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念处禅观修法
Vipassana Bhavana
Boonkanjanaram
Meditation center
简 介
第二版「身念处禅观修法」(Vipassana Bhavana)的章节标题和题材跟第一版完全一样。但1.1.1节(什么是佛法),为了更清晰阐明什么是我们所谓的「真正的佛法」,我们将这一节重新编写。这一节中,我们也将英文字调到巴利文的前面,这样子读者可以不必时常中断阅读,为查阅巴利文索引(附录C)而中断。另外,全书中多处佛法也重新精炼和编写过——其中有许多是学生对本书曾经提出质疑之处。
在这里我们必须说明为什么要频繁地使用巴利文:其目的何在?在布堪甲那南这里教导以英语为母语的外国学生时,因为老师不会说英语,翻译会说英语和泰语,而外国学生不会说泰语,这种情况下,巴利文或多或少就成为第三种共通的语言了。例如,老师问学生是什么创造了他?学生回答「Kilesa」(烦恼)或三种「tanha」(贪爱),老师不需要透过翻译就可以知道他正确地回答了烦恼或渴爱。对于美国学生而言,他们可以很容易在当地大学图书馆中找到由英国巴利协会(P.T.S.)翻译的巴利圣典的英译本(藏经),因此会比较擅长使用巴利文。但是对于不是以英语为母语的欧洲学生而言,就不易阅读英国巴利协会的英译本,因此也不擅于使用巴利文。针对这些不是以英语为母语的欧洲学生,我们在本书的开头——内容稍难的1.1.1节,加入一些简单的解释,并尽量少用巴利文。
如果问道: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简单地说,渴爱(3种贪爱)是苦唯一的因,并且存在一条灭苦之道。而此灭苦之道即是由实践八正道;亦即中道来成就的。它是从念住的修习四念处下手而体证身心的三法印(无常、苦、无我)。本书所谈到的四念处修法就是以四个基本念住之一为所缘的身念处修法。
这种修法要观照个人的身和心,而非观察个人身外之物。身和心必须被清楚地觉照——包括精进、正念和正知。
涅槃是断除烦恼和止息苦痛的法;而涅槃之道,详述之即十六阶智。这十六阶智事实上是以上述能照见三法印的实相般若逐步证得的——然后才导致涅槃。然而只有某些阶智(第1.3.4.12阶智)才是具有决定性的,而其它的阶智仅是伴随着他们而生的。
有人会问道:用「心王-心所-色法」这个名相来描述身心真正的用意是什么?心王-心所可说是「识的状态」(注1),因此可以提醒我们心不是一个坚实或永恒的个体,只是一连串剎那生灭的识的状态。(事实上,我们整个「世间」——蕴的世间——在每一剎那只是这些识的状态之一而已。)如此看待此心(迅速生灭而不实的),我见就不易起现行。心王-心所是出自佛法阿毘达磨(分析的教法),而阿毘达磨的要旨就是将身心分析成更微细的功能和部分——然后去观察每一部分皆无我。
最后,对于要从事这种修法的学生很重要的是——要了解这种修法和其它现今毗婆奢那修法不同之处:
1)虽然修行者最后要观照身心两者,但他必须从观身入手,保持观身直到观身够清楚了,心就会显现(这是因为身是粗显的——因此较易观照)。这点是根据佛音论师所著的《清净道论》的指示(第十八品,269页):
「当他对于色身次第澄清、去结,而极清净之时,则他障碍的烦恼沈落,如无浊泥之水,心得清净,对于以彼(色),为缘的非色法(心)亦自得明了。」
修行者必须不断地观身直到真正明了心为止,而观照的智慧改变我见之前,他将无法进至其它阶智和达到涅槃。
2)必须视身心为实相——亦即将他们视为四念处之一(身、受、心、法),并以三心:精进、正念和正知来观照身心。
3)观身时必须观照整个色身——而非色身的一部分,如脚、小腹等。
4)这种修法只有念住(正念)是不够的。正念必须配合正知,正念和正知要一起运作。正知即知道坐的、站的是色身非「你」等等,听的、看的是心非「你」等等。太多念住(正念)而没有正知,事实上是不好的——导致偏定,而隐蔽了智慧。
(注1:共有89种包含所有有情的心活动的识——有时或称为「心」,但心或识是不可能单独存在的:它是由各种不同的心所法所组成的。例如,任何89种识其中一识都可以分成几个部分,见附录B。)
5)这种修法用以防止生起喜欢(贪)或不喜欢(瞋)——而因此可以改变我见(痴)。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如果不能防止喜欢或不喜欢,就不是四念处的修法了。举例来说:以正思惟(如理作意)——观照改变旧姿势时不是出于贪欲——而是要对治身苦。「如理作意」也要用于知道吃饭、沐浴、工作等等不是为了享乐,而是要对治身苦。我们必须随时保持如理作意以防止生起喜欢或不喜欢。而且刻意走得很慢或以缓慢的动作做工作都是出自贪欲,因此不适用。所有的动作必须以自然的方式运作,而我们只要随时保持如理作意以防止喜欢或不喜欢生起即可。
(注1:一本小本的口袋型书本「什么是佛法」最近已经在布堪甲那南中心出版了,这本书是一本简介佛法和禅修的书,内容从「身念处禅观修法」(Vipassana Bhavana)的1.1.1节取出,并且有英国比丘的修行经验和他与老师面谈的章节,此书可在曼谷的书局找到或写信至本中心索取。)
第 一 篇
理 论
一切有情,不管是已生或将生,无论如何,都要留下他们的躯壳而(死)去,认知了有情共同的命运,智者应该努力修行而过着高尚(宗教)的生活。
(无问自说经,小部尼柯耶,25,iii,189)
……用虔诚的心归依佛、法、僧,如此他将获得更大的果报;用虔诚的心持戒:不杀生、……不饮酒——放逸之因……用虔诚的心持这些戒,如此他将获得更大的果报;他所做的,尽是慈悲——阵阵慈悲的馨香……,如此他将获得更大的果报。然而他所必须做的,只是一弹指顷的,无常之想。
(增支部尼柯耶,第九册)
1.1佛法
二千六百年前,印度北方释迦小王国的悉达多太子,因为见到他生活周遭苦的逼迫,离开了他的妻儿(注1)展开独自追寻灭苦的方法。他追随当时印度苦行者的修行目标寻求神我——或不死。他跟一位老师修行,成就了第七次第定(共有八个次第定、四种色界定、四种无色界定)。后来,和另一位老师修行,又成就第八次第定。但他很快地发现这些禅定只是暂时的状态,根本无法灭苦。然后他开始修苦行,这种苦行是以绝食来净化灵魂而摆脱苦痛。他一直修到全身只剩下皮包骨。最后他接受一位名为苏嘉塔(Sujata)的牧羊女所供养的热乳粥而停止了绝食的苦行。他体会到极端的欲乐(定乐)和苦行并非灭苦之法。唯有中道法才是灭苦之法。当夜,在禅定中,他体证了四谛法而彻悟了。他就是后来为佛教僧侣所熟悉称颂的无上正等正觉者(三藐三佛陀)——或「不由他的觉者」。
今天世界上越来越多人,享受着前所未有的富足生活,但是内心却觉得很空虚,都逐渐转向学习四圣谛和中道法。释迦牟尼佛经过四十五年辛勤地弘法利生,他只教导一件事:「苦和苦的止息」。佛陀并不喜欢探究类似「宇宙有尽无尽」这种令哲学家殚精竭虑的问题。然而他却明白地指出整个宇宙的器世间是色法,而生于其中的有情是心法与色法(名色或五蕴)。在佛陀体证的教法中,并没有永恒的自我、上帝创造的灵魂或人的灵魂。佛法的修持,其实可以简单地定义成把身心当不断变化的事物来观照(明觉)而已。经过二千多年来,透过许多身心观照的结果已经累积了大量的专门知识。(甚至近代西方国家对于「梦」的某些研究成果,早在两千年前就为佛教徒所熟知了)。
(注1:他们后来又团圆了,在他悟道几年之后和他身边的常随众回到故乡,他为他父亲、妻子和儿子说法。)
1.1.1什么是佛法?
1.1.1.1简介
真正的佛法不是寺庙、佛像、供养僧人托钵的食物或是仪式。虽然这些事物都很有价值,但并不能代表真正的佛法。那么什么是佛法呢?如果说佛法是以正念、正知修行,引发般若智慧而断除烦恼并止息苦痛——这个概念更接近答案,但还不够清楚。
如果说佛法是色心二法——那么就更接近答案了,但还不十分令人满意,因为「心」(注1)这个字所传达的概念是:一个紧凑的心,整个是一体的,处理所有各种不同的精神作用。为了更真实地描述心,可以将心表示成很多心态(心王),每个心王个别生起并且彼此不同:如看的心态与听的心态不同,妄想的心态与修行时观身的心态不同等等。「我们」这个整体存在的感觉,也只是每一剎那生起其中一个心态,而下一剎那迅速地被另一个心态所取代而已。
但光讲心态(心王)还不够,心态(心王)其实是由52个心所法所组成的(例如:触、受、想等都是心所法),所以对心的真正的定义变成「心王—心所」,如果现在将色法也加入佛法实相的定义中的话就成为「心王—心所—色法」。但心王-心所-色法还不是有情身心整体的「描述」。如果修行成就(体证身心非「我」)会达到一种状态,此时短暂的道剎那将生起而断除烦恼,这种道剎那是以涅槃为所缘,而涅槃是佛法的实相之一。
(注1:完整的解释请参阅本书后面附录C巴利文索引。)
因此我们最后对佛法实相的定义变成身心和觉悟——或者用巴利文表达即是心王-心所-色法和涅槃。对佛法而言,这四法都是实相,这表示这四法在宇宙中都是「真实的」——亦即他们不用透过概念去了解。所以宇宙中每一个有情都由前三法所组成——心王——心所和色法,而涅槃——是开悟的四个道果当中,能断烦恼的道剎那的所缘——是实相中的第四法(重要的是,要了解涅槃只是心在特定的般若智慧状态之下的所缘,涅槃真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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