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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的啓示 (顧法嚴居士譯)

  佛陀的啓示 顧法嚴居士譯

  佛陀傳略

  第一章 佛教的宗教態度

  第二章 四聖谛

  第叁章 第二聖谛:集谛——苦之生起

  第四章 第叁聖谛:滅谛——苦的止息

  第五章 第四聖谛:道谛

  第六章 無我論

  第七章 修習:心智的培育

  第八章 佛的教誡與今日世界

  佛陀傳略

  佛陀,姓喬答摩,名悉達多,西元前六世紀頃生于北印度。父親淨飯王,是釋迦國(今尼泊爾境內)的君主。母後叫做摩耶夫人。根據當時的習俗,佛在很年輕——才十六歲的時候,就和美麗而忠誠的年輕公主耶輸陀羅結了婚。青年的太子,在皇宮裏享受著隨心所欲的豪奢生活。可是,突然之間,他見到人生的真相和人類的痛苦,就下定決心要找出一個方法,來解決這遍及世間的苦惱。在他二十九歲的那年,他的獨子羅侯羅剛出世不久,他毅然離開王城,成爲一個苦行者,以尋求他的答案。

  苦行者喬達摩在恒河流域行腳六年,參訪了許多宗教界的名師,研習他們的理論與方法,修練最嚴格的苦行。這一切都不能使他滿意。于是他放棄了所有傳統的宗教和它們修練的方法,自己另辟蹊徑。有一天晚上,坐在尼連禅河邊佛陀伽耶(在今比哈爾邦內伽耶地方)一棵樹下(這樹從那時起就叫做菩提樹——智慧之樹),喬達摩證了正覺,那時他才叁十五歲。之後,人家就都叫他做佛陀覺者。

  證了正覺之後,喬達摩佛陀在波羅奈附近的鹿野苑(今沙納特地方),爲他的一群老同修——五個苦行者,作第一次的說法。從那天起,凡經四十五年之久,他教導了各種階層的男女——國王、佃農、婆羅門、賤民、巨富、乞丐、聖徒、盜賊,對他們一視同仁,不存絲毫分別之心。他不認同社會上的階級區分。他所講的道,對准備了解並實行它的一切男女,全部公開。

  佛陀在八十歲時,逝于拘屍那羅(在今烏塔蔔拉達希邦內)。

  今日的佛教已遍及斯裏蘭卡、緬甸、泰國、柬埔寨、寮國、越南、西藏、中國、日本、蒙古、韓國、印度某些區域、巴基斯坦、尼泊爾以及蘇聯、歐美等地。全世界佛教徒的人數已超過五億。

  第一章 佛教的宗教態度

  在所有的宗教創始人中,佛(假使我們也可以用世俗所謂的宗教創始人來稱呼他的話)是唯一不以非人自居的導師。他自承只是一個單純的人類,不若其他宗教的教主,或以神靈自居,或自诩爲神的各種化身,或者自命受了聖靈的感動。佛不但只是人類的一員,而且他也從不自稱曾受任何神靈或外力的感應。他將他的覺悟、成就、及造詣,完全歸功于人的努力與才智。人,而且只有人才能成佛。只要他肯發願努力,每個人身內都潛伏有成佛的勢能。我們可以稱佛爲一位卓絕群倫的人。因爲他的“人性”完美至極,以至在後世通俗宗教的眼光中,他幾乎被視爲超人。

  依照佛教的看法,人類的地位是至高無上的。人是自己的主宰,在他上面再沒有更高級的生靈或力量,可以裁決他的命運。

  “人應當自作皈依,還有誰可以作他的皈依呢?”﹝注一﹞佛曾經這樣說過。他訓 誡他的弟子們,當自作皈依,切不可向任何人求皈依或援手。﹝注二﹞他教導、鼓勵、激勸每一個人要發展自己,努力自求解脫;因爲人的努力與才智,足可以自解纏縛。佛說:“工作須你們去做,因爲如來﹝注叁﹞只能教你們該走的路。”﹝注四﹞我們把佛叫做“救主”,意思是說,他是發現以及指點我們解脫之道——涅槃——的人而已。這道還是需要我們自己去踐履的。

  在這條責任自負的原則下,佛的弟子們是自由的。在《大般涅槃經》中,佛說他從不想到約束僧伽(和合僧團)﹝注五﹞,他也不要僧伽依賴他。他說,在他的教誡中,絕無秘密法門。他緊握的拳中,並沒有隱藏著東西。換言之,他一向沒有什麼“袖中秘笈”。﹝注六﹞

  佛准許他的弟子們自由思想,這在宗教史中是向所未聞的。這種自由是必要的,因爲,根據佛的話,人類的解脫全賴個人對真理的自覺,而不是因爲他順從神的意旨,行爲端正,因此靠神或其他外力的恩典,而得到解脫以爲酬傭。

  佛有一次到憍薩羅國一個叫做羁舍子的小鎮去訪問,那鎮上居民的族姓是迦摩羅。他們聽說佛來了,就去拜見他,向他說:

  “世尊,有些梵志和出家人來到羁舍子,他們只解說弘揚他們自己的教義,而蔑視、非難、排斥其他教義。然後又來了其他的梵志出家人,他們也同樣的只解說弘揚他們自己的教義,而蔑視、非難、排斥其他教義。但是對我們來說,我們一直都懷疑而感到迷茫,不知道在這些可敬的梵志方外人中,到底誰說的是真實語,誰說的是妄語。”

  于是,佛給了他們如此的教誡,在宗教史上也是獨一無二的:

  “是的,迦摩羅人啊!你們的懷疑、你們的迷茫是正當的;因爲對于一件可疑的事,是應當生起懷疑的。迦摩羅人啊!你們要注意不可被流言、傳說、及耳食之言所左右,也不可依據宗教典籍,也不可單靠論理或推測,也不可單看事物的表象,也不可溺好由揣測而得的臆見,也不可因某事物之似有可能而信以爲實,也不可作如此想:“他是我們的導師。”迦摩羅人啊!只有在你自己確知某事是不善、錯誤、邪惡的時候,你才可以革除他們......而當你自己確知某事是善良的、美好的,那時你再信受奉行。”﹝注七﹞

  佛所教的尚不只此。他告訴他的比丘們:弟子甚至須審察如來(佛)本身。這樣,他才能充分地相信他所追隨師尊的真正價值。﹝注八﹞

  根據佛的教誨,疑是五蓋﹝注九﹞之一,能覆蔽人心,使不得如實見到真理,並能障礙一切進步。疑卻不是一種罪惡,因爲在佛教理沒有盲信這一條。事實上,佛教裏根本就沒有其他宗教裏所謂罪的觀念。一切惡法的根本是無明與邪見。不可否認的是:只要有疑、迷惑、意志不堅定,就不可能有進步。但同樣不可否認的,在沒有確實明了之前,疑是一定存在的。可是想求進步,就絕對必須祛除疑惑;而祛除疑惑,又必須確實明了。

  叫人不懷疑,叫人必須要信,是沒有道理的。僅僅說一聲“我相信”,並不能表示你已有了知與見。一個學生做數學題目的時候,到了某一階段,他不知道該怎麼演算下去。這時他就生起疑慮和惶恐,只要此疑不除,他就不能進步。想進一步演算下去,他就必須解除疑惑。解除疑惑的門徑很多,僅靠說一聲“我相信”或“我不懷疑”,並不能解決問題。強迫自己去相信與接受某些不了解的事物,是政治,不是宗教,也不是睿智。

  佛爲了祛疑解惑,素極熱切。就在他圓寂前幾分鍾,他還數度要求他的弟子們,如果他們對他的教誡仍有所疑的話,應向他提出問題,而不要到後來再後悔沒有把這些疑問搞清楚。可是他的弟子們都沒有出聲。那時他所說的話極爲感人。他說:“假使你們因爲尊敬你們的師尊而不肯提出問題的話,甚至有一個人肯告訴他的朋友也好。”(這意思就是說:他可以將所疑的告訴他的朋友,而由後者代替他向佛陀發問。)﹝注十﹞

  佛不但准許弟子們自由思考,他的寬大爲懷,尤令研究佛教史的人吃驚。有一次,在那爛陀城,佛接見了一位有名而富有的居士,名叫優婆離。他是耆那教主尼幹若提子(摩诃毗羅﹝注十一﹞)的在家弟子。摩诃毗羅親自選派他去迎佛,和佛辯論有關業報理論方面的某些問題,想將佛擊敗,因爲在這些問題上,佛的觀點與尼幹若提子有所不同。可是出乎意料之外,討論論的結果,優婆離卻相信佛的觀點是對的,他老師的看法反而錯了。所以,他就求佛收他做佛的在家弟子(優婆塞)。但佛叫他不要急著作決定,要慎重考慮一番。因爲“像你這樣有名望的人,審慎考慮是要緊的。”當優婆離再度表示他的願望的時後,佛就要求他繼續恭敬供養他以前的宗教導師們,一如往昔。﹝注十二﹞

  在西元前叁世紀頃,印度的佛教大帝阿輸迦(阿育王),遵照佛陀寬容諒解的模範,恭敬供養他廣袤幅員內所有的宗教。在他雕刻于岩石上的許多诰文中,有一則原文至今尚存,其中大帝宣稱:“不可只尊敬自己的宗教,而菲薄他人的宗教。應如理尊重他教,這樣做,不但可幫助自己宗教的成長,而且也對別的宗教盡了義務。反過來做;則不但替自己的宗教掘了墳墓,也傷害了別的宗教。凡是尊重自教而非難他教的人,當然是爲了忠于自教,以爲“我將光大自宗”,但是,相反的,他更嚴重地傷害了他自己的宗教。因此,和諧才是好的。大家都應該谛聽,而且心甘情願地谛聽其他宗教的教義。”﹝注十叁﹞

  在此,我們要加一句話,就是:這種富于同情、了解的精神,在今天不但應當適用于宗教方面,也適用于其他方面。

  這種寬容與了解的精神,自始就是佛教文化與佛教文明最珍視的理想之一。因此,在兩千五百多年漫長的佛教史中,找不到一個佛教迫害他教的例子。佛教也從來不曾因爲弘法或勸人信佛而流過一滴血。它和平地傳遍了整個亞洲大陸,到今天已有了五億以上的信衆。任何形式的暴力,不論以什麼爲借口,都是絕對與佛的教誡相違背的。

  有一個時常被提起的問題:佛教到底是宗教呢?還是哲學?不管你叫它做什麼,都無關宏旨。佛教仍然是佛教,不論你給它貼上什麼樣的標簽。標簽是不相幹的。我們將佛的教誡稱爲“佛教”,也沒有什麼特別的重要性。人們爲它所取的名字,是不關緊要的。

  名字有什麼相幹? 我們叫做玫瑰的,

  叫任何別的名字, 仍然一樣的芬芳。

  同樣的,真理不需要標簽。它既不是佛教的,也不是基督教的、印度教的、或是回教的。它不是任何人的專利品。宗教的標簽,只是獨立了解真理的障礙。它們能在人們心中産生有害的偏見。

  這不僅再與理性和心靈有關的事情爲然。即使在人與人的關系間,亦複如是。舉例來說,我們遇到一個人,並不把他看成人類,而先在他身上加上一個標簽,好比英國人、法國人、德國人、或是猶太人,然後將我們心中與這些名稱有關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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