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觀四百論釋
——善解心要論
聖天菩薩 造頌
甲操傑 造釋
法尊法師 (從藏)譯頌
任傑 (從藏)譯釋
敬禮具足大悲諸正士
猶如雪山極白妙善聚,亦如牟尼能滿一切願,
于此大地皆稱爲遍智,敬禮有情師長能仁尊。
閱無量經唯一正見眼,諸佛教法究竟心要義,
圓滿解說佛語證遍智,估主龍樹足下恭敬禮。
童年廣學多聞悉圓滿,無量智慧般若海淵博,
誰由智慧滅除生死苦,賢善大悲不住涅槃樂。
由名稱光照破衆生暗,聖尊師徒足下恭敬禮。
大車密意固然難通達,但爲自己修習衆經論;
及爲饒益具根有情故,大論注釋我今樂分析。
此菩薩瑜伽行四百論釋分四:(一)題義;(二)翻譯敬禮;(叁)正釋論義;(四)論末義。
(甲)初(題義)
梵語紮睹夏打戛,此雲四百,梵語夏打,此雲論,梵語戛日戛,此雲頌,即《四百論頌》。此論有十六品,每品二十五頌,每一頌大致很圓滿的顯示一義。由有四百頌,故名《四百論》。本論原文稱:夏打戛夏打,即名《百論》,如月稱釋中說:“此《四百論》原先沒有“四”字;能破除諸邪分別故名爲“百”,能斷除實執故名爲“論”。”不說“紮睹”(四)是有所爲的;這就是由于破除百種邪分別爲例,以表示破除無邊邪執的意思,所以叫做《百論》,這是就它的作用而立名。有些注釋中誤解此論題的“百”字的含義,是不合理的,如上解釋題義,乃是此論的本意。月稱爲了破除那些邪分別,特作注釋而申正義。
(甲)二(翻譯敬禮)
敬禮聖者曼殊室利,是就廣抉擇增上慧學爲緣以爲主要所诠,是爲令人了知此論屬對法論攝。
(甲)叁(正釋論義)分二:(一)總義;(二)別義。
(乙)一(總義)分叁:(一)造論者殊勝;(二)破除某些注釋的錯誤分別;(叁)略述各品大意。
(丙)一(造論者殊勝)
月稱釋雲:“由于聖天阿阇黎是龍樹阿阇黎的弟子,是故此論屬于此宗,非別宗義。”聖天阿阇黎是獅子島(今錫蘭島)的王子,後舍王位出家,遊曆到南印度遇龍樹,受龍樹教,即爲龍樹的近住弟子。由于他博通和深修顯密教法,現生已得佛位,這是聖天阿阇黎在他自己作的《攝行論》中說他證得無上瑜伽“不共幻身”。如果證得無上瑜伽不共幻身時,此生決定獲得殊勝成就。這是怙主龍樹的意思。有些書中說,先得生起次第,後得圓滿次第,其義亦如上說。是故有說聖天先是凡夫異生,後得聖位,亦不相違。在《智慧金剛集論釋》中亦說聖天阿阇黎已得八地。阿阇黎聖天著有很多顯密論典,茲不煩述。
(丙)二(破除某些注釋的錯誤分別)
月稱釋雲:“現在有些文學家把此論分爲兩部分。”這是指大德護法依據“百”字把此論分爲兩部分,前八品名《說法百論》,後八品爲《辨議百論》,並且把此論的中心意義說成是破除遍計所執有自性,以唯識宗的理趣來解釋,這不是此論的本意。如月稱釋說:“把《四百論》的意義,說成與龍樹宗的意義不同,這是臆造的。”此論是爲了說明,具足大乘種姓的補特伽羅趣入無上菩提的道次第,必須要有整體的聯系故;主要的意義亦是抉擇諸緣起法沒有少許自性。所以自宗(中觀宗)從來沒有懷疑要許依他起有自性之處。又彼等宗許解脫叁有不須證微細無我,而此論正是成立解脫叁有必須證微細無我故。
(丙)叁(略述各品大意)
問曰:那麼,造此論就無必要了,因爲緣起無自性的正理,在阿阇黎龍樹的《中論》等中已經廣說故。答曰:無過,由于在阿阇黎的諸論中對自他部所計,已由多種正理破除,但恐有些懷疑《中論》是特爲調伏他宗唯是爭辯的論典。其實《中論》等並不是專爲爭辯的論典,而是爲諸求解脫者通達諸法真實性;並且是爲具足大乘種姓者由修習此瑜伽行的道次第而得成佛。聖天爲了使人了解龍樹阿阇黎的密意,所以作此論。兼帶要說的是:諸小乘補特伽羅證得菩提。必須依靠通達諸法真實性。
問曰:這些道理不是在《中觀寶鬘論》等中已經說了嗎?答曰:無過,因爲此論廣說生起大乘發心,必須先斷除執爲常樂我淨的四種顛倒,修習下中士意樂的規則;以及怙主龍樹建立二谛,破除他宗的邪執的道理,在此論中當作精辟地廣爲闡述,所以造此論沒有重複的過失。此論不別作皈敬文,是說明此論非僅爲斷除別人懷疑龍樹阿阇黎的論典而作(有懷疑《中論》專是爲的爭辯),而是表示此論屬于《中論》。
問曰:此論如何說明道的次第呢?答曰:月稱釋中說:“先分析如何安立世間諸有爲法,然後漸次宣說勝義谛。”初四品廣說執有漏五蘊是常等的顛倒,于生死應生起出離之理。其中第一品是說明五蘊皆依因緣而生,故是無常,此即廣說必須修習死無常的規則斷除常執顛倒。第二品是說明有漏五蘊既然是無常,則不應認爲是自利究竟之處,了知彼有漏蘊具有損惱性,即說明執有漏爲自性樂的顛倒。第叁品是說明彼有漏五蘊既是苦,即應當常生厭離,從而即斷除執生死爲淨的顛倒。第四品是說明有漏五蘊既是不淨,則應棄舍,不應執我及我所而生我慢,應當破除我慢執境,即是斷除執我的顛倒的規則。這四品是說善修中士意樂,生起由業及煩惱爲緣而流轉生死猶如火坑之想。附帶顯示:具足大乘種姓者志求成佛即應生起願菩提心的規則,小乘種姓只是生起希求解脫的方便。第五品說明由于現見成佛必須依菩薩行,即發起行菩提心而趣入菩薩行的規則。由于現見隨順煩惱而轉尚且不能圓滿自利,何況圓滿利他,所以第六品廣說煩惱生起等之理由。由于煩惱生、住和增長的因是色等境,所以第七品說明破除緣諸境以後而生起現行煩惱的理。第八品說明由于沒有通達色等諸境真實性而起的非理作意,即是煩惱生起的因;教誨生起斷除煩惱的欲樂,和對真實性的理有少許的懷疑,亦應趣入等,是淨治弟子成爲法器的規則。
如是前八品是說明成熟身心的道次第,後八品是說明爲斷除煩惱障和所知障而依勝義谛的道次第。
第九品是爲說明有爲法無有少許常體,教人修習破除執諸法是常的見。第十品是說明內外諸法無我。第十一品是說明執時爲常。第十二品廣說破除邊見。第十叁品別說根境非實有。第十四品是說明諸緣起法猶如旋火輪雖然全無自性,而能得解脫和一切智等以破除邊執。第十五品廣說修習有爲法生住滅叁相自性空的理。第十六品是說明造論的所爲和斷除諸敵論者的其他攻難,抉擇師長和弟子所應修習。是故就道的所緣來說,此論則廣釋依世俗谛的道次第和依勝義谛的道次第。
第一品 明破常執方便品
(乙)二(別義)分二:(一)明依世俗谛的道次第;(二)明依勝義谛的道次第。
(丙)一(明依世俗谛的道次第)分二:(一)明由斷除四顛倒門修習中士意樂發起願菩提心的軌則;(二)明發起行菩提心已而學菩薩行的軌則。
(丁)一(明由斷除四顛倒門修習中士意樂發起願菩提心的規則)分四:(一)明由廣思維念死門斷除常執顛倒的規則;(二)明由修有漏身皆苦的門斷除樂執顛倒的方便;(叁)由思維生死不淨的體性門斷除淨執顛倒的方便;(四)示于有漏法不應執我及我所的門斷除我執顛倒的方便。
(戊)一(明由廣思維念死門斷除常執顛倒的規則)分二:(一)標品名;(二)正釋品文,
(己)一(標品名)
菩薩瑜伽行四百論釋善解心要論,明破常執方便品第一。
(己)二(正釋品文)分叁:(一)略示由念死門策發勤修解脫道的不放逸行;(二)廣明修無常的規則;(叁)明修無常的利益。
(庚)一(略示由念死門策發勤修解脫道的不放逸行)
頌曰:若有叁世主,自死無教者,彼猶安然睡,有誰暴于彼。
修習聖道生起精進的主要障礙,是于死執爲不死的顛倒心,所以應當數數思維死無常而勤修聖道,因爲若修習死無常則易通達苦等故。由于執諸法實有,則不能解脫叁界系縛。凡爲死主魔所自在的士夫,若有欲界、色界、無色界,或地下、地上、空間叁世間的樂自在主(天名),彼自己即是爲死主,非受他命,自已亦不命他。又由于自己就是在執死刑,故名死主。如果有這佯的死主,手舉利劍,將斷命故,存不存活全憑死主,是故已見死相,或如頭上燃火,而不精進修習聖道,還像已經斷滅死主的佛陀和阿羅漢一樣的安然而睡,不精勤修習對治死的方便,那還有誰像這樣的粗暴、懈怠和愚癡呢?所以應當數數修習無常,受持暇滿難得的心要勝義。譬如有一大臣由于得罪了王的執燈侍臣,彼等侍臣亟欲謀殺此大臣,王也同情和支持,此大臣也懷疑王想殺他,因而便時刻警惕。我們也應當安住不放逸,時刻警惕不被死主損害的方便。又如有一士夫在曠野中迷失道路,行至極可恐怖的村中,但他心中堅信無恙,終于被害而死。所以住叁界城則近于死主的殺害,若是放逸,決定爲死主損害,因此應當精進修習善法。
(庚)二(廣修無常的規則)分叁:(一)明修習念自己決定死的規則;(二)明不應自己未解脫死怖不思維死的過患而專憂慮他死;(叁)教誨應當遠離貪著塵事而勤修解脫道。
(辛)一(明修習念自己決定死的規則)分二:(一)修習粗無常;(二)修習細無常。
(壬)一(修習粗無常)分五:(一)明存活不能遮止死亡及不應只堅信存活;(二)不應以爲死是人所共有而不生怖畏;(叁)不應恃有醫療老病的方法而不畏死;(四)由于死時不決定故就不怖畏死極不應理;(五)破勇敢者不畏死的因由。
(癸)一(明存活不能遮止死亡及不應只堅信存活)分二:(一)正明;(二)破常作存活想不起怖畏。
(子)一(正明)
頌曰:爲死故而生,隨他行本性,現見是爲死,非是爲存活。
問曰:雖有叁世間主的死王,但是,若先有能避免死的存活,在存活的中間不應畏懼死。答曰:存活不能遮止死,因爲存活的本身就在趣向于死的方向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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