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集量論略解》

  集量論略解

  陳那菩薩  造

  沙門法尊  譯編

  目錄

   編輯說明  羅 炤

   集量論略解序  楊化群

   前言  法 尊

   歸敬頌

   卷一 現量品

   卷二 自義比量品

   卷叁 他義比量品

   卷四 觀喻似喻品

   卷五 觀遣他品

   卷六 觀反斷品

   編輯說明

  《集量論》是古代印度著名的因明學家、佛教大論師陳那(Dignaga,約當西元五─六世紀)的代表著作,爲唯識學派主要依據的十一部論典之一。此書梵文原本至今尚未發現。唐代義淨曾于景雲二年(711年)翻出漢譯本,但不久即亡佚。僅存藏譯本。西藏僧人先後兩次翻譯《集量論》:一爲金铠、信慧譯本,一爲持財護、雅瑪參賈譯本,均收入丹珠量論部。1928年,呂澂先生據那塘、卓尼版本,譯出《集量論釋略抄》,是一個節譯本,刊于《內學》第四輯。蘇聯著名佛教學者謝爾巴茨基(TH. Stcherbatsky+)生前曾有志翻譯《集量論》,但終未見其完成。在印度,著名邏輯史家維蒂雅普薩那(S. C. VidyabhuShana)于本世紀初根據藏譯本,最早對《集量論》進行研究。公元一九二六年,著名學者朗德爾(H. N. Randle)輯錄了其他梵文典籍中引用的《集量論》原文,略加解釋,寫成《陳那著作殘篇》。二十世紀叁十年代,埃因迦爾(H. R. Iyengar)借助《集量論》的梵文片斷,將《集量論》由藏文還原爲梵文,但僅刊布現量一品。此外,著名的梵文學者屠寄(G. Tucci)、宇井伯壽等也曾輯錄過《集量論》的梵文片斷。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印度耆那教的賈姆布維賈雅(Jambuvijaya)再一次將《集量論》由藏譯本還原爲梵文,大約還原了叁分之一左右。恰特基(D. Chatterji)、庫普斯瓦米(kuppu Swamy)等人也發表了對于《集量論》的研究論文。日本學者武邑尚邦、宮坂宥勝、服部正明、北川秀則等人,相繼翻譯、研究《集量論》,撰寫了不少論著,但迄未見到全書的日譯本。歐美學者對《集量論》也做了一定的研究,主要有德國弗勞沃奈爾(E. Frauwallner)的有關論文。

  《集量論》共分六品(章),各品皆分兩部分:先“立自宗”,闡述著者的主張;後“破異執”,批駁其他派別的主張。“立自宗”部分所闡述的內容,是研究陳那因明學說的主要依據,其中有不少可以補充漢譯佛典之缺略。“破異執”部分,保存了豐富的關于《論軌》(佛教古因明的代表作)、正理派、勝論、數論、觀行派(彌曼差)的資料,對于研究印度哲學史和邏輯史,具有重要參考價值。

  第一品爲現量品。“量”,指知識來源,認識形式以及判定知識真僞的標准等。現量即感覺。這一品前半部分闡述了陳那關于認識論的主張。首先概括說明:量只有兩種──現量與比量,因爲認識的對象只有兩種──自相與共相。現量以自相爲對象,比量以共相爲對象。接著指出:正理派以及其他派別所主張的聖教量和譬喻量,“皆假名量,非真實量”。然後具體說明:真(正確的)現量必須“離名種等結合之分別”,即完全排除概念的作用。真現量共分四種:根現量、意識現量、自證現量、瑜伽現量。似(錯誤的)現量有七種,前六種加入了概念的識別作用,第七種雖未加入概念,“然非有體”,即不是實在的感覺。最後解釋“量果”,依次列出叁種說法。在這裏,陳那依據所量、能量、量果叁種劃分,論證存在著相分、見分、自證分的“叁分”說。這是陳那對佛教認識論的重要發展,在哲學史上産生了一定的影響。

  這一品的後半部分批駁了《論軌》、正理派、勝論、數論、觀行派關于現量的主張。這時集中了認識論方面的印度哲學史料。

  第二品爲自義(爲自)比量品。比量即推理。前半部分“立自宗”,解說因明論式(叁支作法)中的前二支:宗與因。首先概括說明:比量分自義比量與他義比量兩種;然後具體說明:依據具足“叁相”的因(理由、根據),考察所要推定的道理,就是自義比量。“叁相”即遍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異品遍無性叁個方面。如果這叁個方面都具備,因就是正因;如果缺少其中的任何一方面,便是似因。因屬于“能比支”。“所比支”是宗,即論題。宗的有法(主詞)與法(賓詞),需要爲辯論中的立論者和論敵雙方共同認許(極成),因而它們都不是立論者所要成立的東西(非所立)。“以法簡別之有法”,即以論題的賓詞所說明和即製的主詞,才是“所立”。最後,明確指出宗與因、所比與能比之間的邏輯關系。這裏的內容,對于理解因明推理的本質以及陳那在印度邏輯史上的貢獻,具有重要意義。

  第叁品爲他義(爲他)比量品。首先概括說明:在自義比量的基礎上,爲使他人能夠理解立論者所推知的道理,而說出具足叁相的因,叫作他義比量,即把在思維中所進行的推理,用語言表達出來。然後進一步辨析所立與能立,即宗與因。所立需要具備以下條件:立敵不極成,隨自所樂,不違背現量、比量、自教以及世間共許的道理。如果不具備其中的任一條件,就是似宗。接著指出:《論軌》和正理派關于所立的主張,都是錯誤的、不完全的,需要加以破除。在解說能立時,陳那詳細闡述了“九句因”。這是他對因明推論的重要貢獻,大大促進了印度古代邏輯學與演繹推理的方向發展。

  第四品爲觀喻似喻品,集中說明叁支作法的第叁支──喻。首先指出,因支在形式上僅能表現出第一相──遍是宗法性,其余二相需要以喻的形式表示。同法喻顯示同品定有性,異法喻顯示異品遍無性。因此,喻在本質上屬于因的一部分。正理派主張宗、因、喻之外,還需要合、結二支。這是多余的,應予廢除。陳那把五支作法改造成爲叁支作法,在印度邏輯史上具有劃時代的意義。最後剖析各仲似喻。

  第二、第叁、第四各品的後半部分,均爲“破異執”,保存有豐富的印度邏輯史料,其中有些是現存梵、漢文典籍中沒有的資料,對于研究印度邏輯史具有重要價值。

  第五品爲觀遣他品(呂澂譯爲“觀遮诠品”),首先排除其他各派都主張的“聲量”,指出:聲量“非異比量”,它應當包括在比量之內。然後剖析“聲”(語言)的本質,認爲語言是由假設而立的,沒有“真實義”。指出:“聲由遣他門而顯自義”,即語言是通過排除其他性質來表達對象自身的性質。在這裏,陳那提出了因明的概念論中最有特色的“遮诠”說──每一概念在肯定某種性質的同時,就否定了與之矛盾的其他性質。隨後重點分析概念的類別,揭示了概念的種、屬關系。這裏涉及“聲明”(梵文文法)的一些問題,十分難解。唐玄奘傳譯的因明中,這一部分極爲簡略。呂澂先生的《集量論釋略抄》,也略去了這一品。現在,我們從本書中得以了解因明的概念論的內容。這一品還隨處批駁彌曼差、勝論、數論關于“聲”的主張,爲研究古代印度邏輯中的概念論,保存了珍貴的史料。最後指出,其他各派主張的“譬喻量”,也包括在比量之內,應予廢除。

  第六品觀反斷品(呂澂譯爲“觀過類品”),集中考察對于正確的推論(真能立),所提出的各種錯誤駁論(似能破)。這裏共列舉十四種“相似”過失,可與《因明正理門論》相互對照。這一品的內容,是在正理學說的基礎上建立的,尚未加以根本改造。

  《集量論》頌、釋皆陳那作,文詞簡奧,義理艱深。編譯者法尊,研究藏文佛典五十多年,爲國內外知名的佛教學者。在本書中,他對陳那的釋文詳加串解,並參照《因明正理門論》等漢文佛典,隨處附注。本書依據德格版的持財護與雅瑪參賈譯本,並參考北京版的金铠與信慧譯本,對于兩種藏譯文的同異、優劣,做了一定的考訂辨正。由于編譯者譯此書時已是八十幾高齡,視力與身體均極爲衰弱,不能參考更多的資料,對于本書的譯文,他本人未盡滿意。

  中國共産黨領導下的科研機構一向主張團結全國宗教研究學者一道工作,對于宗教界的績學之士,我們一向是十分尊重的。法尊法師生前任西藏佛教研究會副理事長,這部《集量論略解》便是他應西藏佛教研究會之請,支撐著病體譯編的。(另外還譯有《集量論頌》,載《世界宗教研究》1981年第二期)全書譯畢,他准備將《集量論》與《釋量論》講解一遍,爲研究者提供更大方便。讵料夙願未償,溘然長逝,令人深爲痛惜。出版《集量論略解》一書,是對這位佛教學者的紀念。

  羅 炤

  一九八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集量論略解序

  《集量論》的作者陳那,是世親門下著名四大弟子之一。他在因明方面的造詣,勝過世親,對因明有劃時代的巨大貢獻。《集量論》是他集因明學大成的主要著作,他繼承了前人的學說又有獨特的創見,所以後之學者,把陳那以後的因明叫做新因明。

  約于公元六世紀,陳那出生在南印度一婆羅門家庭,幼年先拜婆羅門老師學藝,繼拜佛教小乘犢子部軌範師浪波晉爲師,法名厥吉浪波,舊譯爲“陳那”,“大域龍”,或“方象”。當他求軌範師教其修禅定斷煩惱之道時,師教其修“離蘊不可說我”之說,並教給探索“不可說我”的秘決。他遵師教,修了一段時間,竟未能找到所謂“離蘊不可說我”。自以爲必有內外障緣,于是自天在陽光開朗之際,夜晚在燈燭照明之下,露出自已的軀體,雙目眨動,向四方探視,而終無所得。他這種奇怪的修法,遭到了同道們的非議。並把這些情況禀告了軌範師。師問道:“汝爲何如此修行?”答:“弟子愚魯,軌範師所教“離蘊不可說我”之理,遵循修行,終未覓得,故疑自已是否有內外障緣,故作如是觀行。”這段話表面上是彙報了他修行的經過,實際上是指出了那種理論的渺茫性。軌範師因而指責…

《《集量論略解》》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 继续阅读 ▪ 《釋量論略解》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