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五.二八○ 前所略标六位心所,今应广显彼差别相。
【疏翼】
第二总明心所相应及三受俱解次六颂﹝第九至第十四颂﹞中,第二解第十至第十四五颂重明六位心所。
【述记‧卷三十三】
自下、重解六位心所。于中有二︰初、标所说,总劝[1]教兴,次、随解释。此即初也[2]。
【论文】
五‧二八一 且初二位,其相云何?
【疏翼】
第二解第十至第十四五颂重明六位心所中,第二随解释。
【述记‧卷三十三】
就解释中,大文有二︰初、以五颂别显心所,后、总料简心所与心为一为异。
就此初中,分为五段︰初一颂[3]、辨二位,次一颂[4]、辨善位,次半颂[5]、辨烦恼位,次二颂[6]、辨随烦恼位,后半颂[7]、辨不定位。以一颂[8]辨二位中,有二︰初、问起论端,后、随问答。即初问也。
【颂文】
五‧二八二 颂曰:初、遍行──触等;次、别境──谓欲、胜解、念、定、慧,所缘事不同。
【疏翼】
第一初一颂﹝第十颂﹞辨二位中,第二随问答,于中分二︰一、总出二位颂文,二、长行解释。此即初出颂。
【述记‧卷三十三】
下第二段、别答所问。
初一句颂、显明初位。前本识[9]中,已辨其相,今略标之。下三句颂、释第二位,于中有二︰上二句、显第二位名,下一句、释别境义。
【论文】
五‧二八三 论曰:六位中,初遍行心所,即触等五,如前广说。
【疏翼】
第二随问答中,第二长行解释。
【述记‧卷三十三】
下、长行中,准颂所明分为二段[10]。解「遍行」中有二︰初、总解颂初句,后、释「遍行」之义。此即总释颂中初句。
今解「初」字,及「触等」字。此五遍行自性、作业,前第三卷第八识中,已广解讫。
【疏翼】
安慧《唯识三十论》卷一云︰
论曰︰如是所说遍行等,尚未了知,由是为显此故。
颂曰︰初遍行触等。
论曰︰第一说故,名「初」,谓最先说常与遍行触、作意、受、想、思,相应。以触是彼等上首,故说为「触等」。以触、作意等五法,一切心之随行故,说名「遍行」。谓彼等于阿赖耶识、染污意,及诸转识,无差别转。
【论文】
五‧二八四 此遍行相,云何应知?
【疏翼】
第一解遍行位中,第二释「遍行」之义。
【述记‧卷三十三】
彼卷[11]所言「遍行」之义,后当说[12]者,今此说之。
下有三︰初、问,次、答,后、结。
释颂所言「遍行」之义︰初、萨婆多等问但五遍[13],经部师等,问有实五以为遍行[14]。
【论文】
五‧二八五 由教及理,为定量故。
【疏翼】
第二释「遍行」之义中,第二答。
【述记‧卷三十三】
下、答,有二︰初、总,次、别。此即总答。
「由教及理」二门知故。
【论文】
五‧二八六 此中教者,如契经言:眼、色为缘,生于眼识,三和合触,与触俱生,有受、想、思,乃至广说。由斯触等四是遍行。
【疏翼】
第二答中,第二别答。于中分二,第一教答中,又分为四︰一、引《起尽经》证有触等四遍行,二、引《象迹喻经》证有作意,三、复引《起尽经》等证有作意,四、引《大论》卷三及五十五等为例。此即初文。
【述记‧卷三十三】
即是别答。初、教答,后、理答。
《瑜伽》五十六亦引此经,破经部等[15]。大小共许,即《阿含经》,前者[16]亦言《起尽经》也[17]。此是初经。
何故此中但说四者,举触为依?
如前第三云︰《瑜伽》何故唯说触与受、想、思三法为依?举蕴胜故[18],即是触生三蕴,且隐作意不说,即行蕴摄故。
【论文】
五‧二八七 又契经说:若根不坏,境界现前,作意正起,方能生识。
【疏翼】
第一教答中,第二引《象迹喻经》证有作意。
【述记‧卷三十三】
即《象迹喻经》[19]。
【论文】
五‧二八八 余经复言:若复于此作意,即于此了别;若于此了别,即于此作意。是故此二恒共和合,乃至广说。由此,作意亦是遍行。
【疏翼】
第一教答中,第三复引《起尽经》等证有作意。
【述记‧卷三十三】
经复说故,《起尽经》也,如前第三卷第八遍行中引。合《显扬》引经云:恒共和合等[20]。及五十五亦云:四无色蕴恒和合等[21]。即诸经论不相乖返──不相离、相应,故名「和合」──故知「作意亦是遍行」,「亦」前四也。
【论文】
五‧二八九 此等圣教,诚证非一。
【疏翼】
第一教答中,第四引《大论》卷三及五十五等为例。
【述记‧卷三十三】
《大论》第三解「根不坏」、「境现前」等[22]。五十五亦言五遍行心所遍一切心生[23],第三亦尔[24]。《五蕴》、《百法》皆是说故,即是「诚证非一」。
五十五所引,是经,余是论故。此即教证。
【疏翼】
以上第二别答中,第一教答讫。
【论文】
五‧二九○ 理,谓识起,必有三和,彼定生触,必由触有。若无触者,心、心所法应不和合触一境故。
【疏翼】
第二别答中,第二理答。于中依五遍行,次第为五。此即第一、必有触证。
【述记‧卷三十三】
下、引理证。
诸识起时,必缘境依根,名「有三和」,三和定生触,亦由触故,方有三和。又若无触时,心、心所应离散,不能和合同触一境故。今既三合,及心、心所和合,同触于境,故心[25]有触定是遍行[26]。
【论文】
五‧二九一 作意,引心令趣自境,此若无者,心应无故。
【疏翼】
第二理答中,第二必有作意证。
【述记‧卷三十三】
「作意」[27]之性,能警心、心所,「令趣自境」。此若无者,心则不起,不起故[28],心现行无,非无种子。
【论文】
五‧二九二 受,能领纳顺、违、中境,令心等起欢、戚、舍相,无心起时,无随一故。
【疏翼】
第二理答中,第三必有受证。
【述记‧卷三十三】
欢等三相,如次配顺违中三境[29],即是三受,余文可知。
【论文】
五‧二九三 想,能安立自境分齐,若心起时,无此想者,应不能取境分齐相。
【疏翼】
第二理答中,第四必有想证。
【述记‧卷三十三】
谓如取是青、非非青所缘,及处以来分齐──随多、随少,或大、或小等。「安立」义者,施设等也[30]。若无想,不能取境此分齐相多少所缘,故想定有。
【疏翼】
但安慧《大乘五蕴论广释》卷一云︰
此中若由声为门,增益义体,此即为相。
《唯识三十论》卷二云︰
「识变」者,即分别。谓以增益议为行相三界所有心、心所有法。
对「分齐相」与世亲、护法解别。参看卷三﹝「谓要安立境分齐相,方能随起种种名言」处﹞补释。
【论文】
五‧二九四 思,令心取正因等相,造作善等。无心起位,无此随一,故必有思。
【疏翼】
第二理答中,第五必有思证。
【述记‧卷三十三】
「能取正因」、「等」者,「等」取邪、俱相违相,如第三卷说[31]。故是「遍行」。
【疏翼】
以上第二释「遍行」之义中,第二答讫。
【论文】
五‧二九五 由此证知,触等五法,心起必有,故是遍行,余非遍行,义至当说。
【疏翼】
第二释「遍行」之义中,第三结。
【述记‧卷三十三】
结上所明,第三文也。
然破经部等无别有心所,故显此五,心起皆生,如《显扬》第一引证说有[32]。
余欲等五,经不说有,理不遍生,故别境摄。
触等五法性、业,指前第三卷说。
其余「非遍行」之义,如下当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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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识论疏翼 第三冊 卷五 十三、广六位心所──遍行与别境》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