘佛法」還是面對這一 [P143] 現實,要解脫生死而又長在生死中度脫衆生,達到究竟涅槃。這被稱爲菩薩道的,修持心要是般若波羅蜜多prajn~a^pa^ramita^。般若──慧,本爲「佛法」達成解脫的根本法門,但要解脫而不舍生死,不著生死而不急求證入涅槃,大乘的般若波羅蜜多,就與「佛法」有點不同了。如『般若經』所說的「一切法空」,就充分表示了這一特色。那末,『般若經』所說的「一切法空」,到底表示了什麼內容呢?上文一再說到:『阿含經』與部派佛教(上座系),對于「空」的意義,諸行空是:「常空,恒空,不變易法空,我我所空」,空是無我、無我所的意思。涅槃空是:「一切諸行空寂,不可得,愛盡,離欲,(滅),涅槃」。依此佛教的早期定義,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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