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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地論學派與唯識學的傳播 第六節 隋代地論叁大師及其學派發展的盛景

  第六節 隋代地論叁大師及其學派發展的盛景

  地論學派的興盛發生于東魏和北齊。盡管有僧達、安廪等地論師于南方梁陳統治區域宣講《十地經論》,但影響有限。迨隋王朝統一了南北,隋文帝先後幾次在全國範圍內征召佛教大德,原先于北齊轄境活動的地論師陸續被征召到首都長安,于是地論學派的活動中心由東魏、北齊時期的邺城轉移到了長安。前文在逐一敘述重要的地論師的弘教情形時,已經將其活動區域以及被隋王朝征召到長安的情況作了說明。在此,我們將對隋朝影響最大的叁位地論師的生平、貢獻及其弟子等方面的內容作一敘述說明,然後,再比較全面地敘述隋朝時期仍然活躍的地論師的弘教情況,以期借此管窺地論學派在隋朝至唐初的興盛情況。

  一、僧猛

  隋王朝繼承的是西魏、北周的政權,政治、經濟中心和佛教的中心自然是一致的。然而,地論學派發源于北魏、東魏,在東、西魏對峙的情形下,將《地論》擴展到關中的僧人寥寥無幾。成名于西魏、北周的僧猛是關中最主要的弘揚《十地》的高僧。

  僧猛(507—588年),俗姓段氏,京兆泾陽(今陝西泾陽縣)人。《續高僧傳·僧猛傳》記載:僧猛“竟孺出家,素知希奉,聰慧利根,幽思通遠,數十年間躬事講說,凡有解悟,靡不通練。”從這一敘述可知,僧猛幼年時期即出家,成年之後,致力于“講說”佛教經論。可惜,傳文未列出其師承。北魏孝武帝西奔長安,後被宇文泰殺掉,另立元寶矩爲帝,是爲西魏文帝,時爲535年。《僧猛傳》記載:“昔魏文西位[①],勅猛在右寢殿闡揚《般若》,貴宰鹹仰,味其道訓。”西魏文帝登基不久,令僧猛宣講《般若經》,後來,宇文氏篡位,“周明嗣曆,诏下屈住天宮,永弘《十地》。”“周明”即北周明帝宇文毓,“天宮”一詞語意不詳,似乎應該是天宮寺。僧猛此時已經五十多歲了,一改以前所著力弘揚的《般若》爲“永弘《十地》”,其中的轉折多少有些奇怪。僧猛所弘揚的《十地》學,有無明確的師承,也是一個問題。在當時很講究師承的背景下,周明帝下這樣的诏書令其轉弘《十地》,僧猛似乎應該不是師心獨悟而致。在《十地經論》翻譯出來之前,鸠摩羅什翻譯的《十地經》也有較爲廣泛的流通,關中地區也有不少傳承者。如此,則僧猛“永弘”的是《十地經》還是《十地經論》,真不好確定。

  《續高僧傳·僧猛傳》又說:“又勅于紫極、文昌二殿,更互說法。當時旨延問對,酬答無窮,黃巾之徒,紛然構聚。猛乃徐搖談柄,引敵深渦,方就邪宗一一窮破。故使叁生四見之語,並屈當時,元始真文之經紛碎。曩日天師徒侶,瓦解乖張,道俗肅然,更新耳目。初帝始齊叁教,猛分爲九十五門,後退一乘,更進叁十有生之善,詞甚崇粹,學觀所歸。既不預帝覽,遂淪俗侶。猛退屏人事,幽棲待旦。”此中記載了兩件大事,一是僧猛參與叁教講論之事,二是僧猛撰文評議叁教。從文中所說“既不預帝覽,遂淪俗侶”等語推測,此中的“帝”是指周武帝,文中暗示,僧猛所撰文並未被皇帝看到,僧猛于是混同于“俗人”。這一描述,是道宣對周武帝滅法時期被迫以穿著俗人衣服而行沙門之事的“僧人”的慣常用語。由此可見,僧猛撰寫上文,是在周武帝對佛教有所反感的情況下,挺身所作的護法行爲。這一點,在《續高僧傳·靜藹傳》中可得證實。

  《靜藹傳》記載說,“屬周武之世,道士張賓谲詐罔上,冒增榮寵,潛進李氏,欲廢釋宗。既縱幸紫宸,蠅飛黃屋,與前僧衛元嵩唇齒相副”,提出毀滅佛教的主張。“有猛法師者,氣調高拔,躬抗帝旨,言頗激切。衆恐禍及其身,帝但述懷,曾無赧退。”大概在面谏無效的情況下,僧猛法師寫了上述論文。然而並未奏效,周武帝于建德叁年(574年)五月下诏“斷佛、道二教,經像悉毀,罷沙門道士,並令還民。”[②]诏令發布之後,立即實施。在這種情形下,僧猛“退屏人事,幽棲待旦”。

  《續高僧傳·僧猛傳》又說:“隋文作相,佛日將明,以猛年德俱重,玄儒湊集,追訪至京,令崇法宇。于大象二年,勅住大興善寺,講揚《十地》。寺即前陟岵寺也。聲望尤著,殊悅天心。”隋文帝楊堅于北周任左大丞相是在大象二年(680年)五月。楊堅在上任不久就令僧猛住于大興善寺宣講《十地》,“尋振爲隋國大統叁藏法師,委以佛法,令其弘護。未足以長威權,固亦光輝釋種。”楊堅在作丞相的第二年就強迫周靜帝禅讓,自己做了皇帝。文中說,隋文帝任命僧猛爲隋王朝“大統叁藏法師”。不過,隋朝的“大統”已經不同于北齊時期的“大統”。隋文帝楊堅于開皇年間連續下達诏書,重建了統管全國僧務的昭玄寺及其地方僧官。在中央,隋文帝將北齊時期“掌諸佛教”的昭玄寺與鴻胪寺主管外國僧人的職能合並,設置崇玄署。具體方案是在鴻胪寺下設典客、司儀、崇玄叁署,每署各置令一人。崇玄署是中央政權的正式衙司,是管理佛教事務的最高機構。崇玄署令爲“從八品”,是有品級的朝廷官員。這與由僧人擔任的“昭玄寺”中的僧官是不同的。這樣,隋代便建立起了由崇玄署和昭玄寺組成的兩重中央佛教事務機構。僧猛僅僅是昭玄寺的“大統”,而並非佛教界最高職官,因而道宣文中才說“未足以長威權,固亦光輝釋種”。關于此事的時間,《佛祖統紀》將其系于開皇元年(581年),《釋氏稽古略》卷二將其系于開皇二年。

  隋初,僧猛“移都南頓寺,亦同遷于遵善裏,今之興善是也。名雖居隸,而恒住雲花,勖徒課業。”《續高僧傳》中的這幾句,交待了僧猛于隋代住寺的變遷情況。北周時期,僧猛住于陟岵寺,大概在其任大統後移住南頓寺,後遷移至遵善寺。隋文帝于開皇二年(公元582年),將陟岵寺與遵善寺合並建成大興善寺,因而僧猛名義上屬于大興善寺,而實際上常住于長安城的另一寺院——雲華寺。僧猛于開皇八年(588年)四月四日,卒于雲華寺,春秋八十二。

  總之,僧猛是隋王朝敕命專弘《十地》的第一高僧。盡管依據現有文獻無法考證出其師承,甚至此《十地》是指《十地經論》還是《十地經》也無法確定。但有一點是確定無疑的,僧猛于北周以及隋初在長安對《十地》的弘揚,對于地論學派在關中地區,特別是隋王朝的首都的傳播,起了預熱作用。從上述敘述已經可以見出,在整個北朝,地論學派主要的傳播區域是東魏、北齊統治區域,關中地區幾無波及。然而,這一局面在隋文帝征召各地高僧進京之後,很快得到了改觀。

  二、淨影慧遠及其門下弟子

  無論從當時朝野僧俗的看法還是當代學界的看法來講,淨影慧遠都是隋代佛教足以與天臺智顗、叁論吉藏比肩的佛教大師。淨影慧遠不僅著力于弘揚《地論》,而且是隋代最重要的涅槃師之一,他對《大乘起信論》的重視更具有開創性的意義。但從總體上看,他首先是一位地論學派的大師。

  1.淨影慧遠行曆

  釋慧遠(523—592年),俗姓李,祖籍敦煌(今甘肅省敦煌市),後遷居于上黨高都(今山西省澤州縣東北)。慧遠幼年喪父,由叔父代養,頗感其仁孝之教,“年止叁歲,心樂出家。每見沙門,愛重崇敬。七歲在學,功逾常百,神志峻爽,見稱明智。十叁,辭叔,往澤州東山古賢谷寺[③]。時有華陰沙門僧思禅師,見而度之。思練行高,世衆所宗仰。語遠雲:“汝有出家之相,善自愛之。”初令誦經,隨事訓誨。六時之勤,未勞呼策。”慧遠皈依僧思出家爲沙彌不久,當地屢發生戰亂,僧思于是攜慧遠南下至懷州(今河南省沁陽市)北山丹谷修學,僧思禅師每以經中大義考問慧遠,他都能對答如流,僧思深知其必成大器。

  慧遠跟隨僧思禅師受學叁年,在慧遠十六歲時,僧思令其跟隨阇梨湛律師前往邺城,“大小經論,普皆博涉,隨聽深隱,特蒙賞異。而偏重大乘,以爲道本。年滿進具,又依上統爲和上,順都爲阇梨,光師十大弟子並爲證戒,時以爲聲榮之極者也。”依照儀軌,授受具足戒須“叁師七證”,由文中所說“光師十大弟子並爲證戒”可知,當時爲慧遠受戒者全爲慧光的大弟子。其中,法上在光統門下爲統領者,爲其“得戒和尚”;“順都”一般認爲是指慧順國僧都,爲其羯摩阿阇梨。從這一陣容看,早在此時慧遠已被諸師看好。後來的結果也證明,淨影慧遠確實是第叁代地論師中最爲傑出者。

  受具足戒之後,慧遠隨即跟隨昙隱律師研求《四分律》。道宣記載說,慧遠于其門下“流離請誨,五夏席端”,長達五年,即542—546年。對于《四分律》,慧遠“淘簡精麁,差分軌轍。滅诤揵度,前後起紛,自古相傳,莫曉來意。遠乃剖析約斷,位以單重,原鏡始終,判之即離,皆理會文合,今行誦之。”從道宣稱贊可知,慧遠對《四分律》的這一問題的解釋,在後世仍然頗受重視。

  受具足戒五年之後,慧遠“專師上統,綿笃七年,逈洞至理,爽拔微奧。負笈之徒,相諠亘道。講悟繼接,不略叁余。沐道成器,量非可算。乃攜諸學侶,返就高都之清化寺焉。衆緣歡慶,歎所未聞,各出金帛,爲之興會,講堂寺宇,一時崇敞。韓魏士庶,通共榮之。”此中蘊含叁層重要事實:一是慧遠跟隨法上研習經論七年。其二,在師從法上期間,慧遠已經開始講說經論。《續高僧傳·淨影慧遠傳》說:“七夏在邺,創講《十地》,一舉榮問,衆傾余席,自是長在講肆,伏聽千余。”此語與上述語句參照,可知“慧遠在受具足戒七年、從學法上叁年後(549)首次講《十地經論》。”[④]時爲東魏末年。其叁,在法上處受學七年之後,慧遠回到了故鄉高都清化寺弘法。根據從地方志以及考古資料中獲得的線索,慧遠在高都住錫的寺院有清化寺和硖石寺。

  關于清化寺,根據明代朱載堉撰《羊頭山新記》[⑤]的記載,清化寺初建于北魏“孝文帝太和之歲,初名定國寺,北齊改名宏福,隋末寺廢。唐武則天天授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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