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郢說
嘉興智普居士 徐發 诠次
自序
原夫理根于性,性必有所受之途,形區于命,命必有收造之府。真一之雌,握筌藏領,良彌邃矣。是以聖靈言道,缈追聲臭之無,覺德開宗,扪絕色空之寂。自有入無,自無而入無,無猶之萬象生于太極,太極生于無極。本末精粗,理迹相並,循模歸化,候亦隨之。在昔先民闡之鑿矣。顧入無而不能出有,非脫穎之妙也;無極而不能立極,非凝獨之用也。故體無者,又貴徹于無非無;而宗極者,又環通乎物物極。物物極則一中非中,而隨時皆中,已發之和,即未發之中,體用一貫矣。無非無則執空非空,而色相歸空,不生之相,即不滅之空,根塵無二矣。大道所由同源,而淵修亦遵共轍也。慨自淳風既邈,椙氣彌氛,建標之立,替真于岸分,逐影之馳,矜得于樊籬,枭智之儒,入室而摻戈,流遁之夫,抱礐而炫玉,緣使真言滯于競辯,宗谛雜于奇袤,是否貿亂,名實乖僭,膺璞盈前,精華愈竭,不惟姬孔失其傳,而迦文亦罕其嫡,嗚呼!以水救水,以火救火,命之益多,疇能定乎!蓋心無垢淨,猶水無清濁,珠沈之則清,象入之則濁,清濁雖同一水,而不得言水外無象無珠,則所以澄之擾之者,即心也,非心也;非心也,即心也。此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所以勤勤懇懇于降心無住,而爲萬法之宗也。第守法而不明無法,則本覺未圓,覺由識昧,故又歸宅乎舍法;然舍法而不先修行,則因地不立,果亦難成,故又發藥于斷滅。夫斷滅者,執空以爲空,見空而不見法,空即累法;不斷滅者,隨所見而皆空,以空治見,見即圓空,所以善舍得舍,舍爲登岸之津梁,而托舍求舍,舍即沈倫之墜石。善空成見,見即明鏡之加磨,而滅見爲空,空猶暗室之求照。故曰:一切有爲法,如夢幻燈翳。蓋自有爲以歸空,而非滅爲以貌空,至人靈響雙理環結雲章昺郁,較若列眉無如世之說者,但曰:無爲已耳,空相已耳。于是真心向學而失之者,以寂滅爲空,以了獨爲無爲;名心向學而失之者,以不滅爲空,以任放爲無爲。至于江湖日下,而刑名貨利,結權惎傲,禽業獸毒,溷聚饕淫,無不可自標以菩薩之目矣。嗟夫!佛之所以度人者,度人于出生死之門也。降心以淨其塵,無住以精其進,布施以濟其功,空相以究其竟,四者不可邊舉。若能淨能進,而不思究竟,半途之廢也;直取究竟,而不必精進,不揣其本,而齊其末也;喜施喜度,而不自了義,下品之檀也;能自了義,而不能利他覺他,非無上菩提也。梅子熟有時,風靜水自定,救此弊者,莫若專明解行,解行深到,究竟自圓。予生也鈍,不能有知,然末法之懼,豈無憬乎?偶因持誦真經,率爾遂多筌蹄,既不能超所見于語言文字之外,抑且贅其喙于章句演說之間。蓋絕理而譚宗,則吾豈敢;若因文以顯義,或有取焉。愚者千慮,必有一得。刍荛之言,聖人所擇。則勺海一掬之勤,鋪地一毛之效,或亦覺皇所在宥哉。第較諸舊疏,杜撰實多,知我罪我,當必相半,故不敢倚重于名題,並不敢借光于碩譽,良懼蒹葭冠玉,涉累鴻宗,聊自述其所見如此,以俟十方慧眼論定雲。
南湖圃人徐發
考異
按金經有五譯,而世之誦者,秦譯也。然近本多與古本不同,要亦曆有增改。以愚觀之,總不如古文之妙。況靈迹真源,何可增改耶!嘗聞老僧說,誦金經者,功德最神,但錯一字,即無驗,可不慎諸。今悉遵趙子昂石本刊錄,其與近本不同,及諸家有考證者,並存于此。
第二分「應雲何住」,今本作「雲何應住」。按住字已非實相,不當更添應字。然會譯原本,秦、周俱作「應住」,惟魏譯作「應雲何住」,則趙刻亦非無所本也。
十叁分,今本或少「是名般若波羅蜜」七字,而趙刻有之,然會譯本實無此七字,今亦以趙本理近世多從之,故仍存。
十四分「應生嗔恨」,今本或作「嗔眼」,按會譯並趙刻俱作恨。
「忍辱波羅蜜,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下,今本又有「是名忍辱波羅蜜」七字,會譯並趙刻俱無,按「第一波羅蜜」句,是結上語,故義全。「忍辱波羅蜜」句,是啓下語,故不全,不當添足,今依趙本。
「爲利益一切衆生」下,今本多一「故」字,會譯趙刻俱無,今刪去。
十七分「佛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者」,今本無「若」字,趙刻、宗泐奉敕注皆有此,是論現在故有「若」字,語氣甚活,當從。
二十四分,「百分不及一」下,今本又有一「百」字,或于「千」字下多一「分」字,魏譯趙刻俱無,句讀不明,有礙理解。
二十六分「爾時世尊而說偈言」,周、魏譯皆作「言」字,今本作「偈曰」,系俗筆所改。依趙本作言字。
叁十分「是微塵衆甯爲多不」下,今本添「須菩提言」四字,會譯趙本俱無。
若全經「則」字,今本多改「即」字,凡二十余見,則、即二義,雖不甚遠,而語氣微有不同。「即」乃已然之詞,「則」乃未然之詞,如「轉輪聖王則是如來」,語氣甚活,改作「即」字,便一板呆煞,所以有輪王實同如來之誤解。他如「若心取相,則爲著我人衆生壽者」,如「然燈佛則不與我受記」,如「實有佛則不說是微塵衆」,諸「則」字俱斷斷不可改,其余雖義或兩可,而雅俗自別,俱依叁譯趙本改正。
按諸譯不同甚多,惟秦譯最簡,出之最先,以後漸增漸詳,蓋創者難爲力,而繼者易爲工,理固然耳。顧增華飾美,不如還淳反樸之得其真,所以世本獨尊秦譯,良非無謂。今考異文,亦不能盡述,獨魏譯十二分第頗簡要,足爲章句發明,並附參考。
「如是我聞」,至「敷座而坐」,爲序分第一。
「時長老須菩提」,至「善付囑諸菩薩」,爲護念付囑分第二。
「世尊!善男子」,至「願樂欲聞」,爲住分第叁。
「佛告須菩提」,至「但應如所教住」,爲如實修行分第四。
「須菩提!于意雲何」,至「則見如來」,爲如來非有爲分第五。
「須菩提白佛言」,至「一切賢聖皆以無爲法而有差別」,爲我空法分第六。
「須菩提!于意雲何?若人滿叁千大千」,至「此法無實無虛」,爲具足功德較量分第七。
「須菩提!若菩薩心住于法而行布施」,至「何況書寫受持讀誦,爲人解說」,爲真如分第八。
「須菩提!以要言之」,至「果報亦不可思議」,爲利益分第九。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至「如如不動」,爲斷疑分第十。
「四句偈言」爲不住道分第十一。
「佛說是經已」下,流通分第十二。
此十二分第,比道安爲詳,比昭明爲略,頗得綱領。而須菩提重問以後,皆作斷疑,尤爲正見。又十七分須菩提重問「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魏譯于前則曰,「雲何菩薩大乘中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于後但曰,「雲何菩薩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除去「大乘中」叁字,顯有淺深二義。蓋所謂大乘者,即如來法也。後問不言大乘者,顯就現在修菩薩行言也,其文亦足爲叁世因緣一證。予于既脫稿之後,得閱此本,頗自幸其不大盩戾于昔人,因思袁了凡先生曰:看金剛經有不會處,但讀各譯自見,益爲信然。
又陳真谛譯本雲:「如如不動,恒有正說,應觀有爲法,如暗翳燈幻露泡夢電雲」。所謂「恒有正說」,猶雲恒言中有成說也。予謂末後四句乃相傳古偈,此亦一證。既成書,錢登明兄示予叁譯本,始得見之。
又中峰禅師略義雲:如來于第四時說般若經六百卷,金剛經乃其一也。議者于六百卷之綱目,以融通淘汰四字攝之。蓋如來嘗于第二時,在鹿苑轉四谛*輪,證諸小乘,入有余涅槃。以未稱本懷,由是第叁時,維摩彈斥,使其恥小慕大,然後廣說般若一味真空,專爲小乘人,融其所執,通其所滯,淘之汰之,如滌穢器,使之清淨,然後以上乘圓頓甘露之味注之,但金剛經局于文約,幾不能句讀,義意深邃,寄之六百卷間,于中或有不能通處,正不必致疑,但存一念深信,久當自解。發按:所謂一味真空,專爲小乘人融其所執,通其所滯,此語足盡金經全蘊。蓋小乘人與初學佛人不同,其功行已深,特未造大乘耳,正所謂有爲法也,故曰一切有爲法,應作如是觀,其論尤足爲四句偈發明。因思昔趙吳興師事中峰,手書此經,施師展讀,今石刻是也,諒其中字句經二巨眼,決無謬誤,則予之考異,悉遵石本改正,亦足憲矣。
又第六分,「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下,集解謂舊本又有「無相亦非無相」句,故彌勒偈曰,「依八八義則」。今按留支譯曰:「無法相亦非無法相,無相亦非無相」。真谛譯曰:「無法想無非法想,無想無非想」。諸譯同一轍,則舊本確矣。然趙刻亦無,相沿既久,不敢擅增。但余詳味末後八分,如佛雙收,實有此二義,蓋就過去如來言,則曰相,就現在佛言,則曰法,理即一揆,文實異趣,故余于章句中分別出之;蓋此二語,實提綱挈領之要也。大約佛語必舉全體,而後德易墮邊見,故刪去之,此即中峰所謂不可通解處是也。譬如孔子只重一仁,孟子複兼舉義,說一仁而義在自其中,兼舉義,則仁反似非全德,此聖賢地位有不同處,後之學者自須究極根抵,不可以耳食師說,便依樣畫葫蘆也。
又叁十二分,「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菩薩心」者,「薩」字俗本多誤作「提」字。按會譯原本,趙刻石本,宗泐奉敕注本,雲棲鎞論,皆「薩」字。蓋此句,正結完十七分空生爲現在祇園會上善男子善女人問菩薩行意。故前于實義,則既曰「菩薩亦如是」,又曰「通達無我法者,名真是菩薩」;于福德,則曰「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福德」,至此盡處,則又曰「若善男子善女人發菩薩心者」,前後照應,脈絡如線,若改作「菩提」,便泛濫無緒,此章法所以不可不明也。
說略總論(十則)
(一)佛法有宗教二門,要其竟訖,原屬一歸,如儒家生知學知,同歸于聖耳。今宗門只說頓悟,無論不須注腳,並經亦盡饒舌,予思楞嚴謂精覺妙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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