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僧伽制度论
太虚
──四年冬在普陀山作──
僧依品第一
一 建立僧数
二 抉择问答
甲 数目决定
乙 信众多寡
丙 内外部别
宗依品第二
一 宗名
甲 八宗正名
乙 两重差别
丙 七门次第
二 宗史
三 宗学
四 问答
整理制度品第三
第一节 教所
一 教所统计数
二 教所建置式
第二节 教团
一 佛教团体大纲图表
甲 佛教团体名类表
乙 佛教团体事义表
二 中国本部住持僧谈
甲 僧伽支配数
(一)族类之支配表
(二)处所之支配表
(三)问答阿兰若类
乙 僧伽组织法
第一项 徒众
第一目 僧外摄化徒众
1 仁婴类
(一)说明
(二)书证格式
2 慈儿类
3 求入僧伽类
(一)说明
(二)书证格式
(三)沙弥品籍释难
第二目 僧内安住徒众
1 出类别
(一)求沙弥戒类
(二)求沙弥尼等戒类
(三)求苾刍戒类
(四)求苾刍尼戒类
子 正说求尼戒类
丑 问答戒受差别
(五)苾刍尼类
(六)苾刍正学类
(七)苾刍参学类
(八)苾刍具学类
(九)犯戒补过类
(十)反出僧伽类
子 自愿退出者
丑 犯过弃出者
寅 退出僧伽与佛教之关系
卯 退出僧伽后再求入僧伽者
2 譬行位
第二项 职员
1 职员产生方法
(一)选举任者
(二)委请任者
2 处所分配人数
(一)每宣教院者
(二)每莲社者
(三)每行教院者
(四)每梵刹者
(五)每支提者
(六)每仁婴苑者
(七)每施医苑者
(八)每慈儿苑者
(九)每宗寺者
(十)每南山宗寺所增出者
(十一)每宗本寺所增出者
(十二)每持教院者
(十三)佛法僧苑者
子 统教诸部
丑 广文精舍
寅 众艺精舍
卯 其他林室
丙 释建立所以
第三节 教籍
一 总籍
二 别籍
甲 戒籍
乙 学籍
丙 座籍
丁 职籍
第四节 教产
一 公有分配法
二 私有之限制
第五节 教规
一 叙纲领
二 示方隅
甲 衣制
乙 斋制
丙 日诵制
丁 布萨制
戊 历制
己 名制
筹备进行品第四
一 次第三期筹备
二 答释政教分离
僧依品第一
皈命十方 常住三宝
现现僧伽 证明摄受
一 建立僧数
如是我闻:今中国本部之佛教僧伽,有八十万人俱。故兹立论,取为依止。由是当定两所依界:一者、只限中国本部十八省为地区:所以然者,僧伽制度,亦依方俗土风而异。十八省地,虽亦辽阔,千年一化,大较相同。而满、蒙、藏,虽同国家,虽同佛教;言语文字、风俗宗派,莫不绝殊。且彼所殊,非吾所知,便立言故,势应舍置。又彼僧伽制度,尚无整顿必要,藉欲整顿,必与政治同整顿之,彼以佛教为政治故,故当别论。二者、假定中国本部四百兆为民数:吾国人口无确调查,通语则皆称四万万。考之近史,道光二十八年,称有四万二千六百七十三万。然是概括满、蒙、藏而言者。但满、蒙、藏等处,面积虽倍大于本部,而人口则不过本部十分之一二。故辜校吾国本部之民数,假定为四百兆,相差当不甚悬远也。安此较推,则中国本部有八十万僧伽,每千人中得有二人。假定此八十万僧伽,人人平均于二十岁舍俗──此云舍俗、即是出家。就世间谛言之,出家略有二义:一曰、家者家眷,解除夫妇,脱辞亲戚,绝此系属,谓之出家。二曰、家者库舍,乞食活命,旷野安身,无所居蓄,谓之出家。唯杜多行者足当之,而于僧伽之义犹隐。依毗
木奈耶处而住之僧伽,非必行杜多行,其第二义盖不相应。故僧伽可包括杜多、苾刍、沙门、释子诸义;而杜多等,则不必尽能具僧伽之义。今用僧俗为对待名:旧云出家,从负词可代以舍俗;从正词可代以入僧。正负兼举,则曰舍俗入僧。律云舍戒,亦云灭摈,然七种戒非必全舍。世称反俗,可即正词;而其负词当云退僧。正负兼举,则曰退僧反俗。在名称上似较妥帖,此亦正名之一端已──。寿六十岁,则在僧之期当有四十年。从是[木+片]八十万僧伽为四十分,则每年舍俗入僧者为二万人。合之四百兆之民数,则每年舍俗入僧者,二万人中得有一人。恒保持此八十万僧伽之定数,毋令增减,力求淳善,则既可以住持佛法,化导国民,而又免于过滥过削,得其适中之道。
二 抉择问答
甲 数目决定问曰:僧数多寡,无关僧制良窳;整顿僧制,第求其良,奚用拘拘于民数、僧数乎?答曰:此亦揆乎时势,察乎国情,审乎利弊,不得不然者也。
一、离国妨:现在时势,凡百事务,均须随国家为轻重。盱衡大地,环观各国,近所谓之国家主义,殆非一二百年间能打消。中国乃各国中之一,自不得不随此世风,务强富而求立;盖非此不足立国也。欲求富强而振国权,则必兴实业、扩军备。而僧伽尚慈忍清净,拟令与此宗旨不畔,必绝对脱离于兵吏、货殖等等营务。故在僧者溢此常额,将有妨富强立国之时势。使在僧而仍服工、商、军、警之务,则又失清净慈忍之宗旨,此僧数所以不可加多也。然今世之国家主义,有与周、秦、战国异者,韩非六反、五蠹之诉,盖未是通论也!政之所行,教之所修,道固相反;政以治国,教以浚俗,事还相成。若娖娖以霸政为齐,黜慈敬真净之教而弗顾:然而无慈惠廉爱,则民为虎狼;无文学礼仪,则士为牛马;军虽强,财虽足,其民不人,其国成兽,亦奚足为贵乎!观嬴秦之不旋踵亡,可以悟矣!故今建国于员舆者,虽尚富尚武哉,而尤重教化文明也。论者谓:舍耶教则无西方文化可言,舍佛教则无东方文化可言。此在中国本部,诚不必然。第佛教行中国本部者,近二千载矣,而中国之儒彦,有谓晋宋以来,即为佛学时代。(见国学振起社讲义)。有谓隋唐以来。所维纲世道人心者,皆以佛教义为本柢。(持此论者,盖多大家)。要之、佛教于中国之本部,千百年中所濡涵者,已于社会风习、民群心德,有甚深之关系;必非余教能及,可断言也。其教义之淳正高妙,更无论已!况中国人口甚繁庶,就论军制,虽千万常备兵,二千万后备兵,亦不须壮丁过半数当兵,何靳乎僧中四十万壮丁乎。故依中国本部现有僧伽人数,虽不须增,决不可减,乃足导扬国光,蔚蒸民化,此僧数所以不可更寡也
二、避俗讥:昔佛世尊,制僧律仪,强半缘俗讥弹而起。中国本部,旧有九流百家,而汉武时,又先尊一儒教。佛教晚兴者百余年,故俗儒每有非理讥弹者。唐韩愈作原道曰:“古之为民者四、今之为民者六;古之教者处其一、今之教者处其三;农之家一而食粟之家六,工之家一而用器之家六,贾之家一而资焉之家六,奈之何民不穷且盗也”?释太虚曰:愈之说谬甚矣!使民用无以相易也,则农家、工家、贾家既唯一,虽食粟、用器、资焉之家有四,亦乌乎可?使其功足以相抵而其利足以相准,则虽农家、工家、贾家各唯一,而食粟、用器、资焉之家有十百,可也。四既可矣,六亦何害?此墨、孟所以距斥并耕之说也。且其分儒、释、老之教为三则可,而以其教之三,乃与农、工、贾并列为六民,则纰缪之极矣!盖释、老与儒教虽三,律之四民,则均为士民耳。儒者曰学术士,释老通称道士,其为士也,又何别乎?设以士民所宗所修有不同者,即与农、工、贾对列为若干民类,则古尝有九流。(去农家)以九流对列农、工、贾,不亦成十二民类乎?而兵家、医家等犹在乎九流外,即农、工、贾亦有多种业类不同;依此分裂四民,虽列为百民千民亦有余,庸仅六民也哉?其言奈之何民不穷且盗,揆之事实,尤不相符。唐代贞观、天宝之间,释教、道教,均甚蔚庶;然而刑措风清,民丰物阜,亦在其时,奚穷盗之有哉?甚矣!愈之虚构为诬词也。然韩愈之说虽虚谬,而庸俗之肆讥,固不必悉合乎正谊。此种陋谈,今岂绝哉?抑势不能一一与之明辨,故智者当善避俗讥。务使皆了然于中国本部之僧,每千人中仅有二人。而此千人中之二人,其为益国民者至大;而其享受之衣食住,则又至廉至俭至约。──建塔庙等,即起国民庄敬之用,非关僧住──:虽僧中有百十人之所奉,犹不逮文绣膏粱子弟一人之所费。然后晓焉于穷与盗之故:虽至愚者,亦决不举每千人中之二僧人,与每千人中各居四分之一之农、工、贾对列为五民六民也。此又所以令僧伽有常数,不使多不使寡者也。
中国本部,唐宋来之儒生,信佛固多,而嫉之甚、欲倾灭佛教者,亦往往有。黄宗羲之作明夷待访录,亦列改寺院为学校之说,此皆心习褊狭所致。然佛教之含容博大,茍非相迫相害之甚,其宗佛者决不兴诤。盖佛教之正旨,在乎上契道真,下益民生。对观他教,则虽上失乎真,茍能下不妨害民生,虽有力亦决不过为排斥。故佛教处处经论中,对于五天竺诸异道,独排斥裸形、投河、坠岩、卧灰、及持牛狗戒等,为无惭、为愚痴而已。今若景教,论道真固琐不足称,然亦有律仪、尚慈济,设彼不来迫害佛教,宗佛者必与相提携而不为妨娆也。况儒宗专重乎人伦之事,于超出世间之道真,隐而不谈,本无偏执。其所行者,务求有益民生,即是佛教人天乘法,与佛教戒,水乳相融,何有间隙抵排之端?方今之世,国之士民,其寖能恢其心量而兼容并听,以择善相引乎!尝论儒宗,审其名实,当舍儒名而尊孔圣。盖儒名之涵义,或则过宽,或则过狭。语其过宽,则儒为学术士之称,九能百艺,众学群教,凡百学者,皆得称儒。虽僧中之学者,亦可谓儒,则无宗义可守。语其过狭,则周官保氏以六艺教民者之谓儒,揆之时制,仅师范生充教员者得称儒耳。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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