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蓮華經方便品講義
文珠法師講述
解釋經題
譯題簡介
略釋品題
解釋經文—迹門略開顯動執生疑
解釋經文—迹門廣開顯斷疑生信
解釋經題
妙法蓮華經,是本經的名題。解釋此題,可用天臺宗的五重玄義。五重玄義是:一釋名,二顯體,叁明宗,四辨用,五判教相。
一、釋名
因爲全經要義,盡攝在經題中;如衣之領,提領則褛褛皆齊;如網之綱,舉綱則衆目皆張。研讀佛經亦然,我們欲想理解經中所诠的義、理,首先就要明白經題的含義;是以古人每于解釋經文之前,先解釋經題。
妙法蓮華經,是本經的總題,其中有通有別,經之一字是通題,通于其他一切佛所說的經典;妙法蓮華四字是別題,別限于此經。
本經的別題,在叁單叁複具足一的立題規則中,是以法喻立名。妙法,是釋尊所說的一乘佛法;蓮華,是屬于譬喻,用以譬喻佛所講的妙法。法喻雙舉,故名妙法蓮華。
(一)妙法的含義
梵音曼乳,意譯是最勝不可思議。指佛于本經所說之法,精深微妙,無比無上,不可思議,故言妙。
梵語達摩,譯名法。含有任持自性,軌生物解的意思。因爲世出世間一切諸法,無論是有形無形,有想無想,有漏無漏,有爲無爲,或依報或正報,或動物或植物,或精神或質物,無不各有其不同的自性與體質,令人了別,知其種類,絕不混亂,故名爲法。
法的範圍甚廣,唯識宗將此等諸法,分爲五位百法;但在性宗:廣則百界千如,略則不外心法,衆生法,與佛法叁種。
(1)心法妙
此中心字,非指衆生內在的肉團心,亦非人們在日常生活中,攀緣外界事物,分別取舍的妄想識心,而是指衆生原本具足的真心。此真心非在內,非在外,非在中間,亦非停留于過去,現在,未來,既然超越時空,離塵絕相,而又能包容時空,以及一切塵相;上至四聖,下及六凡,無不從此心生。所謂:“無不從此法界流,無不還歸此法界。”
人間惡念才起,叁惡道即現;一念善生,便是人天正因;念空則證二乘偏空涅槃;念有即發菩提心,入俗利生;念中道平等,即興慈運悲,隨機垂應,現種種身,說種種法,利益衆生;十法界若聖若凡,無不從此心生。故楞嚴經言:“心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法滅。”由于心隨淨緣,即成佛道;心生迷緣,便成衆生。故華嚴經說:“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心造萬法,是從體起用,因理成事;法歸于心,是攝用歸體,事融于理。體用不二,事理圓融無礙,故言:心法妙。
(2)衆生法妙
凡是有心識活動的生命,無論人畜,皆名衆生。衆生本覺真心,清淨無染,輕安自在。可惜衆生迷而不覺,妄生分別,錯用識心,攀緣塵境,遂起貪嗔癡,作殺盜淫等惡業,依業感果,流轉六道,枉受生死。故佛告訴阿難:“則知汝心,本妙明淨,汝自迷悶,喪本受淪,于生死中,常被漂溺。”(見楞嚴經)
雖然,衆生迷此真心,受生死苦;但此真心,不因衆苦交煎而減少。雖然,衆生錯用識心,煩惱叢生;但煩惱本空,體即真心,所謂:“煩惱即菩提”。雖然,衆生作諸惡業,但業緣本空,其性非有;因緣和合虛妄言生,其實不生;因緣別離,虛妄名滅,其實不滅。所謂:“生死即涅槃”。是以菩提涅槃,不離衆生,即在衆生日常生活中,所以說衆生法妙。
(3)佛法妙
佛是覺義,能覺悟此人皆本具的心法,即是佛法。雖然“是法甚深妙,難見難可了;一切衆生類,無能知佛者。”但佛所覺悟的真理,正是衆生所迷的佛性;衆生所迷的佛性,正是佛所覺悟的真理。故佛是衆生心中的佛,衆生也是佛心中的衆生,所以說:“心佛衆生,叁無差別。”是心作佛,是心是佛。佛識此心,佛證此理,故能究盡諸法實相。衆生若然能夠“修攝其心,觀一切法,如如不動,”(見安樂行品)當下即是如如佛,故佛法更妙。
心法:是正因理心性、了因慧心性、緣因善心性等叁因佛性。衆生法:是惑、業、苦叁道。佛法:是佛果法身、般若、解脫等叁德。
佛證正因理心性,成法身德;衆生迷之,便成苦道。佛證了因慧心性,成般若德;衆生迷之,便成惑道。佛證緣因善心性,成解脫德;衆生迷之,便成業道。准此可知,佛法、衆生法,皆不離心法。
此心法,佛證之不增,衆生迷之不減。但在佛說法華經之前,心法不是佛法,佛法亦異于心法,衆生法更異于心法與佛法;心法太妙,佛法太高,衆生法既苦惱又惡濁,各有其界限,彼此互異,是以不妙。今佛在法華會上,開權顯實,開迹顯本,會叁乘之權,歸一乘之實;說明十法界聖凡,其形象雖珠,但其體不異。叁法互攝互融,不出一心,原無差別。故心法妙,衆生法亦妙,佛法更妙,因名妙法。
但此妙法,非對粗顯妙。若以叁乘法爲粗而棄之,獨顯一乘實法之妙;則此妙是有界限,而非圓妙。若以迹門爲粗而舍之,以顯曠劫本門之妙;則此妙有先後,而非常妙。此經诠理之妙,妙在不舍權取實,不棄迹顯本,而是說明佛爲實施權,開權顯實;從本垂迹,開迹顯本之方便。如經言:“諸佛世尊,唯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于世;諸佛世尊,欲令衆生開佛知見,使得清淨故,出現于世;欲示衆生佛之知見故,出現于世;欲令衆生悟佛知見故,出現于世;欲令衆生入佛知見故,出現于世。”奈何衆生,業障深重,善根淺薄,不能理解佛之知見,無法承受此一乘妙法。
釋尊說;“若但贊佛乘,衆生沒在苦,不能信是法,破法不信故,墜于叁惡道;我甯不說法,疾入于涅槃。尋念過去佛,所行方便力,我今所得法,亦應說叁乘,…思維是事已,即趣波羅奈,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以方便力故,爲五比丘說,是名轉*輪。”遂隱一乘之實,說叁乘之權,此即是“爲實施權”。
既然爲實施權,則全權是實,是即實之權。經言:“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叁;除佛方便說,但以假名字,引導于衆生。”又言:“我今喜無畏,于諸菩薩中,正直舍方便,但說無上道。”此即是開權顯實,實不離權,是即權之實。
本經後十四品,是說明佛本門深遠,爲教化衆生故,從本垂迹。經言:“我實成道已來,久遠如斯。”又言:“自從是來,我常在此娑婆世界,說法教化,亦于余處,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祗國,導利衆生。”這不是說明佛的本門深遠嗎?既然是從本垂迹,則迹由于本,是即本之迹。今開迹顯本,則本不離迹,是即迹之本。如是權實相即,迹本相通。本之與迹,既不乖離;實之與權,亦不相異。若本若迹,若權若實,悉皆微妙;而且是圓妙、常妙,絕對待的妙,因名妙法。
昔日智者大師,誦經至藥王本事品;“是真精進,是名真法供養如來”時,身心豁然,即入法華叁昧,親見靈山一會未散,釋尊仍然在說此妙法。自此,照了法華,深達諸法實相理,辯才無礙。于是開席宣講法華經,九旬談妙于當時。藕益大師法華會義中說:妙有本門十妙,迹門十妙,以及觀心十妙。海仁老法師則以理妙,智妙、行妙、位妙、果妙、德妙、感應妙、神通妙、說法妙、眷屬妙、壽量妙、慈悲妙、功德利益,無一不妙,解釋“妙法”二字,今略而不談。
(二)蓮華的譬喻
蓮華,是譬喻。世界上華的品種很多,唯獨蓮華,姿態美妙奇特,清香潔淨,堪可以譬喻妙法。天臺宗認爲蓮華含有叁義,用以譬喻佛的權實與本迹,最爲恰當。
(1)爲蓮故華
蓮華之爲物,除非不開華,開華必有蓮子;可以說,是爲了孕育蓮子而開華。但當蓮華含苞待開之時,但見其華,不見蓮子。正好用以譬喻佛的迹門,爲實施權,目的在于實。不過,當時機未成熟之前,衆生只知其權,不知其實。經言:“隨宜說法,意趣難解。”因爲佛于迹門“雖示種種道,其實爲佛乘。”
又爲蓮故華,可以譬喻釋尊從本垂迹。經言:“我實成佛己來,久遠如斯,但爲方便,教化衆生,令入佛道。”故佛垂迹于娑婆世界,八相成道,其目的不過是欲令諸衆生,得入佛道;正如蓮華,爲了長養蓮子而開華一樣。
(2)華開蓮現
當蓮華盛開之時,華中蓮子,立即顯現。譬喻佛迹門,開權顯實。佛昔日所說叁乘五乘教法,雖然屬于權巧方便,但權中有實,權不離實;猶如華中有蓮,華不離蓮。華未開時,人皆只見華的外形,不見華中的蓮子。及華開敷,蓮子立即出現。妙法亦然,佛未演說法華經之前,衆人但知佛所說的叁乘五乘,不知複有一佛乘,更不知此一佛乘妙法,即寓于叁乘五乘法之中。及法華會上,開方便門,示真實道,始知昔日之權,即今日之實;今日之實,不離昔日之權。
又華開蓮現,亦可譬喻佛本門,開迹顯本。經言:“如來見諸衆生,樂于小法,德薄垢重,爲是人說,我少出家,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然我實成佛己來,久遠如斯。”正是顯示佛的本門深遠,如華開蓮現一般。
(3)華落蓮成
華落蓮成,譬喻佛迹門,廢權立實。經言:“正直舍方便,但說無上道。”又說:“唯此一事實,余二則非真;終不以小乘,濟度諸衆生。”“是諸衆生,得聞佛法,究竟皆得一切種智。”此皆是廢權立實之說,猶如蓮華凋謝時,華瓣脫落,蓮子獨存。
又華落蓮成,可以譬喻佛本門,廢迹顯本。經言:“爲度衆生故,方便現涅槃;而實不滅度,常住此說法。”佛既然常住世間說法利生,則何來迹門示現?故佛唯有本無迹,猶如蓮華凋謝之後,唯有蓮子而無華瓣一樣。
或有人問:佛在本經中,曾經采用七個譬喻,因何獨取蓮華爲喻,以立經題呢?答案是:其他七喻,未能全喻佛一代時教的開顯。例如:火宅中的叁車譬喻,叁車喻權,一車喻實,未能兼喻本迹。信解品中:窮子作客喻權,付業喻實。藥草喻品中:叁草二木喻權,大地喻實。化城品中:化城喻權,寶所喻實。五百弟子授記品中系珠喻,少有所得喻權,珠寶貿易喻實。安樂行品中輪王喻,隨功賞賜喻權,解發明珠喻實。皆是別喻佛迹門開權顯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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