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明成唯識論白話講記 (第二篇 異熟能變識诠釋)
于淩波居士講授
佛光山叢林學院.臺中慈明佛學研究所佛學講義
第一章 叁相門
第二章 所緣行相門
第叁章 心所相應門
第四章 五受相應門
第五章 叁性分別門
第六章 心所例同門
第七章 因果譬喻門
第八章 伏斷位次門
第九章 如何證明有第八阿賴耶識——五教證
第十章 如何證明有第八阿賴耶識——十理證
第二篇 異熟能變識诠釋
(本篇頌文:初阿賴耶識,異熟一切種,不可知執受,處了常與觸,作意受想思,相應唯舍受,是無覆無記,觸等亦如是,恒轉如瀑流,阿羅漢位舍。)
第一章 叁相門
論文一:雖已略說能變叁名;而未廣辨能變叁相。且初能變,其相雲何?頌曰:初阿賴耶識,異熟一切種,不可知執受,處了常與觸,作意受想思,相應唯舍受,是無覆無記,觸等亦如是,恒轉如瀑流,阿羅漢位舍。
講解:在前面第一篇中,诠釋了《唯識叁十頌》的六句頌文,即:“由假說我法,有種種相轉;彼依識所變。此能變唯叁,謂異熟思量,及了別境識。”以上的一頌半頌文,僅是略標論宗,尚未講到正論。在略標論宗中,僅诠釋了叁能變的名稱,還沒有把叁種能變識的相狀作詳細的分析。現在先講初能變識。論主假設外人問難之辭,曰:“且初能變,其相雲何”。論主以頌文來回答。頌文共十句,即:“初阿賴耶識,異熟一切種,不可知執受,處了常與觸,作意受想思,相應唯舍受,是無覆無記,觸等亦如是,恒轉如瀑流,阿羅漢位舍。”古人解釋初能變的阿賴耶識,是以“八段十義”科分。十義又稱十門,這十門是:
1.自相門:初阿賴耶識。
2.果相門:異熟。
3.因相門:一切種。
4.所緣門:不可知;執受、處。
5.行相門:了。
6.心所相應門:常與觸、作意、受、想、思相應。
7.五受相應門:(相應)唯舍受。
8.叁性分別門:是無覆無記。
9.因果譬喻門:恒轉如瀑流。
10.伏斷位次門:阿羅漢位舍。
在十門中,如果把自相門、果相門、因相門合並爲一,就稱爲叁相門;再把所緣門和行相合並爲一,稱爲所緣行相門,這樣就成爲八段。八段是就頌文而分,十義是依識體而解。所以十義中除掉“心所例同門”,因爲它不是識體,不過是例同而已。
論文二:論曰,初能變識,大小乘教,名阿賴耶。此識具有能藏、所藏、執藏義故,謂與雜染互爲緣故;有情執爲自內我故。此即顯示初能變識所有自相,攝持因果爲自相故。此識自相分位雖多,藏識過重是故偏說。
講解:這一段論文,是十門中的自相門,即“初阿賴耶識”。初能變的第八阿賴耶識,大小乘聖教名阿賴耶。阿賴耶是梵語音譯,意譯爲“藏識”,藏識之藏有叁種義,即能藏、所藏、執藏。能藏、所藏,是指出阿賴與前七識的現行雜染等法,互相爲緣而得名。如以阿賴耶識含藏雜染種子而論,則阿賴耶是能藏;如以雜染等法覆藏阿賴耶識而論,則阿賴耶識是所藏。執藏,是由第七識執著八識的見分以爲自內之我而得名。以愛著我故,又名“我愛執藏”。以上所說,就是顯示初能變識所有的自體相狀,自體相狀是由于攝持因果而成的。能藏是因;所藏是果。自相爲總,因果爲別。以自相之總,含攝因果之別;以因果之別,依持自相之總。所以說是“攝持因果”。這第八識的自相,分位的名稱雖多,然而以阿賴耶執藏的過失最重,重于異熟等,所以偏說阿賴耶名。
論文叁:此是能引諸界、趣、生,善不善業異熟果故,說名異熱。離此,命根、衆同分等,恒持相續,勝異熟果不可得故。此即顯示初能變識所有果相,此識果相雖多位多種;異熟寬不共,故偏說之。
講解:第一自相門的阿賴耶,已如上說。現在該講第二果相門了。果相門即是“異熟”。這初能變的第八識,因爲它能夠牽引造作善惡之業的衆生,在叁界、五趣、四生中輪回,去受那異時而熟的總報果,所以名叫異熟果。如果沒有阿賴耶識,就沒有命根、衆同分等永恒相續生死的殊勝真異熟果體。這就是初能變第八識的所有果相。此識的果相雖有多位多種,以“異熟”之名包括面寬,且能夠不共于其余諸識,是故偏說。(注:阿賴耶識可以分爲叁位,即我愛執藏現行位、善惡業果位、相續執持位。也可以分爲五位,即異生位、二乘有學位、叁乘無學位、十地菩薩位、如來位,故稱多位。此識具有離系果以外的四果,即異熟果、等流果、士用果、增上果,故稱多種。)
論文四:此能執持諸法種子,令不失故,名一切種。離此,余法能遍執持諸法種子不可得故。此即顯示初能變識所有因相,此識因相雖有多種,持種不共,是故偏說。
講解:叁種相的前二種,爲自相、果相,已如上說。現在講第叁因相門的“一切種”。這初能變的第八識,因爲它能執持世、出世間諸法種子,令其生果的功能不致消失,所以名叫“一切種識”。小乘經部譬喻師等,執著離開此第八識以外,別有所謂命根——壽命、衆同分——衆生的共報,窮生死蘊等,爲異熟果。然而,在以上所執中,求之于恒時不斷,生滅相續,是不可得的。這反而顯示了唯第八初能變識,才能執持諸法種子。(注:第八識異熟識的因相,在唯識宗的十因中,異熟識通于八因,即觀待因、牽引因、生起因、攝受因、引發因、定異因、同事因、不相違因。)
論文五:初能變識,體相雖多,略說唯有如是叁相。一切種相,應更分別。
講解:初能變識的體相,隨義立名,雖有多種;略而言之,不過只有這自相、果相、因相叁種。但一切種的因相,內容複雜,應該更詳細的加以分別。
論文六:此中何法名爲種子,謂本識中,親生自果,功能差別。此與本識,及所生果,不一不異。體用因果,理應爾故。
講解:外人問曰:什麼叫做種子呢?唯識家答:第八根本識裏,無始熏習的親因,生起了各種不同的現行果法,這生果的不同功能,就叫做種子。那麼這種子與本識(第八識),及其所生的果法,是一呢!是異呢?答曰:不一不異。因爲本識是體,種子是用,體是體,用是用,所以不一;但體是此用之體,用是此體之用,體不離用,用不離體,所以非異。再者,種子與現行之間,種子是因,現行是果,因是因,果是果,所以非一;但因是此果之因,果是此因之果,這體用因果的關系,在道理上就是如此。
論文七:雖非一異而是實有。假法是無非因緣故。此與諸法既非一異,應如瓶等是假非實。若爾,真如應是假有,許則便無真勝義谛。然諸種子唯依世俗說爲實有,不同真如。
講解:外人又問曰:這種子與本識,及其所生的果,既然是因緣所生之法,非一非異,那不就如瓶、缽一樣的假法嗎?唯識家回答曰:種子與本識,及其所生的果法,雖然非一非異,而種子卻有實體做生法的因緣。假法無體,有如龜毛兔角,因爲它不是生法的因緣。外人再問:種子和它所生的現行法,既然都是因緣所生,非一非異,那就應當如瓶、缽一樣是假非實。因爲瓶缽等的假色法,也是以極微爲因緣,而非一非異啊。
論主反诘曰:假使非一非異的法,都是假有的話,那麼真如法性,也與諸法是非一非異,難道說真如也是假有嗎?若說真如是假有,那真勝義谛不是就沒有了嗎?如果沒有勝義谛,試問依什麼修行成佛呢?
再者,第八識中的一切種子,依世俗谛,說爲實有;若依勝義谛說,便成了虛妄假法。因爲它不同于真如、在真俗二谛上都是實有。真如不但是世俗谛的勝義谛,而且是勝義谛的勝義谛,這是應當加以區別的。
論文八:種子雖依第八識體,而是此識相分非余;見分恒取此爲境故。
講解:種子雖然是依于第八識之體,但它只是第八識的相分,而不是見分,因爲見分恒常緣取相分以爲外境。
論文九:諸有漏種與異熟識,體無異故,無記性攝。因果俱有善等性故,亦名善等。諸無漏種,非異熟識性所攝故。因果俱是善性攝故,唯名爲善。
若爾,何故決擇分說,二十二根,一切皆有異熟種子,皆異熟生?雖名異熱,而非無記。依異熱故,名異熟種。異性相依,如眼等識。或無漏種,由熏習力,轉變成熟,立異熟名.非無記性所攝異熟。
講解:這是以叁性來判別第八識中的種子。第八識中的種子,分爲有漏、無漏二類。其中有漏種子與異熟識,其體性本來沒有差別,都是非善非惡的無記性。但由于能熏的現因,或所結的現果,都有善、惡、無記叁性,所以這種子也可以稱爲善、惡、無記種子。至于無漏種子,因爲不是無記性的異熟識所攝,因果俱屬善性之故,所以只能名之爲善,不名不善或無記。
這時外人又問曰:如果是這樣的話,爲什麼瑜伽決擇分說:二十二根——無論是前十九有漏根,後叁無漏根,都是異熟種子,都是異熟識所生呢?(注:二十二根,根者能生之義,是促進增生作用的根本,如眼根能生眼識等。二十二根是: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女根、男根、命根、苦根、樂根、憂根、喜根、舍根、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未知當知根、已知根、具知根。)
唯識家回答說:那些無漏種子,雖然名叫異熟,而性非無記,由于所依的識是異熟,故稱異熟種,並不是和異熟識同一體性。這異性相依,好像通于叁性的眼識,依附著無記的眼根,而名眼識似的。識依根是這樣,種子依于識也是這樣。若約新熏一邊說:無漏種子,由熏習的力量,展轉變異到成熟的現行果法時,也立名叫做異熟。但這並不是無記性所攝的異熟。
論文十:此中有義,一切種子皆本性有,不從熏生,由熏習力但可增長。如契經說:一切有情,無始時來,有種種界,如惡叉聚,法爾而有:界即種子差別名故。又契經說:無始時來界,一切法等依。界是因義。瑜伽亦說:諸種子體,無始時來,性雖本有,而由染淨新所熏發。諸有情類無始時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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