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福消災之道— 感應篇彙編白話節本
(卷叁)
了凡弘法學會譯整
輕蔑天民。
擾亂國政。
賞及非義。
刑及無辜。
殺人取財。
傾人取位。
誅降戮服。
貶正排賢。
淩孤逼寡。
棄法受賂。
以直爲曲,以曲爲直。
入輕爲重。
見殺加怒。
知過不改。
見善不爲。
自罪引他。
壅塞方術。
讪謗聖賢。
侵淩道德。
射飛逐走。
發蟄驚棲。
填穴覆巢。
傷胎破卵。
願人有失。
毀人成功。
危人自安。
減人自益。
以惡易好。
以私廢公。
竊人之能。
蔽人之善。
形人之醜。
讦人之私。
耗人貨財。
離人骨肉。
侵人所愛。
助人爲非。
逞志作威。
辱人求勝。
敗人苗稼。
破人婚姻。
苟富而驕。
苟免無恥。
認恩推過。
嫁禍賣惡。
沽買虛譽。
包貯險心。
挫人所長。
護己所短。
乘威迫脅。
縱暴殺傷。
無故剪裁。
非禮烹宰。
散棄五谷。
勞擾衆生。
破人之家,取其財寶。
決水放火,以害民居。
紊亂規模,以敗人功。
損人器物,以窮人用。
見他榮貴,願他流貶。
見他富有,願他破散。
見他色美,起心私之。
負他貨財,願他身死。
幹求不遂,便生咒恨。
見他失便,便說他過。
見他體相不具而笑之。
見他才能可稱而抑之。
埋蠱厭人。
用藥殺樹。
恚怒師傅。
抵觸父兄。
太上感應篇注講證案彙編白話節本卷叁
輕蔑天民。
【解釋】
惡人做了官,不但不會愛國愛民;而且竟然還敢任意的輕視欺侮天下的人民。
【分析】
唐太宗說:“人民是國家的根本,道德是做人的根本;一個人的道德若是積得厚,則永遠令人懷念感佩;而人民能夠安居樂業的生活,則國家自然就鞏固安全了。”所以做君王的,若是有仁厚的道德;則人民歸向他,就像歸向父母一樣啊!我們觀察古今中外曆史上的聖王,都是仁民愛物,視民如傷;愛護百姓就如同愛護自己的子女一樣;況且是替代君王治理州縣的官吏,就更應該要體會這個道理啊!
故事一:
宋朝的鄭清臣,生性非常的刻薄寡恩。他當槐裏縣的縣令,虐待縣民;等到他任滿離開的時候,槐裏縣的百姓把道路都擠滿遮斷了,並且向鄭清臣吐口水咒罵他;鄭清臣就以轄內屬民侮辱長官的罪名奏報朝廷,宋真宗就說:“爲政最重要的是在得民心,民心對你的施政,既然是如此的唾棄反彈,那麼你在槐裏縣的施政和所作所爲,不用問也就可以知道了!你竟然還敢抱怨,把民衆當街侮辱你的事情奏報朝廷,真是太膽大妄爲了啊!”鄭清臣因此而被朝廷定罪貶官。
故事二:
唐朝大曆二年,因爲秋天的霜害,嚴重的損害了農作物;皇上關心災情,就下令各州縣調查轄內農作物受損的情形,並向朝廷回報;而陝西渭南縣的縣令劉澡,卻向朝廷回報說:“本縣的農作物,沒有遭受到任何的損害!”因爲各地都傳來損害的災情,而渭南縣卻報稱沒有災情,皇上因此感到十分的懷疑,就派人前往查看;結果渭南縣的農作物,受損面積達叁千多頃。皇上聽到了調查報告,就歎氣的說道:“縣令乃是百姓的父母官,就算所管轄的縣內沒有遭到天災的損害,也應該說有遭受到損害,縣令劉澡竟然是如此的不仁!”因此皇上就將劉澡定罪,流放到很遠的地方。
擾亂國政。
【解釋】
惡人做了官,不但不能愛國愛民,卻擾亂了國家的政務,破壞了社會的秩序!
【分析】
一個國家必須要培養和平的福報,不可以任意的變更法令製度;即使是有所建設和變革,也必須要十分的詳細謹慎啊;若只是一個人的私意,想要有所變更,就輕率的提出改革的建議;那麼這樣就有了一番的施行,也就會有了一番的擾亂損害;況且祖宗所製定完成的法令規矩,各級官吏的奉行,時間已經相當的長久;而且百姓也已經習慣了,感到很方便,何必一定要頻頻的變更舊有的規定,徒然的擾亂國家的政務呢?
故事一:
宋朝的李沆當宰相的時候,馬亮就對李沆說:“外面一般人對您的施政批評,多認爲您沒有什麼作爲啊!”李沆回答說:“我對處理國家的政事,沒有什麼特殊的才能;但是中外所陳述的利害意見,凡是所講的變革建議,喜歡激昂躁進的,我就不采納;我之所以如此,就是想要補一補國家的元氣啊!今天國家的法令規章,可以說是多如牛毛;如果我依照他們的建議,一一的照作,那麼就會對國家百姓造成很多的傷害啊!”那些存心不厚道的官員,想要利用機會力圖表現邀功,怎麼會肯去想到,如此的作爲,恐怕會擾亂到百姓啊!
故事二:
唐朝的宰相李林甫,推廣□騎之法;而朝廷的大臣,對于李林甫的這個主張議論紛紛,多持反對的態度;但是李林甫卻是極力的堅持自己的意見,而唐朝的國防力量,因爲□騎之法推行而一蹶不振了。宋朝的宰相王安石創行新法,而且還一意孤行急切的推行新法;結果給百姓帶來了極大的困擾,導致宋朝國家的元氣,因爲新法的推行而大受傷害,國力從此而極速的衰落,這些都是擾亂國政的流弊害處啊!
賞及非義。
【解釋】
不能夠賞善罰惡,以彰顯勸善懲惡的功能,竟然卻獎賞到不義的惡人。
【分析】
賞之爲道,目的就是爲了要崇尚道德報酬功勞,所以“賞”是國家朝廷激勵勸導人心重要的法令製度;不應該賞而賞的,就叫做非義。所以違背了是非,廢弛了法紀,助長了惡行;偏心自私,進用了壞人而換掉了好人,這些的措施作爲,最是幹犯天怒啊!所以負責爵賞的人,能夠不小心謹慎嗎?
故事:
周朝的時候晉文公,有曾經跟隨他流亡共患難的貼身臣子向他說:“大王您所推行的叁種賞賜,沒有一項是賞及微臣的啊!這一定是微臣有罪過才會如此啊!所以微臣在此向您請罪!”晉文公說:“以仁義來引導我,用德惠來勸導我,這種人接受我上等的賞賜;輔助我幫忙我成功的推行仁政,這種人則接受我中等的賞賜;與我共患難,爲了保護我的安全而流血流汗受傷的,這種人則接受我第叁等的賞賜。若只是以勞力來服事我,對我缺失的改進,並沒有什麼幫助的這種人,是在叁種賞賜賞完之後,才輪到他的賞賜;所以今天你就會接受到這種的賞賜啊!”晉國的人民,聽到了晉文公對賞賜這種的說法和做爲,都感到非常的歡喜。
【再析】
晉文公的賞賜,可以說是賞合乎義了,這也是晉文公能夠稱霸諸侯的重要因素;如果做到了賞合乎了義,那麼國家的一官一爵、一絲布、一粒米,怎麼可能會有稍微疏忽的弊端發生呢?這樣自然而然,鑽營拍馬逢迎送禮的人,就無法得逞了;而奉公守法、盡忠職守認真做事的人,都會互相的勸勉鼓勵,爲國家社會立功了。
刑及無辜。
【解釋】
刑罰到無辜的好人,使他們含冤受屈。
【分析】
刑罰的目的,是用來懲罰警惕惡人的,聖人不得已才製定了刑罰;所以刑罰本來就不是吉祥,也不是善事;而刑罰額度的裁量,和犯人所犯的罪,若是相當相稱的,尚且還要哀愍可憐他們,因爲不明白道理而誤蹈了法網;不可以因爲破了案立了功而感到歡喜,這樣恐怕會弄錯了案情啊!所以古人對于刑罰的斟酌裁量,非常的謹慎,詳細的審理明查;若是刑罰不當,使得無辜的人受害,這樣不只是在審查案件上不公平有缺失,而且也違背了上天好生之德的美意啊!況且殺人者死,法律有明文規定,今天卻因爲自己的疏失錯誤而刑罰到無辜的人,所殺的不止一個人而已,而將來受到報應的只有我一個人,那麼殺人抵命的道理,不知道應當要如何才能夠公平啊!唉!這種的罪業,就算是平時爲官公正廉明,尚且不免于在案情膠著疑雲重重,或是證據相似的時候,偏差的堅持自己的意見來認定罪刑,而不去虛心詳細的明察,因此而導致了後來終身的飲恨後悔;而且無辜被殺的人,一定會怨怨相報緊追不舍啊!何況是那些審查案件漫不經心的官員,那他的果報就更嚴重了啊!想到這裏能不怕嗎?
故事一:
馬炳擔任嘉魚縣縣長的時候,有位江洋大盜帶領著喽啰,竟然敢沖進官府,放火搶劫官銀之後揚長而去;而這位爲首的大盜,臉上的胡須很長,嘉魚縣的衙門在被洗劫之後,剛巧傳來消息說:團風鎮有條船上載了一二十個人,行迹相當可疑,其中還有一位留有長胡子,可能就是盜匪的首領,而事實上並不是;馬炳竟然就下令逮捕這個人,並且還發布了破案的新聞。這位不幸被誤認爲江洋大盜的人,被逮捕下獄之後,竟然冤死在獄中。而馬炳後來升官,當到了禦史,這時候真正的強盜才被其他的縣衙逮捕;而這個衙門的長官,剛好跟馬炳曾經是好同事,就不追究這件冤案。後來馬炳又升遷,當上了都禦史。有一次,他坐的船剛巧經過團風鎮,當晚就停泊在團風鎮過夜,沒想到晚上就被強盜洗劫,而且馬炳全家的人,都被強盜殺死了。
故事二:
從前有位姓閻的官員,在他擔任南京巡撫的時候,有人誣告鎮江人周志廉是強盜的首領,周志廉因此就被傳訊到南京衙門,接受審問調查;周志廉家境富有,生活安逸,心中十分的畏懼衙門會對他用刑逼供,就想辦法賄賂有權有勢的人替他關說;因此閻巡撫對周志廉就更加的懷疑,竟然用杖刑把周志廉活活的給打死了。而閻巡撫後來竟然被周志廉的冤魂索命而死。
【再析】
閻巡撫懷疑周志廉賄賂而將他殺死,這件事情看起來似乎是滿公正的;然而殺死一個不是犯了死罪的人,尚且能夠變成厲鬼來報仇索命;從這個公案可以知道,做官的不可以自以爲是公正無私,就可以任意的妄加決斷判人死罪啊!
故事叁:
李龜正擔任法官,斷獄判案的時間相當的長。有一天,他有事出門,經過叁井橋的時候,親眼看到十幾個人披頭散發,大喊“冤枉啊!我是被冤死的啊!”漸漸的走過來逼近他,李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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