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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印讲记 第一法印 诸行无常

  四法印(第一法印)

  四法印讲记(第一法印讲记)

  思考题

  

  四 法 印

  全知麦彭仁波切 造

  益西彭措堪布 译

  第一法印:诸行无常

  如是善说了十种善巧处的涵义后,再以理抉择彼等所应通达的心要——四法印的法义。经云:“诸行无常,有漏皆苦,涅槃寂静,诸法无我。”如所说般,应知初者所谓“行”即以因缘造作或所作之法,此等一切皆刹那生灭,故为无常。也就是,某法未从因生,即未生;某法已生,在诸因缘积聚之前尚无存在,而因缘积聚的无间,即成立为生之第一刹那,它也是从自己形成的刹那不住第二刹那而坏灭的,并且,在因缘还在聚合尚未退失期间,后后与前前同类的相续不间断而延续。

  对此,凡夫认为万事万物从产生到未灭之间是常住的,这只是错乱而已。实际上,无论外在无情器世界,抑或内在根身、心所摄的心王、心所,一切都像流水、灯焰般,是刹那生灭的。如是应知,从云、电、水泡乃至须弥山之间的一切事物,无论显现安住时间如何长短,都同样是刹那性。何以故?由见到此等事物具有最终坏灭,及相续安住(时)的诸多不同阶段而了知(故)。也就是,如果除了第一刹那的最初位外无有其他变异,则不应出现此外的最终坏灭及中间不同的差异,应成恒时像刚生的第一刹那那样安住,但事实并非如此,现量成立故。

  例如认为:从泥团、陶工手的运作、圆轮、木杖等因中产生陶瓶,从最初产生到未遇锤等灭因之间,瓶是常住的。

  破斥:从因中所生的第一刹那之瓶,在其自身成立的当时,是不住第二刹那而坏灭的自性。(因为:)倘若不灭而住,则不应出现任何后后阶段的差异,然而,该瓶具有新旧、花纹、色形、瓶中有水无水、以手执持不执持等作业或不作业等的种种不同时空分位故。应知这是以瓶自身诸尘为近取因,水、火、陶工等为俱有缘后,事物此位彼位迁变的一连串刹那的自性。

  虽然在该瓶未移至它处、未改变相状、也未遭遇他缘时,并未直接见到与前不同的差异,但不可能没有前后刹那的差异。由此可知,该瓶从生至灭之间共积累多少个刹那,便有那么多生灭的自性。

  人们认为:障碍瓶常住的即是锤等的灭因,以其能令瓶成为无常,而在未遭遇彼因期间,则是常住。

  破斥:不然!凡是从能生自己的因中所生的法,自身法尔刹那灭故,灭不需其它因。“以锤令瓶的相续不能安住”,并不是瓶本常住以锤方毁,若是常,则无法毁坏,然而,瓶自身是刹那灭的自性,由最后一刹那瓶为近取因、铁锤为俱有缘,而出现碎片阶段,如同由泥为因、手运作为缘,从中产生第一刹那之瓶。尽管如此,由铁锤能中断陶瓶同类不断而生的相续,也取名为灭瓶之因。虽然按粗相续无常的现相说以锤灭瓶并没有不符合意义,但不了知细法性无常而认为“瓶期间常住,仅以其他灭因而无常”,则只是错乱而已。因此,由不同的因缘集聚而出现的同类或不同类的事物阶段,一切都是缘起生的自性,以一组组刹那而次第安立的。

  如是,万事万物呈现了从因中新生,有因牵引之间同类相续不间断的安住,以及在因退失时同类相续也最终断灭的生、住、灭三相之性,而且,这不观待他因、自己法尔不住第二刹那的无常性也为诸圣者所照见。如是,如教中所说,是以事势理成立的。

  若作如是观察,即使外器世界的风、水、地以及须弥山、金刚石等的坚固事相,也全部是由诸有情业力,像空中的浮云般最初形成、暂时安住、最终以火等坏灭而于虚空中化为乌有故;如此正安住时,也可见有外界四大种和色等五义由缘而增、减的变异;由宿业力造成环境的变异;如是,人作挖掘、焚烧等业;火等为其它大种损害;历时长久而变异;由心转变,诸外境义也如是转变,如同获得三摩地的行境等,由此成立是刹那无常。然而,仅仅由形状、颜色、触等的相状相似,而于同类相续不间断的诸前后刹那错乱为一体,从而认为是常法。

  内有情各自身、根的种种相,最初以惑业引生,在同类安住的最后际,寿命耗尽而坏灭。现在正安住时,也是最初住胎、出胎,其次从婴儿到衰老到死亡之际,期间以各种年龄阶段次第转变,以及以苦乐等各异的阶段依次产生。如此,与心相续相连、以受摄持、按一一刹那前后因果相连而产生,并且随着由宿业传来的染净之心同类地转变,以及见到有增、减、胜、劣、苦、乐、境、作业等别别不同阶段的缘故,应知是他体的众多刹那。

  心法所摄的三界一切心、心所,无论产生同类相续如定心,抑或不同类种种散乱心如欲界识,种种不同,临时速疾产生而迁变,具有从等无间缘、所缘缘等四缘的种种不同因中而迁变,应知三界所摄的不同类出生时,以及某处出生之后,在各自尚未圆满寿量之间,有无分刹那之流生灭次第出现。

  如是,一切所作是由因缘积聚之力,按照从种生芽等的方式次第迁变故,经劫安住的事物也唯是从年、月、日乃至刹那之间的生灭,如秤低昂般,不间断而延续的无常,若能了知此点,则不贪一切所作行境、希求解脱及成为趣入空性之义的所依等,具有此等殊胜必要故,经云:“一切迹中,象迹最胜。一切想中,无常想最胜。”

  

  四法印讲记

  第一法印:诸行无常

  今天我们学习《四法印》。这是佛陀为了利益有情所宣说的一切法义的纲要、归摄一切关要的总标。其内涵就是四大真理:诸行无常、有漏皆苦、涅槃寂静、诸法无我。

  所谓法印,法是妙法、印是印玺,就像国王的印玺那样,印有印定、通行、证明、印可四方面的涵义。

  一、印定:就像国王盖印之后不能改动,妙法真实,不容许更改、变动,所以称为印。这是说四法印是定论,它印定了万法的体相、规律。

  二、通行:就像国王盖印之后,通行天下都没有阻碍,得到四法印,就可以毫无障碍地通达一切所知法,也就是无量无边的所知法全部通达无碍。

  三、证明:就像国王盖了印,证明这是国王本人的教令,全国国民见到印章,就承认是王法,否则就不是王法。同样,以四法印来检验是否是佛说的法,符合四法印,就是佛说的法;不符合,就是魔说的法。

  四、印可:这是诸佛菩萨互相印可、心心相传的法,所以叫法印。

  大家为了寻求真理而来学习佛法,宇宙人生的真理完全含摄在四法印里面,这是真理的总纲,每个有志者都应该发心寻求。

  为了帮助大家通达四法印,我们这次以全知麦彭仁波切的《四法印》作为教材,这是《智者入门》里的一章,里面对每一种法印的具体涵义、以理观察、推证的方法、通达法印的利益,都作了严密、准确、精要的论述。如果我们既有诚心探索真理,又能遵照全知麦彭仁波切所开示的最佳理路如理观察,那我们就一定能对大乘佛法心要的四法印生起永不动摇的定解,在我们求证真理的大道上就可以取得一大进步。

  下面就以恭敬心来聆听全知麦彭仁波切开演四法印的意义:

  【如是善说了十种善巧处的涵义后,再以理抉择彼等所应通达的心要——四法印的法义。】

  《智者入门》是在讲完十善巧之后,再讲四法印,这一句是承上启下的连接文,上承十善巧处,下启四法印。十善巧出自《大乘理趣六波罗蜜多经》、《辨中边论》等的大乘经论,内容包括蕴善巧、处善巧等等。如果以深和广加以区分,十善巧是从广的角度宣说,十善巧所应通达的心要就是四法印,所以四法印是从甚深方面宣说的。

  对于四法印,我们必须以理作抉择,不是想当然地认为、不是简单地接受,而是要主动沿着正理的轨道来观察宇宙人生的真相。理是不可或缺的,因为只有以理作衡量才会得到不可动摇的定解,才会养成确然不拔的坚定信念,由此才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宇宙观。所以,这里“以理抉择”是在强调方法,我们能够由理推出四法印,那就不是简单依人而信,而是从内心深处深信这是颠扑不破的宇宙法则,是放之四海法皆准的法则,是亘古亘今永不变异的法则。

  【经云:“诸行无常,有漏皆苦,涅槃寂静,诸法无我。”】

  这十六字就是宇宙法则,一切事相都是在诠释这十六个字,所有大大小小的规律都包含在这十六字当中,只要是真理,决定都是它的分支,所以这是真理的总纲、佛法的总集、八万四千法门的心要,同时也是每个人自己身心世界中本来就蕴含的真理。

  当年古圣贤为了求证真理付出了无数心血,比如,佛往昔为了求得一偈而甘愿献出生命,其中的一偈“诸行无常,是生灭法,生灭灭已,寂灭为乐”就是四法印的内容。

  在四法印中包含了所有有关轮回和涅槃的真理,其中,“诸行无常,有漏皆苦”是属于世俗方面的问题,凡是由因缘造作的法,必然是刹那灭的体性,叫做诸行无常。而在有为法当中,一切和烦恼相杂的有漏法,都是苦的体性,叫做有漏皆苦。此外就是胜义方面,苦和苦因无余寂灭的涅槃寂静,以及诸法远离戏论的无我大空性。这四个法印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四大宇宙真理。

  第一法印:诸行无常

  分四:一、总说无常 二、列出理由 三、遍推内外 四、通达利益

  一、总说无常

  【如所说般,应知初者所谓“行”即以因缘造作或所作之法,此等一切皆刹那生灭,故为无常。】

  这是诸行无常的名词解释,所谓“行”是由因缘造作或者所作的法;“诸”是此等一切;“无常”是因为刹那生灭。

  “行”是有为法的异名,“行”的意思是迁流,如同大河奔流一样。“有为法”,“为”是作为、造作,有为法就是由因缘造作的法,也叫所作法。任何有为法的状态都是迁流不息,从状态上安立名字,就叫“行”。

  其次,这里“因缘”,因指近取因,缘指俱有缘,比如产生芽的因缘当中,种子是近取因,和种子配合的水、土、阳光等助缘,叫做俱有缘。因为单有种子或者单有水、土都不能生果,所以说“以因缘造作”。

  这个芽果并不是本有的法,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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