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藏叁谛說初探
以《中觀論疏》對〈觀四谛品〉第十八偈解釋爲主
釋如戒
福嚴佛學院
中華佛學研究第5期 (p291-342)
臺北:中華佛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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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吉藏《中觀論疏》中,對于〈觀四谛品〉第十八偈的四種釋義當中,我們不難發見,(1)第四句的「中道」是第一、二句(有、空)的雙重否定而證成「中道」(從「中假義釋」中,我們也可以清楚地看到此一論證方式)。(2)四種釋義的主軸理論,是以「中假義」爲主的诠釋結構。(3)從這四種釋所依的主軸理論──「中假義」看來,吉藏對第十八偈的诠釋過程中,不免有傾向叁谛圓融之嫌。特別是在對第十八偈作歸結時說:「『既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亦未曾有一法不是空、不是假、不是中」。這個中的原因或許是因爲漢語的主語不明,而産生在诠釋上對緣起、空、假名、中道四概念視爲平等地位的同義語。
因此,吉藏在诠釋第十八偈的四句時,也就難免有彼此之間有相互交融的關系出現,而有傾向叁谛圓融思想形態了。但是,吉藏對于叁谛說之,大體上是以「約教二谛」爲其脈絡來诠釋、會通(二谛與)叁谛。換言之,吉藏是將叁谛說之內涵放置于「二谛」的诠釋脈絡當中。從其內容看來,吉藏所要處理的工作似乎是二谛與叁谛間的會通。但是,我們不如說是,二谛與中道關系之處理。也就是:真、俗谛與非真非俗谛,有、無與非有非無中道第一義谛的問題之處理。
關鍵詞:1.破病漸舍釋 2.依緣正義釋 3.中假義釋 4.叁是義釋 5.第叁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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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談到「叁谛」說的思想時,在學界的研究當中,似乎是集中于天臺智顗(538~597)的叁谛思想;但是有關叁論的嘉祥吉藏(549~623)的叁谛思想相關資料,就筆者所知範圍,有關這一方面的研究似乎極少(而有關兩者所引用的《中論》〈觀四谛品〉第十八偈作一思想诠釋之比較似乎更少)。這如:
(1)池田宗讓,〈吉藏における「叁谛說」についての引用〉。(2)池田宗讓,〈吉藏における叁谛叁觀說──「安樂行品」の經文解釋にみる〉[1]。(3)田中順照,〈叁谛偈〉,高野山大學編集,《高野山大學論叢》第七卷,日本:高野山大學,1972年3月10日印刷,1972年3月15日發行,頁61~頁75。
【作者將本文分爲叁部分:第一、主要先行探討《中論》〈觀四谛品〉第十八偈頌之緣起思想義涵;第二、是約略地說明吉藏對于十八偈頌之四種釋內容;第叁、是先行說明智顗的叁谛思想,接著再從七種二谛探討到五種叁谛。】
(4)平井俊榮,〈二谛說より見たる吉藏の思想形成〉,《印度學佛教學研究》第12卷第2號(通卷第24號),日本:東京,日本印度學佛教學會,昭和39年3月,頁670~頁676。(5)粟谷良道,〈天臺叁谛說と吉藏二谛說〉,《印度學佛教學研究》第31卷第1號(通卷第61號),日本:東京,日本印度學佛教學,昭和57(1982)年12月,頁138~頁139。(6)粟谷良道,〈天臺における假の思想──吉藏との比較──〉,《印度學佛教學研究》第32卷第2號(通卷第64號),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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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京,日本印度學佛教學,昭和59(1984)年3月,頁734~頁735。
【(4)、(5)、(6)二氏雖是對吉藏二谛說作研究,但是這叁篇短文在本寫作上也給予筆者一些思考上的幫助。】
(7)中村元,〈中道と空見──「叁谛偈」の解釋に關連して──〉,收錄于《結城教授頌壽記念.佛教思想史論集》,日本:東京,大藏出版社,昭和39年3月31日,頁139~頁195。(8)宇井伯壽,《佛教泛論》,日本:東京,岩波書店,昭和37年2月28日第一刷發行,昭和45年7月30日第四刷發行,頁546。
【(7)、(8)二氏大體上都認爲,天臺對叁谛的解釋雖是獨創,但是與叁論宗所傳,對于第十八偈頌的解釋,在見解上是一致的。】
因此,基于上述原因是本文所要探討動機之一;[2] 另一是,筆者初次在閱讀《中觀論疏》時發見:吉藏對于〈觀四谛品〉第十八偈的四種釋(破病漸舍釋、依因緣正義釋、中假義釋、叁是義釋)诠釋過程中,特別是「中假義」與「叁是義」似乎有傾向圓融叁谛之現象。而對于這個情形,讓筆者想到兩個問題:一是二谛與叁谛之間是否有一些微妙的關系?另一是,在〈觀四谛品〉第十八偈本身,是否隱含著「第叁谛」或言「中道谛」的思想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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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基于上述的叁谛研究趣向與問題點是構成本文探討動機所在。如此,有關吉藏叁谛說的探討方式,筆者是以《中觀論疏》對〈觀四谛品〉第十八偈解釋爲一探索點。而全文的組織架構,筆者擬將五部分來探討:
一、前言,此將說明本文的探討動機與組織架構。 二、《中論》〈觀四谛品〉第十八偈之分析,此是針對下一章節吉藏《中觀論疏》對第十八偈之解釋,我們有必要對于《中論》〈觀四谛品〉第十八偈本身,來加以探討、分析第十八偈的原意及其可能性之诠釋。 叁、吉藏《中觀論疏》對第十八偈之解釋──破病漸舍釋、依因緣正義釋、中假義釋以及叁是義釋等四種釋。首先說明其名目之意涵,再說明、分析其解釋的構造以及更進一步探討:《中觀論疏》對第十八偈的诠釋過程當中,在那一個釋義中會趣向「叁谛」說之迹象。 四、吉藏對于叁谛說之看法,此是主要探討:吉藏自身對于二谛與叁谛之間如何看待處理。因此,我們有必要先了解到:(1)吉藏的叁谛說之語辭用法、用例;(2)吉藏叁谛說論據態度。最後,對于吉藏叁谛說,提出個人的看法。 五、結論。
以上是本文的組織架構以及說明。
二、《中論》〈觀四谛品〉第十八偈之分析
有關《中論》〈觀四谛品〉第十八偈的分析,基于吉藏《中觀論疏》當時所能引用版本來看,此處祇將漢譯鸠摩羅什譯本與梵文原典的譯文列之如下,並且在梵文原典的偈文之後附上一個暫時性的譯文:
§鸠摩羅什譯《中論.青目釋》
衆因緣生法 我說即是無
亦爲是假名 亦是中道義
[3]
§梵本原典[4]
ya
pratītyasamutpāda
ūnyatā
tā
pracak
mahe /
sā praj
aptir upādāya pratipat saiva madhyamā //
(凡是緣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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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解說爲空性,空性是相待的假說,它就是中道。)
首先,我們先依梵文偈頌之結構來分析。在此偈頌的上半偈,其文法結構是以ya
……tā
……句型爲主(中文意思可譯爲:凡(ya
)…者,它(tā
)即…),即是關系代名詞與指示代名詞的文法結構。偈中ya
是指涉tā
所包含的內容,而tā
所指示的則是
ūnyatā
(空性)一語。其次,就上半偈的性(li
ga)、數(vacana)、格(vibhakti)來看,關系代名詞ya
與pratītyasamutpāda
(衆因緣生法)二者在性、數、格均是一致,都是陽性、單數、主格,而指示代名詞tā
所指謂的
ūnyatā
(空性),二者也是在性、數、格上一致,都是陰性、單數、對格,作爲pracak
mahe(動詞:說、稱爲,第一人稱、複數、爲己)之受詞。因此,這上半偈的意思,我們可譯爲:舉凡是衆因緣生法,我們稱他爲空性。
再就下半偈文法結構而言,下半偈是由兩個指示代名詞sā(第二個sā是由saiva=sā+eva)所構成的兩個小子句,此sā字是作爲下半偈的主詞。而由指示代名詞sā所指示的是上半偈
ūnyatā
(空性)而言。其次,upādāya是「依……之故」之意,而madhyamā是形容詞(中、中間),是修飾陰性字pratipat(行、道、道迹),因此,pratipat madhyamā可譯爲:中道。再者,就下半偈的性、數、格來看,由sā所指示的上半偈
unyatā
(空性)同是陰性、單數。而sā與praj
aptir(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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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施設)、madhyamā叁者間,同是陰性、單數、主格,這也就是說,「假名」與「中道」所指涉的是上半偈的
ūnyatā
(空性),而非是pratityasamutpād
(衆因緣生法)。因此,這下半偈的意思,我們可譯爲:由于空是假名的原故,所以〔空性也〕稱之爲中道。如此,如將上下偈合起來,則第十八偈的整個意思,我們可譯爲如下:
舉凡是因緣生法,我們稱她爲空性;由于空性是假名的原故,所以〔空性也〕稱之爲中道。
由上述梵文《中論》〈觀四谛品〉第十八偈的分析中,我們可以了解到:依于梵文偈頌的文法結構來看,「假名」、「中道」二者所論議的是「空性」並非是「衆因緣生法」。若將梵文《中論》〈觀四谛品〉第十八偈之結構以圖表方式畫出,可如下圖如示:
另外,如果我們回到鸠摩羅什譯《中論.青目釋》: 「衆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無(空),亦爲是假名,亦是中道義」來看,(1)如果我們以「衆因緣生法」爲「主語」或言「大前題」看待,那末,「衆因緣生法」則可能被解作:此一「衆因緣生法」,它一方面是空,另一方面是假名,第叁方面是中道。也就是說,空、假名、中道叁者都是「衆因緣生法」的謂詞或賓詞,而且這叁個謂詞是對等的,是屬于「同位格」的關系,叁者均是作爲「衆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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