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華嚴經·十地品》的佛學思想及其對中國佛學的影響
《華嚴經》全稱爲《大方廣佛華嚴經》,也稱《雜華經》,是大乘佛教的重要經典,華嚴宗立宗的根基,對于中國佛教有著深遠的影響。直至目前,仍然得到佛教信衆的喜愛和深切信仰。無論從曆史與現實而言,還是從哲學思想與宗教信仰而言,《華嚴經》都不愧是人類思想文化寶庫中的瑰寶。〈十地品〉盡管只是《華嚴經》的一部分,但無論從其在全經中占據的分量來看,還是從其對于印度佛教、中國佛教以及整個東亞佛教的影響來看,〈十地品〉都可以說是《華嚴經》最重要的部分之一,在一定程度上說,〈十地品〉是《華嚴經》中影響中國佛教最大的部分。同時,與《華嚴經》其它部分相比較,其抽象程度更高,簡直可以將其看作具有濃厚“論典”色彩的佛經。
一、〈十地品〉題解、結構及其基本內容
在本節我們擬就宣說此法之聚會的會名以及〈十地品〉的名稱之涵義以及〈十地品〉的結構、基本內容作一概述。應該指出,此節所述〈十地品〉的基本內容是遵順經文本身的邏輯結構、順序就其內容所作的原原本本的敘述,類似于〈十地品〉的綱要。而下一節則是從佛教信仰、修行的角度出發,以現代的學術方法對〈十地品〉的思想內容以及修行論意義作的分析。二者可以互相補充。
法藏這樣解釋“他化自在天會”以及〈十地品〉名稱的涵義:
釋名亦二:先釋會名者,“他化天會”約“處”爲名。謂他化作樂,具自得受用,顯非己力,表入地所證真如,非由緣造,故名也。二、品名者,此品名有四種:一、別譯本名《漸備一切智德經》。二、下文名〈集一切智智法門品〉。此二就功能立名,謂十地因行,能集生一切佛智德。然十德漸增,故雲“漸備”。叁、更別譯一本,名《十住經》。四、此中名〈十地〉。此二約“義”帶“數”受稱。謂“十”是一周圓數,“地”是就“義”約“喻”爲名,謂生成佛智住持故也。[①]
澄觀在法藏解釋的基礎上有所補充:
會名有叁:一、約“人”名“金剛藏會”。二、約“處”名“他化自在天會”。謂“他化作樂”,具自得受用,表所入地證“如”,無心不礙“後得”而起用故;事、理存泯非即離故;因他受用而有所作,非自事故,自、他相作皆自在故;將證離欲之實際故。“不處化樂”者,表凡、聖隔絕故。叁、約“法”名“十地會”,即同“品名”。所以得此名者,《本業》雲:“地名爲“持”,持百萬阿僧祇功德;亦名“生”,成一切因果,故名爲“地”。”本《論》雲“生成佛智住持故”,即斯義也。《唯識》第九雲“與所修行爲勝依持,令得生故”者,但語其“因”,阙“生果”義。有別行譯本,名《十住經》,“住”是“地”中一義故。《仁王》兼明,雲:“入理般若,名爲“住”;“住”生功德,稱爲“地”。”而下經又名〈集一切智智法門〉,亦兼“因”、“果”。複有別譯,名《漸備一切智德經》,以後後過前前,故名爲“漸備”。“漸備”即是“集”義。若名“十地”,就“義”約“喻”以受其名。若雲“十住”,唯就“法”稱。“十”是一周圓數,十十無盡,皆帶“數”釋。後之二釋,皆是依“主”,一切智智之法門故,漸備一切智之德故。[②]
與法藏略有差別,澄觀是將“會名”與“品名”合起來解釋的。這是因爲,作爲法藏與澄觀诠釋對象的經文文本的結構是不同的。法藏所诠釋的六十卷《華嚴經》的第六會有十一品,〈十地品〉只是其中的第一品(全經的第二十二品)。而澄觀所诠釋的對像是八十卷《華嚴經》,其第六會僅僅有〈十地品〉一品,即全經的第二十六品。
將澄觀的解釋與法藏的解釋對照,可以發現,澄觀補充了從“人”即說法之主體角度而言的“金剛藏會”的會名,並且以所說之法——“十地”而命名此會爲“十地會”,最後又順便將〈十地品〉的異名之來由作了解釋。上述法藏、澄觀對于此會之名稱與〈十地品〉之名稱的含義之解釋,大多語句之涵義是明了清晰的。限于篇幅,不准備逐句解釋,僅將其難解且對于理解〈十地品〉之內容特別重要之處作些解釋。
第一,關于“金剛藏菩薩”的涵義。世親在《十地經論》卷一中說:“何故名“金剛藏”?“藏”即名“堅”,其猶樹藏。又如懷孕在藏,是故堅如金剛,名“金剛藏”。是諸善根,一切余善根中,其力最上,猶如金剛,亦能生成人、天道行,諸余善根所不能壞,故名“金剛藏”。”[③]也就是說,此會之所以讓金剛藏菩薩宣講十地之法,一是金剛藏菩薩以身所證爲會衆修行的示範,二是此菩薩所具有的堅固如金剛的善根使其證入“十地”的保證。
第二,關于“他化自在天會”之會名的涵義。“他化自在天”,又譯作“他化樂天”、“他化自轉天”、“化應聲天”,單稱“自在天”、“他化天”、“化他天”,或“第六天”。此“天”不用自己變現樂具,假下天化作,自在遊戲,故名“他化自在”。居欲界人、天之頂,爲欲界之主,與色界摩醯首羅天,同爲防護危害正法者之魔王,即四魔中之“天魔”。後爲佛所化度,成爲佛教的護法神。此“天”有叁事勝于閻浮提,即長壽、端正、多樂。關于在“他化自在天”說“十地”之法的象征意義,澄觀所言有叁層涵義:其一,表征十地之法是證得真如的“自得自在”。其二,所證之境界並非爲自己,而是爲衆生,即“化他自在”。其叁,表征證得此境界的菩薩已經超越了凡夫境。簡要言之,在自在天宮說十地法,恰當地突出了“十地”之法的殊勝之處。
第叁,關于八十卷《華嚴經》之〈十地品〉的兩種名稱的涵義。通觀法藏、澄觀的解釋,涉及到兩對四方面,即“因”與“果”、“數”與“喻”。關于“地”的涵義,澄觀所引用的“《本業》”是指竺佛念所譯的《菩薩璎珞本業經》,其文字與原文略有出入。竺佛念原文爲:“雲何名“地”?佛子!“地”名“持”,持一切百萬阿僧祇功德。亦名“生”,成一切因果,故名“地”。”[④]“地”取的是大地的能“持”以及能“生”萬物的功能作譬喻,譬喻此法是生“佛”的根基。而“十”這一數字,也具有象征涵義,即“一周圓數,十十無盡”。而“因”即指十地是成就佛果之因,“果”則指十地能夠“生成”佛果。而法藏、澄觀所說的〈十地品〉的另外一個名稱“集一切智智法門品”則直接是就“因”、“果”立名的,“因”爲“十地”之修行,“果”則是佛智(一切智智)。
第四,關于〈十地品〉的兩種舊譯名的涵義及其與“十地”之名的會通。在晉譯六十卷《華嚴經》譯出之前,〈十地品〉主要的名稱是《十住經》和《漸備一切智德經》。法藏、澄觀解釋說,此二名與〈十地品〉之名是一致的,只是著眼點有些不同而已。不過,澄觀所引用的《仁王般若經》的原文爲:“入理般若名爲“住”,“住”生德行名爲“地”。”[⑤]即以“十住”稱呼“十地”僅僅著眼于“入理般若”罷了。而“漸備一切智”則有二義:一是指十地之修證是“上地”或稱“後地”勝過“下地”或稱“前地”,證入“上地”是在以“中道”方法超越“下地”的必然結果。二是說,“漸備”即是“聚集”的意思,“十地”是逐漸積累成佛之善根的過程。總體而言,法藏、澄觀認爲,〈十地品〉之名更帶涵蓋性和包容性。
作爲《華嚴經》的重要組成部分,一般都將〈十地品〉判釋入“正宗分”之內。但是,在相當一段時間,〈十地品〉是作爲單獨的經文在印度流傳的,如龍樹在《大智度論》中就曾經稱引《十地經》。因此,〈十地品〉具有相當完整的結構。依照中國佛教對于經典的最流行的“叁分”判釋方法,〈十地品〉是“叁分”俱全的。法藏就六十卷《華嚴經》的〈十地品〉作了如下的判釋:
或爲叁者,謂“序”、“正”、“流通”。此中所辨,要唯教、證既殊,叁分亦異。就教,叁者:初至“起分”,是其由序,以起發正說故。二、“本分”已去,是其“正宗”。于中雖後有廣,有略,同說地法,判爲“正宗”。叁、“地利益分”下,辨法力感益,判爲“流通”。二、就證,叁者:初一,“序分”判爲由序。二、“叁昧分”是“證”,“正宗”。因入此定,正顯實證故。《地論》雲:“此叁昧是法體也。”叁、“流通”之義,釋有二類:一、以己之德流被“信地”,說爲“流通”。若從此義,“加分”已去,皆是“流通”。以說自所得,令“信”、“行”地菩薩證入地故。二、顯法利益流及末代。若從此義,即“地利益分”方是“流通”。今據前義說也。[⑥]
此中,“教”即“教法”,修行方法;“證”即修行所證得的境界。當時,佛在他化自在天宮摩尼寶殿,諸方世界諸大菩薩都前來集會。這時,金剛藏菩薩由于佛的威力,進入大智慧光明叁昧,受到諸佛稱贊並且摩頂。金剛藏菩薩從“定”中起,向會衆宣說“十地”的名稱。這時,解脫月等菩薩請他解說,佛也放出光明給其加以神力,金剛藏菩薩便向會衆演說甚深的十地法門行相。從“所證”的角度言之,金剛藏菩薩所進入的不可思議的“菩薩大智慧光明叁昧”是其核心。因此,法藏和澄觀才說,以“證”言之,“叁昧分”是〈十地品〉的“正宗分”。此前自然是“序分”。此後的部分是金剛藏在佛的加持之下,將自己所證流被已入“信地”、“十行之地”等境界的菩薩,因此,屬于〈十地品〉的“流通分”。然而,從“教法”的角度言之,其重點應該是“所說之法”。因此,由金剛藏菩薩正式說法直到宣說完畢第十地的內容,屬于“正宗分”。澄觀在《華嚴經疏》卷叁十一,沿襲了法藏所說的“叁分”判釋,語言大同小異。
當然,除“叁分”判釋法之外,也有人以其它更細致的方法來判釋《華嚴經》。這些在法藏《華嚴經探玄記》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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