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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印講記 第一法印 諸行無常

  四法印(第一法印)

  四法印講記(第一法印講記)

  思考題

  

  四 法 印

  全知麥彭仁波切 造

  益西彭措堪布 譯

  第一法印:諸行無常

  如是善說了十種善巧處的涵義後,再以理抉擇彼等所應通達的心要——四法印的法義。經雲:“諸行無常,有漏皆苦,涅槃寂靜,諸法無我。”如所說般,應知初者所謂“行”即以因緣造作或所作之法,此等一切皆刹那生滅,故爲無常。也就是,某法未從因生,即未生;某法已生,在諸因緣積聚之前尚無存在,而因緣積聚的無間,即成立爲生之第一刹那,它也是從自己形成的刹那不住第二刹那而壞滅的,並且,在因緣還在聚合尚未退失期間,後後與前前同類的相續不間斷而延續。

  對此,凡夫認爲萬事萬物從産生到未滅之間是常住的,這只是錯亂而已。實際上,無論外在無情器世界,抑或內在根身、心所攝的心王、心所,一切都像流水、燈焰般,是刹那生滅的。如是應知,從雲、電、水泡乃至須彌山之間的一切事物,無論顯現安住時間如何長短,都同樣是刹那性。何以故?由見到此等事物具有最終壞滅,及相續安住(時)的諸多不同階段而了知(故)。也就是,如果除了第一刹那的最初位外無有其他變異,則不應出現此外的最終壞滅及中間不同的差異,應成恒時像剛生的第一刹那那樣安住,但事實並非如此,現量成立故。

  例如認爲:從泥團、陶工手的運作、圓輪、木杖等因中産生陶瓶,從最初産生到未遇錘等滅因之間,瓶是常住的。

  破斥:從因中所生的第一刹那之瓶,在其自身成立的當時,是不住第二刹那而壞滅的自性。(因爲:)倘若不滅而住,則不應出現任何後後階段的差異,然而,該瓶具有新舊、花紋、色形、瓶中有水無水、以手執持不執持等作業或不作業等的種種不同時空分位故。應知這是以瓶自身諸塵爲近取因,水、火、陶工等爲俱有緣後,事物此位彼位遷變的一連串刹那的自性。

  雖然在該瓶未移至它處、未改變相狀、也未遭遇他緣時,並未直接見到與前不同的差異,但不可能沒有前後刹那的差異。由此可知,該瓶從生至滅之間共積累多少個刹那,便有那麼多生滅的自性。

  人們認爲:障礙瓶常住的即是錘等的滅因,以其能令瓶成爲無常,而在未遭遇彼因期間,則是常住。

  破斥:不然!凡是從能生自己的因中所生的法,自身法爾刹那滅故,滅不需其它因。“以錘令瓶的相續不能安住”,並不是瓶本常住以錘方毀,若是常,則無法毀壞,然而,瓶自身是刹那滅的自性,由最後一刹那瓶爲近取因、鐵錘爲俱有緣,而出現碎片階段,如同由泥爲因、手運作爲緣,從中産生第一刹那之瓶。盡管如此,由鐵錘能中斷陶瓶同類不斷而生的相續,也取名爲滅瓶之因。雖然按粗相續無常的現相說以錘滅瓶並沒有不符合意義,但不了知細法性無常而認爲“瓶期間常住,僅以其他滅因而無常”,則只是錯亂而已。因此,由不同的因緣集聚而出現的同類或不同類的事物階段,一切都是緣起生的自性,以一組組刹那而次第安立的。

  如是,萬事萬物呈現了從因中新生,有因牽引之間同類相續不間斷的安住,以及在因退失時同類相續也最終斷滅的生、住、滅叁相之性,而且,這不觀待他因、自己法爾不住第二刹那的無常性也爲諸聖者所照見。如是,如教中所說,是以事勢理成立的。

  若作如是觀察,即使外器世界的風、水、地以及須彌山、金剛石等的堅固事相,也全部是由諸有情業力,像空中的浮雲般最初形成、暫時安住、最終以火等壞滅而于虛空中化爲烏有故;如此正安住時,也可見有外界四大種和色等五義由緣而增、減的變異;由宿業力造成環境的變異;如是,人作挖掘、焚燒等業;火等爲其它大種損害;曆時長久而變異;由心轉變,諸外境義也如是轉變,如同獲得叁摩地的行境等,由此成立是刹那無常。然而,僅僅由形狀、顔色、觸等的相狀相似,而于同類相續不間斷的諸前後刹那錯亂爲一體,從而認爲是常法。

  內有情各自身、根的種種相,最初以惑業引生,在同類安住的最後際,壽命耗盡而壞滅。現在正安住時,也是最初住胎、出胎,其次從嬰兒到衰老到死亡之際,期間以各種年齡階段次第轉變,以及以苦樂等各異的階段依次産生。如此,與心相續相連、以受攝持、按一一刹那前後因果相連而産生,並且隨著由宿業傳來的染淨之心同類地轉變,以及見到有增、減、勝、劣、苦、樂、境、作業等別別不同階段的緣故,應知是他體的衆多刹那。

  心法所攝的叁界一切心、心所,無論産生同類相續如定心,抑或不同類種種散亂心如欲界識,種種不同,臨時速疾産生而遷變,具有從等無間緣、所緣緣等四緣的種種不同因中而遷變,應知叁界所攝的不同類出生時,以及某處出生之後,在各自尚未圓滿壽量之間,有無分刹那之流生滅次第出現。

  如是,一切所作是由因緣積聚之力,按照從種生芽等的方式次第遷變故,經劫安住的事物也唯是從年、月、日乃至刹那之間的生滅,如秤低昂般,不間斷而延續的無常,若能了知此點,則不貪一切所作行境、希求解脫及成爲趣入空性之義的所依等,具有此等殊勝必要故,經雲:“一切迹中,象迹最勝。一切想中,無常想最勝。”

  

  四法印講記

  第一法印:諸行無常

  今天我們學習《四法印》。這是佛陀爲了利益有情所宣說的一切法義的綱要、歸攝一切關要的總標。其內涵就是四大真理:諸行無常、有漏皆苦、涅槃寂靜、諸法無我。

  所謂法印,法是妙法、印是印玺,就像國王的印玺那樣,印有印定、通行、證明、印可四方面的涵義。

  一、印定:就像國王蓋印之後不能改動,妙法真實,不容許更改、變動,所以稱爲印。這是說四法印是定論,它印定了萬法的體相、規律。

  二、通行:就像國王蓋印之後,通行天下都沒有阻礙,得到四法印,就可以毫無障礙地通達一切所知法,也就是無量無邊的所知法全部通達無礙。

  叁、證明:就像國王蓋了印,證明這是國王本人的教令,全國國民見到印章,就承認是王法,否則就不是王法。同樣,以四法印來檢驗是否是佛說的法,符合四法印,就是佛說的法;不符合,就是魔說的法。

  四、印可:這是諸佛菩薩互相印可、心心相傳的法,所以叫法印。

  大家爲了尋求真理而來學習佛法,宇宙人生的真理完全含攝在四法印裏面,這是真理的總綱,每個有志者都應該發心尋求。

  爲了幫助大家通達四法印,我們這次以全知麥彭仁波切的《四法印》作爲教材,這是《智者入門》裏的一章,裏面對每一種法印的具體涵義、以理觀察、推證的方法、通達法印的利益,都作了嚴密、准確、精要的論述。如果我們既有誠心探索真理,又能遵照全知麥彭仁波切所開示的最佳理路如理觀察,那我們就一定能對大乘佛法心要的四法印生起永不動搖的定解,在我們求證真理的大道上就可以取得一大進步。

  下面就以恭敬心來聆聽全知麥彭仁波切開演四法印的意義:

  【如是善說了十種善巧處的涵義後,再以理抉擇彼等所應通達的心要——四法印的法義。】

  《智者入門》是在講完十善巧之後,再講四法印,這一句是承上啓下的連接文,上承十善巧處,下啓四法印。十善巧出自《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辨中邊論》等的大乘經論,內容包括蘊善巧、處善巧等等。如果以深和廣加以區分,十善巧是從廣的角度宣說,十善巧所應通達的心要就是四法印,所以四法印是從甚深方面宣說的。

  對于四法印,我們必須以理作抉擇,不是想當然地認爲、不是簡單地接受,而是要主動沿著正理的軌道來觀察宇宙人生的真相。理是不可或缺的,因爲只有以理作衡量才會得到不可動搖的定解,才會養成確然不拔的堅定信念,由此才形成正確的人生觀和宇宙觀。所以,這裏“以理抉擇”是在強調方法,我們能夠由理推出四法印,那就不是簡單依人而信,而是從內心深處深信這是顛撲不破的宇宙法則,是放之四海法皆准的法則,是亘古亘今永不變異的法則。

  【經雲:“諸行無常,有漏皆苦,涅槃寂靜,諸法無我。”】

  這十六字就是宇宙法則,一切事相都是在诠釋這十六個字,所有大大小小的規律都包含在這十六字當中,只要是真理,決定都是它的分支,所以這是真理的總綱、佛法的總集、八萬四千法門的心要,同時也是每個人自己身心世界中本來就蘊含的真理。

  當年古聖賢爲了求證真理付出了無數心血,比如,佛往昔爲了求得一偈而甘願獻出生命,其中的一偈“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爲樂”就是四法印的內容。

  在四法印中包含了所有有關輪回和涅槃的真理,其中,“諸行無常,有漏皆苦”是屬于世俗方面的問題,凡是由因緣造作的法,必然是刹那滅的體性,叫做諸行無常。而在有爲法當中,一切和煩惱相雜的有漏法,都是苦的體性,叫做有漏皆苦。此外就是勝義方面,苦和苦因無余寂滅的涅槃寂靜,以及諸法遠離戲論的無我大空性。這四個法印用今天的話來說,就是四大宇宙真理。

  第一法印:諸行無常

  分四:一、總說無常 二、列出理由 叁、遍推內外 四、通達利益

  一、總說無常

  【如所說般,應知初者所謂“行”即以因緣造作或所作之法,此等一切皆刹那生滅,故爲無常。】

  這是諸行無常的名詞解釋,所謂“行”是由因緣造作或者所作的法;“諸”是此等一切;“無常”是因爲刹那生滅。

  “行”是有爲法的異名,“行”的意思是遷流,如同大河奔流一樣。“有爲法”,“爲”是作爲、造作,有爲法就是由因緣造作的法,也叫所作法。任何有爲法的狀態都是遷流不息,從狀態上安立名字,就叫“行”。

  其次,這裏“因緣”,因指近取因,緣指俱有緣,比如産生芽的因緣當中,種子是近取因,和種子配合的水、土、陽光等助緣,叫做俱有緣。因爲單有種子或者單有水、土都不能生果,所以說“以因緣造作”。

  這個芽果並不是本有的法,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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