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论释义舍罪福品第一
释品名题,略明三义:一说明各品为何长短不齐,二正释品名,三略分章段。
第一 说明各品为何长短不齐
在解释之前,需要说明的,今此论文,凡有十品,每品五偈,照此计算,每品都只应有一百六十字,为什么现在的《百论》各品文句长短不一,字数多少不齐?例如《舍罪福品》和《破神品》论文很长,《一》、《异》、《情》、《尘》诸品,文又很短,这是怎么一回事?
解释这一问题,有几个方面。虽说此论每品各有五偈,合一百六十字,但这是就原来梵文说的,既然翻译成汉文,情况就不一样了。有的意义在梵文可能很短,一两句话,可是,要翻成汉文,必须多说几句才能表达清楚;有的字句在梵文可能较长,译成汉文,只用少数语言,便可以翻出,这是各品长短不齐的第一个原因。其次,罗什翻译比较灵活,认为重要的有益的就详翻,认为对我国无益的不需要的就略译。如《破一品》中注明,有四纸释文就没有翻,这是各品不齐的第二原因。再次,天亲注释有长有短,难懂的就广解,易知的就略释,这是长短不一的第三个原因。第四,天亲注译,观察各品形势,若是文义深隐,或前后联贯不明显处,便广设内外问答,发挥深隐之义,或设问答使前后联接,令宗途易晓,这样品文就长,最初两品文长,原因就在于此;若是始终易解,直释便足,在文则短。了解这几方面的原因,于各品文字的长短不一,也就没有什么疑问了。
第二 正释品名
言“舍罪福品”者,“罪”以摧折为义,造不善业,感三恶道报,摧残折磨行人,受诸痛苦,故名为罪。“福”是富饶为义,造诸善业,招人天报,物丰人贵。享受欢乐,所以称福。“品”是种类的意思,义类相同,聚集一外叫品,例如品类。“舍”是远离义,弃舍义,不贪不住,名之为舍。如论文自释:“舍名心不著”。不争取不追求叫不著,即是舍义。罪福,具有因果二义:如说罪业福业,这是约因义说,若说福报罪报,这是就果报而言。《舍罪福品》的罪福二字,是约业因说的,罪业福业。谁造谁就有,不造就没有。所谓的“舍”,就是不去造作,不造业因,自然就不会招果报,这才可能成为“舍”义。如果造了业因,那就一定要受果报,那时想舍也舍不掉了,这是在业难逃。常言道:“恶有恶报,善有善报,如果不报,时间不到,时间若到,一定要报。”这叫因果小昧。
这里不禁要问:罪业受若,可以舍而不作,福业感受乐报,为什么也要舍?回答说:所谓舍福,是舍三界内人天之福,人天福乐是无常的,在享乐当中,不免又造下罪业,福报享受完了,又要受苦,罪福循环,轮回六道,无有终期,所以劝舍。若能发菩提心,修菩萨行,成就佛果,那才是真常的福乐。《舍罪福品》告诉我们,要依福舍罪,依空舍福。今以三义说明,一是罪恶因果只舍不取,二者出世道果只取不舍,三是人天福善又取又舍。为了舍罪所以修福,为成道果所以舍福。又佛法有世间教,有出世间教。说五戒十善法,止恶以闻三涂,行善令生人天,这是世间教法。若言:“法尚应舍,何况非法”。依彼三空,舍于二善,得三乘圣果,这是出世间法。本品建名两舍,则义兼五乘,又佛法有大乘小乘,舍恶修善,弃生死而取涅槃,是小乘教法;说一切法自性本空,无恶可舍,无善可取,无取可舍,即是中道第一义谛,是大乘教法。此品两舍,则总摄大小乘教,又佛法有真俗二谛,为俗谛故说依福舍罪,为真谛故说依空舍福。此品双舍,即是二谛,二谛摄一切佛法。
根据浅深次第,说有四种罪福。第一外道内有邪见,故外杀生祭天,这是以罪为福,判入罪行:若不杀布施十善之法,方名为福,这是约世间邪正二义说明罪福。第二凡夫修人天福善,未离生死,说名为罪:声闻缘觉,出离三界,了脱生死,称之为福。三者二乘所行名之为罪,菩萨所行称之为福。如《涅槃经》说:求二乘者名为不善,求大乘者名之为善,这是就大小乘以分罪福。第四大乘之中,行有所得者名之为罪,无所得者称之为福。这是约尽理不尽理以明罪福。彻见法性实理为尽理、为究竟,不彻见法性实理为不尽理、为不究竟。只有诸佛如来才尽理、才究竟。故《法华经》说:“唯佛与佛乃能究竟诸法实相”。究竟诸法实相者即是无所得。如《金刚般若经》说:“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无所得耶?佛言:如是如是。须菩提,我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乃至无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次释“舍破”。此论十品,立名有二,一“舍”二“破”。初《舍罪福品》名“舍”,次余九品名“破”。如《破神品》、《破一品》等皆言为“破”,今问:破舍二字,是同是异?解云:有同有异。言其同者,“舍”是远离义,“破”是毁坏义,言有轻重,大意是同,故舍就是破,破就是舍。此论最后说:“如是舍我,名得解脱。”言其异者,罪福报应,是相对的真理,不能言破,因为六道轮回,是大过患,愿修圣道,脱离三界,所以只能说舍。外道横计的常遍神我,一异等法二谛不摄,无而谓有,但是妄心分别,为摧毁外道虚妄邪见,所以言破。
第三 略分章段
此论两卷,文有十品,古旧但明,百偈蝉联,十章钩锁,偈偈显道,章章破邪不别立科文。这既然为古德赞美,今还依此解义。但天亲释《破空品》时,将此论大分三段。谓前舍罪福,中间破神我,后洗一切法。这样分段很好。这是说明学习佛法一般次第。前明世间教,谓依福舍罪。次辩出世法,出世教法,要依空舍福,先明我空。五阴无我,为三乘所共修。故次破神我,最后明一切法空,名为大乘。故《法佛经》说:“如来知是一相一味之法,所谓解脱相、离相、灭相,究竟涅槃,常寂灭相,终归于空。”即是一乘教义。但此三章,只就提婆经本分段,未是全包天亲释论,今依嘉祥,更分三段。第一、从初“顶礼佛足”至“是皆邪见……后当广破”,为论的缘起分;第二,从“外曰:佛说何等善法相”至《破空品》末,“随俗语故无过”。正明破邪显正,为论的正体分;第三、从“外曰:知是过,得何等利”至论完了,明破邪显正利益分。
一 缘起分
就缘起分中又分为二,一是归敬称赞三宝,请威灵加护,以发起论端,二是与外人交言辩论,争三宝真伪,以判明外人为邪。今释归敬三宝,先明三义;一略释三宝的名义不同,令认识所归依的对象;二说明归敬的时节,以显提婆所立的论宗;三正释归敬颂。
一、三宝的名义不同,略有三种:一是一体三宝,二是别相三宝,三是住持三宝。
一体三宝,是约理体说的,举一真如法身来说,觉照义为佛,轨则义为法,和合义为僧,故佛法僧三宝,皆以真如法性为体,因此名为一体三宝。如《维摩经》说:“佛即法,法即僧,是三宝皆无为相,与虚空等”。别相三宝又分大乘小乘。大乘别相三宝,法报化三身佛为佛宝,六波罗蜜为法宝,三贤十地菩萨为僧宝。次小乘别相三宝,以丈六化身为佛宝,以四谛十二因缘为法宝,以四果四向为僧宝。住持三宝者,是佛灭度后,能令佛法住持世间,流传不绝,名住持三宝,以铜像木像画像等佛像为佛宝,以经律论等文字书藉为法宝,以剃发出家受比丘戒者为僧宝。这三种三宝,前一各旧理性的,应存在我们的心念中。第二两种别相三宝,是大福德利根人方能见闻,是佛在世时的形声,末法时代的人,罪境深重,无缘亲近供养,现在我们所能亲近供养的住持三宝,也是极难得的,应当尽心护持,令正法久住,逢植佛因,也令一切众生得种善根。
二说明归敬时间,以显提婆所立的论宗。提婆论主作归敬颂是在何时何地?是在辩论之前,还是在辩论之后?关于这一问题,嘉祥大师说:“提婆在王庭,击于论鼓,八方论士,一时云集,先登论座,立:一切诸圣中佛圣最第一,一切诸法中佛法最第一,救世福田僧众第一,若能屈我此言,斩首相谢。破邪已后,还于闲林,撰以为论,方有此归敬。”这就是说,论主在辩论之前,辩论会上,还没有此归敬。“这就是说,论主在辩论之前,辩论会上,还没有此归敬颂,当时只是直接称赞三宝最为第一,即以此言,为辨论立宗,由此即引起与引人的争辩。破邪已毕,回到林间兰若,撰写《百论》时,方才作此归敬颂。今谓:按量应如嘉祥所说。
然今总观论文,虽有上来的义意,但此归敬颂未标明“修妒路”,恐未必是提婆所作,因为提婆的偈本,都有“修妒罗”的标记,此归敬颂及以下三番问答都无“修妒路”,可能这是天亲注释时作的,若是天亲注释时所作,他所依的历史背景,还是根椐提婆当时实际情况作的。据《提婆传》记载:论主与外人辩论,开始就立佛法僧三宝第一,并说:若有谁能驳倒我这一论宗,将斩首以谢。破邪已毕,提婆返回山林,撰集辩会上的记要成为《百论》,这时就应该有归敬颂,如嘉祥所说。但今观察论文,似乎论主只撰集与外人交言辩论的主要内容,还未作归敬颂,所以论文以“恶止善行”开始,才注有“修妒路”。在此已前可能是天亲注释时追叙而作的,并以开头这段论文作为缘起序分,所以没有“修妒路”的标记。此论文中有不少的内外问答,没有“修妒路”者,都是天亲的释义发挥。这是为阐发论中奥义所建立的一种文字体裁,用问答的方式,解释论文的深隐要义,此论若是没有前一段的缘起分,开章外人就问:“佛说何等善法相?”会令人感到很突然。有了前一段的缘起,由于论主的归敬和赞扬三宝,这才引起与外人争论三宝的真伪,以及已后的破立,这样才比较顺理成章,合乎常情。所以天亲根据提婆当时的可能情况和本论的需要,作此缘起分,这是缘起分没有“修妒路”的真正原因。此归敬颂,是提婆自作还是天亲所作,存在这两种情况,很难确定是谁作,但也不必多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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