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中观之诸法实相
第一节 总说
法相,即诸法的相状、义相与体相。欲于诸法得如实知,即应于诸法相作透彻的观察。
法相,诸法就是一切法,他的相状他的义相他的体相,相状是他看外表,义相是讲他的意义,体相是讲他的本质。那么,我们对一切法要如实的去了达、了知他的外相、他的内涵、他的义理,要明白的话,我们必须应该在诸法相作透彻的观察,也就是在外表从现象去透彻的观察他,我们不是用推理、逻辑、归纳,而是用现实的法,当下观察一切的万相,在他的现象中去如实的观察他,而不是用想象的用推论。
阿毗昙,即是以智慧审观诸法的自相、共相。
阿毗昙是部派佛教过程中发展出来的,那么,阿毗昙最主要的就是用智慧来观察一切法,他的自相跟共相,总别了共相是总相。自相是别相,各各一一法的自相,还有所有一切法的共相,阿毗昙主要是在分析这个。
如『阿毗昙心论』发端就说∶「能知诸法自相、共相,名为佛」。
切法他的个别的内涵、条件跟所有一切法相共的共同的部分他都能够了解,这个等于就是证偏知了,如果能够了达一切法的诸相自相跟共相,那么,这种人就叫做佛。
所以说∶佛有两种智∶
一、总相智,是知诸法共相的;就是知诸法共相的。
二、别相智,是知诸法自相的。
我们比如说人,每一个人的样子、习性、条件都不一样,有男、女、老、少、看起来各各有差别,但是同样人基本条件上都是相同的,那么有个别的也有相同的,条件上是有很多共同的部分,那么这些你都要明白。
所以,佛弟子随佛修学,于诸法作事理的深广观察,其后即成为论藏。
经律论,这些论藏,就是佛弟子们跟佛陀修学以后对一切法作深入的事理,去观察他,深而广的观察最后才作为论藏。
所以说∶阿毗达磨(论藏)不违法相,顺法相而知其甚深广大。
论藏都是这些佛弟子们,观察智慧了达他的内涵,不会违背一切的法相,是顺着法相而所结论的就是论藏的内涵。
从来学者,对于诸法的考察,主要的是自相、共相,此外即诸法的相应不相应、相摄不相摄、因相、缘相、果相,或加上成就不成就,这都是法相。
刚刚谈到相应不相应,相摄不相摄,因相、缘相、果相,成就不成就这些都是阿毗昙论里面主要的一些分别跟法义上的探讨。将来我们后面再谈就会一一解释。
『法华经』说∶「唯佛与佛乃能究尽诸法实相,所谓如是性、如是相、如是体、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缘、如是果、如是报、如是本末究竟等」。就是说∶佛才能如实而知诸法的性、相、因、果等法相。这十者,在世亲的『法华经论』和旧译的『正法华经』,都只说有六种。罗什法师的译有十种,可能是根据的梵本不同。
这些大略的解释一下,这十如后面都有解释,就不多说了。
这如龙树『智度论』卷三十二说∶「一一法有九种相」,九种是∶性、法(即相)、体、力、因、缘、果、限碍、开通方便。卷三十三说到 ∶业、力、所作、因、缘、果、报,凡七相。卷二十七说到∶性、相、力、因、缘、果报、得、失,凡八相。由此比类观察,可知『法华经』的十相,实有所据。
《法华经》讲的是实相,但是在《大智度论》里面不同的品类里面有的说是九种,有的说七种有的说八种,从法华经里面的实相看起来,那么就可见他都有依据。
在印度,对于法相的观察,就有多少差别的。这里,可以分三类来观察∶一、性、相,二、体、力、作,三、因、缘、果、报。三类以外,『法华经』有本末究竟,这是穷源竟委的意思。『智论』卷三十二有限碍、开通方便,与台宗十法成乘中的“通塞”相近。
这里面是讲《大智度论》里面第三十二卷有加一个限碍跟开通方便这两个主题,那么这样子跟天台宗十法里面的“通塞”是相近的,卷二十七又多说得失二种。在《智论》的第二十七又加一个得跟失,多这两种。
无论是说性、说相、乃至因果,都是就某某法而作如是观察的,离开了存在的事实,这些相都无从安立。
这里只是一个主要观念,我们今天不管要论性论相,讲因果法则,其实是针对某一种法也就是现象,事实的真相去观察,如果离开这个现有的事实,那么这些性相都无从安立。
这里有一个主要的观念就是说,我们要观察一切法,就在一切法的当下去观察他,依现实的现象去观察他,如果不是这样子,那么,所有讲这些性相都没有办法安立。导师其实这几句话都点出一个重点!我们今天研究佛法也是一样,我们要谈我们观察得到、看得到、可以分析了解,不是想象,不是用推论的。
今天、佛法如果不是这样依事实来分析他,很多会变成神化的东西,都是想象未知的,从这一点我们就知道,包括《阿毗昙》和这些经论,他们要分析性、相,体、力、作,因、缘、果、报,本末究竟,是根据事实的现象这一点大家要注意!我们如果不注意这一点,象外道说自性或者说梵天、上帝、我了、灵魂、他根据什么?没有根据的,就是这个意思,佛法在谈论他的因果性相,一定是根据事实的现象来观察他来分析他的内容,这个叫如实观。
古代阿毗昙论师,即是侧重一一法上一一相之考察的。
部派佛教的过程也是一样,这些论师们对于一切法都是在一一相上去考察的。
然而这九相或十相,所以应作如此观察者,即因为这些是法法所共有的,存在于时空而变动不居者,必然具备这些,所以这些即是诸法共通的法则。
我们今天不管说他是九相还是十相,为什么要必须要如此的观察,因为这些都是依法所共有的,存在于时间空间因为刹那在迁流变化中,这样子的因缘条件下这些是必备的,是必然如此的,所以我们才能了解这些法是什么,是一切法的共通的法则。
现在即从这诸法的法则去说明,当然,佛所了知的,不仅是此共通的法则而已!
我们现在再来就要了解,这个不管是十相还是九相内容是什么,第二节就讲性相。
第二节 性、相
性、相二名,在佛法中是可以互用的。性可以名为相,相也可以名为性。如『智论』卷三十一说性有二种∶总性、别性;又说相有二种∶总相、别相。虽说性说相,而内容是同一的。
象我们讲诸法空相或者是诸法空性,其实是可以互通的,可以共享的。
如『解深密经』说遍计所执相,依他起相,圆成实相;而馀处则称为遍计所执性,依他起性,圆成实性。故性相不妨互用,如『智论』卷三十一说∶「性相有何等异?答曰∶有人言∶其实无异,名有差别」。
唯识学讲三相,遍计所执,依他起,还有圆成实,有的加一个相有的加一个性,其实就表示他什么,不妨相通互用,《大智度论》里面也有谈三十一卷,人家问性相有什么差别,那么有人就回答说其实是没有差别,只是名有差别文字上的差别而已。
但若性相合说在一起,则应该有他的不同含义。
有时候文字要表达他不同的内容,有时候用性有时候用相还是有一点点不同的涵义。
所以又「有人言∶性相小有差别,性言其体,相言可识。
那么差别在哪里,有人就这样解释,小小的差别同样一法,性是在讲他体性,相是可视可以认识的外在。
性指诸法体性,相指诸法样相。一个是外表一个是内涵。
又依论说∶体性是内在的,相貌是外现的;又性是久远的、末后的;相是新近的、初起的。「性」「相」两相,含义极多,这里且略辨四类∶
我们读这些大家就要比较有耐心一点,课文这样子我们还是深入一点,一、约初后(远近)论性相但是这个也是蛮重要的我们如果今天要研究法,象这些佛法常用的名词如果我们能够比较透彻的了解,对我们将来看经论,研究法义都有帮助。
『智论』卷六十七说∶「是相积习成性,譬如人嗔,日习不已,则成恶性」。
《智论》第六十七卷这样讲,外表我们的外相,外表的作用跟行为久了会积习成性,也就是说外在的造作久了就会变成内在的习性,所以这里就比如说,一个人嗔心比较重的人,日习不已,常常使用、学习,久了变成恶性,那表示外在的现象跟行为如果你常常的在使用他,久了就变成习惯性,那么这个性跟相就有他的差别作用,又是相依相缘的。
我们的思想、行为,起初或善或恶,或贪或嗔,即是相。
我们展现出来的行为思想不管是好的坏的,是贪的或者是嗔的,这个外表展现的就是相。
如不断的起作,久后会积习成性。所以我们不要以为小事,小小的坏习惯没关系久了就变成大的习惯了。
等到习以成性,常人不了,每以为本性如此。
我们讲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个本性其实不是本来的,很多人都误解了,他这个人本来就很恶执,其实人生出来,小孩子哪一个一开始就很恶的,不会啊,就是习惯性久了就变成惯性,我们普通人不了解么,以为一个人他本来就那么恶执本性如此的其实不是这样子,都是积习成性。
佛说众生有贪性人,嗔性人、痴性人等,这都由久久积习而成性的,并非有定善定恶的本性。
那么这一点那我们如果能明白,有的人虽然性情比较急躁,有的人贪欲比较重,有的人看起来比较没智慧,从缘起法来讲,他不是没有原因的不是本来如此的,都是久久积习而成性。有的是这一生养成的,有的是过去世影响的,所以主要我们要明白有没有决定性的永远性的善恶?有没有这种本性呢?没有都是习已成性。
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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