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五教義開蒙》看法藏大師的判教思想
編輯:釋常海
來源:閩南佛學
內容提要:本文主要是以清代續法法師的《五教義開蒙》爲敘述和探究的重點與線索,對法藏大師的判教思想進行了比較細致的探討與全面系統的分析。文中主要是從法藏大師以“叁時分判”的經典依據和具體內容、十儀教化的特殊方式和價值意義、五教分解的法理依據和關鍵理由等這叁個方面展開深入的論述。這樣的論述,既深刻地把法藏大師的整體判教思想,直接發掘和展示了出來,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人們對華嚴宗的判教思想,長期以來就已存在的種種誤解。
關鍵詞:判教 五教 六宗 十儀
作者簡介:釋常海,閩南佛學院講師。
法藏大師(642—712年)是唐朝初期最有影響和最有成就的佛學大師之一,他不僅以其所開創的華嚴一宗,被後代譽爲華嚴宗的實際創始人,而且其所成就的精深佛學思想和創造性的提出修學實踐法門,又爲後世的許多宗、教學人,建立起安身立命和趨向覺悟的終極依托。然而由于法藏在成立華嚴宗時,所建立起來的判教思想體系,受到很多後世學人的批判和質疑,尤其是近代幾位宗習唯識學說的學者,更是大肆抨擊華嚴的五教十宗說,使得法藏和他所開設的修持法門,也不同程度地遭到懷疑,使法藏的判教方法、判教標准、判教內容和判教結果,蒙上了一層或許是宗派嫌隙、論爭和攻讦的色彩。
自從法藏的弟子慧苑率先對他的判教標准提出質疑後,曆代以來凡是反對法藏的學人,均把反對的焦點集中到法藏判教思想、內容和方法上。其中天臺宗人、慈恩宗人和叁論宗人對華嚴判教思想的批評最爲激烈。當然也包括法藏弟子輩之間的批判與反批判。比如慧苑從法藏判教標准不統一的角度,重新提出自己判教理論的做法,多少反映了華嚴宗後學對法藏大師判教的不滿。而澄觀對慧苑質疑法藏判教標准混亂的駁斥,又充分說明了華嚴判教的公正性、客觀性與權威性。此外呂秋逸則本著唯識學的思想立場,從華嚴判教的思想和因襲前人的角度切入,對法藏判教提出過批評:“賢首又過多受到天臺判教的影響,無法擺脫它,這也是他立說的一個弱點”;1“在五教說裏也含著義理本身的種種矛盾”。2莊昆木則站在天臺學說的立場上,對法藏大師的判教思想和判教態度,進行過比較溫和的評議:“借用天臺法華的地方相當多……反觀法藏,其年代雖在智者大師之後,但未予天臺判教合理的融攝……,顯示出法藏判教系統的缺陷”;3“天臺給予華嚴一個很好的安頓,即是初時說法的別教,而華嚴卻沒有給予天臺法華好的安頓”。4歐陽竟無也在《唯識抉擇談》中,從華嚴的五教判攝根據上,提出過“賢首亦有五教之稱,尋其根據,賢首則《璎珞本業經》,皆以事義判別,教味無殊,故說四說五,以義言則可,以教言則不可……豈識圓音無非一妙,聞者識上故局一偏”5的評判;而日本的井上玄真在其《唯識叁十頌講話》中,也含沙射影地對法藏把唯識思想或經典放在“始教”裏的作法,提出過委婉的指責。6
通過考察不同派別的主要代表人物對華嚴判教的批評內容,不外乎下面的幾點理由:一是認爲法藏的判教思想,純粹是抄襲其他宗派的學術成果;二是認爲華嚴的判教理論體系不夠完備,邏輯不夠嚴謹;叁是認爲法藏的五時十宗教判攝,不僅沒有絲毫的理論創新,而且存在著太多因循守舊的成份;四是認爲法藏的五時教判,沒有給予某些佛教經典應有的地位,換句話說,存在著貶低一些大乘宗派價值的思想意識等。
本文的撰寫不是爲了回答上述各宗各派針對華嚴判教提出的衆多質疑,下面可以通過對續法《開蒙》的解讀,重新把華嚴的判教思想、內容、方法和旨趣,清楚地展示在大家的面前,讓大家在全面了解華嚴判教的前提下,對華嚴的判教理論、意義、價值和判教體系,有一個比較准確的理解和詳盡的把握。同時也可以讓華嚴的判教思想,在新的曆史條件下煥發出新的光彩。能夠讓後來的宗、教學人,對佛陀的言教有一個曆史性和邏輯性的把握,從而爲自我的修行實踐和廣泛的弘宗演教,提供一個可資借鑒的思想素材。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如下的二點:
一、由于本文主要是探討和介紹,法藏的判教思想與內容,所以在撰寫過程中,把主要的精力放在《開蒙》的前叁個部分上,而第五個部分雖是全書的重要內容,但“叁觀”的主題思想,卻是在闡述華嚴的實踐妙門和修證路徑。原則上與本文探討的判教思想,沒有直接的邏輯關系,所以在本文的結構上,沒有介紹“叁觀”內容。至于《開蒙》第四“六宗”部分,由于它是續法在法藏 “十宗”說的基礎上,又重新在品目上作了不同的調整和安排,與法藏 “十宗”說的旨趣已發生了細微的變化,因而筆者打算另作專文,詳細探討二者之間的因果關系和異同,所以在此不擬說明。
二、本文的撰寫主要是爲了呼應“多元文化”並行發展的曆史要求,更是爲了能在新的時代背景下,更大程度地全面複興中國佛教傳統宗派思想的內在需要,絲毫不會涉及宗派與宗派之間的理論爭辯,也絕對沒有試圖通過诠釋華嚴判教思想的方式,來達到貶低或評判其他佛教宗派的目的。至于文章中涉及到的對有些佛教宗派思想的評議,只能代表法藏本人或者是《開蒙》作者續法對該派思想的意見。因爲筆者在撰寫法藏的這篇叁時、五教的文稿時,自始至終堅持的就是忠實于華嚴判教思想的基本原則。
一、簡述《開蒙》的基本情況
《五教義開蒙》(以下簡稱《開蒙》),是清朝續法 (1641—1728)爲了弘揚華嚴宗學說,而有選擇性地把法藏的判教思想,作爲論述的中心議題。續法,字柏亭,號灌頂,仁和人(治所在今浙江杭州人),俗姓沈。九歲從杭州天竹山慈雲寺德水明源出家,19歲受具足大戒,二十歲開始代師講經,曆時七年。後在杭州講經弘法,所講的主要是《華嚴經》。據載,續法一生弘揚華嚴宗的時間長達50多年。由于續法一生都在弘揚華嚴宗學,所以他在浙江一代頗有影響,而很多出家學道的初發心者,也都聞名而至,其門人弟子較有影響的就有20多位。
續法的《開蒙》既是一本專門闡述法藏判教思想的論著,也是一本簡要概括華嚴宗教義的專著,主要從五個方面對華嚴判教思想和核心教義展開論述:
(一)從叁時的角度總攬佛陀覺悟以後,面向衆生說法的經過和超越曆史充滿神聖的開示事實;
(二)從佛陀根據衆生不同根機,多元面向的說法形式和方法;
(叁)就佛陀所說的教法中,蘊藏著的各種不同的思想理論,進行較爲細致的梳理;
(四)從文教所包含的法理,推導出其中存在的宗趣;
(五)從實踐修習的角度,概括出華嚴的具體觀行。這種論述的方式和文本結構,貫穿《開蒙》的始終,如續法在文章的開篇就明確的指出:“賢首大師判釋一代佛教,不出叁時、十儀、五教、六宗、叁觀”7。
二、法藏大師叁時判教
叁時教判既是法藏的判教特色,也是其整個判教理論的基石。之所以這麼說,一方面是因爲在此以前的教判,都是建立在釋迦世尊49年的弘化事實之上,而法藏卻從佛陀證悟以後的聖智上,高屋建瓴地把諸佛如來恒常說法的真相,直接明了地揭示出來;另一方面,叁時教判是法藏其他判教內容的基礎,如五教、十宗、十儀等都是在叁時教判的基礎上進一步展開與深化。關于這個問題,可以結合《開蒙》裏面的內容,作具體的介紹。
按照續法的說法8,佛陀成道以後的講說方式,主要分爲二個方面:一是別叁時;二是通叁時。爲了敘述的方便,先介紹別叁時,然後再解說通叁時的具體內容。
(一)別叁時的教判思想
別叁時的判教內容,主要有叁個部分:
1、第一日,指佛陀初成道已,專門針對諸大菩薩(圓頓大根)而講說的無上根本教法。由于這種根本教法是世尊直接顯示出來的,與佛陀其他的講說方式,有著很大的差別,所以被續法指稱爲“直顯教”。那麼這種歸納佛陀說法的理論,到底有多大的可信性呢?續法爲了論證這種說話的權威性,從經典裏面找到了可靠的經教依據。
依據之一就是八十卷《華嚴經》中的“日出叁照”說。在《華嚴經》卷五十的《如來出現品》中,普賢菩薩針對如來性起妙德菩薩的提問,用太陽升起到西下形象地比喻世尊覺悟以後的說法情況:
複次佛子,譬如日出于閻浮提,先照一切須彌山等諸大山王,次照黑山,次照高原,然後普照一切大地。日不作念,我先照此,後照于彼,但以山地有高下故,照有先後。如來應正等覺,亦複如是,成就無邊法界智輪,常放無礙智慧光明,先照菩薩摩诃薩等諸大山王。
意思是說,佛陀成就無邊法界智輪以後,時常放射無礙智慧光明,可是由于閻浮提中存在著 高山、平地和高原的差別,所以佛陀無遠弗屆的智慧光明,就先照到那些如同諸位菩薩的須彌高山。
依據之二,是《法華經》中的《方便品》和《信解品》。《方便品》裏有一段經文:“我即自思維,若但贊佛乘,衆生沒在苦,不能信是法,破法不信故,墜于叁惡道。”世尊贊歎完諸佛方便說法後,舍利弗就代表大衆請求佛陀宣講一乘佛法,世尊就告訴與會大衆,現在還不是時候,因爲在法華會中還有一些增上慢人的善根沒有成熟。如果此時講說一乘佛法的話,那些鈍根小枝的信衆,不但不會敬信佛語,反而會頓生疑謗,並最終會在毀謗佛乘的過程中,得到墮落惡道的果報,所以佛陀雖然沒有面向二乘根性的衆生普遍地講述過一乘佛法,但諸佛如來卻有專門針對諸大菩薩,開演過無上的根本佛法。此外還有《信解品》中說:
爾時長者,于其門內,施大寶帳,處師子座,眷屬圍繞……出內財産,注記券疏,窮子見父……馳走而去……長者是時,在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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