叁、釋本文
敬聖金剛薩埵
遠離諸實物 蘊界以及處 色與執等滅
法無我等故 自心從無始 空之體性成
這是出自密集金剛本續的第二品,就是有關大日如來第二品裏面相似的內涵。修學密集金剛講到二次第,其實最主要的內容就是修學樂空不二的智慧,至于大樂的智慧,是藉由一般無上瑜伽部的修法成辦的;但是大樂若要成爲與空無二,先要了解空性的道理,而空性的道理顯教和密教是一致的,並無差別,因此這一偈裏說到顯密共同的主張,也就是了解空性的內涵。偈頌文裏,破除了外道所說的常、一、自主的「我」,也破除了下部所說的「我」真實有的主張;也破除了唯識派「二取空」的空性主張,而建立在名言上沒有任何自相、自性的空性道理。雖然偈頌文裏最主要是講空相的部分,但是它是密集金剛裏的一部分內涵,是屬于密續的內容,因此在禮敬文是禮敬聖金剛薩埵。菩提心分世俗菩提心及勝義菩提心,這在顯教及密教都提到。密教的勝義菩提心又可分爲與顯教共同的勝義菩提心與下叁部共同的勝義菩提心,以及無上瑜伽部所擁有的勝義菩提心。無上瑜伽部的勝義菩提心又分爲叁種:勝義幻身菩提心,勝義明光菩提心及勝義雙運菩提心。
偈頌文說明顯密共同的世俗和勝義兩種菩提心內容。在解釋密集金剛時,因爲續經一般有四種解釋方式,即詞義、總義、暗義及究竟四種。以究竟來講,就是每字配合著與究竟明光來解釋,或以究竟幻身做解釋。但是我不是記得很清楚這四種說法,我最主要的是以顯密共同所主張的勝義及世俗兩種菩提心的角度來解釋。
【釋菩提心論】目前沒有中文翻譯本,我是從藏文大藏經的解釋中取出而做的解釋。在本文裏有一禮贊文,寫得非常好,與【中論】禮贊文的內涵幾乎是相同,第一句「離一」以及「離異」。這句的內容就是宣說空性的道理。第二句是了解「離一」、「離異」的加行,了解這種無誤的空性後,斷除一切煩惱或煩惱所留下的習氣。接著說:具有悲心的導師,我向您頂禮,並且在此我要做解釋,並不是爲了炫耀自己的學問,慢心而做的;不是想讓自己更有名氣而做的,也不是爲了得到更多供養而做的。因爲我對龍樹菩薩的作品【釋菩提心論】産生極大信心,因此做這解釋,如果有不妥或錯誤的地方,相信有很多學者一定會來糾正,請大家多包涵。禮贊時,曾經這樣說明,我是直接講給你們聽。
今天我講解這部論典,以我個人而言,真的不是完全懂,所以如同之前所說的,不是以慢心爲你們做解釋,也不是爲了名而作解釋。我也不是爲了得到供養而爲你們作解釋。在幾年前我曾經就有這樣一個想法,後來也看到一位大師的傳記,他是一位修大圓滿的修行者,不但修行非常好,而且持戒非常清淨。他剛開始時,承諾不騎馬、不騎驢等。之後又下了一個承諾,如果他說法之後有人供養,他感覺好像是拿佛法在做買賣,也就是賣佛法,因此他發誓說法之後,絕對不收供養。當我看到這傳記時,內心非常感動,因此我也下了決心,在我說法之後,絕對不收供養。因此我不是爲了收供養而做這論典的解釋。如果我說得不妥或錯誤的地方,請各位多多包涵。其實我什麼都不懂,不懂的教不懂的人,好像瞎子帶著瞎子走路一樣。在西藏有句俗語:「雖然大家一樣不好,但是不好裏面還有一個此較好一點的。」你們不懂藏文,而且對龍樹菩薩這部論典也不是很了解,所以我比你們還有多一點點的「好一點」,所以憑這好一點,來爲你們做解釋。
「遠離諸實物」是指破除外道主張的常、一、自主的我。「實物」是指蘊體。因爲蘊體可以改變,外道也同樣主張,如果「我」是依蘊體安立而有,那麼由會改變的蘊體而安立的「我」,應該也會改變才對,可是外道卻說「我」不會改變,所以從他們的我不會改變這點,已經暗示了會改變的蘊體和不會改變的「我」是分開的。因爲如果「我」是依會改變的蘊體而有,那「我」也應該改變才對。可見他們的「實物」,已經暗示了「我」和「我的蘊體」是分開的。因爲要破除這種的「我」,所以名「遠雖諸實物」。之前也說到外道的主張,多數不只不講無我,還會堅定我執的存在,他們說:「我」是常、是一、是自主的,更加重了「我」的存在,以及「我」的實有了。
「蘊界以及處,色與執等滅。」這是破除有部和經部的主張。蘊界、處所含攝的色法和能執的意識,色就是外境,「執」是執取外境的意識,所以是意識和境的意思。由蘊、界、處所攝的境及識,中觀派當然也是這樣的主張。爲什麼這裏要說滅呢?因爲有部、經部都主張無方分的微塵。其實,由無方分的微塵所建立的蘊、界、處所攝的境是不存在的,因爲一切法都是有方分,所以無方分的微塵是不存在的。因爲無方分的微塵不存在的,由無方分微塵所形成的蘊、界、處的色法,也不存在。有部和經部說意識的無時分剎那,認爲意識可分成很多的剎那,但有最細微的剎那意識,他們稱爲無方分。其實無方分剎那所形成的意識是不存在的,因此說「蘊界以及處,色與執等滅」。
我們很自然的想法,我看到了,我聽到了,其實是因爲「眼識」看到了,或是「耳識」聽到的緣故,自然所生了「我」的緣故,自然産生「我」看到了,或「我」聽到的現象。這種的「我」是存在的。可是當「我」的感受更強烈時,就會有一種感覺,好像我是背著包袱的那個人,五蘊是我所背著包袱。如果是這樣,變成包袱依賴著我,我卻不依賴著包袱,也就是蘊體依賴著我,我不依賴著蘊體,變成我控製著蘊體,這時蘊體和我就分開了,這就是補特伽羅獨立之實體。所以在此就是要破除這種我的存在,即補特伽羅獨立之實體我的存在。有部和經部不只破除常、一、自主的「我」,還更加仔細分析,我是依賴蘊體而有的,有了我的蘊、界和處,還有我的色、我的執識安立而有。所以有部和經部所說的補特伽羅的獨立實體空的無我見解,比遠離常、一、自主的我見解還深。
前面破除了外道的常、一、自主的我,和破除了補特伽羅獨立之實體我。現在唯識派說:你們(有部、經部)說「我」是依我的蘊、界、處安立而有,這是正確;可是你們認爲施設處的蘊、界、處,是由無方分的微塵聚合而形成,這是錯誤的。唯識又說:你們認爲蘊界處等外境和內在的識是異性,這種說法是錯誤的。因爲是同性質。如果蘊界處等外境和內在的識是異性,那就是說色法的聲音,還有一所執境,那麼色法就是說色法聲音的所執境上而有,如果色法能成爲所诠色法聲音的所執境上而有,那變成用不著聲音,之前就有人取這個名字,也就是說還沒取名字前,就有聲音,因爲境存在的時侯,就形成聲音的所執境,那聲音的所執境形成,聲音就形成了,這樣就不需要取名爲有了。因此唯識派認爲:外在的色法和內在的意識是同性的,也就是,外在的色法唯有依內在意識的習氣顯現之後看到而已,並不是分開爲異性。所以色所執和能執的性質是分開的,這是唯識派所要破除的。從這一點是他們所謂的「無異體二取空」的內涵,這比剛剛的補特伽羅之實體我空,還要深奧。
唯識的「法無我」,色法和意識是同性的,所以「無異體二取空」。在解釋「法無我」的時候說了叁法性:依他起、圓成實、遍計執。依他起是空的基礎,因爲依他起滅除了遍計執而形成了圓成實,他們是以這種方式解釋空性的。所以他們說:一切的外相都是由內心習氣所現,意識是非常真實的,是實有的。他們有這樣的理論。而且依他起遍計執空之後所現的圓成實,也就是空性,也是真實的,因爲它是究竟體性,所以說依他起和圓成實這兩者都是真實性。中觀師否定了這種理論,這兩者都不是真實有的。雖然你們(唯識派)有理由做二取空的解釋,但如果意識本身是實有的,就沒道理。第一,因爲你們(唯識派)的空相在意識上無法解釋,而只有從外境才能解釋。既然對意識上的空相無法解釋,你們的空相解釋只是局部性的,只是偏于外相而已,無法在一切法上做空性的解釋。第二,外在的物質,或是內在的意識,同樣都是名言安立而有,是觀待的,這二者不是同時存在,就是同時消滅。既然如此,你們(唯識派)說外相物質並不真實,卻說內在的意識是真實,這就沒有道理了。
中觀派以這種理論破除唯識派見解,于是在此說「法無我等故」,也就是說,法無我應該同等遍布,而不是針對某一些法說空相,對某一些法不說空相,這是不對的。所以在這「法無我等故」,「等」就是平等,依由這種理由破除唯識派的主張。于是,能執的意識,自心就是一切輪回和涅槃的基礎。自心從無始以來就形成了,它是無有自性的體性,所以「自心從無始,空之體性成」。我們不說心是空性的,而是說心本無自性。
宗大師在【密宗道次第廣論】裏曾對弟子們勸言:「是故具智善欲者,當以淨理治慧目,心于聖教起勝解,不爲敵者所引轉。」在【緣起贊】裏也說:「願達大師聖教理,獲得信忍常充滿。」所以,當我們對導師釋迦牟尼佛生起信心時,不只是因爲他是佛,或是他身體比我們高大,與衆不同,就對他産生淨信心。而是導師釋迦牟尼佛對我們講了些什麼,及他所講的內容是否與正理有相違?如果與正理沒有相違,于日常生活中實行時,是否有利益,如此反複觀察,也就是反複觀察佛的教理:佛陀是爲什麼而說?所講的內容有什麼道理?因此在學經典時,強調經典需有四種特征:要有內容、要有暫時的目的,及究竟目的,還有之間的關聯。也就是經典如果沒有內涵,就不值得我們…
《法海集叁 第叁部分:釋菩提心論 3 釋本文》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