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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顺导师的律学思想(清德法师)

  印顺导师的律学思想

  作者: 清德法师

  

  昭慧序

  作为一个对成员的道德要求极高的宗教,佛门的「戒律」,无论是针对僧团所设计的制度,还是针对个人所制订的规范,都是不可忽略的重要学门。此中,尤其是攸关僧团制度与僧尼规范的律籍,部派众多,篇幅庞大,丰富的素材,自然受到研究者的特别重视。

  再者,戒律之实践,是僧团和乐清净、僧尼品格端正之必要条件;僧团和乐清净、僧尼品格端正,又是「正法」得以「久住」世间的必要条件。然则僧伽戒律的研究,对佛门中的修行人而言,也就更形重要,因为那已是「实务之学」。

  佛陀时代,在家众皈依三宝,依例大都进受五戒以为言行轨范;其后因有僧团之建立,佛又为无缘出家的居士们,制订短期习学出家生活的「八戒斋」法。僧团初创时期,原无成文轨范,比丘们但随佛而学,不觉在耳濡目染之中,端正言行,调整威仪,自然形成一种「望之俨然,即之也温」的沙门气质,不但自利(可以进修定慧之学),而且利他(可以令世人对佛教生起信心与好感)。

  律典记载:自佛创立僧团以后,十二年来僧中无事,大致维持着和乐清净的良好道风。十二年后,渐有比丘之言行不轨——或则败坏品德,形成自身修道之障缘;或则贻世讥嫌,形成弘法利生之障缘。于是佛乃「随犯而制」,逐渐形成一整套附带重轻罚则的成文法(波罗提木叉)。其他一向随佛而学的威仪法(原本只是不成文法),与因应僧团运作之需要而不断扩增的规制(所谓「作持」),这些原未附带罚则,但等到成文法陆续编出之后,这些威仪法与规制,其中一部分也逐渐化约为成文法,连带编派了较为轻微的罚则。

  而女众、儿童出家,也都因应其根机与需求,在比丘毗尼(成文法与不成文法)的基础上,酌予增减条目与内容。

  这些规制,如果无关乎个人德行,有时佛陀会因应实际状况而调整内容(开缘或重制),有时也会因「边地弘法得配合风土民情」之实务考量,而作重大的改变。总之,它们从来就不是一成不变的教条!但改变也不可能漫无章法,原来制戒也好,重制也好,开缘也好,背后莫不依于「十种利益」。

  这「十种利益」,会归到「一大理想」,即是「令正法久住」或「梵行久住」。印顺导师慧眼独具,在律籍之中爬疏出这十大「制戒秘笈」,嘉惠后学良多!笔者称此为「佛门宪法」,并认为:一切规范之制定,都以积极达成此「十种利益」,或消极不抵触此「十种利益」为原则。终佛之世,为使僧团能建立符合「十种利益」的,正确而清净的生活,立法权一直在佛陀手中,至于行政权与司法权,则佛陀早已下放到僧团会议之中,显然他是既要维持良好的道风,又要培养弟子们独立行使僧团规制的能力。

  佛灭之前,在戒律方面对弟子的重大叮咛有二:一、僧团不要有「接班人的迷思」,要依波罗提木叉为师,以建立法治(而非人治)的精神。二、立法权将有限度地下放到僧团之中,只要是无关乎个人德行的「小小戒」(杂碎戒),不妨因时因地制宜,而作适度的修正。

  不料第一次结集大会中,当阿难向大众据实报告佛陀曾有「小小戒可舍」的遗言之后,保守上座而又有教条主义倾向的大会主席摩诃迦叶,竟以「小小戒的衡量标准不易拿捏」为理由,否决了佛陀的遗言,而裁定一切「率由旧章,不得增删」的结论。即便是边地弘法的富楼那赶来,告知佛世对边地弘法的比丘,在部分戒律上已依实际需要而有所开缘时,摩诃迦叶依然置之不理。所以,表面上,他极度奉行佛所制戒,不敢有丝毫变更,实际上,他却是两度以自己的想法,推翻了佛陀的遗教。

  此后,教条主义的保守派与实务主义的开明派,一直是并存于佛教之中,无法说服对方,却也无法消灭对方。但由于保守派从一开始就主导着毗尼的结集权与解释权,无法顾全边地佛教的需求,也无法忍受开明派在规范方面务实作风的若干调整,这就埋藏下了第二次结集与部派分裂的种子。

  保守上座不但因教条主义而无以因应多方变局,而且许多保守派僧侣,有着浓厚的阶级意识,俨然把比丘尼、年少比丘、沙弥与白衣都当作是「第二等人」。此中白衣由于担负财力上的支持角色,僧侣们也不得不礼让三分;年少比丘与沙弥总有「媳妇熬成婆」之日,也不会永远承受压迫;却唯独比丘尼,如同《西游记》中的孙悟空,被套上了那顶「八敬法」,紧箍——即非属「随犯而制」(所以来源可疑),而且内容与罚则自相矛盾,对女性也极不公道的八顶「不平等条约」,只要比丘们一祭起「八敬法」的紧箍咒,就得痛得抱头满地打滚。

  而且比丘尼的这顶紧箍,至死无有出脱之期,所以不似年少比丘与沙弥,还可以捱得到「媳妇熬成婆」,等得到出头天之日!于是,受到男性沙文主义比丘们制度性压迫的比丘尼僧团,很早就绝迹于印度佛教的场域之中。此后在南传与藏传佛教地区,凡有「复兴比丘尼僧团」之倡议,也一概被比丘们以「传承已断」为借口,予以封杀出局。佛陀欲令「梵行久住」而制订戒法,却被掌握着发言权的比丘们量身改装,令世界一半人口不得「梵行久住」,这真是绝大的讽刺!

  待到大乘兴起,仰赞佛菩萨的圣德,令人兴起了「有为者亦若是」的奋发之志。然而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要效法伟大的佛菩萨,也应从基础做起。于是,发菩提心,持菩萨戒,成为菩萨行人奉行六波罗蜜的「初阶学习科目」。

  起先只依「十善」而为轨范,渐渐地,出现了专门记载「菩萨戒法」的大乘经论。但是,由于出家菩萨多寄身在声闻僧团之中,在家菩萨也以个人为主,终印度大乘佛教之世,始终没有出现一个纯依「菩萨戒法」而成立的「菩萨僧团」。于是,「菩萨戒」之于比丘僧尼,变成是在既有声闻毗尼基础上的个人道德要求,它无法完全取代声闻毗尼「团体共治」的功能。

  佛教传到中国之后,诸部广律陆续译出,男女二众也先后建立了僧团。为了实践的需要,戒律的研究变成刻不容缓的一件大事。中国传统佛教对戒律的研究方式,大都依诸广律版本而作抉择,先作部派认同,然后以所属部派之广律为标准本,分门别类展开解义、注疏的工作:依此研究结论,形成行为依据。

  然而,毗尼依古印度之时空背景而制订,古德纵使再以殷重心,意图全盘移植到中国来,都因时空、文化因素丕变,而势必不得不面对着无法「率由旧章」的困境。于是,开明派不免参酌旧制,修订一套「在中国社会行得通」的新制——禅门清规即是在这情况下的历史产物。保守派则呼应摩诃迦叶之论,认为律乃佛制,不宜作任何增删;而行有不得,只能反求诸己,认定是「时丁末法,吾人业障深重」所致。

  好在中国文化中一向有「通权达变」的处世哲学!——穷则变,变则通!达到「令正法久住」的效果,当然比斤斤计较「小小戒」来得更形重要。所以保守派在中国,也只能困守一隅,缩为一宗,无法与「临天下,曹半边」的禅门儿孙分庭抗礼。

  然而开明要开明到什么程度?会不会因标准太宽松而形成僧格的低落?中国社会的大环境也与时俱移,禅门清规难道就能全盘适用于今之汉传佛教地区吗?还有,中国佛教僧团之中,也已不自觉地承袭了某些来自印度文化与中国文化的封建气息(如歧视女性与宗法世袭的阶级意识),却与佛陀平等无我的精神有所扞格,这些难道都应概括承受,而奉行于今之汉传佛教僧团之中吗?

  还有,中国佛教既名之为「大乘佛教」,当然不会不重视菩萨戒法,但是行诸僧团之中的菩萨戒法,一样是在声闻毗尼基础之上而增益之,无法取声闻毗尼而代之。故受戒登坛,在中国发展出了所谓「三坛大戒」的特殊戒场文化。然则当代志在行菩萨道的僧众,是否可以圆成龙树未竟之志,创立理想的菩萨僧团呢?

  面对这些困惑,民初高僧太虚大师已开始寻求答案了。他并以雄心壮志,全盘规划中国佛教「整理僧伽制度」的愿景,试图展开霹雳手段的教制革命与教产革命。

  大师的改革精神虽受到历史的肯定,然而在事功上,他是失败了。原因不外乎保守势力反扑,旧习积重难返,改革亦本非易事。除此之外,也与他未能充分理解律制形成之曲折原委及戒律学的关键法理有关。所以他但凭一股充沛的热情与高远的理想,冲锋陷阵,既未能关顾现实因缘,又欠缺对保守派在学理上的说服力,这样的教制改革,先天不足,后天失调,业已注定了失败的命运。

  印顺导师承太虚大师「入世关怀」之精神,提倡「人间佛教」,并观察现实,回顾历史,展开了多面向的教史、教理与教制之研究,在每一领域里,都可说是成果斐然。蓝吉富教授曾盛赞他是「玄奘以来之所仅见」的大成就者,此点绝非虚誉。

  在教制方面,他的成就也是多面向的,从律典的部类与内容,到戒律的法理与条文,他无不细心爬梳原典,挖掘关键性的文字纪录,而提出众多前所未见却又有所依凭的卓越见地。

  这些卓越见地,区区短文,当然无法详备,兹举其荦荦大者:

  一、他依于「缘起中道」的根本见地,主张「众生平等」,检讨佛教发展史上男女、僧俗、大僧与小众处于不平等地位的偏差现象,特别为女众作了篇幅极多、说服力极强的不平之鸣。

  二、他直截了当地点出了佛法之思想与制度,都是「世谛流布」,不能脱离「三法则」的事实。这三个检验法则,在戒律方面的提撕有三:㈠、提醒着那些教条主义者,戒律不可能脱离「诸行无常法则」,所以不可能一成不变!㈡提醒着那些宗派儿孙,戒律不可能脱离「诸法无我法则」——所以研修戒律,在主观上不宜独尊己宗;在客观面,也要善观不同时空背景所呈现的不同因缘,以作最切当的对应。㈢、提醒着那些陷于戒禁取见的人:不要忘了「涅槃寂静」的法则,应时时检视自己所自以为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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