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识宝生论略注
周叔迦
护法菩萨造
唐三藏法师义净奉制译
菩萨戒优婆塞周演济略注
卷第一
△于此论文,总有三分:一序分,二正宗分,三流通分。初序分中,敬赞如来,凡有三偈,文复为三。初赞恩德,次赞断德,后赞智德,各有一偈也。
有情恒为众苦逼,炽然猛火烧内心。
善士意乐起慈悲,譬如自身皆自受。
敬礼善慧诸佛种,于众烦恼皆除灭。
与无依者作归依,能令极烯心安隐。
微笑降伏大魔军,明智觉了除众欲。
于此大乘能善住,深识爱源唯自心。
△窥基大师曰:由此于中文总有二,初正辨本宗破计释难,后结己所造叹深推佛。
就初分中大文有二,初立论宗,大乘三界唯识无境;后即于此义有设难言下,释外所征,广破异执。就立宗中文有其四:初立论宗诸法唯识,二显由经说以经为证,三释外伏难简择唯言,四明唯识义举喻以显。今初。
安立大乘三界唯识。
△释初分中有二:初标,后释。今初。
谓依大乘成立三界但唯是识。
△后释中有二:初释大乘,二释唯识。初中复二:初正释,二引证。今初。
此复何意辄名大乘
本契弘心,坚持禁戒,遍诸生品,拔济有情普令出离,获得难胜无罪之行,极妙吉祥,是诸善逝去而随去无边大路,并所获果圆满尊极,余不能知,由此义故,名为大乘。
初句征也,本契弘心者,境大也;坚持禁戒者,行大也;遍诸生品等者,智大也;获得等者,精进大也;极妙吉祥等者,方便善巧大也;并所获果等者,证得大及果大也。见《杂集论》。由此义故等者,结也。
△二引证。
如经所说,言大乘者,谓是菩提萨埵所行之路及佛胜果。
菩提菩萨所行之路,谓前五种大性;佛胜果,即后二种大性。
△二释唯识中有五:初明观法,二明观益,三明境无,四明利害,五明真妄。今初。
为得此故,修唯识观,是无过失方便正路。为此类故显彼方便,于诸经中种种行相而广宣说,如地水火风并所持物,晶类难悉,方处无边,由此审知自心相现,遂于诸处舍其外相,远离欣戚。
△二明观益中有二:初离凡小益,二成大事益。
复观有海喧静无差,弃彼小途绝大乘望,及于诸有耽著之类,观若险崖,深生怖畏,正趣中道。
弃彼小途绝大乘望,谓弃彼绝大乘望之小途,即离小乘道;弃彼诸有耽著之类,即是离凡夫道。
△二成大事益有三:一正明,二反显,三重申。今初。
若知但是自心所作,无边资粮易为积集,不待多时,如少用功,能成大事,善逝行处,犹若掌中。由斯理故,所有愿求当能圆满随意而转。
△二反显复二:初纵许有境,但修唯识能多利益;二不知唯心,菩提极果永不得成。今初。
纵如所许有其外事,然由内心意乐殷重弘誓力故,能到无边六度之岸。
△二不知唯心,菩提极果永不得成。
若异此者,所舍之物尽持行施,及所遗生,何能总遍。令其欢喜惬顺求心
此即便成无边际境,所为施事无有竟期。
所舍之物尽持行施,谓外财施也;及所遗生,谓身命布施,即内财施也。
△三重申。
又复所有广为利益有情戒等,于诸无障有情之类,随彼乐欲悉能称意,赴彼希望正行施等,逮便收集正觉资粮。
△三明境无有二:初正明,二例显。今初。
由斯但自心,复何须外境
若许外事,复与正理义有相违。故知境无,斯成胜妙。
△二例显。
如仗自心妄生分别,作色等解,起身见等,无实不待外诸有情而作所缘,因生离染,然于施等各随其事而能获果,实不假借识外境事。
如仗自心乃至起身见等者,凡夫分别虚妄也;无实乃至因生离染者,小乘所缘无实也。由此例显大乘修行亦实不藉外境。
△四明利害有二:初正明,二释妨。初中有四:一凡夫执境之害,二小乘执境之害,三大乘执境之害,四大乘唯识之利。今初。
若其识外有别境者,遂便依彼起诸烦恼,既被执取随转而住。
遂便依彼起诸烦恼者,明执也,既被执取随转而住者,显过也。
△二小乘执境之害。
见此过已,心舍离生,深怀厌弃,不烯大觉。既舍有情界,如何欲弘益
由非摄取诸有生类,小心自度,大行难成。
见此过者,见彼凡夫起诸烦恼等过也。见此过已乃至不烯大觉者,明执也;既舍有情界乃至大行难成者,显过也。
△三大乘执境之害。
然诸觉情依斯而转,方能长养菩提资粮,谓于客尘有为之事厌背心故,证无为法;由无为法体不生长故,希余小寂,偏证一边,无上觉山遂便沦退。
然诸觉情乃至证无为法者,明执也;由无为法乃至遂便沦退者,显过也。觉情者即是菩提萨埵。以不知一切有为法,唯自心现故,厌背有为,希证无为,是故偏证一边,谓但著于空,不能空有双运,正趣中道。
△四大乘唯识之利。
若无外境,爱厌俱亡,正觉之处,斯成易得。
△二释妨有二:初责,二释。今初。
岂非大悲常存于念,菩提萨埵极果方成,唯识之言,便为违害!然而大悲要托他身为缘性故,既除外境,但缘白识,此则便成怜自身故。利他为意,大行方竖,唯顾己身,实乖弘度。
岂非大悲乃至便为违害者,标宗以责也。然而大悲乃至实乖弘度者,述因相难也。
△二释有四:初缘自识相起大悲心,二共许无我而兴悲念,三情执虚妄,四定无外境。今初。
虽陈雅责,因斯无过,借外相续为增上缘,于自识中现有情相,缘此为境起大悲心,于有情处而作弘益。此无相违,决定如是,应起信心。
△二共许无我而兴悲念。
假令于彼色声等处一一推求,彼无其我,设使和集,我亦不成。然而本性不可舍故,既同所许无我为宗,当于何处欲兴悲念
△三情执虚妄。
于世共许当情妄执,为所缘相以为有情,亦不应言情所执事即是外境。
四定无外境。
由此应知,假令不乐,理必许然。但于自识,现有情相,依仗斯事,色相生焉。是故定知无其外境。
△五明真妄,初明妄,二明真。今初。
若离于识,必不可得,是颠倒故。何谓颠倒
本无外境,见为实物。非妄执故,终能获得无上之处。
△二明真。
可为应理唯识之见,是真实故。为彼方便,深成称理。
△自下大文立论宗中第二显由经说。
以契经说,三界唯心。
释此分中有二:初标,后释。今初。
如何得知斯为实见,三界唯心是诠说故。
△释中有四:一述教理二门,二释引经所以,三解阿笈摩名,四辨三界道理。初中复三:初标列二门,二具明互用,三明理必依教。今初。
凡有诤事欲求决定,须借二门:一顺阿笈摩,二符正理。
△二具明互用。
谓欲为彼信证圣人无倒宣说,所有傅教,引阿笈摩;若为此余不信之者,应申正理,或可为彼二人俱陈两事。如所信事令安住故,陈其正理;又为显其所论正理有依仗处,说阿笈摩。
△三明理必依教。
由其正理不依传教,未见真者,所有言说,无非谬故,名强思构。是故应知阿笈摩者,便成正理所托之处。
△二释引经所以有三:初总释,二据义释,三据文释。今初。
或于自部有力用故,为此先陈阿笈摩教。
△二据义释。
尔来据义依大乘说,即第七声。目其所为,谓欲证得彼大乘理,说唯识观,是真实故。此不虚性,以阿笈摩善成立故。
据义释者,谓训依作为。言大乘者,乃指大乘之理,即是为彼大乘理故,说唯识也。尔来据义乃至是真实故者,明以大乘理为自部也。此不虚性以阿笈摩善成立故者,明引经力用也。第七声者,即八啭声中第七声也。
△三据文释。
又若唯据言说大乘,犹如于义假名乘者;依第七声所说声也。谓即依托大乘言教聚集之处,真实句义而成立之,但唯是识。为欲明其所立宗义,于大乘教而引一隅,显所立宗不于自教有相违背。
据文释者,谓训依作于。言大乘者乃指大乘教言,即是据大乘教立唯识宗也。又若唯据言说乃至但唯是识者,明以大乘教为自部也。为欲明其所立乃至有相违背者,明引经力用也。
△三解阿笈摩名,有二:初问,后答。今初。
此复何故名阿笈摩,辄自引证说斯言耶
△后答有二:初明根本义,后明假借义。今初。
谓从能说如理教者,假彼相续为增上缘,此教方生,于其听者识之差别,体有功能现前而住,或是亲闻,或复传说,于所诠事当情相状次第而生,犹如笔画,章句形段晒然明现,从他来故,名阿笈摩。
△二后明假借义。
若复有时自生忆念,随顺本相识方生者,从彼生故得阿笈摩名。犹如自说名为佛语,德者义相为智因故,名智资粮。
△四辨三界道理有二:初关责,后诠释。今初。
岂非一切但唯有识,此违所许故,及自语相违,
△后诠释。
理固不然。非由于色有别异故,依识差别而为建立。如五色界所有差别,如五色界实无其色,但依于识分为四种,立空处等,余界亦然,设复说三,于识何妨。犹若有情虽无差别,然而安立欲色界殊,据其所系色差别故,色虽无异,别立无过。
非由于色乃至于识何妨者,举无色四处五色唯识喻,释违所许难也。犹若有情乃至别立无过者,举欲色界有情无异喻,释白语相违难也。自语相违者,既言一切,不得复言唯也。
△自下大文立论宗中第三释外伏难,简择唯言,于中有二:初释伏难,解识字;后释唯言。今初。
心意识了言之差别。
△释此分中有二:初释自教相违难,后释四名重叠难。初复有二。先征难,后释妨。今初。
岂不诠教,言唯有心!今此立宗言唯有识,说违本教,谅在凭虚。
△后释妨。
义有所归,诚无斯过,由其先许心意识了是名差别。
△后释四名重叠难。
由同体事,名不俱陈,故以异名而宣其义。即此唯了之言,非众共许,欲今解义,取共知声,更陈余号。复更显与经不相违,重说意识二声。况彼二义知体不别,即是其果。若欲要明不违经者,心了二声同其一义,明不违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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