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喀巴对于大、小乘戒相融之思考
l 前言
大乘佛法的实践之道即是菩萨行或菩萨道的修行,而六度四摄的实践即可衍出菩萨万行。这些呈展大乘精神的实践之道系以智慧与方便为本质内涵,其具体而微的展现即是藉由菩萨戒的实践。菩萨戒属于佛教信徒的修持之道,就其为宗教戒律之实践现象的部分,笔者并不主张有逾越的公开讨论。然而,由于其思想中结合大乘佛法精神,开显大乘实践理论的部分,笔者认为:正因为菩萨戒具有此一特点,所以使我们能在历史传承渊源尚未廓清的面纱外,让研究不致缺乏凭据;也提供了进行诠释的重要基础。
《瑜伽师地论‧戒品》中的传承,特别展现出这样的特色。和其他流传的戒经相较,它是从大乘菩萨藏经典中,将佛所随机散说的菩萨学处、菩萨行予以总集的内容,藉由「三聚净戒」的结构加以贯串整合。此一串集因而具有「会归」─融摄别解脱戒于大乘实践的意涵。此一理论的形成,在概念上使大小乘的戒律透过并存的方式获得安立。[1]
然而,历经时空发展、流传的缘起不同等等原因,致使瑜伽戒的思想有必要再进一步深入诠释。[2]此诠释的必要性分别表现在以下二方面的需求中:一、将各自出现的概念衍成系统化理论;二、寻求整体实践原则的明确化解释。
这种追求合理化的诠释,正是宗喀巴所采取的进路─以通达一切经教为依归,将各家论释进行批判性的思考之后,善加择取其合理的内容。其目的除了彰显<戒品>的论义脉络外,主要是为了呈展菩萨戒思想的不矛盾义[3]。因而其所发展出的实践理论,即是要获得能够因应未来不同发展的一个基本范型─具有可以继续发展的基础。
(此一内在理路配合以下本文所要探讨的外在理路,即构成宗喀巴的诠释特色:一、融合中观与唯识的传承;二、强调受持别解脱戒的实践基础;三、阐释菩提心与菩萨戒的关系。)
宗喀巴以《学集论》、《入行论》的思想融入<戒品>的诠释主体中。此一进路除了受到传承的影响外,其造《菩提正道菩萨戒论》目的即在建构融贯的大乘实践理论─显密皆应持戒,而以别解脱戒为基础。其根本考量系为了巩固在显密圆融的教法体系中,以僧团住世之根基所在的别解脱戒之修行实践。因此,论证「大小乘的戒律实践有其不矛盾性」为其主要面对的课题,因而合理地诠释<戒品>的进路为其目的,融通中观与唯识所依据的典籍与菩萨戒思想的主张即为其方法。其结论即是:立基于别解脱戒实践的菩萨三聚净戒之持守,而开展大乘的利他成佛之精神!
宗喀巴的菩萨戒思想内涵,并不在表现其独特的创见;相反地,他以回归经论为文本,基于他所理解的大乘佛法义理,通达各家论疏、抉择正理,即是在展现如何将佛法的要义,以不矛盾、融通的方式,进行合理的诠释。身为一个佛教学者(思想家),他立下的准则是:不当仅自许(以信仰而立宗)而成立佛教;应当透过正理思择而确立佛法的要义。就此而言,他在总集其传承与各家见解的菩萨戒思想的过程中,已在运用其所立的准则。因此其思想的特色,便不在于结论的内涵是否具有开创性而独树一格;当是在于其论证出此一结论的进路与诠释所立基的种种传承背景,所突显的特殊贡献─在密乘佛教盛行的藏地,仍然固守正法永住的根本僧制,同时阐明菩萨戒的实践原则准据:不失、不偏的含融别解脱戒之大乘菩萨戒行。这是本文研究所归结出的宗喀巴菩萨戒思想诠释的主要特色。
l 正文
本文主要从以下两方面理解宗喀巴菩萨戒实践理论所开展的进路:一、其思想形成的背景原因;二、其如何诠释菩萨戒的内涵要义。以下将分别探讨宗喀巴当时教界的环境,其师承的佛学思想体系;及其所理解的大乘佛法特色,以进一步了解其菩萨戒思想所立基的根本依据。故本文即在探究宗喀巴「为何」要诠释菩萨戒思想、「如何」诠释,及其诠释的依据「何在」。
甲、时代背景
佛法传入西藏包括显密二宗。由于密法蔚为流行,渐渐有人以为受持无上密乘的佛法,便可以恣行种种下乘所禁止的行为。[4]因此,显密二宗的行持与实践应当如何相融成为亟待澄清、解决的问题。上述问题曾出现在两个时期:一是阿底峡尊者入藏之前;一是宗喀巴当时所面临的时代。[5]两位大师分别为噶当派与新噶当派(又名甘丹派或格鲁派)开立宗风,前后之间具有法脉传承上的依续关系。[6]宗喀巴的佛学思想,包括《道次第》与戒学思想方面,皆踵继阿底峡尊者以来的噶当宗风。[7]
壹、阿底峡尊者入藏前的教界概况:
佛教于第七世纪松赞岗布时传入西藏,依照法尊法师的看法,前弘期约于西元六四○年开始至八四○年(相当于唐贞观初年至会昌元年)之二百余年。在初期时透过大量编译经典而使佛法广弘。据说当时的出家戒律系以「根本说一切有部」的传承为主。此后由于朗达玛王在西元八四一年破坏教法,使得卫藏(拉萨)地区约百余年间没有出家众住持弘法。[8]
而后弘期是以卢梅大师等回到卫藏建立僧伽的西元九七八年(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做为开启的年代。当时有位藏王出家为僧,即智光王(天喇嘛),他在阿里地区(藏西)弘法时,认为「前弘时期所留下的教法不完整;一般的咒师,未达真空法性,辄妄行杀害法等邪行」,[9]于是派人前往印度学法,并大量传译成藏文经典,使其更丰盛完备。而多年的黑暗期之后,即使佛教已渐复兴,初期仍有许多问题亟待厘清。如:重显而轻密,或重戒律而毁訾密法等错误的见解或主张。[10]经由天喇嘛智光、智慧光与译师们牺牲奉献的努力,终将阿底峡尊者迎请入藏(西元一○四二年)。
而在此之前教界发展的实际情形,从当时一些佛教译师、论师或学者的著述中,曾针对一些宗派的不纯正见解加以驳斥而可见一斑。自朗达玛毁法以来,藏地的教法内容亟需廓清。《土观宗派源流史》中曾提到[11]:
「据仁钦桑布译师的《辨法与法论》,拉喇嘛意协畏、希瓦畏、咱米译师、洽译师等人的书简,俄译师的《蒺藜论》、萨班的《三律仪差别论》诸书中虽未说明旧派之过失,但对藏地所流传的宗派,不纯正的均加以驳斥,隐约中亦有一二语暗刺旧派之处。.....觉丹索南伦珠所造《宗喀巴大师广传》中说:『曾有人提出大圆满见是否纯正,请问于宗师』。师答说:『虽属纯正,但后来有一些学识浅薄的人,纯以己意参杂其中。』.....鲁拉葛居巴所造大师传亦有这些话。」
可见西藏前弘时期所遗留下来的旧派传承,有人将私自所理解的意见混杂其中,以致出现一些乱象。
当佛法逐渐复兴,在卫藏地区寺宇林立之后,却又出现下列的情形[12]:
「一类信奉戒律而轻毁密宗,一类遵从密法而又清视戒律使圣教偏颇失中,但多数人只能讲说宗派的口头语,姑且不说能够把全盘佛教作为实修,即使通达一面之见者亦为数不多。」
此即为阿底峡入藏前的情景。
从上述可见当时关于修学佛法的见解,有显密两种传承、修持方法的差异问题。而将阿底峡尊者自印度迎请入西藏的目的意义,即在获解显密修行法要的关键,使其得以融通无碍。在尊者的《菩提道灯论》等论着中,所述的内容主要是将其所掌握的印度佛教精义,依于西藏当地弟子所谘请的问题,[13]以切合藏地人民的根性,将教法做融贯精要的开示;此外并强调以「业果」及「皈依」的修行为主。其在晚期则专弘「菩提心」的教授,并为西藏的噶当派立下宗风法脉的主要基础。[14]阿底峡尊者亦被后来藏传佛教的各大宗派所共同推崇,其思想理念为西藏佛教奠立相当重要的基础。[15]
贰、宗喀巴当时面临的西藏社会与教界情况:
在宗喀巴大师(生于西元一三五七年,时值元末明初)当时所处的西藏佛教社会,距离阿底峡尊者之入藏已有三百多年。此一时期由于政治斗争等各种因素之影响,[16]导致真实学行的人日渐减少,显密教法皆逐渐衰微,几乎不知戒律。[17]因而此一时期和前一阶段相较,实践修行持戒更是佛教界中亟待阐扬的问题。
西藏当时在阿底峡尊者入藏重兴教法后,迄宗喀巴大师之间的三百多年,虽然有噶当派等教派的传承鼎盛,即噶当派的教典、教授、口诀等门派,对于包含见、行等的有关教、证之法大加弘扬;其他亦有萨迦派、噶举派、宁玛派等的殊胜教授。但藏地仍有许多人认为:戒律中之禁酒与非时食,是针对小乘劣机所说,大乘人或已达明心本性者,则不需如此的禁忌和束缚。[18]甚至有人对于法衣等裁制之事,无所了知或故意弃舍,等同破坏佛教清净律仪,使圣教的行持之法混淆染污。虽然藏地之前的宗教乱象,[19]已因阿底峡尊者之入藏而有所调解,但使显密教法之本质予以进一步如理的内化,则仍有待继续开展。
由于政治社会的演变,在萨迦派取得政权之后,其对于佛教的提倡与学习,除早期的祖师之外,多属于在家学佛者。一方面因未严格区分出家与在家之别;再加上家族纠纷的影响,逐渐使得戒律的修持形成异化的问题。直到元末(西元一三五七年),虽由帕木竹巴的绛曲坚赞取得元代朝廷认可的西藏领导权;但在宗教上,元廷仍然尊崇萨迦派的地位。当时由于无法管束僧人的威仪与戒律行持,有些僧人在元廷及西藏内地的邪行甚至引人侧目。影响所及,造成「主张专尚密法轻视戒律;或重戒律诋毁密法」的各种偏见。此时的教界似乎又回复到阿底峡尊者入藏之前的宗教乱象。[20]
有关这些问题,在克主杰(1385~1438)所着的《起信津梁传》,[21]曾提到:
「宗喀巴大师对于以前述所说的乱象深生不忍,认为圣教之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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