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
九‧一一叁 然此見道,略說有二:
【疏翼】
第二廣釋頌文中,第叁解見道真相差別。
【述記‧卷五十五】
自下第叁、解見道真、相差別。于中有二︰初、辨真相差別,後、與六現觀相攝。初中複二︰初、總標「有二」,後、依標別解。此即初[1]也。
【論文】
九‧一一四 一、真見道:謂即所說無分別智。
【疏翼】
第一辨真相差別中,第二依標別解。于中有二︰一、總解真見道,二、異說真相差別。初中又二︰一、明真見道體,二、會叁一違。此即初中初文。
【述記‧卷五十五】
漸、頓,一心、多心分別。
此中,初、總,後、諸師異說「真、相二種」分別。此出「真見道」體,以「無分別智」爲體也,唯此證真故。
【論文】
九‧一一五 實證二空所顯真理,實斷二障分別隨眠,雖多剎那,事方究竟,而相等故,總說一心。
【疏翼】
第一總解見道中,第二會叁一違。
【述記‧卷五十五】
釋其真義剎那多少。
經位「雖多剎那」,以相相似「等故,總說一心」。即叁心見道,依此爲證,即是會五十八等一心見道之文[2]。
【疏翼】
以上第二依標別解中,第一總解真見道訖。
【論文】
九‧一一六 有義:此中二空、二障,漸證、漸斷,以有淺深、粗細異故。
【疏翼】
第二依標別解中,第二異說真相差別。于中有二︰一、異說真見道,二、說相見道。初中又二︰一、「漸證漸斷」說,二、「頓證頓斷」說。此即初中初說。
【述記‧卷五十五】
若一心見道,以無間、解脫,並一勝進,名多剎那,總名「一心」,非無間中,複有多念。然于此中,有二異說︰
「二空」「漸證」、「二障」「漸斷」[3],如下叁心真見道中解。
以五十五[4]、五十九[5]、《對法》九[6]、《顯揚》十七說叁心文[7],證此漸也。
然五十九文亦說見道叁心名頓斷者,不別起觀心,束叁界二障合爲[8]叁品斷[9],名頓。
此以[10]叁心理障[11],證斷[12],人、法俱異故,複[13]名「漸斷」。理有「淺深」,障及智行,有「粗細」故[14]。
【論文】
九‧一一七 有義:此中二空、二障,頓證、頓斷,由意樂力,有堪能故。
【疏翼】
第二異說真、相差別中,第二師「頓證頓斷」說。
【述記‧卷五十五】
第二師說︰「二空」「頓證」、「二障」「頓斷」。或叁究竟︰一無間、一解脫、一勝進,從真入相見故;或二心究竟[15]︰一無間、一解脫,不假勝進,從勝入劣,且爲二說[16]。合十一說,如別抄[17]解[18]。
五十八[19]及《對法》九雲:又此見道所緣、能緣,平等平等,智爲其相,說一心文,今以爲證。
然五十五勝,此中互解二文,如《對法》第九,及別抄[20]。
此真見道也。前加行時「意樂」,俱斷,故入觀位,不別爲[21]叁。有古德雲「此有叁說」者,不然[22]。
【疏翼】
以上第二異說真相差別中,第一異說真見道訖。
【論文】
九‧一一八 二、相見道,此複有二。
【疏翼】
第二異說真相見道差別中,第二說相見道。
【述記‧卷五十五】
下、解相,有二︰初、解相,後、解後得智。初中有[23]叁:初、總,次、別,後、總釋。此初[24]也。
【論文】
九‧一一九 一、觀非安立谛有叁品心:一、內遣有情假緣智:能除軟品分別隨眠;二、內遣諸法假緣智:除中品分別隨眠;叁、遍遣一切有情諸法假緣智:能除一切分別隨眠。
【疏翼】
第一解相中,第二別。于中分二︰一、辨行相相見道,二、辨言教相見道。初中又二︰一、辨叁心,二、辨十六心。初中又四︰一、總別辨別,二、義名分別,叁、釋「相見道」名。四、二師異說。此即初辨叁心中初文。
【述記‧卷五十五】
此中有二︰初、辨行相相見道,二、辨言教相見道。初中有二︰初、辨叁心,次、辨十六心。此即初也。
「內遣」者,唯緣內身而遣假故。「有情假[25]」者,先解[26]有情,皆妄所計,但有內心似有情現,談其無體,名之爲「假[27]」。「智」者,能緣心,即緣內身爲境,遣有情假之緣智[28]也,下皆准知。
然今此[29]中,人、法二障各分上、下︰粗者爲上,細者爲下,合爲四類。然二粗者,各別除之。以智猶弱,未雙斷故。若上品智,方能雙斷。此則隨智說爲軟等。初起,名軟;次智,名中;勝前劣[30]故,後起名上。于斷見惑,此智最上故。以惑隨智,說「叁品」也。
然初二智未能殊勝,但緣內身,除我、法假。第叁心時,其智上品,能[31]廣緣一切內外、我法,故叁別也。此則說叁「真見道」義。
若說假者,以法真見有差別故,前二智劣,未能廣法;第叁智勝,能廣法故。此初,泛說爲「相見道」。
「觀非安立谛有叁品心」者,五十五中,說叁心「緣非安立」故。又約決定。「相見道」中,定有叁心故。
【論文】
九‧一二○ 前二名法智,各別緣故;第叁名類智,總合緣故。
【疏翼】
第一辨叁心見道中,第二義名分別。
【述記‧卷五十五】
總別既殊,義名亦別。
諸論不同,今會諸論者,一、《對法》:叁心皆是法智[32]。二、此論及《瑜伽》[33]等:前二是法智,第叁名類智[34]。叁、又十六心,法忍、法智,名法,後二名類[35]。四、六十九說︰若曾上界「善取相者」,即能以類智了色、無色界。不爾,不能,唯法智了[36]。
總爲叁例︰一、緣如名「法」;緣智名「類」,是前類故。十六心名「法」、「類」可知。《對法》約叁心[37]並緣如故,皆名「法」。二、別緣名「法」,總緣名「類」。此論等[38]是,不就緣如爲論故。叁、緣下[39]名「法」;緣上界名「類」,是下類故。六十九文是。各據一義,亦不相違。
【論文】
九‧一二一 法真見道,二空見分,自所斷障,無間解脫,別總建立,名相見道。
【疏翼】
第一辨叁心見道中,第叁辨「相見道」名。
【述記‧卷五十五】
「法」者,法則,仿學爲義。
「真見道」中,有二空[40]見分,雖亦有自證,而不法彼親緣如者,即乃仿之。就見分中,有無間、解脫,隨自所斷障有四見分;就無間道中,人、法二見分,各別法故,有初二心;解脫道中,人、法二見總法,有第叁心。但法見分者[41],見分行相與真如境別故。以自證分與真如境,體義無別,故不法之。
別、總法者,顯無間所斷,有差別故;顯解脫道所證,唯一味故。
此師以叁心、十六心等,俱「相見道」,唯緣非安立,安立別故。
【論文】
九‧一二二 有義:此叁是真見道,以相見道緣四谛故。
【疏翼】
第一辨叁心見道中,第四、二師異說。于中分二,此即第一前漸證漸斷師義。
【述記‧卷五十五】
此有二說︰第一師說此「是真見道」,即前第一漸證斷師義。「以相見道」不作叁心,「緣四谛故」,如《對法》說[42]。說真見道緣非安立,非相見道中,能緣非安立故。
此中有別起無間、解脫爲六,並勝進入相見道爲七心,或除勝進爲六心,或後無間,即前解脫。即叁無間,加一第叁心、一[43]解脫,並一勝進入相,爲五心究竟。菩薩利根,不別起解脫道故。或總四心究竟,但除勝進,從勝入劣故,合有四,說如別抄[44],有十四解[45]。
然真中言先除軟品人執,次除中品法執等。此初二執皆望第叁品俱斷時,人、法執爲粗、細,下、上故。
然諸處皆先除上品,後除下品,何意此中先除下品,後除上品?
前雖已解[46],今又解者,此約易斷名下,故粗人執名下品。彼約實[47]體粗、細而言,先斷者爲上。此望能治道,彼望當體[48]。故此中所言先斷下品者,諸論皆同。
【論文】
九‧一二叁 有義:此叁是相見道,以真見道不別緣故。
【疏翼】
第四二師異說中,第二師說。
【述記‧卷五十五】
第二師說[49]:此叁…
《成唯識論疏翼 第五冊 卷九 六、真相二見道》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