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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觀寶鬘論廣釋 第一品 別說因果

  

中觀寶鬘論廣釋

  

  

喇拉秋智仁波切 著

  

索達吉堪布 譯

  

  嗡那莫薩瓦革熱德得瓦白!

  

如所盡所萬法彙集一汪洋,

  周匝意吉祥結無盡虛空界,

  悲雲中降利樂無邊衆生雨,

  等界未動事業周遍佛前禮。

  清淨勝身皓月界空入定中,

  除惱法海圓滿語密遣黑暗,

  佛海意之菩薩叁有一尊汝,

  善緣頂戴以此妙音青蓮供。

  依佛聖教真實意鏡中,

  無余映現聖者深現證,

  折邪說以正道賜慰藉,

  住成就地龍樹師前禮。

  何者尊容甘露之光輝,

  觸及心間百瓣之蓮花,

  享受醍醐能消迷現熱,

  恩重如山上師前敬禮。

  諸佛自現智慧現人相,

  智悲自成衆多善說法,

  普皆盈盈充滿自相續,

  一切傳承先師賜吉祥。

  見谛聖著寶鬘論,內容浩如虛空界,

  依真實義以教理,盡己所能淨心釋。

  

  頂禮能令輕易成事的殊勝對境福德無量,因而在篇首抛撒了贊頌的吉祥鮮花。

  

  接著于所講的對國王所明示的深廣教言——此中觀寶鬘論分四:一、論名;二、譯禮;叁、論義;四、末義。

  

  甲一、論名:

  

  梵語:繞匝巴熱嘎塔繞那瑪累

   藏語:嘉波拉丹夏瓦仁波切創瓦

   漢語:教王寶鬘論

  

  在印度聖地,共有梵文(天語)、巴利文(土語)、畢合遮文(顛鬼語)、阿婆商夏文(訛誤語)四大語種。這四種語系前前退化而演變成後後。本論的梵文:繞匝巴熱嘎塔繞那瑪累,與漢文相對照:繞匝即爲“國王”;巴熱嘎塔爲“教授”;繞那即“寶”;瑪累即“鬘”。關于藏語,則如《藏語語法叁十頌》及《音勢論》。由于此論主要是教誨樂行王的,因此稱爲“教王”;又因爲本論宣說了《中觀理集六論》中滿足衆生一切所欲的深廣法理,故而稱“寶鬘”,就像(從深廣兩方面入于《中論》的)《入中論》一樣。關于命名的方式與必要當從其他論典中了知。

  

  甲二、譯禮:

  

  頂禮一切佛菩薩!

  

  以往的諸位智者譯師在將論典翻譯成藏文時,按照國王赤熱巴堅規定而作頂禮,由此可表明或認清本論屬于經藏的範疇。

  

  甲叁(論義)分叁:一、入論分支;二、所說論義;叁、宣說結行。

  

  乙一(入論分支)分二:一、頂禮句;二、立誓句。

  

  丙一、頂禮句:

  

解脫諸過患,衆德莊嚴者,

  衆生唯一親,佛前我頂禮。

  

  自利圓滿:所斷之特點,以不複再生的方式解脫了由實執補特伽羅與蘊之無明所生的貪等,及二取迷亂分別妄念的習氣所知障這一切過患;所證之特點:以與聲聞、緣覺等共不共之力等一切功德所嚴飾,故稱莊嚴者。“者”字是主人詞。他利圓滿:以大悲心引發而救度一切有情脫離所有過患,賜予一切善資。這以上是從斷證兩方面,贊歎堪爲衆生暫時與究竟的唯一至親——無與倫比的殊勝導師。作者在以二利爲主、通達盡所如所一切法的遍知佛陀前作禮。

  

  以怎樣的方式頂禮呢?以叁門畢恭畢敬的方式。頂禮者是誰?是作者龍猛我。如雲:“我棄余師後,皈依世尊汝,其因唯有您,無過具功德。”這其中間接說明了其他本師沒有離開損害衆生的行爲。比如:自在天焚燒叁層城市,遍入天摧毀十八部軍隊;裸體外道徒聲稱觸而生畏的細微生靈充滿虛空,並在擯除弟子時令其還戒(即通常所說的舍戒);有些仙人詛咒、火焚國王及攜同的四大軍隊……,而佛陀的智悲力已遠遠超勝他們。

  

  丙二、立誓句:

  

王爲汝修法,宣說唯善法。

  堪爲妙法器,修行將成就。

  

  爲了令隨信行與隨法行的兩種法器學修論典,作者首先頂禮殊勝對境而積累福德,接下來以呼喚的口吻稱道:國王,出于爲了你修法的目的,(我)即將宣說初中末淨善、不墮輪回惡趣、始終如一善妙的這些正法。如果對所謂的法進行分類,則有十善等以及證悟真如的智慧兩種。此二法的果分別是人天果位與叁菩提聖果。本來,“法”所涉及的內含有十種,但此處的“法”是指二種因法,由于依此二因法能成就果法的緣故。之所以特意勸勉國王而宣講是因爲,如果諸位先賢對堪爲妙法器者宣說,則對方修行能得成就。國王你具足四輪、叁功德,因而堪爲法器。所謂的叁功德,如雲:“質直慧求義,說爲聞法器。”爲此,作者才對具足如此法器功德者講法。

  

  乙二(所說論義)分四:一、總說增上生與決定勝之因果;二、教誡修學無上菩提之因——二資糧;叁、教誡修學國王無過之行爲;四、教誡欲得解脫之出家菩薩廣行學處。

  

  丙一(總說增上生與決定勝之因果)分二:一、分別說增上生與決定勝之因果;二、輪番說增上生與決定勝之因果。

  

第一品 別說因果

  丁一(分別說增上生與決定勝之因果)分二:一、總說緣起;二、真實宣說。

  

  戊一(總說緣起)分四:一、二因資糧之次第;二、歸納而認知因果;叁、二因之差別;四、宣說法器之法相:

  

  己一、二因資糧之次第:

  

先增上生法,後得決定勝,

  因獲增上生,漸至決定勝。

  

  首先宣說增上生之因十六法,關于十六法,下文中有明示。(聽聞者)如理如實修持之後,才該講解獲得決定勝之道的所緣空性等法門。原因何在呢?因爲需要連續得到增上生的果報方可漸漸達到決定勝的果位。除了接連投生爲人、天的身份以外,依靠惡趣的身份無法獲得解脫。聽聞者最初獲得了所傳的教言再進一步實修,當相續成熟時才可爲他講授空性深義。否則,聞者可能顛倒執著空性之義而誹謗因果,結果會導致舍棄空性而墮入惡趣,誠如本論下文中所說“(若誤解此法,毀壞諸愚者,如是無見者,沈落不淨中,另外邪執此,愚起智者慢,)性情極粗魯,倒墮無間獄”。假設必須宣說空性,就要不危及業果而結合業果來講解。

  

  己二、歸納而認知因果:

  

增上生許樂,定勝許解脫,

  彼因若略攝,信心與智慧。

  

  所謂的“增上生”被認爲是人、天人相續所攝的安樂與行舍[ 行舍:即平等舍,于身于心無損害故不欲遠離,無利樂故不欲值遇,平等正直無功用住,十一善心所之一。];所謂的“決定勝”,被承許爲依靠證悟無我的智慧而無余斷除苦集的離系果——解脫,因爲是具備斷而不複返之法相的“離系”。善趣與解脫兩種果位的因雖然有許許多多,但歸納而言,根據剛剛所說果的定數爲二,最主要的因也有兩種,概括地說,即是對叁寶、四谛、業果等的清淨信、欲樂信、誠摯信以及證悟諸法實相空性的智慧。

  

  己叁、二因之差別:

  

具信故依法,具慧故知真,

  此二主爲慧,前行即信心。

  

  正如人們所說的“信根極穩固”一樣,信心是一切法的根本或門扉,由于具有信心的因,故而才能誠心誠意地依止、奉行增上生之因——十善及皈依等法門,因爲具足不願離開善法的精進即是具有信心的標志。由于具備能證悟甚深空性之因——智慧的緣故,才能了知實相真實義。對于無倒的實相以誠摯信而獲得體驗即是具有智慧的標志。在這兩種因當中,主要的還是智慧,因爲只有依靠智慧才能明曉叁有之因、解脫業惑之縛。《攝集經》中雲:“以慧徹知法自性,真實超越諸叁界。”如果不具備信心,那麼就無法生起聞慧等智慧,因此智慧的前行就是對業果等的誠摯信心。倘若沒有具備這一前提,則無法依靠智慧摧毀煩惱。如(《寶性論》中)雲:“自然之勝義,依信而證悟。”又如雲:“勝義當依信心而證悟。”信心被稱爲間接解脫之因;智慧稱爲直接解脫之因。

  

  己四、宣說法器之法相:

  

誰不由欲嗔,怖癡而越法,

  彼謂具信者,定勝妙法器。

  誰能善觀察,身語意諸業,

  知利自他已,恒行即智者。

  

  那麼,堪爲法器的具信者到底是什麼樣的人,具慧者又是怎樣的人呢?

  

  由于貪圖肉、皮等而進行殺生等抛棄正法,是以貪心或欲望而越法;諸如,由害心等驅使而殺生,是以嗔心而越法;害怕國王的懲罰而舍法是以怖畏而越法;秉持諸如爲了父母等殺生無有罪過而舍法,即是以癡心而越法。任何所化衆生,遠離以上四種越法後不以欲望、嗔恚、怖畏、愚癡而違越正法並對業果等誠信不移,這種人稱爲具信者。正由于此人能逐漸被引向解脫,因此堪爲決定勝的殊妙法器。在講到“不越”之時,諸如,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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