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颂文】
一‧二 今造此论,为于二空,有迷谬者,生正解故。
【疏翼】
上来文前敬叙五门分别,第五判释本文门中第一段释归敬颂讫。下释长行,明论主造论所为。文分为三︰一、显造论悟、断、得果,二、令达二空,证唯识性,三、为破邪执。初又分三,即明悟、断,及得果。
【述记‧卷一】
次、长行中[1],明本论主造论之意。文势有三[2]︰一、安慧等[3],欲显论主为令生解、断障、得果,所以造论。二、火辨等[4],意明论主令达二空悟唯识性,所以造论。三、护法等[5]明造本论破诸邪执,显唯识理。然此三师,并为人、法。虽三义别,二意[6]造论。
下、显造论悟、断、得果。于中有三︰初、显悟,次、显断,后、得果。此即初也。
论言「今」者,正显论主造论之时。「造」者,制作之意。叙理名「述」,先来有故。作论名「造」,今新起故。「此」上[7],即是发端、标举、简持、指斥。
「于」者,即是境上第七,非依第七[8]。所迷谬故。一切异生、诸外道等,此愚痴类,彼于二空全不解了,名为「迷者」;声闻、独觉及恶取空,邪解空理,分有智故,名为「谬者」;不解、邪解,合名「迷谬」。或但不解、无明,名「迷」;若不正解、邪见,名「谬」;痴、邪见人,名「迷谬者」。为令于彼二空真如有迷谬者,生正解故,制斯论也。
「正解」:体通无漏真智,及有漏智;不迷谬者,即令迷者解生,谬者正解。「为」者,所为、济益之义。
何谓「二空」?谓即生、法。先云「人我」,今说为「生」,但说于人我,不该余趣故。彼皆执有,此说为空;空即彼无,无别体也[9]。
智缘空起,为所由门,显二真如,名二空理。理体虽有,离有、离空,非性是空。说为「二空」,从能显说。梵言「瞬若[10]」,可说如「空」。名「舜若多[11]」,如是「空性」。即是二空所显实性[12]。言「空」者,从能显说。二空之性,名二空性,依士释名。言真如空,未善理故。
【疏翼】
此即第一所为中,第一显造论为悟二无我理。
安慧《唯识三十论》卷一首云︰
今造此「唯识三十论」者,为令于补特伽罗无我及法无我未知与谬解者,无倒了知此二无我故。
【论文】
一‧三 生解,为断二重障故。
【疏翼】
此为第二所为,为断二重障。文分为二︰一、证空生解所由,二、但说二执所由。此即初也。
【述记‧卷一】
问︰证二空性,生解为何?
此显证空,生解所由。下即第二显其断也。
「障」言「重」者,毁责名也。
由烦恼障障大涅槃,流转生死;由所知障障大菩提,不得[13]大觉:一者、犹如金刚难可断故,二者、担此难越生死流故,三者、押溺有情处四生故,四者、堕坠有情没三界故──此上四义,毁责过失,故名为「重」,通二障解。五者、或二障中,我、法二执,为障根本,生余障类,但说二执名为重障。我、法执之余末,障皆轻故。
此解正显二空所断,前四通取断诸二障,即根本沉[14]下,名之为「重」。
「障」谓覆碍。覆所知境,令智不生,碍大涅槃,令不显证,故名为「障」。二障体义,如下第九[15]、《佛地》第七[16]、〈别章〉[17]等解。
问︰初四解重障义者,何故障理但说二空,空唯二执;「生解」乃言「断二重障」,即兼余法[18]?
问︰第五解重唯二执,二障体性[19]亦通贪等;何故但说我、法二空[20]?
【论文】
一‧四 由我、法执,二障具生。若证二空,彼障随断。
【疏翼】
明第二所为为断二重障中,第二但说二执所由。
【述记‧卷一】
此[21]释但说二执所由。
答解初问云︰且烦恼障,品类众多,我执为根,生诸烦恼。若不执我,无烦恼故。证无我理,我见便除。由根断故,枝条亦尽。此依见道及究竟位断烦恼说,余位不然。先离八品烦恼,第九品时,方断我见故。第四地中,我见亦尔[22]。如第九卷资粮位中,有其二解[23]。所知障中,类亦非一,法执为本,余障得生。证法空时,法执便断。以根断故,茎叶亦除。正障二空,谓我、法执。余障、余惑,是此等流。故于真理,但说二空。
又总解之,不须[24]别说。以[25]执为根,生余烦恼,故由二执,具生二障,无有少障,不依执生。说「具生」言,意在于此。本既尽已,末随灭故。若证二空,余障皆随断。障如从本,但说二空。生解、废障,兼余烦恼,非余障惑[26],证空不断。言「执」,通取心、心所法[27]。随义答上二问所征。
今总四句,答第二问。若初二句,但释言「二空」。若后二句,但释断重障,答第一问。
问︰烦恼障中,品类非一,可言本断,余惑不生;所知障中,唯有法执,殊无品类,何法为流,言根断时,茎叶亦尽?
答︰六识执外五识等中,法爱、恚等,异熟[28]生摄,定下劣性,能障定者,法执等流,所知障摄。故说根断,茎叶亦除。
问︰定障是何?
答︰据实,通取染污心、心所,能障定者。随胜,但取异熟生受。
以何为证?
《杂集论》[29]说:由受尽故,得二无为[30]。即其证也。此约离烦恼外,异熟受说,得其无为。若烦恼俱者,与彼同断。
问︰既尔,应断所知障品亦得无为?
下二障[31]中,自当解释。此受俱品,虽亦是[32]定障,受为本故,但说于受。修禅定时,受为胜障。领受下劣,生爱味故,更不进修。下二障中,皆当广说。
【疏翼】
以上第一所为中,第二显造论为断二障讫。
【论文】
一‧五 断障,为得二胜果故。
【疏翼】
第一所为:显造论悟断得果中,第三明造论为得果。于中有二︰一、为得二胜果,二、别断别证。此即初也。
【述记‧卷一】
问︰为何断障?
下显得果。
「胜」谓殊胜,「果」谓果利。即顺益于因,三劫修因,所得顺益故。二乘二果非极圆满,果而非胜;下地二法,非已圆满,胜而非果;究竟二果过出于彼,立胜果名。断二种障,为得此果。
【疏翼】
安慧《唯识三十论》卷一,说为断及为得果云︰
此中令了知补特伽罗及法无我者,为断烦恼障及所知障故。所以者何?贪等烦恼依我见生故。若能证入补特伽罗无我,即能对治萨迦耶见故。彼若断者,一切烦恼随断。若证入法无我,即能对治所知障故;所知障随断。此烦恼障及所知障断者,为得解脱及一切智﹝一切智即二果﹞故。
【论文】
一‧六 由断续生烦恼障故,证真解脱;由断碍解所知障故,得大菩提。
【疏翼】
明造论为得果中,第二别断别证。
【述记‧卷一】
问︰虽言断障,得二胜果,而未分别断彼二障得二果时,为总为别故应分别!即显障果、别断、别证。
如《瑜伽论》五十九说:一切烦恼皆能续生[33]。即是发业润生烦恼。今此论中并皆名「续」。
「烦」是扰义,「恼」是乱义。扰乱有情,故名烦恼。唯烦恼障发业、润生,体是缚法。其所知障,义即不然。故「续生」,但在烦恼。
言「解脱」者,体即圆寂。西域梵音云「波利昵[34]缚[35]喃[36]「波利」者,圆也,「昵缚喃」:言寂,即是圆满体寂灭义。旧云「涅槃」,音讹略也。今或顺古,亦云「涅槃」。此有多名,如《佛地》第五[37]、下[38]转依中说[39]。
由烦恼障缚诸有情,恒处[40]生死。证圆寂已,能离彼缚,立「解脱」名。非解脱体即胜解数。「解」谓离缚,「脱」谓自在。障即烦恼,名「烦恼障」,此持业释。障蔽涅槃,令不趣证。
凡夫所修诸行暂灭、外道苦行,计证涅槃,乃至有顶[41],诸惑暂断所显之理[42],执为圆寂。今说彼是「彼分涅槃」。[43]虽理名真[44],种不断故,非真解脱。又二乘等虽得二灭,住此二中,非为不住[45];解脱,非真,以是假故[46]。十地证如[47],真,非解脱。为简于彼,言「真解脱」。假体择灭,实即真如。有无余依,灭所显故。
又总别于外道、二乘所得解脱,言「真解脱」。彼唯是假,非不住故。即断烦恼,别得涅槃。
言「所知」者,即一切法若有、若无,皆所知故。了所知智,说之为「解」。「碍」是障义,由法执类,覆所知境,障碍正解,令不得生。
言「正解」者,正觉异号[48]。梵云「菩提」[49],此翻为「觉」。觉法性故。
「末迦」[50],言「道」。游履义故。古云「菩提道」者,非也。
由法执类,覆所知境,令智不生,名所知障。此从所障以立「障」名。所知之障,名所知障[51],依主释也。
二所障体即四智品及四涅槃,下[52]「转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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