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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悲叁昧水忏講記卷中(2)

  慈悲叁昧水忏講記卷中(2)

  戊五 詳明業理

  若今行惡之人,現在見好者,此是過去生報,後報善業熟故,所以現在有此樂果,豈關現在作諸惡業而得好報?若今行善之人,現在萦苦者,此是過去生報,後報惡業熟故,現在善根力弱,不能排遣,是故得此苦報,豈關現在作善而招惡報?

  對于業果之理,不應單看現在,應通過去來看。如“若”現“今行惡”的“人,現在”雖“見”什麼都“好”,一切無不順利遂心,生活享受非常美滿,不要以爲是他現在作惡所得,應知“此”乃“是”他“過去生報”的善業,或是過去“後報”的“善業”,現在已經得到成熟,“所以現在”他會“有此”快“樂果”報,哪裏是有“關現在作諸惡業”,反“而得”此美“好”果“報”?要知他現在所造的惡業,當下還未得到成熟,應得苦果還在後頭,決不會現造惡業,如一般人所見得到好報,這是極爲重要的一點,應切實的予以把握,不然,就會顛倒因果,非常危險,佛法所說業果,絕對不是這樣!

  反之,“若今行善”的好“人,現在”見其被“苦”之所“萦”纏,以爲做好事沒有好報,當知亦是錯誤。行善反而得不到好報,不是行善不對,“此”乃“是”他“過去生報”的惡業,或是過去“後報惡業”,現在已經得到成“熟”,所以看來爲苦之所萦纏,不是現在行善而感苦果。如真行善受苦,行善豈非無用?不能這樣說,這是由于“現在善根”的“力”量,還相當的薄“弱”,過去惡業的力量,反而相當的堅強,強者先牽,弱力善業“不能排遣”頑強惡業,“是故”現在“得此苦報”,“豈”有“關”于“現在作善而招惡報”?只是現在所造善業,當下還未得到成熟,應得樂果還在後頭,決不會現在做多善業,如一般人所見那樣事事轗轲!

  如是一正一反的說明,對因果分明應多著眼,著眼在“業”字上面,不能專著眼于現在所受果報。如此,方不致于懷疑因果,深信因果確然無謬,惡業絕對做不得,善業應多多的做,未來生命才不會受到痛苦的襲擊!對這因果信念建立不起,那只有在生死中滾來滾去。

  戊六 事實爲證

  所以然者:現見世間爲善之者,人所贊歎,人所尊重,故知未來必招樂果。過去既有如此惡業,所以諸佛菩薩教令親近善友,共行忏悔。見善知識,于得道中則爲全利。是故今日至誠歸依于佛。

  怎知因果必然不紊?“所以然者”,重釋前文,亦即以事實證明因果的必然。從現實世間看,清楚“現前世間爲善之者”,就是做種種有益社會人群的事,本身卻又極爲規矩的人,爲“人”人之“所”稱揚“贊歎”,亦爲“人”人之“所”恭敬“尊重”。如世人聚會一處閑談時,提到某個做善事的人,自然會對他稱揚贊歎。如說某人的經濟環境並不怎樣好,能這樣的樂善好施,確實很不容易,值得予以尊重。由是之“故”,可“知”行善的人,“未來必”然“招”感快“樂”的“果”報。反之,見到社會有無惡不作的人,人與人談到他,固對他多所批評,任何人知他作惡,都會說他是歹徒,或說他是冷血動物,根本不像是個人,對他總是“敬鬼神而遠之”,不敢與他接近。像這樣作惡的人,現生既遭人群唾棄,未來感受苦果是必然的。這樣對比,善惡因果顯然,還有什麼可疑?

  現說忏悔業障,而所忏悔的業障,自是忏悔惡業,故說“過去既有如此惡業”,惡業會感苦果,對衆生極不利,“所以諸佛菩薩”,爲了愍念衆生,特別“教令親近善友,共行”如法“忏悔”,以使罪業消滅。教令親近善友、惡友當要遠離。共行忏悔,顯示不論怨親,不論有無關系,只要肯得回頭,專心一意向道,就可共同忏悔。所以要親近善友,因“見善知識”,對“于”行者“得道”,具有完“全利”益。佛在經中曾嘗贊歎善知識的功德,亦說善知識對行者的重要。阿難聽佛說後,自以爲知道善知識確極重要,乃對佛表示說:“半梵行者,所謂善知識”。意顯親近到一位善知識,所修梵行已完成一半。佛對阿難說:“你不要這樣講,如真親近到善知識,純一滿淨梵行,已經全部完成”。所以文中說“則爲全利”。是以佛法行者,應親近善知識,沒有善知識指示,就不得方便修善。試看世間學習小小的技藝,如無師的傳授,尚且沒法學好,何況出世間的上上法?沒有善知識的師承,當然難以契入正法。講到善知識,當然是很多,但最高善知識,無過無上佛陀,“是故今日”應當“至誠”的“歸依于佛”以求忏悔,唯有得到最高善知識的無上佛陀加被,所有罪惡才能忏悔清淨。

  丁二 列諸業相

  戊一 總相忏悔

  己一 總明業相

  某等無始以來至于今日,積惡如恒沙,造罪滿大地,舍身與受身,不覺亦不知。

  此是以偈標顯業相,多得無法加以計算。“某等”從“無始以來”一直“至于今日”,時間當然很久,在這長時間中,幾乎無時不在造惡,因而所“積”的罪“惡”之多,真是猶“如恒”河之“沙”。恒河在印度叫殑伽河,河中的沙細如面粉,佛說多數皆舉爲喻。智論第七說:“諸河中,獨以恒河爲喻者,恒河沙多,馀河不爾故。又恒河是佛生處,遊行處,弟子常眼見故。又恒河是四河中最大,若入其中而洗,爲諸罪垢除盡。諸人敬事,皆共識知,故取爲喻”。經中每說恒河沙數,不說不能計算,即以計算,數不能知,形容恒河中的沙數極多。又在長時期間,所“造”之“罪滿”于整個“大地”,而實爲大地所不能容,甚至盡虛空界亦不能容。以此罪惡之業,在生死中,剛“舍”去此一“身”命體,又去感“受”另一“身”命體。如是生生死死的沈溺在生死海中,前一生命與後一生命相互間隔,無異醉生夢死。如今所受身,尚且“不覺亦不知”是怎樣來的,過去久遠所作罪惡之業,自更“不覺亦不知”有些什麼罪惡。過去有如恒河沙那麼多罪業,一一列出,當然很難,下面姑且列出叁十一種不同罪惡。

  

  己二 明犯重罪

  或作五逆深厚濁纏無間罪業;或造一闡提斷善根業;輕誣佛語謗方等業;破滅叁寶毀正法業;不信罪福起十惡業;迷真反正癡惑之業;不孝二親反戾之業;輕慢師長無禮敬業;朋友不信無義之業;或作四重八重障聖道業。

  衆生所造罪業,有其各種不同,如要一一舉出,無法可以舉出。本忏文下說叁十一種不同,此列出十種罪業:

  一、“或作五逆深厚濁纏無間罪業”:五逆,是棄壞恩田、德田的五逆重罪。又名五不救罪,造了這樣逆罪,當然感受苦果,已經決定了的,更無馀業馀生之所間隔,其罪極爲深厚,深得猶如大海,厚得猶如大地,真正到了不可救藥的程度。一、弑父,又名害父,故意存心,殺害父親,是爲重罪。二、弑母,又名害母,故意存心,殺害母親,是爲重罪。且父母對吾人的恩德很大,對父母塵劫頂戴,四事供養,毫無怨念,猶不能報鴻恩于萬一,不但不對二老孝養尊敬,反生忤逆不孝之心,殺害恩重父母,想想其罪多重?造此極大重罪,到了臨命終時,一彈指頃即墮無間地獄受諸痛苦。叁、害阿羅漢,又作殺阿羅漢。羅漢是人天福田,應受人天供養,理當恭敬尊重。現不特不如此,反予以迫害甚至殺害,其罪亦是極重,生命結束以後,立墮無間地獄。四、破和合僧,又簡名破僧,或作鬥亂衆僧。僧團本是和樂清淨的,現在有人以虛妄語破和合僧,或破*輪僧,或破羯磨僧。有異師立異道,使所破僧,認爲這個異僧,確有異佛陀,並有異于佛說的其他聖道,如是障礙聖道之輪,名爲破*輪僧,衆僧同住一界和合誦戒,本來如水乳一樣的交融,現在有僧使一界內僧各別住,各作布薩羯磨說戒,是爲破羯磨僧。僧是僧團,負有住持正法的重任,唯有和合僧的存在,如來正法之輪,始得推向各方,使每個地方衆生,皆受到法雨滋潤,如有使和合僧破裂,不能團結一致的推動*輪,罪惡當然是重大的,所以命終以後,立即墮無間獄。五、出佛身血,是以殺心欲毀損佛的身體,或佛滅後毀壞佛的聖像。佛在世時,提婆達多,從高山上,推石壓佛,欲置佛于死地,但爲金剛力士,遠以金剛杵擋住,結果,只有碎石傷及佛陀足趾,沒有傷害到佛。即此出佛身血,立感火車來迎,墮入無間地獄。到佛滅後,世間只有佛像供奉,如有人特意毀壞聖像,罪報與提婆達多同,怎可隨意毀壞佛像?佛是人天教主,叁界導師,具有無量無邊殊勝功德,佛未出世求佛出世,佛已出世求久住世,怎可對佛加以傷害?所以出佛身血,其罪是極重的。

  二、“或造一闡提斷善根業”:一闡提,又作一闡提迦、一闡提柯、一顛迦,略說闡提。中國義譯爲斷善根、信不具足、極欲、大貪、燒種、無種性、多貪等。此是無性有情的一種,樂欲生死,不求出離,撥無因果,否定善惡業及苦樂報,是名一闡提人,恐指印度順世外道等的徒衆。綜合經論諸說,一闡提有叁種:一、斷善闡提,指起諸邪見,焚燒一切善根的迷倒凡夫,雖說不易有成佛之期,有時若遇佛的威力,發菩提心,可入涅槃,在有性無性中,屬于有性。二、大悲闡提,指大悲心的菩薩,願度盡衆生界,如一衆生尚未成佛,自己誓不成佛,衆生界中有無性有情,無法可以度盡,所以自無成佛之期。由于大智增上及不斷善根等力,終于還要成佛,所以亦屬有性。叁、無性闡提,指定性二乘聖者,本就缺乏解脫之因,所以畢竟不得成佛。依楞伽經等說,衆生雖有畢竟不成佛者,但據涅槃經說,一闡提亦有佛性,由于不斷佛性,最後還得成佛。如道生大師唱闡提成佛之說,雖曾受到舊學僧徒的大事排擊,但後昙無谶譯來大涅槃經,確有闡提成佛之說,衆皆敬服道生大師的卓識。此中雖說一闡提造斷善根業,但依真常思想,最後還得成佛。

  叁、“輕誣佛語謗方等業”:此是毀謗正法的罪業,或略說謗法、破法、斷法,主要是謗大乘經典不是佛說。佛所說的教言,不是顯示諸法真理,就是指示修行正道,沒有一言一語,不值吾人尊重,現在有人,不但不尊重如來所說,反而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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